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曾公亮(999年—1078年),北宋政治家、军事家。他主持编撰了《武经总要》。
年代:北宋(11世纪)。
内容简要:共40卷,是中国古代第一部综合性军事著作。书中详细记载了兵器、阵法、战术等内容,是研究宋代军事技术的重要文献。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五-原文
行军约束
凡行军及在营,应军中条约,主将并须先出榜晓告,令将士知审。
凡军行,大将平明与诸将论一日之事,暮与诸将议一夜之事。
凡欲攻围,只主将知委,应行将士不得预知,并候临时唱发。
凡前有斗敌,主将先须下令,合到远近处所及收军记号准节。
凡军行在路,四面各三里止绝行人,不得令辄犯队伍(犯者并执送所在官司。其山川狭隘处,更不定地理,但犯队伍者即坐)。
凡将佐在行营应交代者,旧将不得出迎,先令严兵守备,待新将到营,发符敕合同,即听交代。
凡贼已临境,事机急切,而主将不在军,又驰报不及者,即副使商议与发兵马,仍飞报主将。
凡将佐及将士,内有宿相仇嫌者,不得相监统及同营队(士卒具事申主将文将奏闻)。
凡未发军三日以前,所须排比毕定。临行一日,须内外寂静如常日。
凡主将,给亲兵外,不得更于诸军诸队抽拣勇士为随身防卫。
凡行军,不得践踏田苗。
凡与敌战胜逐贼,须留军于后守辎重,诸军亦不得辄动。其奇兵追赴不得过百步,审知贼势败散,乃许远逐之。
凡行营吏卒,非于亲戚,不得辄受他人馈遗财物。
凡营幕作食事已讫,未昏以前,须灭火。或夜中有文牒及抄写,须火烛者,申主将判押,乃听。
凡营垒已定,兵士须出采樵及市易者,人持一牙牌,书其姓名,门司验认,始听出入者。三人以上不得独自行。
凡营门,常须严整,呵察出入。虽敕使至,皆须先报主将候,严整军备,然后见。
凡破城阵所得军器粮储,即收入官,余物并给获功之人。
凡敌中有人来降,即直引见主将,余人不得辄问贼中事宜。
凡步军,既入贼境,除器械外,不得负重过十斤。如不在贼境,任轻重自负。
凡马军,器甲及的须物外,不得负斤两之重。
凡随军发粮运,须主将密定行期,关报官司,不得漏泄。
凡一军正给旗鼓外,更多具其数,以备疑兵之用。
凡士卒给弓弩,须分软硬为三等,量人力强弱均配。衣甲亦定长短为三等,量人材大小给之。
凡朝廷问机密事宜及兵甲钱粮文字,不得只凭口宣,须亲见宣敕,方得奏报。
凡行军,主将不以有无事机,并须日一发奏,仍入急递。或事非文字可传者,即差亲信驰奏。
凡士卒临事务熟主将指呼,如已分定,使臣主领其所管部队,不得频有移易。
凡军行在道,十里一令整齐,二十五里食干粮,五十里宿食(或步骑众多,或山川险阻,并令主将约此裁令)。
凡军中,不得多系俘虏,虚占防守之人。
凡贼境有直路狭隘险阻泥陷处,不得引军过之,以防掩袭。
凡军行所至处,有水泉及放牧草地,并差人监当,不得令浊乱,及非理践踪。
凡破贼得殊方异物,堪以奉人主者,随物给价与所获人,物即归官。
凡士卒临阵,随身私物将挈不行者,各书姓名、色件付本队辎重主者。
凡军欲临阵,士卒不能执作劳役,听补缉衣履,务令安逸。
凡兵士军装衣资,并将校检察,勿得浪费。
凡士卒乘马,皆本军将校递为检辖,令谨切爱护,以时饮饲。
凡马军,未见贼,骑十里,步十里。事非警急,不得辄驰走,以损马力。
凡马,须择拣迟速相等者,给配同队。有强、恶者,别拣为群,以备冲突。若性恶不可制者,不得给配战士。
凡战士给配得马,有钝弱不堪入战者,许自白主将,听与换给。
凡探候得贼事宜,并与邻道主将密相关报。
凡军行,主将先令士卒曰:军行所到之处,兵士不得妄割稼穑,伐林木,杀六畜,掠财物,奸犯人妇女。
凡将佐,三日一巡本部吏士营幕,阅其饮食精粗,均劳逸,恤疾苦。
凡军中,不得采风言,及受匿名论人是非者,恐贼人谋害良善。
凡军中,不得讽诵歌诗曲调感切人者,及乐中不得为悲凉之声。
凡士卒有过,本因错失,非有害军士者,主将量情愿减拟,以怀人心。
凡军,强暴凌人不受羁制者,并当除去。
凡军中,除依时教阅外,主将不得劳扰军士,务令休志。
凡军行,住营三日外,并须教习武艺,缮备器械。
凡军中教射,先教射近,次教射远。
凡辎重,常令在中军,不得在前后,恐贼偏攻。
凡军营,无利不住,经时久则弛慢,贼因得计,但时有移易,则人不懈怠,贼亦不测。
凡阵破,不许捉生,恐因争竞以致军乱。
凡吏士杀敌,得资财蓄产,并悉数以白大将,无得辄隐。
凡合战时,不许收贼器械军号错杂。
凡军中掠获,除按条赏士外,大将不得辄取。
凡得被掠将佐及敌中偏裨,并验问申奏。
凡军中,不使羸老疾病人在战列,恐牵溃行阵。及不使工巧人战斗,妨葺理军器。
凡书生杂吏,不许临阵观瞻。
凡得敌中降人,自陈军中利害者,不可即听,须受而审覆之。
凡得生口,无问逆顺,皆不得辄杀,以招来者,渐以诱开敌情;亦不可纵逸,防为间谍。
凡贼势未穷蹙,辄求和者,当佯许,勿拒之,益戒军中为备。
凡行营,每队定官一员,专察高声。或诸军前后相远,须传声唤人,则委差定当传者,他人不得辄传。合传不传,不合传而传者,皆论如军律。
凡军中请器械并战袍,并定斤两、标记、色号、枪剑、弓弩等,并各记之,军司明立文簿,军还送纳,皆按簿交受。
凡军士请纳器甲,须本营将校部勒同毕,不得前后自便。
凡军中人得所遗物
产,并当日于所属送纳。
凡军中除炊炮及应得存火外,馀并不许辄留。
凡军士,不得辄议敌中事宜。
凡军中,除习武艺为戏外(如拔距、投石之类也),馀博戏并皆禁断。
凡军中有克捷,所送露布,由都部署以闻,乃牒转运使,遍下管内。
符契符契之设尚矣,周武王问:“欲引兵深入诸侯之地,三军卒有缓急利害,吾将以近通远,从中应外,以给三军之用,奈何?”太公曰:“主与将有阴符,凡八等:有大胜克敌之符,长一尺;破军擒将之符,长九寸;降城得邑之符,长八寸;有却敌报远之符,长七寸;警众坚守之符,长六寸;请粮益兵之符,长五寸;军败亡将之符,长四寸;有失利亡士之符,长三寸。诸奉使行符稽留,若符事泄,闻、告者皆诛之。敌虽圣智,莫之能识。”然近代或用或置,沿革不同。
宋康定初制符契,颁于沿边诸部。今附其法于后云。
符长五寸,阔二寸,厚六分。上面刻篆字曰:某处发兵符。下面铸虎豹为饰。
中分为二段,牙槽相合。右一段左旁作虎豹头四枚,左一段右旁开四窍,为勘合之处。先勘合讫,却将篆文面相向合定,于侧向刻十干字为号。其弟一符,勘甲己字为合。第二符,勘乙庚字为合。第三符,勘丙辛字为合。第四符,勘丁壬字为合。第五符,勘戊癸字为合。左符,即全刻十干半字;右符,即依次刻甲己等两半字。右五段留京师,左五段降付逐道主将收掌。
凡发兵马,全指挥或三百人以上至五千人,用一虎一豹符;五千人以上,用双虎只豹符。以下符之法委枢密院,以右符第一为始,盛以木函,封以本院印,与宣命相副,付于使臣。宣内具言:下第一符发兵马若干。主将遇宣与符,即将左符看验得合,乃为兴发。发讫,即以本司印封题右符,还付使臣,归京,仍飞驿别奏。
凡主将所掌符契,专择一官为腹心典领。
凡给受符契次第、月日、所发兵马之数,皆书于籍,勿得谬误,以备照覆。
若再有抽发,枢密院即下右符第二至第五,各以次行用,周而复始。其降宣、遣使、封题、勘合,并如下第一之制。其铜符右段,委枢密长官于本院严固封锁,以承旨主事各一员典掌,亦置籍抄记如法,本院官通押递相照验。
本契长七寸,阔二寸,厚一寸五分。上下面并题云:某处契。中剖为上下二段,上段内为鱼形,并题一二三次第,下段内刻空鱼,为勘合之处。左侧题云:左鱼合;右侧题云:右鱼合。上三段,下一段,上三段留主将收掌,下一段付诸军州城寨主收掌。
凡主将差发兵马百人以上,先发上契第一段,盛以皮囊,封以本司印,并文牒相副,遣指使或职员赍付。文牒内具言:发第一契兵马若干。其州县城寨主得牒与契,即将下契与上契勘验,得合,乃交付兵马。付讫,其上契却用本司印封题,发付使人赍归。其第二、第三契差发勘合,并如下第一契条约。如再有抽发,即依次用之,周而复始。其收掌给受委官置籍,一准符制。
传信牌宋大将石普上言:北面抗敌行阵间,有所号令则遣人驰告,恐失计划,复虞奸诈,请令将帅各持破钱造牌,遇传令,合而为信。
真宗以古有兵符,废之已久,因制漆木为牌,长六寸,阔三寸,腹背刻字而中分之,置凿柄,令可合。又穿二窍,容笔黑,上施纸扎。每临阵,则分而持之;或传令,则书其言,而系军吏之颈,至彼,合契,乃书复命焉。
字验旧法:军中咨事,若以文牒往来,须防泄漏;以腹心报覆,不惟劳烦,亦防人情有时离叛。今约军中之事,略有四十余条,以一字为暗号:
请弓、请箭、请刀、请甲、请枪旗、请锅幕、请马、请衣赐、请粮料、请草料、请车牛、请船、请攻城守具、请添兵、请移营、请进军、请退军、请固守、未见贼、见贼讫、贼多、贼少、贼相敌、贼添兵、贼移营、贼进兵、贼退兵、贼固守、围得贼城、解围城、被贼围、贼围解、战不胜、战大胜、战大捷、将士投降、将士叛、士卒病、都将病、战小胜。
右凡偏裨将校受命攻围,临发时,以旧诗四十字,不得令字重,每字依次配一条,与大将各收一本。如有报覆事,据字于寻常书状或文牒中书之,加印记所请。得所报知,即书本字,或亦加印记。如不允,即空印之,使众人不能晓也。
间谍兵法曰: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而知敌之情者也。夫用间有五,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因间者,因敌乡国之人而厚抚之,使为间也。内间者,敌之官人,有贤而失职者,有无过而被刑者,有宠嬖而贪财者,有屈在下位而不得任使者,有欲求展己之才能者,有翻覆变诈、常持两端之心者,如此之官,皆可以潜通问遣、厚贶金帛而结之,因求其国中之情,察其谋我之事,复间其君臣,使不和同也。反间者,敌有间来窥我,我必先知之,或以厚贶诱之,反为我用之;或佯为不觉,示其伪情而纵之,则敌人之间反为我用。
死间者,外诈立事迹,令吾间凭其诈迹以输诚于敌,而得敌信;若我进取与诈迹不同,间者不能脱,则为敌所杀。生间者,取内明外愚、形劣心庄、闲于鄙事、能忍饥寒诟耻者,往来通报也。此五者,皆当谨察其人而任之,否则不能成务而自屠其身,漏吾军事也。故曰:
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
非圣知不能用间,谓先量间者之性,诚实多智,乃可用之。然则间亦有利于财货,不得敌之情实,但将虚词以赴我约。此非用心微妙,不能酌其情伪。
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间索知之,使往则自通也。又曰:必索间(谓常于军中搜索敌人间谋)。敌间之来者,因而利之,导而舍之,故反间可得而用也。因是而知之,故乡间、内间可待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间为诳事可使告敌。因是而知之,故生间可使如期。五间之事,主必知之,知之必在于反间,故反间不可不厚也。
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为神纪,此谓善任间者。同时而任,五间异辞,合谋往之,于敌虽有明智,无不惑者。又有求彼邻好,旁致事端,佯缓罪囚,露此伪迹,通尺书以离其亲信,却降虏以示吾虚状,临敌为计,非一途也。
凡遣间者,受词指纵必于卧内。其人非素旧者,亦当羁质其族,使虽死不敢漏吾密。故曰:间事未发而先闻者,间与所告皆死也。夫水能济舟,亦能覆舟。
我用间以谋人,人亦有用间以谋己。我以审往,人以密来,为将者亦当酌此以待之,可无失矣。
乡导经曰: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管子曰:主兵者,审知地图,然后可以行军袭邑。盖入人之境者,我孤军以进,彼密严而待,渡险则有发伏之虑,涉川则有壅决之忧,昼行则有暴来之斗,夜止则有虚惊之挠;顿舍必就薪水,畜牧必依刍草,一事不备,则自投于死,安能获寇哉?故敌国之山林兵阜可以设险者,灌丛茂草蒲苇之可以隐藏者,道里之远近,城郭之小大,委(于伪切)积(子智切)之所在,水草之所有,卒乘之众寡,器甲之坚脆,必尽知之,则兵行乡导不可暂无。
凡用军事,或俘虏为乡导者,须防贼谍阴持奸计,为其诱误。必在鉴其色,察其情,参验数人之言,委曲相合,乃可信任。便当厚其颁赏,要之爵秩。乃选腹心智谋之士,挟而偕相出处,密防其二也。然不如素蓄堪用之士,但能谙练行途,亦不必土人也。如在旷野,四隅莫辨,又值夜晦,当视北辰及候中星为正。
正月:昏,昂中;旦,心中。二月:昏,井中;旦,箕中。三月:昏,柳中;旦,南斗中。四月:昏,翼中;旦,牵牛中。五月:昏,角中;旦,危中。六月:昏,氐中;旦,壁中。七月:昏,尾中;旦,娄中。八月:昏,南斗中;旦,毕中。九月:昏,牛中;旦,井中。十月:昏,虚中;旦,室中。十一月:昏,营室中;旦,轸中。十二月:昏,奎中;旦,亢中。
若遇天景а霾,夜色暝黑,又不能辨方向,则当纵老马前行,令识道路。
或出指南车及指南鱼以辨所向。指南车法,世不传。鱼法,用铁叶剪裁,长二寸,阔五分,首尾锐如鱼形,置炭中,火烧之,候通赤(以铁钤钤鱼首,出火,以尾正对子位,醮水盆中,没尾数分,则上以密器收之。用时置水碗于无风处,平放鱼在水面,令浮其首),当南向午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五-译文
行军约束
凡是行军和在营地时,主将必须提前发布军中条约,让将士们知晓并遵守。
凡是行军时,主将在早晨与诸将讨论一天的事务,晚上与诸将商议一夜的事务。
凡是准备攻围时,只有主将知道计划,其他将士不得提前知晓,等到临时再宣布。
凡是前方有敌人战斗,主将必须先下令,确定到达的远近地点和收军的信号。
凡是行军在路上,四面各三里内禁止行人通过,不得让他们轻易闯入队伍(闯入者将被押送到当地官府。在山川狭隘的地方,不论地形如何,只要闯入队伍者即受处罚)。
凡是将领在行营中需要交接时,旧将不得出营迎接,必须先严兵守备,等到新将到营后,发符敕合同,才能交接。
凡是敌人已经逼近边境,情况紧急,而主将不在军中,又来不及报告时,副使可以商议并调动兵马,同时迅速报告主将。
凡是将领和将士之间有旧仇的,不得互相监督或同在一个营队(士兵应将此事报告主将,主将再上奏朝廷)。
凡是未发兵前三天,所有准备工作必须完成。临行前一天,必须保持内外安静如常日。
凡是主将,除了亲兵外,不得再从各军各队中挑选勇士作为随身防卫。
凡是行军时,不得践踏农田庄稼。
凡是与敌人战斗胜利后追击敌人时,必须留一部分军队在后面守护辎重,其他军队也不得轻易行动。奇兵追击不得超过百步,确认敌人已经败散后,才允许远距离追击。
凡是行营中的吏卒,除非是亲戚,不得轻易接受他人的馈赠财物。
凡是营帐中做完饭后,天黑前必须灭火。如果夜中有文书或抄写需要火烛,必须报告主将批准后才能使用。
凡是营垒已经确定,士兵需要外出采樵或买卖时,每人必须持有一块牙牌,上面写有姓名,门司查验后才能出入。三人以上不得单独行动。
凡是营门,必须经常保持严整,严格检查出入。即使是朝廷使者到来,也必须先报告主将,严整军备后才能接见。
凡是攻破城池后所得的军器和粮储,必须收入官府,其余物品则分给有功之人。
凡是敌人中有人来投降,必须直接引见主将,其他人不得擅自询问敌人的情况。
凡是步兵进入敌境后,除了器械外,不得负重超过十斤。如果不在敌境,可以自行决定负重。
凡是骑兵,除了器甲和必需品外,不得负重。
凡是随军发粮运,必须由主将秘密确定行期,报告官府,不得泄露。
凡是军队除了正给旗鼓外,还要多准备一些,以备疑兵之用。
凡是士兵发放弓弩时,必须根据软硬分为三等,根据人力强弱分配。衣甲也根据长短分为三等,根据士兵身材大小发放。
凡是朝廷询问机密事宜及兵甲钱粮的文书,不得只凭口头传达,必须亲自见到宣敕,才能奏报。
凡是行军时,主将不论有无事机,必须每天上奏一次,并进入急递。如果事情无法用文字传达,则派亲信驰奏。
凡是士兵在临事时必须熟悉主将的指挥,如果已经分定任务,使臣必须领导其所管部队,不得频繁调动。
凡是行军在路上,每十里整顿一次,每二十五里吃干粮,每五十里宿营(如果步骑众多或山川险阻,主将可以根据情况调整)。
凡是军中,不得多俘虏敌人,以免虚占防守之人。
凡是敌境中有直路狭隘险阻泥陷的地方,不得引军通过,以防敌人偷袭。
凡是行军所到之处,有水泉和放牧草地的地方,必须派人监管,不得让水泉浑浊或草地被践踏。
凡是攻破敌人后所得的珍奇异宝,可以献给君主的,根据物品价值给予获得者,物品则归官府。
凡是士兵临阵时,随身携带的私物无法带走时,必须写下姓名和物品交给本队辎重主管。
凡是军队准备临阵时,士兵不能从事劳役,可以修补衣履,务必让他们保持安逸。
凡是士兵的军装和衣资,必须由将校检查,不得浪费。
凡是士兵乘马,必须由本军将校轮流检查,确保马匹得到妥善照顾,按时饮水喂食。
凡是骑兵,未见敌人时,骑马十里,步行十里。如果事情不紧急,不得轻易驰骋,以免损伤马力。
凡是马匹,必须选择速度相近的,分配给同一队。如果有强壮或凶恶的马匹,必须另外分群,以备冲突。如果马匹性情凶恶无法控制,不得分配给战士。
凡是战士分配到的马匹,如果钝弱不堪入战,可以向主将报告,请求更换。
凡是探听到敌人的情况,必须与邻道主将秘密通报。
凡是行军时,主将必须先命令士兵:行军所到之处,士兵不得随意割庄稼、砍伐林木、杀害牲畜、掠夺财物、侵犯妇女。
凡是将领,每三天巡视一次本部吏士的营帐,检查他们的饮食质量,平衡劳逸,体恤疾苦。
凡是军中,不得采信流言,也不得接受匿名议论他人是非,以防敌人谋害良善。
凡是军中,不得吟诵感伤的歌诗曲调,乐中也不得演奏悲凉之声。
凡是士兵有过错,如果是无心之失,且未对军士造成伤害,主将可以根据情况减轻处罚,以安抚人心。
凡是军中,有强暴欺凌他人且不受约束的人,必须除去。
凡是军中,除了按时教阅外,主将不得劳扰士兵,务必让他们休息。
凡是行军时,住营超过三天后,必须教习武艺,修缮器械。
凡是军中教射箭时,先教射近,再教射远。
凡是辎重,必须常放在中军,不得放在前后,以防敌人偏攻。
凡是军营,如果没有利益可图,不得久留,时间久了会松懈,敌人会趁机得逞。但如果有变动,士兵不会懈怠,敌人也无法预测。
凡是阵破时,不得捉拿俘虏,以免因争夺导致军乱。
凡是吏士杀敌后所得的财物,必须全部报告大将,不得私自隐瞒。
凡是合战时,不得收取敌人的器械和军号,以免混乱。
凡是军中掠获的物品,除了按条例赏赐士兵外,大将不得擅自取用。
凡是得到被俘的将领或敌人中的偏裨,必须审问并上奏。
凡是军中,不得让老弱病残的人上战场,以免拖累行阵。也不得让工匠上战场,以免妨碍修理军器。
凡是书生和杂吏,不得临阵观战。
凡是得到敌人中投降的人,自称知道军中利害的,不可轻易相信,必须接受并审慎核实。
凡是得到俘虏,不论敌我,都不得轻易杀害,以招降敌人,逐渐了解敌情;也不可轻易释放,以防他们成为间谍。
凡是敌人势力未到穷途末路时,突然求和的,应当假装答应,不要拒绝,同时加强军中戒备。
凡是行营时,每队指定一名官员,专门负责高声传令。如果各军前后相距较远,需要传声唤人时,必须由指定的传令者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传令。该传不传,不该传而传的,都按军法论处。
凡是军中请领器械和战袍时,必须标明斤两、标记、色号、枪剑、弓弩等,并记录在案,军司明确立文簿,军队归还时按簿交接。
凡是士兵请领和归还器甲时,必须由本营将校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凡是军中的人得到遗失的物品
生产,并在当天送到所属的地方。
凡是军中除了炊事和必要的火种外,其他的都不允许随意保留。
凡是军士,不得随意讨论敌方的内部事务。
凡是军中,除了练习武艺作为娱乐(如拔距、投石等),其他的赌博游戏都被禁止。
凡是军中有胜利,所送的捷报,由都部署上报,然后通知转运使,传达到管辖的各个地方。
符契的设置由来已久,周武王问:“想要带领军队深入诸侯的领地,三军突然遇到紧急情况,我该如何从近处联系远处,从内部响应外部,以供给三军的需求呢?”太公说:“君主和将领之间有秘密的符契,共有八种:有大胜克敌的符契,长一尺;破军擒将的符契,长九寸;降城得邑的符契,长八寸;有击退敌人报告远方的符契,长七寸;警众坚守的符契,长六寸;请求粮草增兵的符契,长五寸;军败亡将的符契,长四寸;有失利亡士的符契,长三寸。所有奉命执行符契的人如果拖延,或者符契的事情泄露,听到或告发的人都会被处死。敌人即使再聪明,也无法识破。”然而近代有时使用有时废弃,沿革不同。
宋康定初年制定了符契,颁布给沿边的各个部队。现在将其方法附在后面。
符契长五寸,宽二寸,厚六分。上面刻有篆字:某处发兵符。下面铸有虎豹作为装饰。
符契分为两段,牙槽相合。右一段左边有四个虎豹头,左一段右边有四个孔,是勘合的地方。先勘合完毕,然后将篆文面相对合定,在侧面刻上十干字作为编号。第一符,勘甲己字为合。第二符,勘乙庚字为合。第三符,勘丙辛字为合。第四符,勘丁壬字为合。第五符,勘戊癸字为合。左符,即全刻十干半字;右符,即依次刻甲己等两半字。右五段留在京师,左五段交给各个道的主将保管。
凡是发兵,全指挥或三百人以上至五千人,用一虎一豹符;五千人以上,用双虎只豹符。以下符的方法由枢密院负责,以右符第一为开始,装在木函中,盖上本院印章,与宣命一起交给使臣。宣命内写明:下第一符发兵若干。主将接到宣命和符契后,立即查看左符是否吻合,然后才能发兵。发兵后,立即用本司印章封题右符,还给使臣,带回京师,同时飞驿另奏。
凡是主将所掌管的符契,专门选择一个官员作为心腹来管理。
凡是给受符契的顺序、日期、所发兵的数量,都要记录在册,不得有误,以备查对。
如果再有抽调,枢密院即下右符第二至第五,依次使用,循环往复。其降宣、遣使、封题、勘合,都按照第一符的制度。其铜符右段,由枢密长官在本院严密封锁,由承旨主事各一员管理,也按照方法记录在册,本院官员互相查验。
本契长七寸,宽二寸,厚一寸五分。上下两面都写着:某处契。中间分为上下两段,上段内有鱼形,并标有一二三次第,下段内刻有空鱼,是勘合的地方。左侧写着:左鱼合;右侧写着:右鱼合。上三段,下一段,上三段由主将保管,下一段交给各个军州城寨的主将保管。
凡是主将差发兵马百人以上,先发上契第一段,装在皮囊中,盖上本司印章,与文牒一起交给指使或职员。文牒内写明:发第一契兵马若干。其州县城寨主接到文牒和契后,立即将下契与上契勘验,吻合后,才交付兵马。交付后,上契再用本司印章封题,交给使臣带回。其第二、第三契差发勘合,都按照第一契的条约。如果再有抽调,即依次使用,循环往复。其收掌给受委官置籍,都按照符契的制度。
传信牌宋大将石普上言:北面抗敌行阵间,有所号令则遣人驰告,恐失计划,复虞奸诈,请令将帅各持破钱造牌,遇传令,合而为信。
真宗以古有兵符,废之已久,因制漆木为牌,长六寸,阔三寸,腹背刻字而中分之,置凿柄,令可合。又穿二窍,容笔黑,上施纸扎。每临阵,则分而持之;或传令,则书其言,而系军吏之颈,至彼,合契,乃书复命焉。
字验旧法:军中咨事,若以文牒往来,须防泄漏;以腹心报覆,不惟劳烦,亦防人情有时离叛。今约军中之事,略有四十余条,以一字为暗号:
请弓、请箭、请刀、请甲、请枪旗、请锅幕、请马、请衣赐、请粮料、请草料、请车牛、请船、请攻城守具、请添兵、请移营、请进军、请退军、请固守、未见贼、见贼讫、贼多、贼少、贼相敌、贼添兵、贼移营、贼进兵、贼退兵、贼固守、围得贼城、解围城、被贼围、贼围解、战不胜、战大胜、战大捷、将士投降、将士叛、士卒病、都将病、战小胜。
右凡偏裨将校受命攻围,临发时,以旧诗四十字,不得令字重,每字依次配一条,与大将各收一本。如有报覆事,据字于寻常书状或文牒中书之,加印记所请。得所报知,即书本字,或亦加印记。如不允,即空印之,使众人不能晓也。
间谍兵法曰: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而知敌之情者也。夫用间有五,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因间者,因敌乡国之人而厚抚之,使为间也。内间者,敌之官人,有贤而失职者,有无过而被刑者,有宠嬖而贪财者,有屈在下位而不得任使者,有欲求展己之才能者,有翻覆变诈、常持两端之心者,如此之官,皆可以潜通问遣、厚贶金帛而结之,因求其国中之情,察其谋我之事,复间其君臣,使不和同也。反间者,敌有间来窥我,我必先知之,或以厚贶诱之,反为我用之;或佯为不觉,示其伪情而纵之,则敌人之间反为我用。
死间者,外诈立事迹,令吾间凭其诈迹以输诚于敌,而得敌信;若我进取与诈迹不同,间者不能脱,则为敌所杀。生间者,取内明外愚、形劣心庄、闲于鄙事、能忍饥寒诟耻者,往来通报也。此五者,皆当谨察其人而任之,否则不能成务而自屠其身,漏吾军事也。故曰:
在军队的事务中,没有比间谍更亲近的,赏赐没有比间谍更丰厚的,事情没有比间谍更机密的。
不是圣明智慧的人不能使用间谍,首先要衡量间谍的性格,诚实且聪明,才能使用。然而间谍也可能因为财货而行动,无法得到敌人的真实情况,只能用虚假的言辞来应对我们的约定。这需要非常微妙的心思,才能辨别其真假。
凡是军队想要攻击的目标,城市想要攻占的目标,人想要杀死的目标,必须先知道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的姓名,让我们的间谍去探查,使他们去的时候能够顺利通行。又说:必须经常在军中搜索敌人的间谍。敌人的间谍来了,要利用他们,引导他们并放他们回去,这样反间就可以得到并利用。通过这种方式,乡间、内间也可以等待并利用。通过这种方式,死间可以用虚假的事情来欺骗敌人。通过这种方式,生间可以按时完成任务。五种间谍的事情,主将必须知道,知道的关键在于反间,所以反间不能不厚待。
五种间谍同时行动,敌人无法知道他们的行动方式,这就是神纪,这就是善于使用间谍的人。同时使用五种间谍,他们的言辞不同,合谋前往,即使敌人有明智的人,也无法不被迷惑。还有求助于邻国友好,旁生事端,假装缓刑囚犯,暴露虚假的痕迹,通过书信离间其亲信,假装投降以显示我们的虚假状态,面对敌人制定计策,不是只有一种方法。
凡是派遣间谍,接受命令和指示必须在卧室内进行。如果这个人不是旧相识,也要扣押其族人,使其即使死亡也不敢泄露我们的秘密。所以说:间谍的事情还没有发生就被提前知道的,间谍和告密者都要处死。水能载舟,也能覆舟。
我们用间谍来谋取别人,别人也会用间谍来谋取我们。我们以审慎的态度去行动,别人以隐秘的方式到来,作为将领也应该斟酌这一点来应对,才能避免失误。
乡导经说:不使用乡导的人,无法得到地利。管子说:主兵的人,必须详细了解地图,然后才能行军袭击城市。进入敌人的领地,我们孤军深入,敌人严密防守,渡过险地则有埋伏的忧虑,涉水则有堵塞的担忧,白天行军则有突然袭击的战斗,夜晚停止则有虚惊的困扰;驻扎必须靠近水源,放牧必须依靠草料,一件事不准备好,就会自投死地,怎么能捕获敌人呢?所以敌国的山林、兵阜可以设险的地方,灌丛、茂草、蒲苇可以隐藏的地方,道路的远近,城郭的大小,物资的存放地点,水草的资源,士兵的数量,武器的坚固程度,都必须详细了解,那么行军时乡导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使用军事行动,或者俘虏作为乡导的人,必须防备敌人的间谍暗中持奸计,诱使我们误入歧途。必须观察其脸色,考察其情态,参考多个人的言辞,相互吻合,才能信任。应该给予丰厚的赏赐,授予爵位。然后选择心腹智谋之士,带着他们一起行动,严密防备其二心。然而不如平时培养可用的人才,只要熟悉路途,也不一定是本地人。如果在旷野中,四周无法辨别方向,又遇到夜晚昏暗,应该观察北极星和候中星来确定方向。
正月:黄昏时,昂星在中天;早晨,心星在中天。二月:黄昏时,井星在中天;早晨,箕星在中天。三月:黄昏时,柳星在中天;早晨,南斗星在中天。四月:黄昏时,翼星在中天;早晨,牵牛星在中天。五月:黄昏时,角星在中天;早晨,危星在中天。六月:黄昏时,氐星在中天;早晨,壁星在中天。七月:黄昏时,尾星在中天;早晨,娄星在中天。八月:黄昏时,南斗星在中天;早晨,毕星在中天。九月:黄昏时,牛星在中天;早晨,井星在中天。十月:黄昏时,虚星在中天;早晨,室星在中天。十一月:黄昏时,营室星在中天;早晨,轸星在中天。十二月:黄昏时,奎星在中天;早晨,亢星在中天。
如果遇到天气阴沉,夜色黑暗,无法辨别方向,就应该让老马前行,让它识别道路。
或者使用指南车和指南鱼来辨别方向。指南车的方法,已经失传。指南鱼的方法,用铁片剪裁,长二寸,宽五分,首尾尖锐如鱼形,放在炭火中烧,等到通红(用铁钳夹住鱼头,取出火,鱼尾正对子位,蘸水盆中,鱼尾浸入水中几分,然后用密器收起。使用时将水碗放在无风处,平放鱼在水面,让鱼头浮起),鱼头就会指向南方午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五-注解
行军约束:指古代军队在行军和驻扎时应遵守的纪律和规定,旨在确保军队的秩序和战斗力。
主将:军队中的最高指挥官,负责制定和执行军事策略。
榜晓告:公开宣布,使全体将士知晓。
平明:清晨,天刚亮的时候。
暮:傍晚,日落时分。
攻围:进攻和包围敌人的行动。
斗敌:与敌人交战。
收军记号:军队撤退或集结时的信号。
山川狭隘处:地形狭窄、险要的地方。
交代:交接职务或任务。
符敕:古代官方文书,用于传达命令或指示。
宿相仇嫌:长期存在的仇恨或嫌隙。
排比:安排和准备。
亲兵:主将的贴身护卫。
辎重:军队的物资和装备。
奇兵:执行特殊任务的精锐部队。
牙牌:古代用于身份识别的牌子。
敕使:皇帝派来的使者。
破城阵:攻破敌方城池的阵势。
降人:投降的敌方人员。
探候:侦察敌情。
稼穑:农作物。
六畜:指马、牛、羊、鸡、狗、猪等家畜。
采风言:听取民间传言。
匿名论人是非:匿名批评或指责他人。
讽诵歌诗曲调:吟唱诗歌或曲调。
悲凉之声:悲伤凄凉的音乐或声音。
强暴凌人:强横霸道,欺凌他人。
教阅:训练和检阅。
捉生:捕捉敌方人员。
资财蓄产:财物和财产。
偏裨:副将或下级军官。
羸老疾病人:体弱多病的人。
工巧人:有特殊技能的人。
书生杂吏:文职人员和杂役。
生口:俘虏或投降的敌方人员。
佯许:假装同意。
高声:大声喧哗。
军律:军队的纪律和法规。
文簿:记录文书或账册。
露布:古代战争中,军队取得胜利后,向朝廷或上级报告战果的文书,通常公开张贴,以示胜利。
符契:古代用于军事调动的凭证,分为左右两部分,合符为信,确保命令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阴符:古代秘密通信的符节,用于传递机密军令,防止信息泄露。
勘合:古代符契的验证方式,通过符契上的刻字或图案进行比对,确保符契的真实性。
传信牌:古代用于传递军令的信物,通常由将帅持有,合牌为信,确保命令的准确传达。
字验:古代军中使用的暗号系统,通过特定的字词传递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间谍:古代战争中用于获取敌方情报的人员,分为因间、内间、反间、死间、生间五种类型。
间:在军事中指间谍或情报活动。这里指通过间谍获取敌方情报,是军事行动中极为重要的一环。
反间:利用敌方的间谍反过来为我方服务,是一种高级的间谍活动。
乡间、内间:指在敌方内部或附近地区安插的间谍。
死间:指在敌方内部执行危险任务的间谍,通常任务完成后难以生还。
生间:指在敌方内部执行任务后能够生还的间谍。
神纪:指间谍活动的高超和神秘,使得敌人无法察觉。
乡导:指在军事行动中,熟悉当地地形和情况的人,用于引导军队行动。
指南车、指南鱼:古代用于辨别方向的工具,指南车是一种机械装置,指南鱼则是一种利用磁性辨别方向的方法。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五-评注
《行军约束》是一篇详细记载古代军队行军和驻扎时应遵守的纪律和规定的文献,反映了古代军事管理的严谨和细致。文本中提到的各项规定,涵盖了从主将的职责到士兵的行为规范,从行军途中的安全措施到战斗中的战术安排,无不体现出古代军事指挥的高度组织性和纪律性。
首先,文本强调了主将在军队中的核心地位。主将不仅需要在平明和暮时与诸将讨论军务,还需在关键时刻做出决策,如攻围行动的保密性。这种集中指挥的方式,确保了军队行动的一致性和效率。
其次,文本对军队的行军和驻扎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例如,行军途中需止绝行人,不得践踏田苗,营幕作食事已讫须灭火等,这些规定不仅保障了军队的安全,也体现了对民生的尊重和保护。
此外,文本还详细规定了军队在战斗中的行为准则。如战胜逐贼时需留军守辎重,奇兵追赴不得过百步等,这些战术安排旨在确保战斗的胜利和军队的稳定。
文本中还提到了对降人和俘虏的处理方式,体现了古代军事中的人道主义精神。如得生口不得辄杀,以招来者,渐以诱开敌情,这种策略不仅有助于瓦解敌方士气,也为己方争取了更多的情报和资源。
总的来说,《行军约束》不仅是一篇军事文献,更是一份反映古代军事文化和价值观的重要资料。通过对这些规定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军队的组织结构、战术思想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这段文字详细描述了古代军事管理中的符契制度、传信方式以及间谍的使用,展现了古代军事指挥的高度组织性和严密性。符契作为军事调动的凭证,其设计和使用的复杂性反映了古代对军事命令安全性的高度重视。符契的勘合制度不仅确保了命令的真实性,还通过刻字和图案的设计,增加了伪造的难度。
传信牌的发明和使用,进一步体现了古代军事通信的智慧。通过将传信牌分为两部分,合牌为信,确保了命令的准确传达,防止了信息的篡改和泄露。这种通信方式在战场上尤为重要,能够有效避免因信息传递失误而导致的军事失败。
字验作为一种暗号系统,通过特定的字词传递信息,不仅提高了通信的效率,还增强了信息的安全性。这种暗号系统的使用,使得军中通信更加隐秘,防止了敌方对军情的窥探。
间谍的使用是古代军事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中详细描述了五种间谍的类型及其使用方法,展现了古代军事家对情报工作的深刻理解。通过间谍获取敌方情报,能够提前预知敌方的动向,制定相应的战略,从而在战争中占据主动。
总体而言,这段文字不仅展示了古代军事管理的高度组织性和严密性,还反映了古代军事家对信息安全和情报工作的重视。这些制度和策略的使用,不仅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也为后世的军事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这段文字出自《孙子兵法》中的《用间篇》,主要讲述了在军事行动中使用间谍的重要性及其方法。文章首先强调了间谍在军事中的重要性,指出间谍是军队中最亲近、赏赐最丰厚、事务最机密的部分。接着,文章详细描述了如何使用间谍,包括如何选择间谍、如何利用反间、如何通过间谍获取敌方情报等。
文章还提到了五间(乡间、内间、反间、死间、生间)的使用方法,强调了反间的重要性,认为反间是获取敌方情报的关键。文章还指出,使用间谍需要高超的智慧和技巧,只有圣明的人才能正确使用间谍。
此外,文章还提到了在军事行动中使用乡导的重要性,指出熟悉地形和情况的人对于军队的行动至关重要。文章还详细描述了如何辨别方向,包括使用指南车和指南鱼的方法。
从文化内涵来看,这段文字体现了中国古代军事思想中对情报工作的重视,认为情报是军事行动成功的关键。同时,文章也反映了中国古代对智慧和技巧的崇尚,认为只有具备高超智慧和技巧的人才能正确使用间谍。
从艺术特色来看,这段文字语言简练,逻辑严密,层层递进,具有很强的说服力。文章通过列举具体的方法和例子,使得论述更加生动具体,易于理解。
从历史价值来看,这段文字不仅是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对后世的军事理论和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文章中所提到的间谍使用方法和辨别方向的技术,至今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