作者: 魏收(505年—572年),北齐史学家。他主持编撰了《魏书》。
年代:北齐(6世纪)。
内容简要:共114卷,记载了北魏的历史。书中详细记录了北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是研究北朝历史的重要文献。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魏书-列传-卷六十六-原文
孙绍,字世庆,昌黎人。世仕慕容氏。祖志入国,卒于济阳太守。父协,字文和,上党太守。
绍少好学,通涉经史,颇有文才,阴阳术数,多所贯涉。初为校书郎,稍迁给事中,自长兼羽林监,为门下录事。朝廷大事,好言得失,遂为世知。
曾著《释典论》,虽不具美,时有可存。与常景等共修律令。
延昌中,绍表曰:
臣闻建国有计,虽危必安;施化能和,虽寡必盛;治乖人理,虽合必离;作用失机,虽成必败。此乃古今同然,百王之定法也。
伏惟大魏应天明命,兆启无穷,毕世后仁,祚隆七百。
今二虢京门,了无严防;南、北二中,复阙固守。长安、鄴城,股肱之寄;穰城、上党,腹背所凭。
四军五校之轨,领、护分事之式,征兵储粟之要,舟车水陆之资,山河要害之权,缓急去来之用,持平赴救之方,节用应时之法,特宜修置,以固堂堂之基。持盈之体,何得而忽?居安之辰,故应危惧矣。
且法开清浊,而清浊不平;申滞理望,而卑寒亦免。士庶同悲,兵徒怀怨。
中正卖望于下里,主案舞笔于上台,真伪混淆,知而不纠,得者不欣,失者倍怨。
使门齐身等,而泾渭奄殊;类应同役,而苦乐悬异。
士人居职,不以为荣;兵士役苦,心不亡乱。
故有竞弃本生,飘藏他土。或诡名托养,散在人间;或亡命山薮,渔猎为命;或投仗强豪,寄命衣食。
又应迁之户,逐乐诸州;应留之徒,避寒归暖。
兼职人子弟,随逐浮游,南北东西,卜居莫定。关禁不修,任意取适。如此之徒,不可胜数。
爪牙不复为用,百工争弃其业。混一之计,事实阙如;考课之方,责办无日。
流浪之徒,决须精校。今强敌窥时,边黎伺隙,内民不平,久戍怀怨,战国之势,窃谓危矣。必造祸源者,北边镇戍之人也。
若夫一统之年,持平用之者,大道之计也;乱离之期,纵横作之者,行权之势也。
故道不可久,须文质以换情;权不可恆,随洿隆以牧物。
文质应世,道形自安;洿隆获衷;权势亦济。
然则王者计法之趣,化物之规,圆方务得其境,人物不失其地。
又先帝时,律令并议,律寻施行,令独不出,十余年矣。
臣以令之为体,即帝王之身也。分处百揆之仪,安置九服之节;经纬三才之伦,包罗六卿之职;措置风化之门,作用赏罚之要;乃是有为之枢机,世法之大本也。
然修令之人,亦皆博古,依古撰置,大体可观,比之前令,精粗有在。
但主议之家,太用古制。若令依古,高祖之法,复须升降,谁敢措意有是非哉?以是争故,久废不理。
然律令相须,不可偏用,今律班令止,于事甚滞。若令不班,是无典法,臣下执事,何依而行?
臣等修律,非无勤止,署下之日,臣乃无名。是谓农夫尽力,他食其秋,功名之所,实怀于悒。
未几,出除济阴太守。还,历司徒功曹参军,步兵、长水校尉。
正光初,兼中书侍郎,使高丽。还为镇远将军、右军将军。
久之,为徐兗和籴使。还朝,大陈军国利害,不报。
绍又表曰:“臣闻文质互用,治道以之缉熙;洿隆得时,人物以之通济。故能事恢三灵,仁洽九服。
伏惟陛下,应灵践阼,冲明照物,宰辅忠纯,伊霍均美,既致升平之基,应成无为之业。
而漠北叛命,陇右构逆,中州惊扰,民庶窃议,其故何哉?皆由上法不通,下情怨塞故也。
臣虽愚短,具鉴始末。往在代都,武质而治安;中京以来,文华而政乱。
故臣昔于太和,极陈得失,具论四方华夷心态,高祖垂纳,文应可寻。
延昌、正光,奏疏频上,主者收录,不蒙报问,即日事势,乃至于此,尽微臣豫陈之验。
今东南有窃号之竖,西北有逆命之寇,岂得怨天,实尤人矣。
臣今不忧荒外,正虑中畿,急须改张,以宁其意。若仍持疑,变乱寻作,肘腋一乖,大事去矣。
然臣奉国四世,欣戚是同,但职在冗散,不关枢密,宁济之计,欲陈无所,可谓经纬甚多,无机可织。
夫天下者,大器也;一正难倾,一倾难正。当今之危,蹑足之急,臣备肉食,痛心无已。
泣血上陈,愿垂采察。若得言参执事,献可替否,寇逆获除,社稷称庆,虽死如生,犬马情毕。”
绍性抗直,每上封事,常至垦切,不惮犯忤。但天性疏脱,言乍高下,时人轻之,不见采纳。
绍兄世元早卒,世元善弹筝,绍后闻筝声便涕泗呜咽,舍之而去,世以此尚之。
除骁骑将军,使吐谷浑。还,为太府少卿。
曾因朝见,灵太后谓曰:“卿年稍老矣。”绍曰:“臣年虽老,臣节乃少。”太后笑之。
迁右将军、太中大夫。
绍曾与百僚赴朝,东掖未开,守门候旦。绍于众中引吏部郎中辛雄于众外,窃谓之曰:“此中诸人,寻当死尽,唯吾与卿犹享富贵。”雄甚骇愕,不测所以。未几有河阴之难。
绍善推禄命,事验甚多,知者异之。
建义初,除卫尉少卿,将军如故。转金紫光禄大夫。
永安中,拜太府卿。以前参议《正光壬子历》,赐爵新昌子。
太昌初,迁左卫将军、右光禄大夫。
永熙二年卒,时年六十九。赠都督冀瀛沧三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尚书左仆射、冀州刺史,谥曰宣。
子伯元,袭。齐受禅,例降。
伯元弟叔利,右将军、太中大夫。
绍从父弟瑜,济州长史。
瑜弟彝,字凤伦。太和中,
举秀才,稍迁步兵校尉。卒于武邑太守。赠征虏将军、营州刺史。
子伯融,出继瑜后。武定末,□□太守。
伯融嫡弟子宽,开府田曹参军。
张普惠,字洪赈,常山九门人。身长八尺,容貌魁伟。父晔,为齐州中水县令。
随父之县,受业齐土,专心坟典,克厉不息。及还乡里,就程玄讲习,精于《三礼》,兼善《春秋》,百家之说,多所窥览,诸儒称之。
太和十九年,为主书,带制局监,与刘桃符、石荣、刘道斌同员共直,颇为高祖所知。转尚书都令史。任城王澄重其学业,为其声价。仆射李冲曾至澄处,见普惠言论,亦善之。世宗初,转积射将军。澄为安西将军、雍州刺史,启普惠为府录事参军,寻行冯翊郡事。
澄功衰在身,欲于七月七日集会文武,北园马射。普惠奏记于澄曰:“窃闻三杀九亲,别疏昵之叙;五服六术,等衰麻之心。皆因事饰情,不易之道者也。然则莫大之痛,深于终身之外;书策之哀,除于丧纪之内。外者不可无节,故断之以三年;内者不可遂除,故敦之以日月。《礼》:大练之日,鼓素琴。盖推以即吉也。小功以上,非虞祔练除不沐浴,此拘之以制也。曾子问曰:‘相识有丧服,可以与于祭乎?孔子曰:‘缌不祭,又何助于人?祭既不与,疑无宴食之道。’又曰:‘废丧服,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子曰:‘脱衰与奠,非礼也。’注云:‘为其忘哀疾。’愚谓除丧之始,不与馈奠,小功之内,其可观射乎?杂记云:‘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党也食之,非党也不食。’食犹择人,于射为惑。伏见明教,立射会之限,将以二七令辰,集城中文武,肄武艺于北园,行揖让于中舍。时非大阅之秋,景涉妨农之节,国家缟禫甫除,殿下功衰仍袭,释而为乐,以训百姓,便是易先王之典教,忘哀戚之情,恐非所以昭令德、视子孙者也。按《射仪》,射者以礼乐为本,忘而从事,不可谓礼;钟鼓弗设,不可谓乐。舍此二者,何用射为?又七日之戏,令制无之,班劳所施,虑违事体。库府空虚,宜待新调。二三之趣,停之为便。乞至九月,备饰尽行,然后奏《狸首》之章,宣矍相之令,声轩悬,建云钲,神民忻暢于斯时也。伏惟慈明远被,万民是望,举动所书,发言唯则,愿更广访,赐垂曲采,昭其管见之心,恕其谠言之责,则刍荛无遗歌,舆人有献诵矣。”
澄意纳其言,托辞自罢,乃答曰:“文武之道,自昔成规;明耻教战,振古常轨。今虽非公制,而此州承前,已有斯式,既不劳民损公,任其私射,复何失也?且纂文习武,人之常艺,岂可于常艺之间,要须令制乎?比适欲依前州府,相率王务之暇,肄艺良辰,亦未言费用库物也。《礼》:兄弟内除,明哀已杀;小功,客至主不绝乐。听乐则可,观武岂伤?直自事缘须罢,先以令停,方获此请,深具来意。”
澄转扬州,启普惠以羽林监领镇南大将军开府主簿,寻加威远将军。普惠既为澄所知,历佐二籓,甚有声誉,旋京之日,装束蓝缕,澄赉绢二十匹以充行资。还朝,仍羽林监。
又澄遭太妃忧,臣僚为立碑颂,题碑欲云“康王元妃之碑”。澄访于普惠,答曰:“谨寻朝典,但有王妃,而无元字。鲁夫人孟子称‘元妃’者,欲下与‘继室声子’相对。今烈懿太妃作配先王,更无声子、仲子之嫌,窃谓不假‘元’字以别名位。且以氏配姓,愚以为在生之称,故《春秋》:‘夫人姜氏至自齐。’既葬,以谥配姓,故经书‘葬我小君文姜氏’,又曰‘来归夫人成风之襚’,皆以谥配姓。古者妇人从夫谥,今烈懿太妃德冠一世,故特蒙褒锡,乃万代之高事,岂容于定名之重,而不称烈懿乎?”澄从之。
及王师大举,重征钟离,普惠为安乐王诠别将长史。班师,除扬烈将军、相州安北府司马。迁步兵校尉。后以本官领河南尹丞。世宗崩,坐与甄楷等饮酒游从,免官。骁骑将军刁整,家有旧训,将营俭葬。普惠以为矫时太甚,与整书论之。事在《刁雍传》。故事:免官者,三载之后降一阶而叙;若才优擢授,不拘此限。熙平中,吏部尚书李韶奏普惠有文学,依才优之例,宜特显叙,敕除宁远将军、司空仓曹参军。朝议以不降阶为荣。时任城王澄为司空,表议书记,多出普惠。
广陵王恭、北海王颢,疑为所生祖母服期与三年,博士执意不同,诏群僚会议。普惠议曰:“谨按二王祖母,皆受命先朝,为二国太妃,可谓受命于天子,为始封之母矣。《丧服》‘慈母如母’,在《三年章》。《传》曰:‘贵父命也。’郑注云:‘大夫之妾子,父在为母大功,则士之妾子为母期。父卒则皆得申。’此大夫命其妾子,以为母所慈,犹曰贵父命,为之三年,况天子命其子为列国王,命其所生母为国太妃,反自同公子为母练冠之与大功乎?轻重颠倒,不可之甚者也。《传》曰:‘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则当服其亲服。若鲁卫列国,相为服期,判无疑矣。何以明之?《丧服》:‘君为姑姊妹女子嫁于国君者’,《传》曰:‘何以大功?尊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然则兄弟一体。位列诸侯,自以尊同得相为服,不可还准公
子,远厌天王。故降有四品, 君、大夫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以厌降。名例不同,何可乱也?
《礼》:大夫之 妾子,以父命慈己,申其三年。太妃既受命先帝,光昭一国,二王胙土茅社,显锡 大邦,舍尊同之高据,附不祢之公子,虽许蔡失位,亦不是过。
《服问》曰:‘有 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公子虽厌,妻尚获申,况广陵、北海,论封则封 君之子,语妃则命妃之孙。承妃纂重,远别先皇,更以先后之正统,厌其所生之祖 嫡,方之皇姑,不以遥乎?
今既许其申服,而复限之以期,比之慈母,不亦爽欤!
《经》曰:‘为君之祖父母、父母、妻、长子’,《传》曰:‘何以期?父母长子 君服斩,妻则小君。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
今祖乃献文皇帝,诸侯不得祖之, 母为太妃,盖二王三年之证。
议者近背正经以附非类,差之毫毛,所失或远。
且天 子尊则配天,莫非臣妾,何为命之为国母而不听子服其亲乎?
《记》曰:‘从服者, 所从亡,则已。’
又曰:‘不为君母之党服,则为其母之党服。
今所从既亡,不以 亲服服其所生,则属从之服于何所施?
若以诸王入为公卿,便同大夫者,则当今之 议,皆不须以国为言也。
今之诸王,自同列国,虽不之国,别置臣僚,玉食一方, 不得以诸侯言之。
敢据《周礼》,辄同三年。”
当时议者亦有同异。
国子博士李郁 于议罢之后,书难普惠。
普惠据《礼》还答,郑重三返,郁议遂屈。
转谏议大夫。
澄谓普惠曰:“不喜君得谏议,唯喜谏议得君。”
时灵太后父司徒胡国珍薨,赠相国、太上秦公。
普惠以前世后父无“太上”之 号,诣阙上疏,陈其不可,左右畏惧,莫敢为通。
会闻胡家穿圹下坟有磐石,乃密 表曰:
臣闻优名宝位,王者之所光锡;尊君爱亲,臣子所以慎终。
必使勋绩相侔,号 秩相可,然后能显扬当时,传徽万代者矣。
窃见故侍中、司徒胡公,怀道含灵,实 诞圣后,载育至尊,母仪四海,近枢克唯允之寄,居槐体论道之明。
故以功余九锡, 褒假銮纛,深圣上之加隆,极慈后之至爱,宪章天下,不亦可乎?
而“太上”之号, 窃谓未衷。
何者?《易》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故曰“大哉乾元”,又曰 “至哉坤元”,明乾坤不可并大。
《礼记》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尝禘郊社, 尊无二上。”
明君臣不可并上。
伏见诏书,以司徒为太上秦公,夫人为太上秦君。
夫人蒙号于前,司徒系之于后,尊光之美盛矣。
窃惟高祖受禅于献文皇帝,故仰尊 为太上皇,此因上上而生名也。
皇太后称令以系敕下,盖取三从之道,远同文母, 列于十乱,则司徒之为太上,恐乖系敕之意。
《春秋传》曰:“葬称公,臣子辞。”
明不可复加上也。
《书》曰:“兹予大飨于先王,尔祖其从与飨之。”
司徒位尊属 重,必当配飨先朝,称太上以为臣,以事太上皇,恐非司徒翼翼之心。
汉祖创有天下,尊父曰“太上皇”,母曰“昭灵后”,乃帝者之事。
晋有“小 子侯”,尚曰僭之于天子。
司徒,三公也,其可同号于帝乎?
孔子曰:“必也正名。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 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易》曰:“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谦尊 而光,卑而不可逾”,“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 道恶盈而好谦。”
又曰:“困于上者必反于下,故受之以井。”
此克吉定兆,而以 浅改卜,群心悲惋,亦或天地神灵所以垂至戒,启圣清。
伏愿圣后,回日月之明, 察微臣之请,停司徒逼同之号,从卑下不逾之称,畏困上之鉴,邀谦光之福,则天 下幸甚。
臣闻见灾修德,灾变成善。
此太戊所以兴殷,桑谷以之自灭。
况今卜迁方始, 当修革之会,愚以为无上之名,不可假之,脱讥于千载,恐贻不言之咎。
且君之于 臣,比葬三临之,礼也。
司徒诚为后父,实人臣也。
虽子尊不加于父,乃天下母以 义断恩,不可遂在室之意,故曰:“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况乃应坤之载,承 天之重,而朔望于司徒之殡,晨昏于郊墓之间,虽圣思蒸蒸,其不虞宜戒。
离宸极 之严居,疲云跸于道路,此亦亿兆苍生,瞻仰失图。
伏愿寻《载驰》之不归,存静 方之光大,则草木可繁,人灵斯穆。
臣职忝谏司,敢献狂瞽,谨冒上闻,不敢宣露, 乞垂省览,昭臣微款,脱得奉谒圣颜,曲尽愚衷者,死且不朽。
太后览表,亲至国珍宅,召集王公、八座、卿尹及五品已上,博议其事,遣使 召普惠与相问答,又令侍中元义、中常侍贾璨监观得失。
任城王澄问普惠曰:“汉 高作帝,尊父为太上皇。今圣母临朝,赠父太上公,求之故实,非为无准。且君举 作则,何必循旧?”
对曰:“天子称诏,太后称令,故周臣十乱,文母预焉。仰思 所难,窃谓非匹。”
澄曰:“前代太后亦有称诏,圣母自欲存谦光之义,故不称耳。 何得以诏令之别,而废严父之孝?”
对曰:“后父太上,自昔未有。前代母后岂不 欲尊崇其亲?王何以不远谟古义,而近顺今旨。未审太后何故谦于称诏,而不谦于 太上。窃愿圣后终其谦光。”
太傅、清河王怿曰:“昔在僭晋,褚氏临朝,殷浩遗 褚裒
书曰‘足下,今之太上皇也’,况太上公而致疑?”
对曰:“褚裒以女辅政辞 不入朝。渊源讥其不恭,故有太上之刺。本称其非,不记其是。不谓殿下以此赐难。”
侍中崔光曰:“张生表中引晋有小子侯,出自郑注,非为正经。”
对曰:“虽非正 经之文,然述正经之旨。公好古习礼,复固斯难?”
御史中尉元匡因谓崔光曰: “张《表》云,晋之小子侯,以号同称僭。今者,太上公名同太上皇,比晋小子, 义似相类。但不学不敢辨其是非。”
普惠对曰:“中丞既疑其是,不正其非,岂所 望于三独?”
尚书崔亮曰:“谏议所见,正以太上之号不应施于人臣。然周有太公 尚父,亦兼二名。人臣尊重之称,固知非始今日。”
普惠对曰:“尚父者,有德可 称;太上者,上中之上。名同义异,此亦非并。”
亮又曰:“古有文王、武王,亦 有文子、武子。然则太上皇、太上公亦何嫌于同也?”
普惠对曰:“文武者,德行 之迹,故迹同则谥同。太上者,尊极之位,岂得通施于臣下!”
廷尉少卿袁翻曰: “《周官》:上公九命,上大夫四命。命数虽殊,同名为上,何必上者皆是极尊?”
普惠厉声诃翻曰:“礼有下卿上士,何止大夫与公!但今所行,以太加上,二名双 举,不得非极。雕虫小艺,微或相许,至于此处,岂卿所及!”
翻甚有惭色,默不 复言。
任城王澄曰:“谏诤之体,各言所见,至于用舍,固在应时。卿向答袁氏, 声何太厉?”
普惠对曰:“所言若是,宜见采用;所言若非,惧有罪及。是非须辨, 非为苟竞。”
澄曰:“朝廷方开不讳之门,以广忠言之路。卿今意在向义,何云乃 虑罪罚?”
议者咸以太后当朝,志相党顺,遂奏曰:“张普惠辞虽不屈,然非臣等 所同。涣汗已流,请依前诏。”
太后复遣元义、贾璨宣令谓普惠曰:“朕向召卿与 群臣对议,往复既终,皆不同卿表。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陈,忠臣之道。 群公已有成议,卿不得苦夺朕怀。后有所见,勿得难言。”
普惠于是拜令辞还。
初,普惠被召,传诏驰骅骝马来,甚迅速,伫立催去,普惠诸子忧怖涕泣。
普惠谓曰:“我当休明之朝,掌谏议之职,若不言所难言,谏所难谏,便是唯唯,旷 官尸禄。人生有死,死得其所,夫复何恨?然朝廷有道,汝辈勿忧。”
及议罢,旨 劳还宅,亲故贺其幸甚。
时中山庄弼遗书普惠曰:“明侯渊儒硕学,身负大才,秉 此公方,来居谏职,謇謇如也,谔谔如也。一昨承胡司徒等,当面折庭诤,虽问难 锋至,而应对响出,宋城之带始萦,鲁门之柝裁警,终使群后逡巡,庶僚拱默,虽 不见用于一时,固已传美于百代。闻风快然,敬裁此白。”
普惠美其此书,每为口 实。
普惠以天下民调,幅度长广,尚书计奏,复征绵麻,恐其劳民不堪命,上疏曰:
伏闻尚书奏复绵麻之调,尊先皇之轨,夙宵惟度,忻战交集。何者?闻复高祖 旧典,所以忻惟新;俱可复而不复,所以战违法。仰惟高祖废大斗、去长尺、改重 秤,所以爱万姓,从薄赋。知军国须绵麻之用,故云幅度之间,亿兆应有绵麻之利, 故绢上税绵八两,布上税麻十五斤。万姓得废大斗、去长尺、改重秤,荷轻赋之饶, 不适于绵麻而已,故歌舞以供其职,奔走以役其勤。天子信于上,亿兆乐于下。故 《易》曰:“悦以使民,民忘其劳。”此之谓也。
自兹以降,渐渐长阔,百姓嗟怨,闻于朝野。伏惟皇太后未临朝之前,陛下居 谅暗之日,宰辅不寻其本,知天下之怨绵麻,不察其辐广、度长、秤重、斗大,革 其所弊,存其可存,而特放绵麻之调,以悦天下之心,此所谓悦之不以道,愚臣所 以未悦者也。尚书既知国少绵麻,不惟法度之□易,民言之可畏,便欲去天下之大 信,弃已行之成诏,追前之非,遂后之失,奏求还复绵麻,以充国用。不思库中大 有绵麻,而群官共窃之。愚臣以为于理未尽。何者?今宫人请调度,造衣物,必度 忖秤量。绢布,匹有尺丈之盈,一犹不计其广;丝绵,斤兼百铢之剩,未闻依律罪 州郡。若一匹之滥,一斤之恶,则鞭户主,连三长,此所以教民以贪者也。今百官 请俸,人乐长阔,并欲厚重,无复准极。得长阔厚重者,便云其州能调,绢布精阔 且长,横发美誉,以乱视听;不闻嫌长恶广,求计还官者。此百司所以仰负圣明也。
今若必复绵麻者,谓宜先令四海知其所由,明立严禁,复本幅度,新绵麻之典, 依太和之税。其在库绢布并及丝绵,不依典制者,请遣一尚书与太府卿、左右藏令, 依今官度、官秤,计其斤两、广长,折给请俸之人。总常俸之数,千俸所出,以布 绵麻,亦应其一岁之用。使天下知二圣之心,爱民惜法如此,则高祖之轨中兴于神 龟,明明慈信照布于无穷,则孰不幸甚!伏愿亮臣悾悾之至,下慰苍生之心。
普惠又表乞朝直之日,时听奉见。自此之后,月一陛见。又以肃宗不亲视朝, 过崇佛法,郊庙之事,多委有司,上疏曰:“臣闻明德恤祀,成汤光六百之祚;严 父配天,孔子称周公其人也。故能馨香上闻,福传遐世。伏惟陛下,重晖纂统,钦 明文思,天地属心,百神伫望,故宜敦崇祀礼,咸秩无文。而告朔朝庙,不亲于明 堂;尝禘郊社,多委于有司。观射
文僧明举城归顺,扬州刺史长孙稚遣别驾封寿入城固守,衍将 裴邃、湛僧率众攻逼,诏普惠为持节、东道行台,摄军司赴援之。军始渡淮,而封 寿已弃城单马而退。军罢还朝。萧衍弟子西丰侯正德诈称降款,朝廷颇事当迎,普 惠上疏,请赴扬州,移还萧氏,不从。俄而,正德果逃还。凉州刺史石士基、行台 元洪超并赃货被绳,以普惠为右将军、凉州刺史,即为西行台。以病辞免。除光禄 大夫,右丞如故。
先是,仇池武兴群氐数反,西垂郡戍,租运久绝。诏普惠以本官为持节、西道 行台。给秦、岐、泾、华、雍、豳、东秦七州兵武三万人,任其召发,送南秦、东 益二州兵租,分付诸戍,其所部将统,听于关西牧守之中随机召遣,军资板印之属, 悉以自随。普惠至南秦,停岐、泾、华、雍、豳、东秦六州兵武,召秦州兵武四千 人,分配四统;令送租兵连营接栅,相继而进,运租车驴,随机输转。别遣中散大 夫封答慰喻南秦,员外常侍杨公熙宣劳东益氐民。于时,南秦氐豪吴富聚合凶类, 所在邀劫。公熙既至,东益州刺史魏子建密与普惠书,言公熙旧是蕃国之胤,而诸 氐与相见者,必有阴私,言宜加图防。普惠乃符摄公熙,令赴南秦。公熙果已密遣 其从兄山虎与吴富同逆,又妄自说乡里,纷动群氐,托云与崔南秦有隙,拒而不赴。 租达平落,吴富等果胁车营,实公熙所潜遣也。后吴富虽为左右所杀,而徒党犹盛。 秦□所绾武都、武阶,租颇得达。东益群氐先款顺,故广业、仇鸠、河池三城粟便 得入。其应入东益十万石租,皆稽留费尽,升斗不至,镇戍兵武,遂致饥虚,咸恨 普惠经略不广。事讫,普惠拜表按劾公熙。还朝,赐绢布一百段。
时诏访冤屈,普惠上疏曰:
《诗》称“文王孙子,本枝百世”,《易》曰“大君有命,开国承家”,皆所 以明德睦亲,维城作翰。汉祖封爵之誓曰:“使黄河如带,太山如砺,国以永存, 爰及苗裔。”又申之以丹书之信,重之以白马之盟。其以强大分王,罪犯蹙邑者, 盖有之矣;未闻父基子构,世载忠贤,一死一削,用为恆典者也。故尚书令臣肇, 未能远稽古义,近究成旨,以初封之诏,有亲王二千户、始蕃一千户、二蕃五百户、 三蕃三百户,谓是亲疏世减之法;又以开国五等,有所减之言,以为世减之趣。遂 立格奏夺,称是高祖本意,仍被旨可。差谬之来,亦已甚矣。遂使勋亲怀屈,幽显 同冤,纷讼弥年,莫之能息。
臣辄远研旨格,深穷其事,世变减夺,今古无据。又寻诏书,称昔未可采,今 始列辞,岂得混一,罔分久近也。故乐良、乐安,同蕃异封;广阳、安丰,属别户 等。安定之嫡,邑齐亲王;河间戚近,更从蕃食。是乃太和降旨,初封之伦级,勋 亲兼树,非世减之大验者也。博陵袭爵,亦在太和之年,时不世减,以父尝全食, 足户充本,同之始封,减从今式。如此,则减者减其所足之外,足者足其所减之内。 减足之旨,乃为所贡所食耳。欲使诸王开国,弗专其民,赋役之差,贵贱有等。盖 准拟周礼公侯伯子男贡税之法,王食其半,公食三分之一,侯伯四分之一,子男五 分之一。是以新兴得足充本,清渊吏多减户。故始封承袭,俱称所减谓减之以贡, 食谓食之于国,斯实高祖霈然之诏。减实之理,圣明自释,求之史帛,犹有未尽。 时尚书臣琇疑减足之参差,旨又判之,以开训所减之旨,可以不疑于世减矣。而臣 肇弗稽往事,曰五等有所减之格,用为世减之法;以王封有亲疏之等,谓是代削之 条。妄解成旨,雷同世夺。以此毒天下,民其从乎!故太傅、任城文宣王臣澄枢弼 累朝,识洞今古,为尚书之日,殷勤执请,孜孜于重议。被旨不许,于此遂停。
又律罪例减,及先帝之缌麻;令给亲恤,止当世之有服。律、令相违,威泽异 品。使七庙曾玄,不治未恤,嫡封则爵禄无穷,枝庶则属内贬绝。仪刑作孚,亿兆 何观。夫一人吁嗟,尚曰亏治。今诸王五等,各称其冤;七庙之孙,并讼其切。陈 诉之案,盈于省曹,朝言巷议,咸云其苦。恐非先王所以建万国,亲诸侯,睦九族 之义也。
臣猥忝今任,于兹五年,推寻旨格,谓无世减之理。请近遵高祖减食之谟,远 循百代象贤之诰,退由九伐,进从九仪,则刑罚有伦,封不虚黜。斯乃文王所以克 慎,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今旨访冤滞,愚以此为大者。求寻光锡 之诏,并诸条格,所夺所请,事事穷审。诸王开国,非犯罪削夺者,并求还复。其 昔尝全食,足户充本,减从令式者,从前则力多于亲懿,全夺则减足之格不行,愚 谓禄力并应依所□之食而食之。若是则力少蕃王,粟帛仍本户邑虽盈之减两。秦既 有全食足户之异,故不得同于新封之力耳。亲恤所裒,请依律断。伏惟亲亲尊贤, 位必功立。尊贤以司民,可不慎乎?亲亲以牧族,其可弃乎?如脱蒙允求以旨判为 始,其前来吏秩,悉年久不追。
臣又闻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咸有一德,殷汤所以革夏。故能上令下从, 风动草偃;畏之如雷电,敬之如明神。是以天子家天下,绥万国,若天之无不覆, 地之无不载。迁都之构,庶方子来,泛泽所沾,降及陪皁。宁有岳牧、二千石、县
令、丞、尉、治中、别驾及诸军幢,受命于朝廷,而可不预乎?
此之班驳,云雨之不平,谓是当时有司出纳之未允。
何以明之?仰寻世宗诏书,百官普进一级,中有朝臣刺史登时褒授,则内外贵贱,莫不同泽。
又覆奏称爰及陪皁,明无不逮。
自后人率其心纷纶,盈庭嫌少,误惑视听。
限以泛前,更为年断。
六年、三年之考,以意折之;泛前、泛后之岁,隔而绝之。
遂使如纶之旨,顿于一朝。
泛前六年上第者全不得泛,三年上第者蒙半阶而已。
泛前泛后合考者隔绝而不得,无考者无折而全。
泛前泛后,有考无考,并蒙全泛。
与否乖违,勤旧弥屈。
差若毫厘,谬以千里,其此之谓乎?
《易》曰:“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下,可不慎欤!”
言之不从,无以抑之,遂奏夺牧守外禄,全不与泛。
散官改为四年之考,泛前者八年一阶。
政令不一,冤讼惟甚,与而复夺,其本在兹。
致使邀驾击鼓者,无理以加其罪;诽谤公听者,无辞以抑其言。
噂沓所由生,慢悖所由起。
夫琴瑟不调,浇而更张。
善人,国之本也,其可弃乎?
《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
《尧典》曰:“克明俊德。”
《吕刑》曰:“何择非人。”
《周官》曰:“官弗必备惟其人。”
《咎繇》曰:“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
《诗》云:“人之云亡,邦国殄悴。”
又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
如此则官必择人,泛则宜溥。
请远遵正始元旨,近准圣明二泛,内外百官,悉同一阶,不以泛前折考,不以散任增年,则同云共澍,四海均洽。
如谓未可,宜以权理折之。
《易》曰:“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实位曰仁。”
《春秋传》曰:“一曰择人。”
如此,则乃可无泛,不可无考,守宰之泛,既以追夺,则百官之泛,不应独沾。
溥泽既收,复谁敢怨!
夫三载之考,兴于太和;再周之陟,通于景明。
闲剧禄力,自有加减。
陪臣以事省降,而考则三年,朝官既禄等平曹,更四周乃陟。
考禄参差,各称其枉。
且一日从军征戍,苦于烦任终年;专使决断,重于陪臣恆上。
若通为三载之考,无泛隔折,则各盈其分,亦足以近塞群口,远绥四方。
日昳求贤,犹有所失,况不遵择人之训,唯以停久而进乎?
自今已后,考黜愿以三宅革心,选进愿以三俊居德。
《书》曰:“举能其官,惟尔之能;称非其人,惟尔弗任。”
斯周道所以佑辟康民,敢不敬守。
臣忝官枢副,毗察冤讼,寤寐惟省,谓宜追正,愚固所陈,万无可采。
出除左将军、东豫州刺史。
淮南九戍十三郡犹因萧衍前弊,别郡异县之民错杂居止,普惠乃依次括比,省减郡县,上表陈状。
诏许之。
宰守因此绾摄有方,奸盗不起,民以为便。
萧衍遣将胡广来寇安阳,军主陈明祖等胁白沙、鹿城二戍,衍又遣定州刺史田超秀、田僧达等窃陷石头戍,径据安陂城;郢州新塘之贼,近在州西数十里。
普惠前后命将拒战,并破之。
普惠不营财业,好有进举,敦于故旧。
冀州人侯坚固少时与其游学,早终,其子长瑜,普惠每于四时请禄,无不减赡给其衣食。
及为豫州,启长瑜解褐,携其合门拯给之。
孝昌元年三月,在州卒,时年五十八。
赠平北将军、幽州刺史,谥曰宣恭。
长子荣俊,武定末,齐王相府属。
荣俊弟龙子,扬州骠骑府长史。
史臣曰:孙绍关右之士,又能指论世务,亦其志也。
张普惠明达典故,强直从官,侃然不挠,其有王臣之风矣。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魏书-列传-卷六十六-译文
孙绍,字世庆,昌黎人。世代为慕容氏效力。祖父孙志进入北魏,官至济阳太守。父亲孙协,字文和,曾任上党太守。
孙绍年少时好学,广泛涉猎经史,颇有文才,对阴阳术数也有深入研究。起初担任校书郎,后逐渐升迁为给事中,兼任羽林监,后任门下录事。他喜欢在朝廷大事上直言得失,因此为世人所知。
他曾著有《释典论》,虽然不够完美,但其中有些内容值得保存。他还与常景等人共同修订律令。
延昌年间,孙绍上表说:
我听说建国有计谋,即使处于危险中也能安定;施政和谐,即使力量薄弱也能兴盛;治理违背人理,即使表面团结也会分裂;举措失当,即使成功也会失败。这是古今不变的道理,也是历代君王的定法。
大魏顺应天命,开创了无尽的基业,历代仁政,国祚延续七百年。
如今二虢京门没有严密的防守;南、北二中也缺乏坚固的守备。长安、鄴城是国家的支柱;穰城、上党是国家的腹背。
四军五校的编制,领、护的分工,征兵储粮的要务,水陆交通的物资,山河要害的控制,紧急情况的应对,平衡救援的策略,节约开支的方法,都应该加以完善,以巩固国家的根基。保持国家强盛的体制,怎能忽视?在安定的时期,更应该警惕危险。
而且法律虽然区分了清浊,但清浊并不公平;申滞理望,但卑寒之人也能免于责罚。士人和百姓都感到悲哀,士兵和徒役心怀怨恨。
中正在乡里卖弄权势,主案在上台舞文弄墨,真伪混淆,明知有错却不纠正,得势的人不感到高兴,失势的人加倍怨恨。
使得门第相同的人,待遇却截然不同;同类应服同样的劳役,但苦乐悬殊。
士人担任官职,不以此为荣;士兵服役辛苦,心中不安定。
因此有人竞相放弃本业,流亡他乡。有人假借他人名义托养,散落在民间;有人逃亡山林,以渔猎为生;有人投靠豪强,寄人篱下。
还有应迁的户口,追逐享乐到各州;应留的人,却躲避寒冷回到温暖的地方。
兼职的子弟,四处漂泊,南北东西,居无定所。关禁不严,任意取适。这样的人,数不胜数。
爪牙不再为国家效力,百工争相放弃本业。统一的计划,实际上已经缺失;考核的方法,责成无期。
流浪的人,必须严格审查。如今强敌窥伺时机,边境百姓伺机而动,国内民众不平,长期戍边的士兵心怀怨恨,战国的形势,我认为已经非常危险。必定制造祸端的,是北边镇戍的人。
如果在一统的年份,平衡使用,是大道之计;在乱离的时期,纵横捭阖,是行权之势。
所以道不可长久,必须用文质来调节情感;权不可恒久,必须随形势来管理事物。
文质适应时代,道形自然安定;形势得当,权势也能成功。
然而君王的计法,化物的规则,必须圆方得当,人物不失其位。
在先帝时期,律令一起讨论,律法很快施行,但令却一直没有颁布,已经十多年了。
我认为令的体制,就是帝王的身体。分处百官的礼仪,安置九服的节律;经纬三才的伦常,包罗六卿的职责;安排风化的门径,作用赏罚的要务;这是有为的枢机,世法的大本。
然而修订令的人,也都博古通今,依照古制撰写,大体上可观,与之前的令相比,精粗有别。
但主持讨论的人,过于依赖古制。如果令依古制,高祖的法令,还需要升降,谁敢随意判断是非呢?因此争论不休,久废不理。
然而律令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如今律法颁布而令未颁布,事情非常滞碍。如果令不颁布,就没有典法,臣下执事,何依而行?
我们修订律法,并非没有努力,但署下之日,我却无名。这就像农夫尽力耕作,别人却享受收获,功名所在,实在令人郁闷。
不久,孙绍被任命为济阴太守。回朝后,历任司徒功曹参军,步兵、长水校尉。
正光初年,兼任中书侍郎,出使高丽。回朝后,任镇远将军、右军将军。
后来,担任徐兗和籴使。回朝后,大力陈述军国利害,但没有得到回复。
孙绍又上表说:“我听说文质互用,治道因此和谐;形势得当,人物因此通达。所以能事恢三灵,仁洽九服。
陛下顺应天命,冲明照物,宰辅忠纯,伊霍均美,已经奠定了升平的基业,应该成就无为的事业。
然而漠北叛乱,陇右造反,中州惊扰,百姓私下议论,这是什么原因呢?都是因为上法不通,下情怨塞。
我虽然愚钝,但也看清楚了始末。过去在代都,武质而治安;中京以来,文华而政乱。
所以我曾在太和年间,极力陈述得失,详细论述四方华夷的心态,高祖采纳,文应可寻。
延昌、正光年间,我多次上奏,主事者收录,但没有得到回复,如今事态发展到这个地步,正是我预言的验证。
如今东南有窃号的竖子,西北有逆命的寇贼,怎能怨天,实在是人祸。
我现在不担心边疆,正忧虑中畿,急需改革,以安定人心。如果仍然犹豫不决,变乱很快就会发生,一旦肘腋生变,大事就完了。
然而我奉国四世,欣戚是同,但职位在冗散,不关枢密,宁济之计,欲陈无所,可谓经纬甚多,无机可织。
天下是大器,一旦倾斜,难以扶正。当今的危机,迫在眉睫,我身为官员,痛心不已。
泣血上陈,愿陛下采纳。如果能参与执事,献可替否,寇逆获除,社稷称庆,虽死如生,犬马情毕。”
孙绍性格刚直,每次上奏,言辞恳切,不怕冒犯。但他天性疏脱,言辞有时高下不一,时人轻视他,不被采纳。
孙绍的兄长孙世元早逝,孙世元擅长弹筝,孙绍后来听到筝声便涕泗呜咽,舍之而去,世人因此敬重他。
他被任命为骁骑将军,出使吐谷浑。回朝后,任太府少卿。
曾因朝见,灵太后对他说:“你年纪稍大了。”孙绍回答:“我年纪虽老,但臣节尚少。”太后笑了。
后迁右将军、太中大夫。
孙绍曾与百官一起上朝,东掖门未开,守门等待天亮。孙绍在众人中拉出吏部郎中辛雄,私下对他说:“这些人不久都会死尽,只有我和你还能享受富贵。”辛雄非常惊愕,不知其意。不久发生了河阴之难。
孙绍擅长推算禄命,许多事情都应验了,知道的人都感到奇异。
建义初年,任卫尉少卿,将军如故。后转任金紫光禄大夫。
永安年间,任太府卿。因曾参与修订《正光壬子历》,赐爵新昌子。
太昌初年,迁左卫将军、右光禄大夫。
永熙二年去世,享年六十九岁。追赠都督冀瀛沧三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尚书左仆射、冀州刺史,谥号宣。
儿子孙伯元继承爵位。齐受禅后,按例降爵。
孙伯元的弟弟孙叔利,任右将军、太中大夫。
孙绍的堂弟孙瑜,任济州长史。
孙瑜的弟弟孙彝,字凤伦。太和年间,
被举荐为秀才,逐渐升迁至步兵校尉。后来在武邑太守任上去世。被追赠为征虏将军、营州刺史。
他的儿子伯融,过继给瑜为后。武定末年,担任□□太守。
伯融的嫡弟子宽,担任开府田曹参军。
张普惠,字洪赈,是常山九门人。身高八尺,容貌魁梧。父亲张晔,曾任齐州中水县令。
他随父亲到县里,在齐地学习,专心研究古代典籍,勤奋不懈。回到家乡后,跟随程玄学习,精通《三礼》,同时擅长《春秋》,对百家学说也有广泛涉猎,受到儒生们的称赞。
太和十九年,担任主书,兼任制局监,与刘桃符、石荣、刘道斌一同值班,深受高祖的赏识。后来转任尚书都令史。任城王澄看重他的学问,为他提高了声望。仆射李冲曾到澄的府上,听到普惠的言论,也很欣赏他。世宗初年,转任积射将军。澄担任安西将军、雍州刺史时,推荐普惠为府录事参军,不久又代理冯翊郡的事务。
澄因丧服在身,想在七月七日召集文武官员,在北园举行马射活动。普惠上书澄说:“我听说三杀九亲,是为了区分亲疏关系;五服六术,是为了表达哀悼之情。这些都是根据事情来修饰情感,是不可改变的道理。然而,最大的悲痛,深于终身之外;书策上的哀悼,止于丧期之内。外在的哀悼不能没有节制,所以规定为三年;内在的哀悼不能立即消除,所以用时间来敦促。《礼记》说:大练之日,可以弹奏素琴。这是为了逐渐恢复正常生活。小功以上的丧服,除非是虞祔练除,否则不沐浴,这是制度的规定。曾子问:‘相识的人有丧服,可以参加祭祀吗?’孔子说:‘缌服不参加祭祀,又怎么能帮助别人呢?既然不参加祭祀,恐怕也没有宴食的道理。’又说:‘废除丧服后,可以参加馈奠之事吗?’孔子说:‘脱下丧服参加奠礼,是不合礼的。’注释说:‘这是为了不忘记哀痛。’我认为,刚脱下丧服时,不应参加馈奠,小功之内,怎么能观看射箭呢?《杂记》说:‘大功以下,已经下葬后,别人可以吃饭,同族的人也可以吃饭,非同族的人则不吃。’吃饭尚且要选择人,射箭就更让人困惑了。我看到您的命令,设立射会的期限,打算在二七令辰,召集城中的文武官员,在北园练习武艺,在中舍行揖让之礼。现在不是大阅的季节,时节涉及妨碍农事,国家的丧服刚刚脱下,殿下的丧服仍在身,放下哀痛去享乐,以此来教导百姓,这是改变先王的典教,忘记哀戚之情,恐怕不是昭示美德、教育子孙的做法。按照《射仪》,射箭以礼乐为本,忘记礼乐而从事射箭,不能称为礼;钟鼓不设,不能称为乐。舍弃这两者,射箭还有什么意义呢?而且七日的游戏,令制中没有规定,班劳所施,恐怕违背事体。库府空虚,应该等待新的调拨。二三之趣,停止为便。请求到九月,一切准备妥当后,再奏《狸首》之章,宣布矍相之令,声轩悬,建云钲,神民都会在这个时候欢畅。我恳请您慈明远被,万民所望,举动所书,发言唯则,希望您广泛征求意见,赐予采纳,昭示我的管见之心,宽恕我的直言责任,那么刍荛无遗歌,舆人有献诵矣。”
澄采纳了他的意见,借口自己停止活动,回答说:“文武之道,自古以来就是成规;明耻教战,是自古以来的常轨。现在虽然不是公制,但此州从前已有这种形式,既不劳民损公,任其私射,又有什么损失呢?而且纂文习武,是人的常艺,怎么能在常艺之间,一定要有令制呢?我本想依照前州府的做法,在公务之余,练习武艺,也没有说要花费库府的钱财。《礼记》说:兄弟内除,明哀已杀;小功,客人来了主人不停止音乐。听音乐可以,观看武艺又有什么伤害呢?只是事情需要停止,先以令停,才得到这个请求,深具来意。”
澄转任扬州,推荐普惠以羽林监的身份兼任镇南大将军开府主簿,不久又加封威远将军。普惠既然被澄所赏识,历任两个藩镇的辅佐,声誉很高,回京的时候,装束简陋,澄赠送他二十匹绢作为路费。回到朝廷后,仍然担任羽林监。
后来澄因太妃去世,臣僚们为他立碑颂德,碑文想写“康王元妃之碑”。澄向普惠征求意见,普惠回答说:“我仔细查阅朝廷的典章,只有王妃,没有‘元’字。鲁夫人孟子被称为‘元妃’,是为了与‘继室声子’相对。现在烈懿太妃是先王的配偶,更没有声子、仲子的嫌疑,我认为不必用‘元’字来区别名位。而且以氏配姓,我认为是在生时的称呼,所以《春秋》说:‘夫人姜氏至自齐。’下葬后,以谥配姓,所以经书说‘葬我小君文姜氏’,又说‘来归夫人成风之襚’,都是以谥配姓。古时候妇人随夫谥,现在烈懿太妃德冠一世,所以特别受到褒奖,这是万代的高事,怎么能在定名的重要时刻,不称烈懿呢?”澄听从了他的意见。
后来朝廷大军出征,再次征讨钟离,普惠担任安乐王诠的别将长史。班师后,被任命为扬烈将军、相州安北府司马。后来升任步兵校尉。之后以本官兼任河南尹丞。世宗去世后,因与甄楷等人饮酒游从,被免官。骁骑将军刁整,家中有旧训,打算节俭办丧事。普惠认为他矫枉过正,写信与他讨论。此事记载在《刁雍传》中。按照惯例:免官的人,三年之后降一级重新任用;如果才能优异,可以破格提拔,不受此限。熙平年间,吏部尚书李韶上奏说普惠有文学才能,依照才能优异的例子,应该特别提拔,朝廷下令任命他为宁远将军、司空仓曹参军。朝议认为不降级是一种荣耀。当时任城王澄担任司空,表议书记,大多出自普惠之手。
广陵王恭、北海王颢,怀疑为所生祖母服丧是期年还是三年,博士们意见不一,朝廷下诏让群臣讨论。普惠发表意见说:“我仔细查阅二王的祖母,都是受命于先朝,成为二国的太妃,可以说是受命于天子,成为始封之母。《丧服》说‘慈母如母’,在《三年章》。《传》说:‘贵父命也。’郑玄注释说:‘大夫的妾子,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大功,士的妾子为母亲服期年。父亲去世后则都可以延长。’这是大夫命令他的妾子,认为母亲慈爱,尚且说贵父命,为之服三年,何况天子命令他的儿子为列国王,命令他的生母为国太妃,反而与公子为母服练冠和大功相同呢?轻重颠倒,实在是不合理的。《传》说:‘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那么应当服其亲服。像鲁卫列国,相互服期年,这是毫无疑问的。怎么证明呢?《丧服》:‘君为姑姊妹女子嫁于国君者’,《传》说:‘为什么服大功?因为尊同。尊同,则可以服其亲服。诸侯的儿子称为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那么兄弟一体。位列诸侯,自然以尊同可以相互服丧,不能还准公
儿子,远离天王的厌恶。因此,降级有四种情况,君主、大夫因尊贵而降级,公子、大夫的儿子因厌恶而降级。名称和例子不同,怎么可以混乱呢?
《礼记》说:大夫的妾子,因为父亲的命令而慈爱自己,可以延长三年的服丧期。太妃既然受命于先帝,光耀一国,二王分封土地,显赫地赐予大邦,舍弃尊贵的地位,依附于不被祭祀的公子,即使许蔡失去地位,也不过分。
《服问》说:‘有从轻而重的情况,公子的妻子为她的皇姑服丧。’公子虽然被厌恶,妻子仍然可以申明服丧,何况广陵、北海,论封则是封君的儿子,论妃则是命妃的孙子。承继妃子的重任,远离先皇,更以先后的正统,厌恶其所生的祖嫡,与皇姑相比,不是更远吗?
现在既然允许他们申明服丧,却又限制他们的期限,与慈母相比,不是更不合理吗?
《经》说:‘为君的祖父母、父母、妻、长子服丧’,《传》说:‘为什么是一年?父母长子君服斩衰,妻则是小君。父亲去世后,然后为祖后服斩衰。’
现在祖是献文皇帝,诸侯不能以他为祖,母亲是太妃,这是二王三年的证据。
议论者近来背离正经,依附非类,差之毫毛,所失或远。
而且天子尊贵则配天,没有不是臣妾的,为什么命之为国母而不听儿子服其亲呢?
《记》说:‘从服者,所从亡,则已。’
又说:‘不为君母之党服,则为其母之党服。’
现在所从既亡,不以亲服服其所生,则属从之服于何所施?
如果以诸王入为公卿,便同大夫者,则当今之议,皆不须以国为言也。
现在的诸王,自同列国,虽不之国,别置臣僚,玉食一方,不得以诸侯言之。
敢据《周礼》,辄同三年。”
当时议者也有不同的意见。
国子博士李郁在议论结束后,写信责难普惠。
普惠根据《礼》回答,郑重地回复了三次,李郁的议论于是屈服。
转任谏议大夫。
澄对普惠说:“不喜君得谏议,唯喜谏议得君。”
当时灵太后的父亲司徒胡国珍去世,赠相国、太上秦公。
普惠因为前世后父没有“太上”的称号,上疏朝廷,陈述其不可,左右畏惧,没有人敢为他通报。
恰巧听说胡家穿圹下坟有磐石,于是秘密上表说:
臣听说优名宝位,是王者所赐予的;尊君爱亲,是臣子所以慎终的。
必须使勋绩相称,号秩相合,然后才能显扬当时,传徽万代。
臣私下看到故侍中、司徒胡公,怀道含灵,实诞圣后,载育至尊,母仪四海,近枢克唯允之寄,居槐体论道之明。
所以以功余九锡,褒假銮纛,深圣上之加隆,极慈后之至爱,宪章天下,不亦可乎?
而“太上”之号,臣私下认为不妥。
为什么呢?《易》说:“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所以说“大哉乾元”,又说“至哉坤元”,说明乾坤不可并大。
《礼记》说:“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尝禘郊社,尊无二上。”
说明君臣不可并上。
臣看到诏书,以司徒为太上秦公,夫人为太上秦君。
夫人蒙号于前,司徒系之于后,尊光之美盛矣。
臣私下认为高祖受禅于献文皇帝,所以仰尊为太上皇,这是因上上而生名。
皇太后称令以系敕下,盖取三从之道,远同文母,列于十乱,则司徒之为太上,恐乖系敕之意。
《春秋传》说:“葬称公,臣子辞。”
说明不可复加上。
《书》说:“兹予大飨于先王,尔祖其从与飨之。”
司徒位尊属重,必当配飨先朝,称太上以为臣,以事太上皇,恐非司徒翼翼之心。
汉祖创有天下,尊父曰“太上皇”,母曰“昭灵后”,乃帝者之事。
晋有“小子侯”,尚曰僭之于天子。
司徒,三公也,其可同号于帝乎?
孔子说:“必也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易》说:“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
又说:“困于上者必反于下,故受之以井。”
此克吉定兆,而以浅改卜,群心悲惋,亦或天地神灵所以垂至戒,启圣清。
臣愿圣后,回日月之明,察微臣之请,停司徒逼同之号,从卑下不逾之称,畏困上之鉴,邀谦光之福,则天下幸甚。
臣听说见灾修德,灾变成善。
此太戊所以兴殷,桑谷以之自灭。
何况现在卜迁方始,当修革之会,愚以为无上之名,不可假之,脱讥于千载,恐贻不言之咎。
而且君之于臣,比葬三临之,礼也。
司徒诚为后父,实人臣也。
虽子尊不加于父,乃天下母以义断恩,不可遂在室之意,所以说:“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何况乃应坤之载,承天之重,而朔望于司徒之殡,晨昏于郊墓之间,虽圣思蒸蒸,其不虞宜戒。
离宸极之严居,疲云跸于道路,此亦亿兆苍生,瞻仰失图。
臣愿寻《载驰》之不归,存静方之光大,则草木可繁,人灵斯穆。
臣职忝谏司,敢献狂瞽,谨冒上闻,不敢宣露,乞垂省览,昭臣微款,脱得奉谒圣颜,曲尽愚衷者,死且不朽。
太后览表,亲至国珍宅,召集王公、八座、卿尹及五品已上,博议其事,遣使召普惠与相问答,又令侍中元义、中常侍贾璨监观得失。
任城王澄问普惠说:“汉高作帝,尊父为太上皇。今圣母临朝,赠父太上公,求之故实,非为无准。且君举作则,何必循旧?”
普惠回答说:“天子称诏,太后称令,故周臣十乱,文母预焉。仰思所难,窃谓非匹。”
澄说:“前代太后亦有称诏,圣母自欲存谦光之义,故不称耳。何得以诏令之别,而废严父之孝?”
普惠回答说:“后父太上,自昔未有。前代母后岂不欲尊崇其亲?王何以不远谟古义,而近顺今旨。未审太后何故谦于称诏,而不谦于太上。窃愿圣后终其谦光。”
太傅、清河王怿说:“昔在僭晋,褚氏临朝,殷浩遗褚裒
书上说‘足下,现今的太上皇’,何况太上公却引起怀疑?”
回答说:“褚裒因为女儿辅政而辞官不入朝。渊源讥讽他不恭敬,所以有太上皇的讽刺。本来是指责他的错误,不记录他的正确。没想到殿下用这个来责难。”
侍中崔光说:“张生的表中引用晋朝有小子侯,出自郑注,不是正经的经典。”
回答说:“虽然不是正经的经典,但阐述了正经的宗旨。您喜欢古文化,学习礼仪,又何必坚持这个难题?”
御史中尉元匡对崔光说:“张《表》中说,晋朝的小子侯,因为称号相同而被称为僭越。现在,太上公的名字与太上皇相同,与晋朝的小子侯相比,意义似乎相似。但因为学识不足,不敢辨别其是非。”
普惠回答说:“中丞既然怀疑其正确,又不纠正其错误,这难道是三独所期望的吗?”
尚书崔亮说:“谏议所见的,正是太上这个称号不应该用于臣子。然而周朝有太公尚父,也是兼有两个名字。臣子的尊称,本来就不是从今天开始的。”
普惠回答说:“尚父,是有德行可以称颂的;太上,是上中之上的。名字相同,意义不同,这也不是并列的。”
崔亮又说:“古代有文王、武王,也有文子、武子。那么太上皇、太上公又何必忌讳相同呢?”
普惠回答说:“文、武,是德行的表现,所以表现相同则谥号相同。太上,是尊贵至极的地位,怎么能通用于臣下!”
廷尉少卿袁翻说:“《周官》:上公有九命,上大夫有四命。命数虽然不同,但都称为上,何必上者都是极尊贵的?”
普惠厉声呵斥袁翻说:“礼制中有下卿上士,何止大夫与公!但现在所行的,以太加上,两个名字并举,不得不说是极尊贵的。雕虫小技,或许可以相许,但到了这种地步,岂是您所能及的!”
袁翻非常惭愧,沉默不再说话。
任城王澄说:“谏诤的体例,各自表达自己的见解,至于采用与否,本来就应该适时而定。您刚才回答袁氏,声音为何如此严厉?”
普惠回答说:“如果所说的是正确的,应该被采用;如果所说的是错误的,恐怕会有罪责。是非必须辨别,不是为了争强好胜。”
澄说:“朝廷正在开启不忌讳的大门,以拓宽忠言的道路。您现在意在向义,为何还要顾虑罪罚?”
议者都认为太后当朝,志在党顺,于是上奏说:“张普惠的言辞虽然不屈,但不是我们所同意的。涣汗已经流下,请依照前诏。”
太后又派元义、贾璨宣令对普惠说:“朕刚才召您与群臣对议,往复已经结束,都不同意您的表奏。朕所行的,是孝子的志向;您所陈述的,是忠臣的道理。群公已经有了成议,您不得苦苦争夺朕的心意。以后有所见,不得再难言。”
普惠于是拜令辞还。
起初,普惠被召见,传诏的骅骝马迅速赶来,普惠的孩子们担忧害怕,哭泣不止。
普惠对他们说:“我在这个休明的朝代,担任谏议的职务,如果不说难以说出口的话,不谏难以谏的事,那就是唯唯诺诺,旷官尸禄。人生有死,死得其所,还有什么遗憾?但朝廷有道,你们不必担忧。”
等到议罢,旨意慰劳他回家,亲友们都祝贺他非常幸运。
当时中山庄弼写信给普惠说:“明侯渊儒硕学,身负大才,秉持公正,担任谏职,直言不讳,刚正不阿。昨天承蒙胡司徒等人,当面折庭诤,虽然问难如锋,但应对如响,宋城的带子开始缠绕,鲁门的柝声刚刚响起,最终使群臣逡巡,庶僚默然,虽然一时不被重用,但已经传美于百代。闻风快然,敬裁此白。”
普惠非常欣赏这封信,常常以此为口实。
普惠因为天下民调,幅度长广,尚书计奏,再次征收绵麻,担心百姓负担不起,上疏说:
我听说尚书上奏再次征收绵麻,尊崇先皇的规矩,日夜思考,欣喜与担忧交织。为什么呢?听说恢复高祖的旧典,所以欣喜于革新;但可以恢复而不恢复,所以担忧于违法。仰慕高祖废除大斗、去掉长尺、改变重秤,所以爱护百姓,减轻赋税。知道军国需要绵麻的用途,所以在幅度之间,亿兆百姓应该有绵麻的利益,所以绢上税绵八两,布上税麻十五斤。百姓得以废除大斗、去掉长尺、改变重秤,享受轻赋的恩惠,不仅限于绵麻,所以歌舞以供奉其职,奔走以服役其勤。天子在上信任,亿兆在下欢乐。所以《易》说:“悦以使民,民忘其劳。”就是这个意思。
从此以后,渐渐长阔,百姓嗟怨,传遍朝野。我想到皇太后未临朝之前,陛下居谅暗之日,宰辅不寻其本,知道天下怨恨绵麻,不察其辐广、度长、秤重、斗大,革除其弊端,保留其可保留的,而特别放免绵麻的调税,以取悦天下之心,这就是所谓的悦之不以道,愚臣所以不悦的原因。尚书既然知道国家缺少绵麻,不考虑法度的变化,民言的可怕,便想放弃天下的大信,抛弃已行的成诏,追前之非,遂后之失,上奏请求恢复绵麻,以充国用。不考虑库中大有绵麻,而群官共同窃取。愚臣以为于理未尽。为什么呢?现在宫人请调度,造衣物,必度忖秤量。绢布,匹有尺丈之盈,一犹不计其广;丝绵,斤兼百铢之剩,未闻依律罪州郡。若一匹之滥,一斤之恶,则鞭户主,连三长,这就是教民以贪。现在百官请俸,人乐长阔,并欲厚重,无复准极。得长阔厚重者,便云其州能调,绢布精阔且长,横发美誉,以乱视听;不闻嫌长恶广,求计还官者。这就是百司所以仰负圣明的原因。
现在如果一定要恢复绵麻,应该先让四海知道其缘由,明确设立严禁,恢复本幅度,新绵麻的典章,依太和的税制。其在库绢布并及丝绵,不依典制者,请派一尚书与太府卿、左右藏令,依今官度、官秤,计其斤两、广长,折给请俸之人。总常俸之数,千俸所出,以布绵麻,亦应其一岁之用。使天下知二圣之心,爱民惜法如此,则高祖的规矩中兴于神龟,明明慈信照布于无穷,那么谁不幸运!我愿亮臣悾悾之至,下慰苍生之心。
普惠又上表请求在朝直之日,时常听奉见。自此之后,每月一次陛见。又因为肃宗不亲自视朝,过分崇信佛法,郊庙之事,多委有司,上疏说:“我听说明德恤祀,成汤光六百之祚;严父配天,孔子称周公其人也。所以能馨香上闻,福传遐世。我想到陛下,重晖纂统,钦明文思,天地属心,百神伫望,所以应该敦崇祀礼,咸秩无文。而告朔朝庙,不亲于明堂;尝禘郊社,多委于有司。观射
文僧明率领城池归顺,扬州刺史长孙稚派遣别驾封寿入城固守,萧衍的将领裴邃、湛僧率领军队进攻,朝廷下诏任命普惠为持节、东道行台,代理军司前往支援。军队刚渡过淮河,封寿已经弃城单骑撤退。军队撤回朝廷。萧衍的弟子西丰侯正德假装投降,朝廷准备迎接,普惠上疏请求前往扬州,将萧氏迁回,朝廷没有听从。不久,正德果然逃回。凉州刺史石士基、行台元洪超因贪污被绳之以法,朝廷任命普惠为右将军、凉州刺史,即任西行台。普惠因病辞去职务,被任命为光禄大夫,右丞职务不变。
在此之前,仇池武兴的氐族多次反叛,西部边境的郡县戍守,租税运输长期中断。朝廷下诏任命普惠以本官为持节、西道行台,给予秦、岐、泾、华、雍、豳、东秦七州的三万士兵,任其调遣,运送南秦、东益二州的租税,分配给各戍守地,其部下将领,可以在关西的牧守中随机调遣,军资、板印等物品,全部随行。普惠到达南秦,停止岐、泾、华、雍、豳、东秦六州的士兵调遣,召集秦州的四千士兵,分配给四个统领;命令运送租税的士兵连营接栅,相继前进,运租的车驴,随机转运。另外派遣中散大夫封答慰喻南秦,员外常侍杨公熙宣慰东益的氐族民众。当时,南秦的氐族豪强吴富聚集凶徒,到处劫掠。公熙到达后,东益州刺史魏子建秘密写信给普惠,说公熙原是蕃国的后裔,与氐族见面时,必有阴谋,建议加以防范。普惠于是下令公熙前往南秦。公熙果然已经秘密派遣其从兄山虎与吴富一同叛乱,还妄自煽动乡里,扰乱氐族,借口与崔南秦有矛盾,拒绝前往。租税到达平落,吴富等人果然胁迫车营,实际上是公熙暗中派遣的。后来吴富虽然被左右所杀,但其党羽仍然强大。秦州所辖的武都、武阶,租税勉强到达。东益的氐族先已归顺,所以广业、仇鸠、河池三城的粮食得以进入。应进入东益的十万石租税,都因滞留而耗尽,一粒粮食也未到达,戍守的士兵因此饥饿,都怨恨普惠的经略不够广泛。事情结束后,普惠上表弹劾公熙。回朝后,被赐予绢布一百段。
当时朝廷下诏询问冤屈,普惠上疏说:
《诗经》称“文王的子孙,本枝百世”,《易经》说“大君有命,开国承家”,都是为了明德睦亲,维城作翰。汉高祖封爵的誓言说:“使黄河如带,太山如砺,国以永存,爰及苗裔。”又用丹书之信加以申明,用白马之盟加以重申。那些因强大而分封为王,因犯罪而削夺封邑的,确实存在;但从未听说过父亲奠基,儿子继承,世代忠贤,一死一削,成为常典的。所以尚书令臣肇,未能远考古义,近究成旨,以初封之诏,有亲王二千户、始蕃一千户、二蕃五百户、三蕃三百户,认为是亲疏世减之法;又以开国五等,有所减之言,认为是世减的趋势。于是立格奏夺,称是高祖本意,仍被旨可。差谬之来,已经非常严重了。于是使勋亲怀屈,幽显同冤,纷讼多年,无法平息。
臣远研旨格,深究其事,世变减夺,今古无据。又寻诏书,称昔未可采,今始列辞,岂得混一,罔分久近也。所以乐良、乐安,同蕃异封;广阳、安丰,属别户等。安定之嫡,邑齐亲王;河间戚近,更从蕃食。这是太和降旨,初封的等级,勋亲兼树,并非世减的大验。博陵袭爵,也在太和之年,当时不世减,因为父亲曾全食,足户充本,同于始封,减从今式。如此,则减者减其所足之外,足者足其所减之内。减足之旨,乃为所贡所食耳。欲使诸王开国,弗专其民,赋役之差,贵贱有等。这是准拟周礼公侯伯子男贡税之法,王食其半,公食三分之一,侯伯四分之一,子男五分之一。所以新兴得足充本,清渊吏多减户。故始封承袭,俱称所减谓减之以贡,食谓食之于国,这是高祖霈然之诏。减实之理,圣明自释,求之史帛,犹有未尽。当时尚书臣琇疑减足之参差,旨又判之,以开训所减之旨,可以不疑于世减矣。而臣肇弗稽往事,曰五等有所减之格,用为世减之法;以王封有亲疏之等,谓是代削之条。妄解成旨,雷同世夺。以此毒天下,民其从乎!故太傅、任城文宣王臣澄枢弼累朝,识洞今古,为尚书之日,殷勤执请,孜孜于重议。被旨不许,于此遂停。
又律罪例减,及先帝之缌麻;令给亲恤,止当世之有服。律、令相违,威泽异品。使七庙曾玄,不治未恤,嫡封则爵禄无穷,枝庶则属内贬绝。仪刑作孚,亿兆何观。夫一人吁嗟,尚曰亏治。今诸王五等,各称其冤;七庙之孙,并讼其切。陈诉之案,盈于省曹,朝言巷议,咸云其苦。恐非先王所以建万国,亲诸侯,睦九族之义也。
臣猥忝今任,于兹五年,推寻旨格,谓无世减之理。请近遵高祖减食之谟,远循百代象贤之诰,退由九伐,进从九仪,则刑罚有伦,封不虚黜。斯乃文王所以克慎,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今旨访冤滞,愚以此为大者。求寻光锡之诏,并诸条格,所夺所请,事事穷审。诸王开国,非犯罪削夺者,并求还复。其昔尝全食,足户充本,减从令式者,从前则力多于亲懿,全夺则减足之格不行,愚谓禄力并应依所□之食而食之。若是则力少蕃王,粟帛仍本户邑虽盈之减两。秦既有全食足户之异,故不得同于新封之力耳。亲恤所裒,请依律断。伏惟亲亲尊贤,位必功立。尊贤以司民,可不慎乎?亲亲以牧族,其可弃乎?如脱蒙允求以旨判为始,其前来吏秩,悉年久不追。
臣又闻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咸有一德,殷汤所以革夏。故能上令下从,风动草偃;畏之如雷电,敬之如明神。是以天子家天下,绥万国,若天之无不覆,地之无不载。迁都之构,庶方子来,泛泽所沾,降及陪皁。宁有岳牧、二千石、县
令、丞、尉、治中、别驾以及各军的将领,都是受命于朝廷的,难道可以不参与吗?
这种混乱,如同云雨的不平衡,说明当时有关部门的支出和收入没有达到公正。
如何证明这一点呢?回顾世宗的诏书,百官普遍晋升一级,其中有朝臣和刺史立即得到褒奖,那么无论内外贵贱,都得到了同样的恩泽。
又再次上奏说,连随从都包括在内,说明没有遗漏。
后来人们的心思变得纷乱,满朝都嫌少,误导了视听。
限制在泛前,改为按年断限。
六年、三年的考核,按意愿折减;泛前、泛后的年份,隔断而不连续。
于是使得如纶的旨意,一下子就被打断了。
泛前六年上第的人完全得不到泛,三年上第的人只能得到半阶。
泛前泛后合考的人被隔断而得不到,无考的人没有折减而完全得到。
泛前泛后,有考无考,都得到全泛。
与事实相违背,勤劳的旧臣更加委屈。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易经》说:“言行,是君子用来影响天下的,能不谨慎吗!”
如果言语不被听从,就无法抑制,于是上奏剥夺牧守的外禄,完全不给予泛。
散官改为四年一考,泛前的八年一阶。
政令不一致,冤屈诉讼非常严重,给予后又剥夺,根源就在这里。
导致那些拦驾击鼓的人,没有理由加重他们的罪责;诽谤公众的人,没有言辞来抑制他们的言论。
流言蜚语由此产生,傲慢悖逆由此而起。
如果琴瑟不协调,就重新调整。
善良的人,是国家的根本,怎么能抛弃呢?
《诗经》说:“快乐的君子,是国家的基石。”
《尧典》说:“能够明察俊德。”
《吕刑》说:“何不选择合适的人。”
《周官》说:“官职不必完备,只要人选合适。”
《咎繇》说:“不要空缺庶官,天工由人来代替。”
《诗经》说:“如果人才流失,国家就会衰败。”
又说:“雨水滋润公田,也滋润我的私田。”
孔子说:“不担心贫穷,而担心不平均。”
这样,官职必须选择合适的人,泛则应该广泛。
请远遵正始的元旨,近准圣明的二泛,内外百官,都同一阶,不以泛前折考,不以散任增年,那么同云共澍,四海均洽。
如果认为不可行,应该以权宜之计折中。
《易经》说:“圣人的大宝是位,如何实位是仁。”
《春秋传》说:“一是选择人才。”
这样,就可以没有泛,但不能没有考,守宰的泛,既然已经追夺,那么百官的泛,不应该独享。
广泛的恩泽既然收回,谁还敢抱怨!
三年的考核,始于太和;再周的晋升,通于景明。
闲剧的禄力,自有加减。
陪臣因事省降,而考核则是三年,朝官既然禄等平曹,四周才晋升。
考核和禄力参差不齐,各自称其冤屈。
而且一天从军征戍,比终年的烦任还要辛苦;专使决断,比陪臣的恒上还要重要。
如果通为三年的考核,没有泛隔折,那么各自满足其分,也足以近塞群口,远绥四方。
日昳求贤,尚且有所失,何况不遵循选择人才的训诫,只以停久而进呢?
从今以后,考核黜退愿以三宅革心,选拔晋升愿以三俊居德。
《书》说:“举能其官,惟尔之能;称非其人,惟尔弗任。”
这是周道所以佑辟康民,敢不敬守。
臣忝官枢副,毗察冤讼,寤寐惟省,谓宜追正,愚固所陈,万无可采。
出除左将军、东豫州刺史。
淮南九戍十三郡仍然因为萧衍的前弊,别郡异县的百姓错杂居住,普惠于是依次括比,省减郡县,上表陈状。
诏书批准了。
宰守因此绾摄有方,奸盗不起,民以为便。
萧衍派遣将领胡广来侵犯安阳,军主陈明祖等胁迫白沙、鹿城二戍,衍又派遣定州刺史田超秀、田僧达等窃陷石头戍,径据安陂城;郢州新塘的贼寇,近在州西数十里。
普惠前后命将拒战,并击败了他们。
普惠不经营财业,喜欢进举,敦厚于故旧。
冀州人侯坚固少时与其游学,早终,其子长瑜,普惠每于四时请禄,无不减赡给其衣食。
及为豫州,启长瑜解褐,携其合门拯给之。
孝昌元年三月,在州卒,时年五十八。
赠平北将军、幽州刺史,谥曰宣恭。
长子荣俊,武定末,齐王相府属。
荣俊弟龙子,扬州骠骑府长史。
史臣曰:孙绍关右之士,又能指论世务,亦其志也。
张普惠明达典故,强直从官,侃然不挠,其有王臣之风矣。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魏书-列传-卷六十六-注解
孙绍:孙绍,字世庆,昌黎人,北魏时期的官员,以博学多才著称,精通经史,擅长阴阳术数。曾任校书郎、给事中等职,参与修撰律令,著有《释典论》。
张普惠:北魏时期的官员,曾任谏议大夫,以直言敢谏著称。
慕容氏:慕容氏是中国古代鲜卑族的一个部落,曾建立多个政权,如前燕、后燕等。孙绍的家族曾仕于慕容氏。
济阳太守:济阳太守是北魏时期的地方官职,负责管理济阳郡的行政事务。
上党太守:上党太守是北魏时期的地方官职,负责管理上党郡的行政事务。
校书郎:校书郎是古代官职,主要负责校勘书籍,属于文职官员。
给事中:给事中是古代官职,属于皇帝的近臣,负责进谏、议事等事务。
羽林监:羽林监是古代官职,负责管理羽林军,属于军事职位。
门下录事:门下录事是古代官职,负责记录朝廷大事,属于文职官员。
释典论:《释典论》是孙绍所著的书籍,内容涉及佛教经典的解释和讨论。
常景:常景是北魏时期的官员,与孙绍一同参与修撰律令。
延昌:延昌是北魏宣武帝的年号,时间为512年至515年。
正光:正光是北魏孝明帝的年号,时间为520年至525年。
太和:北魏孝文帝的年号,期间推行了一系列汉化改革。
河阴之难:河阴之难是北魏时期的一次重大政治事件,发生在528年,导致大量官员被杀。
建义:建义是北魏孝庄帝的年号,时间为528年至530年。
永安:永安是北魏孝庄帝的年号,时间为528年至530年。
太昌:太昌是北魏孝武帝的年号,时间为532年至534年。
永熙:永熙是北魏孝武帝的年号,时间为532年至534年。
骠骑大将军:骠骑大将军是古代高级军事官职,地位显赫,通常授予功勋卓著的将领。
尚书左仆射:尚书左仆射是古代高级文职官职,负责协助皇帝处理政务。
冀州刺史:冀州刺史是古代地方官职,负责管理冀州的行政事务。
谥曰宣:谥号是古代对已故官员的尊称,’宣’表示其生前有显著的功绩和德行。
秀才:古代选拔人才的科目之一,始于汉代,指通过地方推荐选拔的优秀人才。
步兵校尉:古代武官名,负责统领步兵,属于中级军官。
武邑太守:武邑是古代地名,太守是地方行政长官,负责一郡的政务。
征虏将军:古代将军名号,多授予有战功的将领。
营州刺史:营州是古代地名,刺史是地方行政长官,负责一州的政务。
开府田曹参军:开府是古代官员的府邸,田曹参军是负责农业事务的官员。
三礼:指《周礼》、《仪礼》、《礼记》,是中国古代礼学的经典著作。
春秋:指《春秋》,是中国古代史书,记载了鲁国的历史。
太和十九年:北魏孝文帝的年号,太和十九年即公元495年。
主书:古代官职名,负责文书工作。
制局监:古代官职名,负责监督制局事务。
尚书都令史:古代官职名,负责尚书省的文书工作。
积射将军:古代将军名号,负责统领弓箭手。
安西将军:古代将军名号,负责西部边疆的军事事务。
雍州刺史:雍州是古代地名,刺史是地方行政长官,负责一州的政务。
冯翊郡:古代地名,位于今陕西省。
功衰:古代丧服的一种,指为父母服丧期间。
三杀九亲:古代丧礼中的一种规定,指为不同亲属服丧的时间和方式。
五服六术:古代丧礼中的一种规定,指为不同亲属服丧的时间和方式。
大练之日:古代丧礼中的一种仪式,指服丧期满后的祭祀活动。
小功:古代丧服的一种,指为较远的亲属服丧。
虞祔练除:古代丧礼中的一种仪式,指服丧期满后的祭祀活动。
缌不祭:古代丧礼中的一种规定,指服丧期间不参加祭祀活动。
馈奠:古代丧礼中的一种仪式,指为死者献上祭品。
大功:古代丧服的一种,指为较近的亲属服丧。
射仪:古代礼仪中的一种,指射箭的仪式。
狸首:古代乐曲名,用于祭祀活动。
矍相:古代乐曲名,用于祭祀活动。
轩悬:古代乐器名,用于祭祀活动。
云钲:古代乐器名,用于祭祀活动。
康王元妃:康王是古代王爵名,元妃是正妻的称号。
烈懿太妃:烈懿是谥号,太妃是王爵正妻的称号。
安乐王诠:安乐王是古代王爵名,诠是人名。
扬烈将军:古代将军名号,多授予有战功的将领。
相州安北府司马:相州是古代地名,安北府是军事机构,司马是官职名。
河南尹丞:河南是古代地名,尹丞是官职名,负责地方政务。
骁骑将军:古代将军名号,负责统领骑兵。
宁远将军:古代将军名号,多授予有战功的将领。
司空仓曹参军:司空是古代官职名,仓曹参军是负责仓库事务的官员。
广陵王恭:广陵王是古代王爵名,恭是人名。
北海王颢:北海王是古代王爵名,颢是人名。
博士:古代官职名,负责学术研究和教育。
丧服:古代丧礼中的一种规定,指为不同亲属服丧的时间和方式。
慈母如母:古代丧礼中的一种规定,指为继母服丧的时间和方式。
三年章:古代丧礼中的一种规定,指为父母服丧的时间为三年。
大夫之妾子:古代丧礼中的一种规定,指为大夫的妾子服丧的时间和方式。
士之妾子:古代丧礼中的一种规定,指为士的妾子服丧的时间和方式。
始封之君:古代丧礼中的一种规定,指为始封的君主服丧的时间和方式。
诸侯之子:古代丧礼中的一种规定,指为诸侯的儿子服丧的时间和方式。
公子:指诸侯的儿子。
子:在古代文献中,’子’通常指儿子,也可以是对有学问或有地位的人的尊称。
天王:指天子,即皇帝。
四品:古代官制中的等级,分为九品,四品属于中等偏上的官职。
君:指君主或诸侯。
大夫:古代官名,属于高级官员。
厌降:古代礼仪中的一种降级仪式,表示对某人的尊重或哀悼。
礼:指《礼记》,是儒家经典之一,记载了古代礼仪制度。
太妃:指皇帝的母亲或祖母。
二王:指两位诸侯王。
胙土茅社:古代封赏诸侯的仪式,胙土指分封土地,茅社指祭祀社稷。
许蔡:指许国和蔡国,古代诸侯国名。
服问:指《礼记·服问》篇,讨论丧服制度的篇章。
皇姑:指皇帝的姑母。
广陵、北海:指广陵王和北海王,古代诸侯王。
献文皇帝:指北魏献文帝拓跋弘。
太上:指太上皇,即皇帝的父亲。
国子博士:古代官名,负责教授国子监学生。
李郁:北魏时期的官员,曾任国子博士。
谏议大夫:古代官名,负责向皇帝进谏。
灵太后:指北魏灵太后胡氏。
胡国珍:北魏灵太后的父亲,曾任司徒。
太上秦公:指胡国珍被追赠的称号。
磐石:指坚固的石头,象征稳固。
高祖:高祖指北魏孝文帝。
太上皇:指皇帝的父亲,通常是在位皇帝退位后给予的尊号。在中国古代,太上皇的地位高于皇帝,但实际权力通常由皇帝掌握。
昭灵后:指汉高祖刘邦的母亲。
小子侯:指晋朝的小子侯,曾僭越天子称号。
孔子:即孔丘,春秋时期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易:指《易经》,是儒家经典之一,讨论阴阳变化的哲学。
礼记:指《礼记》,是儒家经典之一,记载了古代礼仪制度。
春秋传:指《春秋左传》,是儒家经典之一,记载了春秋时期的历史。
书:指《尚书》,是儒家经典之一,记载了上古时期的历史和典章制度。
汉祖:指汉高祖刘邦。
晋:指晋朝,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
褚裒:东晋时期的官员,以女辅政,因不愿入朝而被讥讽为不恭。
崔光:北魏时期的官员,曾任侍中,参与朝政讨论。
元匡:北魏时期的官员,曾任御史中尉,参与朝政讨论。
崔亮:北魏时期的官员,曾任尚书,参与朝政讨论。
袁翻:北魏时期的官员,曾任廷尉少卿,参与朝政讨论。
任城王澄:北魏时期的宗室成员,任城王,参与朝政讨论。
太后:指北魏时期的皇太后,实际掌握朝政大权。
元义、贾璨:北魏时期的官员,受太后派遣传达旨意。
中山庄弼:北魏时期的学者,与张普惠有书信往来。
胡司徒:北魏时期的官员,曾任司徒,参与朝政讨论。
肃宗:指北魏宣武帝元恪,他在位期间崇信佛法,疏于朝政。
清跸:古代帝王出行时,清道禁止行人,称为清跸。这里指帝王的威严和礼仪。
冥业:指佛教中的业力,即因果报应。
三宝:佛教中指佛、法、僧三宝。
如来:佛教中指佛陀,即释迦牟尼佛。
郊庙:古代帝王祭祀天地和祖先的场所。
朔望:农历每月的初一和十五,古代有特定的祭祀活动。
释奠:古代祭祀先师孔子的仪式。
成均:古代指国家的最高学府,类似于今天的大学。
禋稞:古代祭祀时用的谷物,泛指祭祀。
文僧明举城归顺:文僧明是南朝梁的将领,举城归顺指他带领城池投降北魏。
扬州刺史长孙稚:长孙稚是北魏时期的官员,担任扬州刺史。
别驾封寿:别驾是古代官职名,封寿是人名,担任别驾一职。
裴邃、湛僧:裴邃和湛僧是南朝梁的将领。
普惠:普惠是北魏时期的官员,担任持节、东道行台等职。
萧衍:萧衍是南朝梁的开国皇帝,即梁武帝。
西丰侯正德:西丰侯是萧衍的弟弟,正德是他的名字。
凉州刺史石士基:石士基是北魏时期的官员,担任凉州刺史。
行台元洪超:行台是古代官职名,元洪超是人名,担任行台一职。
仇池武兴群氐:仇池、武兴是地名,群氐指当地的氐族部落。
南秦、东益二州:南秦、东益是北魏时期的州名。
吴富:吴富是南秦地区的氐族首领。
魏子建:魏子建是北魏时期的官员,担任东益州刺史。
封答:封答是北魏时期的官员,担任中散大夫。
杨公熙:杨公熙是北魏时期的官员,担任员外常侍。
山虎:山虎是杨公熙的从兄,参与叛乱。
博陵:博陵是地名,指博陵郡。
尚书令臣肇:尚书令是古代官职名,臣肇是人名,担任尚书令一职。
任城文宣王臣澄:任城文宣王是北魏时期的王爵,臣澄是人名,担任此爵位。
九伐:九伐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制度。
九仪:九仪是古代的一种礼仪制度。
文王:文王指周文王,西周的开国君主。
殷汤:殷汤指商汤,商朝的开国君主。
令、丞、尉、治中、别驾:古代官职名,分别指县令、县丞、县尉、治中从事、别驾从事,是地方行政的重要职位。
世宗:指北魏世宗宣武帝元恪,其在位期间推行了一系列政治改革。
泛前、泛后:指官员考核的时间节点,泛前指考核前的时期,泛后指考核后的时期。
《易》:即《易经》,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哲学经典,内容涉及宇宙观、人生观、政治哲学等。
《诗》:即《诗经》,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内容反映了西周至春秋时期的社会生活和思想文化。
《尧典》:《尚书》中的一篇,记载了尧帝的治国理念和事迹。
《吕刑》:《尚书》中的一篇,主要讨论刑法和司法问题。
《周官》:即《周礼》,是记载周朝官制和礼制的经典著作。
《咎繇》:《尚书》中的一篇,内容涉及政治、法律等方面。
《春秋传》:即《春秋左传》,是对《春秋》的注释和解释,内容涉及春秋时期的历史事件。
三载之考:指官员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的制度。
景明:北魏宣武帝的年号,期间继续推行汉化政策。
三宅:指古代官员的三种住宅,分别代表不同的官职等级。
三俊:指古代选拔官员的三种标准,分别是德行、才能和功绩。
《书》:即《尚书》,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历史文献,内容涉及政治、法律、道德等方面。
孝昌:北魏孝明帝的年号,期间政治腐败,社会动荡。
武定:北魏孝庄帝的年号,期间政治局势复杂,战乱频繁。
齐王:指北魏时期的齐王元诩,是北魏末年的重要政治人物。
扬州骠骑府:古代军事机构,负责扬州的军事事务。
史臣:指撰写历史的官员,负责记录和评价历史事件和人物。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魏书-列传-卷六十六-评注
孙绍是北魏时期的一位重要官员,他的生平事迹和思想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文化背景。孙绍出身于昌黎,家族曾仕于慕容氏,后入北魏为官。他博学多才,精通经史,擅长阴阳术数,曾参与修撰律令,著有《释典论》。这些成就表明他在学术和政治上都有较高的造诣。
孙绍在延昌年间上表,提出了关于国家治理的深刻见解。他认为,国家的安定与繁荣取决于正确的政策和时机,强调了治国理政的重要性。他指出了当时北魏在边防、内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边防松懈、内政混乱、士庶不满等,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这些建议体现了孙绍对国家命运的深切关怀和对时局的敏锐洞察。
孙绍的言论不仅反映了他个人的政治智慧,也揭示了北魏中后期社会的深层次问题。北魏在孝文帝改革后,虽然一度强盛,但随着时间推移,内部矛盾逐渐加剧,边防压力增大,社会动荡不安。孙绍的上表正是对这一历史背景的回应,他的建议虽然未能得到充分采纳,但其思想对后世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孙绍的性格刚直不阿,敢于直言进谏,不畏权贵。他在朝廷中多次上疏,言辞恳切,甚至不惜触怒皇帝和权臣。这种性格使他在政治上屡遭挫折,但也赢得了后世的尊重。他的兄长世元早逝,孙绍对兄长的怀念之情也体现了他重情重义的一面。
孙绍的晚年经历颇为坎坷,但他始终保持着对国家的忠诚和对时局的关注。他在河阴之难前曾预言朝廷的变故,显示出他对时局的深刻洞察力。尽管他的建议未能改变北魏的命运,但他的思想和行为对后世仍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总的来说,孙绍是北魏时期一位具有深厚学识和政治智慧的官员,他的生平事迹和思想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动荡性。他的言论和建议不仅对当时的政治局势有重要影响,也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本文主要记载了张普惠的生平事迹及其在礼仪、丧服等方面的见解,反映了北魏时期的社会风貌和文化特点。张普惠出身于常山九门,自幼聪颖好学,精通《三礼》和《春秋》,深受当时儒生的推崇。他在北魏朝廷中历任主书、尚书都令史、积射将军等职,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和学识。
张普惠在礼仪和丧服方面的见解尤为突出。他在任城王澄欲于七月七日集会文武进行马射时,上奏反对,认为此时正值国家丧期,不宜举行娱乐活动。他引经据典,详细阐述了古代丧礼的规定,强调丧期内的哀悼之情不应被忽视。这一观点不仅体现了张普惠对传统礼仪的深刻理解,也反映了他对孝道和礼制的重视。
此外,张普惠在为烈懿太妃立碑时,提出了不应用“元”字来区别名位的观点。他认为,烈懿太妃作为先王的配偶,已经享有崇高的地位,无需通过“元”字来彰显其身份。这一见解不仅体现了张普惠对礼仪制度的深刻理解,也反映了他对名位和身份的独特看法。
张普惠的学识和见解得到了当时朝廷的认可和尊重。他在任城王澄的推荐下,历任羽林监、威远将军等职,并在朝廷中享有很高的声誉。他的言论和主张对当时的礼仪制度和丧服规定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北魏时期礼仪文化的重要代表。
总的来说,本文通过对张普惠生平和言论的记载,展现了北魏时期的社会风貌和文化特点。张普惠的学识和见解不仅体现了当时儒生的学术水平,也反映了北魏朝廷对礼仪和孝道的重视。他的言论和主张对后世的礼仪制度和丧服规定产生了深远影响,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
本文是北魏时期关于礼仪制度的讨论,主要围绕‘太上’称号的使用展开。文章通过引用《礼记》、《易经》、《春秋传》等经典文献,论证了‘太上’称号的正当性与否。作者认为,‘太上’称号应当严格遵循古代礼仪制度,不能随意使用,否则会导致名不正言不顺,进而影响国家的礼乐制度和刑罚制度。
文章首先引用了《礼记》中的‘天无二日,土无二王’来说明君臣不可并上的道理,接着通过《易经》中的‘谦尊而光’来强调谦逊的重要性。作者认为,‘太上’称号的使用应当符合古代礼仪制度,不能随意僭越,否则会导致名不正言不顺,进而影响国家的礼乐制度和刑罚制度。
文章还通过历史典故来说明‘太上’称号的使用应当谨慎。例如,汉高祖刘邦尊父为‘太上皇’,母为‘昭灵后’,这是帝者之事,而晋朝的‘小子侯’僭越天子称号,最终导致国家衰败。作者通过这些历史典故来说明‘太上’称号的使用应当符合古代礼仪制度,不能随意僭越。
文章最后通过《易经》中的‘困于上者必反于下’来说明‘太上’称号的使用应当谨慎。作者认为,‘太上’称号的使用应当符合古代礼仪制度,不能随意僭越,否则会导致名不正言不顺,进而影响国家的礼乐制度和刑罚制度。
总的来说,本文通过引用经典文献和历史典故,论证了‘太上’称号的使用应当符合古代礼仪制度,不能随意僭越。文章的逻辑严密,论证充分,体现了作者对古代礼仪制度的深刻理解和严谨态度。
这段古文主要记载了北魏时期的一次朝政讨论,涉及对‘太上皇’、‘太上公’等尊号的争议,以及关于绵麻税收的讨论。张普惠作为谏议大夫,以其直言敢谏的态度,与多位官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首先,关于‘太上皇’与‘太上公’的争议,反映了当时朝廷内部对尊号使用的严格规范。张普惠坚持认为‘太上’这一尊号只能用于皇帝的父亲,而不能用于臣子,体现了对礼制的严格遵守。这一争议不仅是对尊号使用的讨论,更是对皇权与臣子地位的界定,反映了当时政治体制中的等级观念。
其次,关于绵麻税收的讨论,张普惠提出了对百姓负担的关切。他指出,绵麻税收的加重已经引起了百姓的怨言,而朝廷却未能及时调整政策。张普惠的谏言不仅是对税收政策的批评,更是对朝廷治理能力的质疑。他主张恢复高祖时期的轻赋政策,以减轻百姓负担,体现了其为民请命的政治理念。
张普惠的谏言虽然未能被朝廷采纳,但其敢于直言的精神得到了后世的赞誉。中山庄弼在书信中称赞张普惠为‘渊儒硕学,身负大才’,并认为其谏言虽未能立即见效,但必将传美于百代。这种对直言敢谏精神的推崇,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忠臣的敬仰。
此外,文中还提到了肃宗崇信佛法、疏于朝政的现象。张普惠对此提出了批评,认为皇帝应当亲自参与祭祀等国家大事,而不应过多委任有司。这一批评反映了当时佛教对政治的影响,以及儒家士大夫对佛教的排斥态度。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记录了北魏时期的一次朝政讨论,还反映了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社会现实。张普惠的谏言体现了儒家士大夫的政治理想,即通过直言敢谏来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这种精神在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这段古文选自《魏书·普惠传》,主要记载了北魏时期官员普惠对时政的批评和建议。普惠在文中提出了多项政治改革建议,包括审法度、平斗尺、调租务轻、赋役务省等,体现了他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对政治改革的迫切需求。
普惠的言论中,多次提到佛教的影响,如‘冥业’、‘三宝’、‘如来’等词汇,反映了当时佛教在社会中的广泛传播和深刻影响。他主张减少对佛教的过度投入,认为应该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国家的治理和民生的改善上。
文中还提到了一些具体的政治措施,如‘审法度’、‘平斗尺’等,这些都是针对当时社会不公和腐败现象的具体改革建议。普惠的这些建议,体现了他对国家和人民的深切关怀,也反映了他对政治改革的坚定信念。
普惠在文中还提到了‘兴灭国,继绝世’的理念,主张恢复那些被灭国的后裔的地位,这体现了他对历史正义的追求和对国家长治久安的思考。他的这些观点,不仅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也对后世的政治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记录了普惠的政治主张和改革建议,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北魏时期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变迁,也可以从中汲取对现代政治改革的启示。
这段古文主要记载了北魏时期的一些政治和军事事件,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动荡和政治斗争。文中提到的文僧明、普惠、萧衍等人物的行动,展现了南北朝时期政权更迭频繁、边疆不稳的历史背景。普惠作为北魏的重要官员,多次被派往边疆处理叛乱和军事问题,显示了北魏政府对边疆地区的重视。
文中还提到了氐族的叛乱,反映了当时少数民族与中央政权之间的矛盾。普惠在处理这些叛乱时,采取了分兵驻守、运粮支援等策略,显示了北魏政府在边疆管理上的灵活性和应对能力。然而,由于内部腐败和外部压力,普惠的努力并未完全奏效,边疆问题依然存在。
普惠在上疏中引用了《诗经》和《易经》中的经典语句,强调了德治和亲亲尊贤的重要性。他批评了当时的封爵制度,认为世袭减封的做法不合理,导致勋亲怀屈、幽显同冤。普惠主张恢复高祖时期的减食之谟,遵循百代象贤之诰,以维护封爵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普惠的上疏还提到了律令相违的问题,指出律罪例减与先帝之缌麻、令给亲恤与当世之有服之间的矛盾。他认为这些矛盾导致了七庙曾玄不治未恤、嫡封则爵禄无穷、枝庶则属内贬绝的现象,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普惠的言论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德治和礼治观念,强调了亲亲尊贤、明德慎罚的重要性。他希望通过改革封爵制度和律令,恢复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维护政权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总体而言,这段古文不仅记录了北魏时期的一些重要历史事件,还通过普惠的上疏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法律和伦理观念。普惠的言论体现了儒家思想对政治和社会的影响,展示了古代中国政治文化中的德治和礼治传统。
这段古文主要讨论了古代官员的考核制度及其对政治和社会的影响。文章首先指出,官员的考核制度应当公平合理,不应因时间节点的不同而有所偏颇。作者引用《易经》、《诗经》、《尧典》、《吕刑》、《周官》、《咎繇》等经典著作,强调官员选拔和考核的重要性,认为官员的德行和才能是国家治理的根本。
文章进一步批评了当时考核制度的不公,指出由于考核时间节点的不同,导致一些官员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甚至被剥夺了应有的晋升机会。这种不公不仅影响了官员的积极性,也导致了社会的不满和动荡。作者认为,应当恢复古代的三载考核制度,确保官员的晋升和待遇与其实际表现相符,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此外,文章还提到了张普惠的事迹,赞扬他在地方治理中的廉洁和公正,以及他对故旧的关怀和帮助。张普惠的事迹不仅体现了古代官员的道德风范,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官员品德的重视。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通过对官员考核制度的讨论,揭示了古代政治制度中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文章引经据典,论证严密,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也对现代社会的政治制度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