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曾公亮(999年—1078年),北宋政治家、军事家。他主持编撰了《武经总要》。
年代:北宋(11世纪)。
内容简要:共40卷,是中国古代第一部综合性军事著作。书中详细记载了兵器、阵法、战术等内容,是研究宋代军事技术的重要文献。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武经总要-前集-卷六-原文
下营法
军志曰:止则为营,行则为阵。言营、阵同制也。
法云:阵中容阵,谓队伍布列,有广狭之制。欲其回转离合,无相夺伦。
营中有营,谓部分次序,有疏密之法。欲其左右救援,不相奸乱。
卒有外寇侵轶,皆坚壁全备,莫得而动也。
苟非规模素定,其孰能与于此乎?
故司马宣王观武侯营垒处所而叹曰:天下奇才!美其法制精妙也。
昔卫青出塞,以武刚自环(盖今之车营也);充国屯田,则校联不绝(盖今之木栅营也)。其来尚矣。
今采诸家之法,著于篇云。
凡置营,先计人数,列营几重,配地多少。
随师众寡,一人一步。
使队间容队,宁使剩队,不得少队。
已往便定,不得移易。
如一厢有剩,所剩之队友配守御,不使士卒烦扰。
如久住暂时,各量其宜。
咸立表于十二辰,立五旌,长二丈八尺,审子午卯酉地,勿令邪僻:以朱雀旌立午地,白虎旌立酉地,玄武旌立子地,青龙旌立卯地,招摇旌立中央。
其樵牧汲饮不得出表外。
凡军营将下之时,当营跳荡、奇兵、马军、并战锋、驻队,各令严备持仗,一准发兵法。
待当营卓幕讫,方可立队释仗,各于本队下安置。
若有警急,随方捍御。
其马军下营讫,取总管进止,其马合群牧放。
凡下营,不得近田苗及城市,须去城十里外。
要入城市买者,营司判官差人押领,不许擅入城郭。
营法(并三图)
李靖法凡大将军出征,且约授兵二万人,即分为七军。如或少,临时更定(大率十分之中,以三分为奇兵)。
中军四千人,内取战兵二千八百人(五十人为一队),计五十六队。
战兵内弩手四百人,弓手四百人,马军一千人,跳荡五百人,奇兵五百人。
左、右虞候各一军,每军各二千八百人,内各取战兵一千九百人(共计七十六队)。
战兵内每军弩手三百人,弓手三百人,马军五百人,跳荡四百人,奇兵四百人。
左右两厢各二军,每军各二千六百人,内各取战兵一千八百五十人(共计一百四十八队)。
弩手二百五十人,弓手三百人,马军五百人,跳荡四百人,奇兵四百人。
凡马步军,通计总当万四千人,共二百八十队当战,馀六千人守辎重。
下营之时,以四千人为中营,在中心。
左右虞候、左右厢四军,共六总管,各一千人为营,六面援中军。
六总管下,各更有两小营。
每队幕五口。
若在贼境,地狭,则四步下幕;若地土广阔,不在贼境,则五步下营。
凡五十人为一队,其队内兵士须结其心。
每三人,自相得意者结为一小队。
又合三小队,得意者结为一中队。
又合五中队,为一大队。
馀少五人:押官一人,队头执旗一人,副队头一人,左右亻兼旗二人。即五十人。
至于行立前却当队,并须自相依附。
如三人队失一人者,九人队失小队二人者,临阵日仰押官、队头便斩。
不救人,阵散计会队内少者,勘不救所由,斩。
每军大将一人(别奏八人,兼十六人),副二人(军务奏亻兼,减大将军半)。
判官二人,典四人,总管四人(二主左右虞候,二主左右押卫,亻兼各五人)。
子将八人(委其分行阵,辨金鼓皮,总管亻兼二人)。
执鼓十二人,吹角十二人,司兵、司仓、司骑、司胄、承局各一人。
每队五十人,押官一人,队头一人,副队头二人,旗头一人,副二人,火长五人。
纛六口,大将军中营建,出引六军。
古者天子六军,诸侯三军。
唐制,天子一十二卫,诸侯六军,故纛有六以主之。
门旗二口,色红,八幅,大将军牙门之旗,出引将军前列。
门枪(或作旗)二根,以豹尾为刃,出,居红旗后;止,居帐门前左右卓立。
五方旗五口,各逐其方色,大将军中营建。
出,随六纛后;在营,亦于纛后,随方而建。
严警鼓十二面,大将军营前左右行列各六面,在六纛后。
角十二具,于鼓左右行列各六具,以代金。
认旗二百五十口,尚色图禽兽,与诸队不同。
各自出为志认,出居队前,恐士卒交杂。
阵将门旗色随所尚,不得以红,恐乱大将军。
阵将鼓一百二十五面,备设疑警敌用。
甲六分,七千五百领。
战袍四分,五千领。
枪十分,一万二千五百根,备扬兵及缚筏用。
牛助牌二分,二千五百面;马军以团牌代,四分支。
弩二分,弦三副,箭一百分,计弩二千五百张,弦七千五百条,箭子十五万只。
弓十分,弦三付,箭三十六只,计弓一万二千五百张,弦三万七千五百条,射甲箭三十七万五千只,生钢箭五万只,长垛箭二万五千只。
弓袋胡卢、张弓袋并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副。
佩刀八分,一万口。
陌刀二分,二十五百口。
四二分,二千五百张。
马军及陌刀,并以啄锥钺斧伐,各四分支,重五千事。
拓索二分,二千五百条,马用军。
驴六分,七千五百头,鞍各自副。
幕十分,一千二百五十口,竿、梁、铁镢、锤自副。
锅一分,一千二百五十口,各受五斗。
干粮十分,一人一《豆斗》二升,一军二千五百石。
袋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口,羊皮缝可,绕腰受一斗五升。
或以夹绢练袋代皮亦得。
马盂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具,皆以坚木为之。
或以孰铁为之,受三升,冬月可暖食。
刀子、错子、钳子、锁子、药袋、盐袋、火石袋、解结锤、砺石都共一十万二千五百事。
裤奴、抹额、六带、帽子、毡帽子各十分,都共六万二千五百事。
摊子、忽蒙、涩子各十分,三万七
千五百量。麻鞋三十分,三万七千五百量。毡裘十分,一万二千五百领。皮裘、皮裤各三分,都共七千五百腰领,诈为蕃兵用。抑罐、衤考衤老各二分,共五十口,有皮囊可代抑罐。
锹锤斧锯凿各二分,都共一万二千五百事。镰四分,五千张。切草刀二分,二千五百口。行布槽一分,一千五百五十具。大小瓢二分,都共二千五百枚,小者容八合,大者受三升。
馬鞍轡\革帶各十分,都共三萬七千五百具。披氈、被馬氈,都共三萬七千五百事。馬軍無幕,故以披氈袋。插連十分,一萬二千五百具。絆二十分,二萬五千條,皮毛及連板(或作枝)中半。韋皮條三十分,五萬七千五百條,盤於帶上,擬縛賊\用。
大总管给帐一口,食幕三口,毡四领,褥二领。副大总管给帐一口,食幕二口,毡二领,褥一领。副总管给帐一口,食幕一口,毡二领。总管、子总管、长史、司马各给帐一口,食幕一口,毡一领判官每人各幕一口。别敕、差行、折冲、果毅各幕一口。典五人共给幕一口。
傔十人共给幕一口。随军以下不满此数,并量给。镇守准此。凡弓弦,有副箭镞。枪不锈,刀不涩,衣甲动用,常须阅视,不得临事有误。
右方营法图法曰:诸逢平原广泽,无险可恃,即作方营。兵既有二万人,已分为七军,中军四千人,左右四军各二千六百人,虞候两军各二千八百人。左右军及左右虞候军别三营,六军都当十八营。中军作一大营。如其不在贼境内,田土宽平,每营中间使容一营。如地狭,则不得使容一营地。中一在中央,六军总管在四畔,象六出之花。军出日,右虞候引其前营,在中央右厢向南;左军虞候押后,在中营后左厢近北,结角。两军虞候相当,状同日月。若左虞候在前,即右虞候在后,诸军并却转。其左右两厢营在四面,各令依本营卓幕,得相统摄,急缓须相救援。
若欲得放马,其外营幕即狭长布列,务取营里面宽广,不使街巷窄狭,营外仍置拓队效此。
月营法曰:凡地带半险,须作月营。其营单列,面平背险,而两翅向险,如月初生。每营相去疏密,及安置队伍准前法。其门则临时计之。至若兵马多少,幕次所设,此大约也。如有警急,畜牧并于营后安置。
一说安营之法与圆阵相侔,每一大营有四十子营,营各四十幕为一部。其一子营皆空,其内入开,开三迳。十二旗、十六鼓,左矛右戟,前盾后弩,旗鼓中央,大将之所。余法准上同。
裴绪营法凡兵师之营,拟于城郭、宫室,必须牢固,不可得而犯乱也。其古法多依九宫、六甲、太乙、天门、地户之法,皆为疑惑,不便于事。今则但取山川地形、利便水草,随其险易为之,御平则方列,围水则圆关,山路则盘回,川流则屈曲,务于适时便用耳。
法曰:凡下营,非贼境,地土宽平,即布大方阵。营内有一十七小营,中间相去使容一营。如在贼庭,即须窄狭,不得使容一营。其营四角编入,仿佛使圆(圆则易守)。其一十七小营,计一万七千人。古制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军,令加四千五百人为奇伏扬备,则军中之手足,以应时用。其非正门,不得辄出入,犯者论如军律。
诸家军营九说凡安营部分之法,已载前说。其周营须设界限,立藩蔽,以捍外寇,旧法有九种:大约军不久驻,则为立枪、栊枪、车营、拒马之类;若兵久驻,则用柴营、掘壕、城营、木栅之类。符参卿曰:左贼境宿,用枪营,行用方阵,惟大将度宜而处之。今御军者,皆可约此为制也。
立枪营法凡军不久驻,可立枪为营。枪头间架令均。黄昏擂鼓,各着不枪,鼓声绝,刺枪讫,兵士更不得出白绳,便断烟火。营外置约铺,其外更着一人伏听。营外有警,当铺不得高声,敲枪传过。四面即如有警,豫作提防。
栊枪营法凡栊枪为营者,其枪如鸦巢,栊幕外七尺。栊枪之外,造土壕一重。枪去幕七步。衣甲器械,每人一堆,如有警急,易著衣甲。车马在傍横排。
柴营法凡柴营,其柴须密排,不通人过。其间钉橛,仍着不压之。其车横排,须问间架均,急疾转车,便可为城(或作袍)。若久住,营中置一望竿。
掘壕营法凡掘壕立枪,则白绳取定。其壕底阔一丈二尺,深一丈,口阔一丈五尺。其土向里拍作土岸,高四尺五寸,令实,勿至摧塌。里面削成。其上通人行,立壕门。掘彻,即权施浮桥,急疾折去。当界二十步,置一战楼,以门扇及他板木权造。壕唇外掘陷马坑一重,阔二十五步。每坑鹿角枪三根,失头入火令坚。近壕布棘城一重,阔二十五步(凡布棘令坚,为营,其棘须鱼罗布之,令棘头平阔三十尺)。
筑城营法凡筑城为营,其城身高五尺,阔八尺;女墙高四尺,阔二尺。每百步置一战楼,五十步置一风炮一具,每三尺置连枷棒一具,每铺更板并架城内,去城五十步,卓幕。城中置望竿,高七十尺。城外置羊马城一重,其外掘壕一重,其外阔三步,立木栅一重,棚外更布棘城一重,棘外陷马坑一重。
车营法凡车营法,车每五十步一乘,每百步取一乘为战车,车中出战队。其车子营及外营横排,牛在当中,拒马枪在外,仍连车辕为左右厢和门。
木棚法凡木棚,因敌所逼,不及筑城垒;或因山河险势,多石少土,不任板筑,乃建木为棚,方圆高下,随事深埋,木根重复,弥缝其阙。内重短为阁道,外柱
一重,长出四尺,为女墙,皆泥涂之。
栅外掘壕一重,阔二丈,深一丈。
木栅里,每百步造战楼一具,中置望楼,以远探望。
绳营法凡绳营所以援马,若入敌境,刍牧不给,即须寻择水草放牧;每人给马索一条,入夜则为绳营,以护畜产。
其制:立枪为杠,凡两重,上系马索,连绊相续。
马居营中布,官健牧人四面卫马,使不得逸出。
营外复出更铺,夜则环营击更鼓为备。
内外军士各守本界,不得过从交杂,即奸人无便以入。
拒马营法每人配鹿角马枪两枝,去前枪城三步布置,须首尾相系,鱼鳞布之,则牢固矣。
下营择地法夫下营之法,择地为先。
地之善者,左有草泽,右有流泉,背山险,向平易,通达樵木,谓之四备。
大约军之所居,就高去下,向阳背阴,养生处实,无以水火为虑。
居山在阳,居水避卑。
不居恶名,谓豆入牛口之类;不居无障塞,谓四通八达之道,受敌益多;不居深草,恐有潜袭,或被火烧;不居水冲,恐有涨溢,或彼决雍。
不居无水及死水,恐渴饮致病;不居无出路,谓四面地溢,恐被围难解,及粮运阻绝。
不居无草菜,恐军乏绝;不居下湿,恐人多疾病,军马不利。
不居废军故城久无人居者,急疾无固守;不居冢墓间,与鬼神共处。
春夏宜居高,以防暴水;秋冬不居清涧深阜,虑有延潦。
兵法亦曰:山中之高,谓之天柱;泽中之高,谓之地柱;高中之下,谓之天狱;下中之下,谓之地狱。
斥卤之地,草木不生,谓之飞锋。
故村墟落、荒城、古寨,谓之虚耗;川谷之口,乏水无草,谓之天灶;穹隆钅敖背,四面平坦,谓之沃焦(亦名龟背);神祠社木,谓之天社;丘陵之上,大出之口,谓之死地;大山之端,谓之龙头。
凡过此地,并去无留。
常令我远之,敌近之,我迎之,敌背之,则此利而彼害矣。
缘营杂制法凡兵马,每下营讫,营主即须干当四司官典、司兵及左右,令分头巡队,问兵士到否。
如有未至,即差本吏主持畜产及水食。
如逃走,即牒所在捕捉。
凡军下营讫,司骑及佐分行巡视马驴,有疾者医,有疮者剪剔传药,有伤者申送,量事决罚。
凡下营讫,司胄及佐即巡队检校兵甲器仗等。
如有破绽损污,即须修葺磨砺。
如其弃失,申上所由,便为案记,准法科决。
凡在营,司仓及佐监管兵士粮食,封贮点捻,勿令广费。
凡兵士,每下营讫,先令两队共掘一厕。
凡营垒既定,其自外屠沽贩卖人一切禁断,营内自交易即不禁。
凡营门,各配随近将校守把。
杂色职掌,亦专配一门出入,不得交杂。
仍令识认,以防奸细。
凡军中,皆令三人或五人为保同行,不得分散。
递相觉察,不得与外人私语军事,及受外人财贿,犯者重罪同保。
凡陷没人投来,当别差主务,勿使随军,恐为备用。
警备法凡军营下定,常须防御。
于营外去幕二十步列队仗,如临阵对寇法,昼夜严警。
纵缝雨雪,并抽队官,并不得离队。
每营留马五匹,并鞍勒放饲,防有警急,立要驰告。
凡都营警备之外,每军必别设兵候一曲,量抽战士三五十人,于当军四面三五里外要害之路,夜设外铺。
每铺给鼓三面,自随。
如夜中有贼犯大营,其外铺看贼与大营交战,即从后鸣鼓大叫,以击贼后,乘得机便,必当克捷。
凡军营下定,夜则别置外探,每营以折冲、果毅迭作蕃次。
每面四人,每人领马五骑,于营四面,去营十里外游奕,以备非常。
如有警急,驰报军中。
或令马军至一更时举火相应,贼见火号,不敢偷营。
凡军营遇夜,又于贼来要路以探骑为暗铺,各持新炬藏火,递相应接。
仍于路左草中伏人,或于高木遥望。
如觉有贼,走报马铺举火,前铺应了,即驰赴大军,大军亦置望烽人举火相应(烽制具烽火门)。
凡马铺,每三十里一铺,以押官部押。
凡昼日有贼犯营,被犯之营即急击鼓,诸营以击鼓应讫,无贼之营即止,惟所犯之营非贼散,鼓声不得辄止。
诸军各着衣甲持杖,看大将五方旗所指之方,即是贼来之路,装束兵甲,出前布列,未得辄动。
如须兵救,听大总管进止。
凡每夜定铺时,每铺令贮火烟五条,干草一束,仍令种火。
若有警军,每铺并相救。
传铺相报,不得隔越,仍举火炬照之。
中军即击鼓,令诸营遍觉。
将士俱被甲胄,持弓矢,见走者即射,自然立定。
贼若稍多,中军疾出兵救援。
其偷营警军,多作叫声,宜审辩之。
凡军营,虑有突犯,即于营外常置拓队防护,并抽留营战队充。
其队去幕三十步均布,队间容队。
若贼来,拓队不敌,然后营中出兵相助,不得令贼犯大营。
凡军营被贼来犯,大总管自将兵救之。
常先与诸将潜约成,兵士随身带胡桃铃之类为号。
被犯之营闻之,即知大总管兵至。
或铎、或铃,皆不可预定,恐贼人偷号。
凡军营久住,于山谷贼路,掘断为土壕,阔三丈,深二尺,以细沙散土填平,每日检行,扫令净平。
奸人出入与兵马往来,尽见。
凡军所驻,于奇兵中选骁果谙山川道路及久在军前人,与铺兵计会交牌,日夕递候于亭障之外,用捉生之法捉敌人樵牧问觇者,生禽以归,以讯问贼中事机。
其举用勿令游奕人知。
凡军中,至夜,百步着听子二人,每更一替,充杂听伺。
如夜闻敌营马嘶,则谋备夜出攻掠之类。
其余仿此,以警不虞。
犹令听探之不远,故又选聪耳少睡者,令
卧枕空胡鹿。其胡鹿必以野猪皮为之,凡人马行在三十里外,东西南北,皆响闻其中。每营置一二所,营中阔者置三四所。若孤镇铺栅,亦各置一所。听子须频改易回玄,勿常定处所。仍以子将一人斡当,每日一替。
凡军营中必为望楼,其数量兵多少大率仿地听之数。选明目能视三四十里、辨旗色者以为望子,亦频改易,勿常置一处。亦以子将一人斡当,每日一替之。
备夜战法兵法曰:昼战多旌旗,夜战多火鼓,所以变人之耳目也。或曰:夜黑之后,必无与敌列阵克期而战。若但袭敌之营,鸣鼓燃火适足以助敌人之耳目,于我返害,其义安在?曰:此孙武之微旨也。
凡夜战者,多为敌来袭我军垒,不得已而与之战,其法在于立营。立营之法,与阵法同。故军志曰:止则为营,行则为阵。盖大阵之中必包小阵,大营之内亦包小营,前后左右之军各自有营。大将营居中央,诸营环之,隅落钩连曲折,相去远不过百步,近不过五十步,道迳通达,足以出入;部坠壁垒相望,足以弓弩相救。
凡路口,必立小堡,上置柴薪,穴为暗道,以胡梯上之,令人守望。夜闻鼓声四起,即令燔燎。贼人夜入营门,四顾屹然皆有小营,各自坚守,未知所攻。
大将营中,或诸小营先觉贼至者,当按兵勿动。敌贼尽入,然后击鼓,诸营齐应,众堡皆起,然火内照。诸营兵士悉闭门登垒,下瞰敌人,劲弩强弓四面俱发。若奸人潜入一营,斫营杀士,即诸营举火出兵,四面绕之,号令营中不得辄动,须臾之际,善恶自分。若或出走,皆有罗网矣。今之立营,通洞豁达,部分无法,若有贼夜至军中斫营,军中无不警扌┪,虽多置斥堠,严为备守,晦黑之夜,彼我不分,纵有众力,安能用之哉?故夜战之法,贵在于乘敌之不备,幸敌之挠乱,骇而攻之,则有胜计。前史所记,或因天之阴霾,夜之风甚,各执火炬,衔枚疾驰,出其不意。若寇营士卒警怖蹂躏,吾以精骑劲兵乘之,此必胜之理也。若乘之而不乱,攻之而愈靖,将卒不惊,营壁如故,则是彼之法制谨严,备预周密,我当舍而勿攻;不然,非己利也。盖兵者,避实击虚,以整待乱,故锐而避之,乱而取之,此良将之善计也。晋罗尚遣人夜袭贼将李特营,特知之,戒严以待。
及至其营,特坚卧不动,俟其众半入,发伏击之,大败。此所谓舍而勿攻者也。
立号法每日酉时,虞候于大将军幕府请号。其号薄,先粘纸二十四张,张界一十五行,即缝标轴。题首云:某军某年某月日已后号簿。出号时,大将军率意于一行书写字,上字是坐喝,下字是行答。一夜书一行。二十四纸,三百六十行。尽一年讫,则更其簿。如闰年,则加二纸。其号不得犯国讳及大将军元帅都统等讳。
其分巡虞候及诸将等,候大将一号出,分明传写审勘。凡坐喝行答者,乃号之大纲,及有警急,或恐敌人偷窃,或虞内应,则不可专循定法,须临事改变,或逾时出,或平明改。其白昼,则以片彩为号,其彩亦须逐日改易。如分兵掩袭,及设奇伏,白昼或以门旗为立表色为号,暮夜或吹笛,或击小鼓子、铜盂子,小大之类声音可通一里余者,或使人长啸为应验,随大将临时处分。
定铺法定铺者,每日戍时,严警鼓动,虞候领甲士一队,建旗帜,立号头,巡军中及城上。在野,则巡营外,定铺疏密。坐者喝问:“谁何?”行者答曰:“虞候总管某。”坐喝曰:“作何?”行曰:“定铺。”如此三喝三答讫,坐者曰:“虞候总管过。”
持更法凡营,夜时更者,每铺十人,每更二人,候漏鼓击板。一人专听杂事,以至睡魔警众者,亦须递相警觉。临时或密号,敲弓箭应之,即奸人无所施计。旧法:更铺之次,更置狗铺。军在贼境,将士远行困乏,籍狗以为警也。
巡探法凡定铺发更后,当军折冲、果毅并押铺宿,尽更探,递相分付;虞候及中军官健,通探都巡。探人不得高声喝号,行者敲弓一下,坐者叩肖三下,方挑军号以相应答。营内巡探,周而复始。
漏刻法凡军中,虽置水漏,则用更牌,一昼夜一百刻。以竹为一百牌,长三尺,阔一寸,题云:某月更牌。以探更人每更徐疾行二里,传一牌,一日一夜计行二百里,则传一百牌。常取月中气为正。
雨水:正月中,夜传牌四十九四分,一更传牌九,馀一里一百七十三步三尺三寸。
春分:二月中,夜传牌五十,一更传牌一十。
谷雨:三月中,夜传牌三十七六分,一更传牌七,馀一里一十四步二分。
小满:四月中,夜传牌三十六三分,一更传牌七,馀一百七十步四尺八分。
夏至:五月中,夜传牌三十五一分,一更传牌七。
大暑:六月中,夜传牌三十六三分,一更传牌七,馀一百七十五步一尺一寸。
处暑:七月中,夜传牌三十六二分,一更传牌七,馀一百七十五步一尺二寸。
秋分:八月中,夜传牌四十四五分,一更传牌八,馀一里二百八十六步一尺二寸。
霜降:九月中,夜传牌四十九五分,一更传牌八,馀一里一百八十步五尺六寸。
小雪:十月中,夜传牌五十三三分,一更传牌一十,馀一里一百一十五步一尺二寸。
冬至:十一月中,夜传牌五十五,一更传牌一十一。
大寒:十二月中,夜传牌五十三三分,一更传牌一十,馀一里一百二十五步一尺二寸。
又法曰:行军于外,日出日没时,挝鼓
吹角为严警,九鼓三百三十三捶为一通,角一十二变为一叠。鼓音止,角音动。凡鼓三通、角三叠,昼夜足矣。
又近代马上法:以数珠记时,先约一昼夜为准,余日仿之,与刻漏法差。
防毒法军行近敌地,则大将先出号令,使军士防毒。
凡敌人遗饮馔者,受之不得辄食。民间店卖酒肉脯盐麸豆之类,亦须审试即食之。
凡防毒有五:一谓新得敌地,勿饮其井泉,恐先置毒。二谓流泉出于敌境,恐潜于上流入毒。三谓死水不流。四谓夏潦涨霪,自溪塘而出,其色黑,及带沐如沸,或赤而味咸,或浊而味涩。五谓土境旧有恶毒草、毒木、恶虫恶蛇,如有含沙、水弩、有蜮之类,皆须审告之,以谨防虑。
寻水泉法行军下营,须先择水泉。旧法:军行,右虞候在前,兼视水草,道中遇水,则揭青旗以告众。
凡军至处乏水,则视沙碛中有野马黄牛路纵,寻其所至,当有水。
凡野外,鸟兽所集,或水鸟聚处,并当有水。
凡地生葭苇菰蒲,并有蚁壤处,其下皆有伏泉也。一说:骆驼能知水,若行渴,以足跑沙,其下亦当有泉。
凡大军冬月行,人各持冰片,可以备渴。
凡水泉,有峻山阻隔者,取大竹去节,雄雌相合,油灰黄蜡固缝,勿令气泄。
推竹首插水中五尺,于竹末烧松桦薪或干草,使火气自竹内潜通水所,则水自中逆上。
凡逾越山阻,以ㄌ系竿头,引挂高处。拟固能胜人,便即令上。又增ㄌ,次引人,而又加大ㄌ续更汲上,则束马悬车可以立办。
养病法凡军行,士卒有疾病者,阵伤者,每军先定一官,专掌药饵驮舆及抹养之人。
若非贼境,即所在寄留,责医为治,并给亻兼人扶养。若在贼境,即作驮(或作驴)马舆及给亻兼将之,随军而行。每月,本队将校亲巡医药,专知官以所疾申。
大将间往临视。疾愈,则主者、亻兼人并厚赏。恐不用心,故赏之。如弃掷病人,并养饲失所,主者皆量事决罚。气未绝而埋痊者,斩。庸将多不恤士,即被弃掷生埋,以此求士死力,不可得也。其有死者,箪醪祭酹,墓深四尺,将校亲哭之,仍立标记,以防后取。若非贼庭,递归本贯,每人给钱帛,充送终之用。所由不举者罪之。
征马法兵法曰:凡戎马,必安其处所,适其水草,节其饥饱。冬则温厩,夏则凉庑。
克剔毛鬣,谨烙四蹄,戢其耳目,毋令惊骇。习其驰逐,闲其进止,人马相亲,然后可使。鞍辔勒御,必令全好,乏绝辄补。
凡马不伤于末,必伤于始;不伤于饥,必伤于饱。日暮道远,必数上下,宁劳于人,切无极马,常令有余,备敌之覆我也。
凡军行,每营先差一官专知牧放,不得连系。诸营各作一异旗放马,一记旗放驴,并于所管地界放牧。如营侧草恶,即计会虞候,别择放地,不得交杂。如卒有警急追唤,见旗则知驴马处所。
凡牧畜,马居中央,放驴在四面,援马。牧人并于驴群四面环绕。若贼偷盗,驴群在外,驱趁稍难。
凡馬,遂營各爲印記,以防闌失理認.如死,即申所部官驗印,是本營畜産,即令皮剝;如印不同,即是盜殺他營畜産,論如軍律。
凡诸营遗失驴马衣服驮运,并于捍后虞候处理认。擅取及借人不送,并剪破印记毛尾者,论如军律。
凡军马正给马外,每军更量分数增给备马。诸营除六驮外,每火别置驴一头,准备疾病添补。如当队不足,均抽比队比营(并音毗)。其杂畜,非警急,兵士不得辄骑。
凡军中畜产,非理致死,并偿填。
凡非时,不得乘官马游猎,及回换军司六畜。若借人乘用,并论如军律。因检校而行者,不坐。
凡应乘官马,非警急不得辄奔走,致马汗及打磨伤破,并论如军律(已上量轻重科罪,平居则轻,临阵则重)。
凡官健有私驴马随行,即官给刍秣,令均载衣服。
凡军牛行十里一歇,仍刷口鼻;三十里一饮饲。凡征马之职,有副使(佐主将),有总管,有押官,有子将(并择善牧养者充),有群头(择善骑马教习及知医药者充),其数以马为准。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武经总要-前集-卷六-译文
下营法
军志上说:停止时就是营地,行进时就是阵型。说的是营地和阵型的制度是相同的。
兵法上说:阵中有阵,指的是队伍的排列有宽窄的规定。希望它们能够回转离合,不互相干扰。
营中有营,指的是部分的次序有疏密的方法。希望它们能够左右救援,不互相混乱。
如果有外敌入侵,都能坚守壁垒,完全防备,不让敌人得逞。
如果不是事先有明确的规划,谁能做到这样呢?
所以司马宣王看到武侯的营垒时感叹道:天下奇才!赞美他的制度精妙。
从前卫青出塞,用武刚车自环(相当于今天的车营);充国屯田,则校联不绝(相当于今天的木栅营)。这种做法由来已久。
现在采集各家的方法,写在篇章中。
凡是设置营地,先计算人数,安排几重营地,分配多少土地。
根据军队的多少,每人一步。
让队伍之间有空间,宁愿多留队伍,也不能少队伍。
一旦确定,就不能改变。
如果一边有多余的队伍,多余的部分负责防守,不让士兵感到烦扰。
如果是长期驻扎或暂时驻扎,各自根据情况安排。
在十二个时辰的位置立表,立五面旗帜,长二丈八尺,确定子午卯酉的位置,不要偏斜:朱雀旗立在午位,白虎旗立在酉位,玄武旗立在子位,青龙旗立在卯位,招摇旗立在中央。
砍柴、放牧、取水都不能超出旗帜的范围。
凡是军营将要驻扎时,当营的跳荡、奇兵、马军、战锋、驻队,都要严阵以待,按照发兵法的规定。
等到营地帐篷搭建完毕,才能立队放下武器,各自在本队下安置。
如果有紧急情况,随时防御。
马军驻扎完毕后,由总管决定是否放牧。
凡是驻扎营地,不能靠近农田和城市,必须离城十里外。
如果要进城买东西,营司判官派人押送,不许擅自进城。
营法(并三图)
李靖法凡是大将军出征,大约授兵二万人,分为七军。如果人数少,临时调整(大约十分之三为奇兵)。
中军四千人,其中战兵二千八百人(五十人为一队),共五十六队。
战兵中有弩手四百人,弓手四百人,马军一千人,跳荡五百人,奇兵五百人。
左、右虞候各一军,每军二千八百人,其中战兵一千九百人(共七十六队)。
战兵中每军有弩手三百人,弓手三百人,马军五百人,跳荡四百人,奇兵四百人。
左右两厢各二军,每军二千六百人,其中战兵一千八百五十人(共一百四十八队)。
弩手二百五十人,弓手三百人,马军五百人,跳荡四百人,奇兵四百人。
凡是马步军,总计一万四千人,共二百八十队参战,其余六千人守辎重。
驻扎时,以四千人为中营,位于中心。
左右虞候、左右厢四军,共六总管,各一千人为一营,六面支援中军。
六总管下,各有两个小营。
每队有五顶帐篷。
如果在敌境,地方狭窄,则四步下帐篷;如果地方广阔,不在敌境,则五步下营。
凡是五十人为一队,队内士兵必须团结。
每三人,互相合得来的人结为一小队。
再合三个小队,合得来的人结为一中队。
再合五个中队,为一大队。
剩下五人:押官一人,队头执旗一人,副队头一人,左右亻兼旗二人。即五十人。
至于行进、站立、前进、后退时,都必须互相依附。
如果三人队少一人,九人队少小队二人,临阵时押官、队头立即斩首。
不救人,阵散后统计队内少人,查明不救的原因,斩首。
每军大将一人(别奏八人,兼十六人),副将二人(军务奏亻兼,减大将军半)。
判官二人,典四人,总管四人(二主左右虞候,二主左右押卫,亻兼各五人)。
子将八人(负责分行阵,辨金鼓皮,总管亻兼二人)。
执鼓十二人,吹角十二人,司兵、司仓、司骑、司胄、承局各一人。
每队五十人,押官一人,队头一人,副队头二人,旗头一人,副二人,火长五人。
纛六口,大将军中营建立,出引六军。
古时天子六军,诸侯三军。
唐制,天子一十二卫,诸侯六军,故纛有六以主之。
门旗二口,色红,八幅,大将军牙门之旗,出引将军前列。
门枪(或作旗)二根,以豹尾为刃,出,居红旗后;止,居帐门前左右卓立。
五方旗五口,各随其方色,大将军中营建立。
出,随六纛后;在营,亦于纛后,随方而建。
严警鼓十二面,大将军营前左右行列各六面,在六纛后。
角十二具,于鼓左右行列各六具,以代金。
认旗二百五十口,尚色图禽兽,与诸队不同。
各自出为志认,出居队前,恐士卒交杂。
阵将门旗色随所尚,不得以红,恐乱大将军。
阵将鼓一百二十五面,备设疑警敌用。
甲六分,七千五百领。
战袍四分,五千领。
枪十分,一万二千五百根,备扬兵及缚筏用。
牛助牌二分,二千五百面;马军以团牌代,四分支。
弩二分,弦三副,箭一百分,计弩二千五百张,弦七千五百条,箭子十五万只。
弓十分,弦三付,箭三十六只,计弓一万二千五百张,弦三万七千五百条,射甲箭三十七万五千只,生钢箭五万只,长垛箭二万五千只。
弓袋胡卢、张弓袋并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副。
佩刀八分,一万口。
陌刀二分,二十五百口。
四二分,二千五百张。
马军及陌刀,并以啄锥钺斧伐,各四分支,重五千事。
拓索二分,二千五百条,马用军。
驴六分,七千五百头,鞍各自副。
幕十分,一千二百五十口,竿、梁、铁镢、锤自副。
锅一分,一千二百五十口,各受五斗。
干粮十分,一人一《豆斗》二升,一军二千五百石。
袋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口,羊皮缝可,绕腰受一斗五升。
或以夹绢练袋代皮亦得。
马盂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具,皆以坚木为之。
或以孰铁为之,受三升,冬月可暖食。
刀子、错子、钳子、锁子、药袋、盐袋、火石袋、解结锤、砺石都共一十万二千五百事。
裤奴、抹额、六带、帽子、毡帽子各十分,都共六万二千五百事。
摊子、忽蒙、涩子各十分,三万七
一千五百量。麻鞋三十分,共三万七千五百量。毡裘十分,共一万二千五百领。皮裘、皮裤各三分,总共七千五百腰领,假装是蕃兵使用。抑罐、衤考衤老各二分,共五十口,有皮囊可以代替抑罐。
锹、锤、斧、锯、凿各二分,总共一万二千五百件。镰刀四分,共五千张。切草刀二分,共二千五百口。行布槽一分,共一千五百五十具。大小瓢二分,总共二千五百枚,小瓢容量八合,大瓢容量三升。
马鞍、马辔、革带各十分,总共三万七千五百具。披毡、被马毡,总共三万七千五百件。马军没有帐篷,所以用披毡袋。插連十分,共一万二千五百具。绊二十分,共二万五千条,皮毛及连板(或作枝)各占一半。韦皮条三十分,共五万七千五百条,盘绕在带子上,准备用来捆绑敌人。
大总管给帐篷一口,食幕三口,毡四领,褥二领。副大总管给帐篷一口,食幕二口,毡二领,褥一领。副总管给帐篷一口,食幕一口,毡二领。总管、子总管、长史、司马各给帐篷一口,食幕一口,毡一领。判官每人各给帐篷一口。别敕、差行、折冲、果毅各给帐篷一口。典五人共给帐篷一口。
傔十人共给帐篷一口。随军以下不满此数,酌情给予。镇守也按此标准。凡是弓弦,有备用箭镞。枪不生锈,刀不钝,衣甲和兵器要经常检查,不得在关键时刻出错。
右方营法图法说:凡是遇到平原广泽,没有险要可依靠的地方,就布置方营。兵力有二万人,已经分为七军,中军四千人,左右四军各二千六百人,虞候两军各二千八百人。左右军及左右虞候军各分为三营,六军总共十八营。中军布置一个大营。如果不在敌境内,土地宽广平坦,每营中间可以容纳一营。如果地形狭窄,就不能容纳一营地。中一营在中央,六军总管在四边,像六出之花。军队出发时,右虞候带领前营,在中央右厢向南;左军虞候押后,在中营后左厢靠近北边,形成角。两军虞候相对,形状如同日月。如果左虞候在前,右虞候就在后,各军都向后转。左右两厢营在四面,各按本营布置帐篷,互相统摄,紧急时需要互相救援。
如果要放马,外营帐篷就布置得狭长,务必使营内宽广,不让街巷狭窄,营外仍然布置拓队效仿此方法。
月营法说:凡是地形半险,必须布置月营。月营单列,前面平坦,后面险要,两翼向险,像月初生的月亮。每营之间的距离和队伍的安置按前法。营门则临时决定。至于兵马多少,帐篷的布置,这是大概的情况。如果有紧急情况,畜牧都安置在营后。
一说安营的方法与圆阵相似,每一大营有四十个子营,每个子营有四十个帐篷为一部。其中一个子营是空的,内部开放,开放三条路径。十二旗、十六鼓,左矛右戟,前盾后弩,旗鼓在中央,是大将的所在。其余方法同上。
裴绪营法说:凡是军队的营地,要像城郭、宫室一样牢固,不可被敌人轻易攻破。古代的方法多依据九宫、六甲、太乙、天门、地户等方法,这些方法都令人困惑,不便于实际操作。现在则根据山川地形、水草的便利,随地形险易布置,平原则布置方阵,围水则布置圆阵,山路则盘回,川流则屈曲,务必适应当前情况,方便使用。
法说:凡是下营,不在敌境内,土地宽广平坦,就布置大方阵。营内有十七个小营,中间距离可以容纳一营。如果在敌境内,就必须布置得狭窄,不能容纳一营地。营的四角编入,仿佛使营呈圆形(圆形则容易防守)。十七个小营,总共一万七千人。古代制度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现在增加四千五百人为奇伏扬备,作为军中的手足,以应对紧急情况。非正门不得随意出入,违反者按军法论处。
诸家军营九说:凡是安营部分的方法,已经在前文记载。周营必须设立界限,立藩蔽,以抵御外敌,旧法有九种:大约军队不久驻,就立枪、栊枪、车营、拒马之类;如果军队久驻,就用柴营、掘壕、城营、木栅之类。符参卿说:在敌境内宿营,用枪营,行军用方阵,只有大将根据情况决定。现在统军的人,都可以以此为准则。
立枪营法:凡是军队不久驻,可以立枪为营。枪头间架要均匀。黄昏时擂鼓,各人持枪,鼓声停止后,刺枪完毕,士兵不得出白绳,便断烟火。营外设置约铺,外面再派一人伏听。营外有警报,当铺不得高声,敲枪传过。四面如有警报,预先提防。
栊枪营法:凡是栊枪为营的,枪像鸦巢,栊幕外七尺。栊枪外,造一重土壕。枪离幕七步。衣甲器械,每人一堆,如有紧急情况,容易穿戴衣甲。车马在旁边横排。
柴营法:凡是柴营,柴必须密排,不通人过。其间钉橛,仍然不压。车横排,间架要均匀,紧急时转车,便可为城(或作袍)。如果久住,营中设置一望竿。
掘壕营法:凡是掘壕立枪,用白绳定界。壕底宽一丈二尺,深一丈,口宽一丈五尺。土向里拍成土岸,高四尺五寸,要实,不要倒塌。里面削平。上面通人行,立壕门。掘彻后,临时施浮桥,紧急时拆去。当界二十步,设置一战楼,用门扇及其他板木临时建造。壕唇外掘一重陷马坑,宽二十五步。每坑鹿角枪三根,失头入火使其坚固。近壕布一重棘城,宽二十五步(凡是布棘要坚固,为营,棘须鱼罗布之,棘头平阔三十尺)。
筑城营法:凡是筑城为营,城身高五尺,宽八尺;女墙高四尺,宽二尺。每百步设置一战楼,五十步设置一风炮一具,每三尺设置一连枷棒一具,每铺更板并架城内,离城五十步,布置帐篷。城中设置望竿,高七十尺。城外设置一重羊马城,外面掘一重壕,外面宽三步,立一重木栅,棚外再布一重棘城,棘外一重陷马坑。
车营法:凡是车营法,车每五十步一乘,每百步取一乘为战车,车中出战队。车子营及外营横排,牛在当中,拒马枪在外,仍然连车辕为左右厢和门。
木棚法:凡是木棚,因敌人逼近,来不及筑城垒;或因山河险势,多石少土,不能板筑,就建木为棚,方圆高下,随事深埋,木根重复,弥缝其阙。内重短为阁道,外柱
第一重,高出四尺,作为女墙,全部用泥土涂抹。
栅栏外挖一重壕沟,宽二丈,深一丈。
木栅栏内,每隔百步建造一座战楼,中间设置望楼,以便远距离观察。
绳营法:绳营是用来保护马匹的,如果进入敌境,草料不足,就必须寻找水草放牧;每人给一条马索,夜晚则用绳营,以保护牲畜。
其制:立枪为杠,共两重,上面系马索,连续相连。
马匹在营中分布,官健牧人四面护卫马匹,使其不能逃出。
营外再设更铺,夜晚则环绕营地击更鼓以作防备。
内外军士各自守卫自己的界限,不得互相往来混杂,这样奸细就无法轻易进入。
拒马营法:每人配备两枝鹿角马枪,距离前枪城三步布置,必须首尾相连,鱼鳞状分布,这样才牢固。
下营择地法:下营的方法,选择地点是首要的。
好的地点,左边有草泽,右边有流泉,背靠山险,面向平易,通达樵木,称为四备。
大致军队驻扎的地方,要选择高处,避开低处,向阳背阴,养生处实,不必担心水火。
在山中要选择阳面,在水边要避开低洼处。
不选择恶名之地,如豆入牛口之类;不选择无障塞之地,如四通八达的道路,容易受到敌人攻击;不选择深草丛中,怕有潜袭或被火烧;不选择水流冲击处,怕有涨溢或被敌人决堤。
不选择无水及死水之地,怕渴饮致病;不选择无出路之地,如四面地溢,怕被围困难以解围,及粮运阻绝。
不选择无草菜之地,怕军队缺乏草料;不选择下湿之地,怕人多疾病,军马不利。
不选择废弃的军营和久无人居的故城,急疾无固守;不选择冢墓之间,与鬼神共处。
春夏宜选择高处,以防暴水;秋冬不选择清涧深阜,怕有延潦。
兵法也说:山中的高处,称为天柱;泽中的高处,称为地柱;高中之下,称为天狱;下中之下,称为地狱。
斥卤之地,草木不生,称为飞锋。
故村墟落、荒城、古寨,称为虚耗;川谷之口,乏水无草,称为天灶;穹隆钅敖背,四面平坦,称为沃焦(亦名龟背);神祠社木,称为天社;丘陵之上,大出之口,称为死地;大山之端,称为龙头。
凡经过这些地方,都不要停留。
常让我军远离这些地方,让敌人靠近这些地方,我军迎击,敌人背靠这些地方,这样对我有利而对敌有害。
缘营杂制法:凡兵马,每次下营后,营主必须立即处理四司官典、司兵及左右,命令分头巡视队伍,询问士兵是否到齐。
如有未到的,即派本吏主持畜产及水食。
如有逃走的,即通知所在地方捕捉。
凡军队下营后,司骑及佐分行巡视马驴,有病的医治,有疮的剪剔传药,有伤的申送,量事决罚。
凡下营后,司胄及佐即巡队检校兵甲器仗等。
如有破绽损污,即须修葺磨砺。
如有弃失,申上所由,便为案记,准法科决。
凡在营中,司仓及佐监管兵士粮食,封贮点捻,勿令广费。
凡兵士,每次下营后,先令两队共掘一厕。
凡营垒既定,其自外屠沽贩卖人一切禁断,营内自交易即不禁。
凡营门,各配随近将校守把。
杂色职掌,亦专配一门出入,不得交杂。
仍令识认,以防奸细。
凡军中,皆令三人或五人为保同行,不得分散。
递相觉察,不得与外人私语军事,及受外人财贿,犯者重罪同保。
凡陷没人投来,当别差主务,勿使随军,恐为备用。
警备法:凡军营下定,常须防御。
于营外去幕二十步列队仗,如临阵对寇法,昼夜严警。
纵缝雨雪,并抽队官,并不得离队。
每营留马五匹,并鞍勒放饲,防有警急,立要驰告。
凡都营警备之外,每军必别设兵候一曲,量抽战士三五十人,于当军四面三五里外要害之路,夜设外铺。
每铺给鼓三面,自随。
如夜中有贼犯大营,其外铺看贼与大营交战,即从后鸣鼓大叫,以击贼后,乘得机便,必当克捷。
凡军营下定,夜则别置外探,每营以折冲、果毅迭作蕃次。
每面四人,每人领马五骑,于营四面,去营十里外游奕,以备非常。
如有警急,驰报军中。
或令马军至一更时举火相应,贼见火号,不敢偷营。
凡军营遇夜,又于贼来要路以探骑为暗铺,各持新炬藏火,递相应接。
仍于路左草中伏人,或于高木遥望。
如觉有贼,走报马铺举火,前铺应了,即驰赴大军,大军亦置望烽人举火相应(烽制具烽火门)。
凡马铺,每三十里一铺,以押官部押。
凡昼日有贼犯营,被犯之营即急击鼓,诸营以击鼓应讫,无贼之营即止,惟所犯之营非贼散,鼓声不得辄止。
诸军各着衣甲持杖,看大将五方旗所指之方,即是贼来之路,装束兵甲,出前布列,未得辄动。
如须兵救,听大总管进止。
凡每夜定铺时,每铺令贮火烟五条,干草一束,仍令种火。
若有警军,每铺并相救。
传铺相报,不得隔越,仍举火炬照之。
中军即击鼓,令诸营遍觉。
将士俱被甲胄,持弓矢,见走者即射,自然立定。
贼若稍多,中军疾出兵救援。
其偷营警军,多作叫声,宜审辩之。
凡军营,虑有突犯,即于营外常置拓队防护,并抽留营战队充。
其队去幕三十步均布,队间容队。
若贼来,拓队不敌,然后营中出兵相助,不得令贼犯大营。
凡军营被贼来犯,大总管自将兵救之。
常先与诸将潜约成,兵士随身带胡桃铃之类为号。
被犯之营闻之,即知大总管兵至。
或铎、或铃,皆不可预定,恐贼人偷号。
凡军营久住,于山谷贼路,掘断为土壕,阔三丈,深二尺,以细沙散土填平,每日检行,扫令净平。
奸人出入与兵马往来,尽见。
凡军所驻,于奇兵中选骁果谙山川道路及久在军前人,与铺兵计会交牌,日夕递候于亭障之外,用捉生之法捉敌人樵牧问觇者,生禽以归,以讯问贼中事机。
其举用勿令游奕人知。
凡军中,至夜,百步着听子二人,每更一替,充杂听伺。
如夜闻敌营马嘶,则谋备夜出攻掠之类。
其余仿此,以警不虞。
犹令听探之不远,故又选聪耳少睡者,令
卧枕空胡鹿。胡鹿必须用野猪皮制成,人马在三十里外行走,东西南北都能听到其中的声音。每个营地设置一到两个,营地宽阔的设置三到四个。如果是孤立的镇铺栅栏,也各设置一个。听子需要频繁更换位置,不要固定在一个地方。仍然由一名子将负责,每天轮换一次。
凡是军营中必须建造望楼,其数量根据士兵的多少大致与地听的数量相当。选择视力好、能看清三四十里外、能辨别旗色的人作为望子,也要频繁更换,不要固定在一个地方。也由一名子将负责,每天轮换一次。
备夜战法兵法说:白天作战多用旌旗,夜晚作战多用火鼓,以此来改变敌人的耳目。有人说:夜晚黑暗之后,必定不会与敌人列阵约定时间作战。如果只是袭击敌人的营地,鸣鼓燃火反而会帮助敌人的耳目,对我们有害,这是什么道理呢?回答说:这是孙武的微妙意图。
凡是夜战,大多是敌人来袭我军营地,不得已而与之作战,其方法在于立营。立营的方法,与阵法相同。所以军志说:停止时则为营,行进时则为阵。大阵之中必定包含小阵,大营之内也包含小营,前后左右的军队各自有营。大将的营地位于中央,各营环绕,角落钩连曲折,相距远不过百步,近不过五十步,道路通达,足以出入;部队壁垒相望,足以用弓弩相互救援。
凡是路口,必须建立小堡,上面放置柴薪,挖暗道,用胡梯上去,派人守望。夜晚听到鼓声四起,立即命令点燃柴薪。敌人夜晚进入营门,四周都是小营,各自坚守,不知该攻击哪里。
大将的营地中,或者各小营先发现敌人到来的,应当按兵不动。敌人全部进入后,然后击鼓,各营一齐响应,众堡都点燃火把,内部照明。各营士兵都关闭营门登上壁垒,俯瞰敌人,强弓劲弩四面齐发。如果有奸细潜入一营,砍杀士兵,各营立即举火出兵,四面包围,号令营中不得擅自行动,片刻之间,善恶自然分明。如果有人逃跑,都有罗网等着。现在立营,通洞豁达,部分无法,如果有敌人夜晚到军中砍杀,军中无不惊慌,虽然多设斥堠,严加防备,但在黑暗的夜晚,敌我不分,即使有众多力量,又怎能使用呢?所以夜战的方法,贵在乘敌不备,幸敌混乱,突然攻击,则有胜算。前史所记,或因天阴霾,夜风大,各执火炬,衔枚疾驰,出其不意。如果敌营士兵惊慌失措,我们用精锐骑兵乘机攻击,这是必胜的道理。如果乘机而不乱,攻击而愈静,将卒不惊,营壁如故,则是敌人的法制谨严,防备周密,我们应当放弃而不攻击;否则,对我们不利。因为兵法讲究避实击虚,以整待乱,所以锐而避之,乱而取之,这是良将的善计。晋罗尚派人夜袭贼将李特营地,李特知道后,严加防备。
等到敌人进入营地,李特坚持不动,等到敌人一半进入后,发动伏击,大败敌人。这就是所谓的舍而勿攻。
立号法每天酉时,虞候到大将军的幕府请号。号簿先粘贴二十四张纸,每张纸分十五行,然后缝成标轴。题首写:某军某年某月日以后的号簿。出号时,大将军随意在一行书写字,上字是坐喝,下字是行答。一夜写一行。二十四张纸,三百六十行。一年结束后,更换号簿。如果是闰年,则加两张纸。号不得犯国讳及大将军元帅都统等讳。
分巡虞候及诸将等,等待大将军的号一出,明确传写审勘。凡是坐喝行答的,是号的大纲,如果有紧急情况,或担心敌人偷窃,或担心内应,则不可专循定法,必须临事改变,或逾时出,或平明改。白天则以片彩为号,彩也必须逐日更换。如果分兵掩袭,或设奇伏,白天可以用门旗作为立表色为号,夜晚可以吹笛,或击小鼓子、铜盂子,大小之类声音可以传一里多的,或使人长啸作为应验,随大将临时处分。
定铺法每天戍时,严警鼓动,虞候带领一队甲士,建旗帜,立号头,巡军中及城上。在野外,则巡营外,定铺疏密。坐者喝问:“谁何?”行者回答:“虞候总管某。”坐者喝问:“作何?”行者回答:“定铺。”如此三喝三答后,坐者说:“虞候总管过。”
持更法凡是营地,夜晚更者,每铺十人,每更二人,等待漏鼓击板。一人专门听杂事,以至睡魔警众者,也必须互相警觉。临时或有密号,敲弓箭应之,即奸人无所施计。旧法:更铺之次,更置狗铺。军队在敌境,将士远行困乏,依靠狗作为警戒。
巡探法凡是定铺发更后,当军折冲、果毅并押铺宿,尽更探,互相分付;虞候及中军官健,通探都巡。探人不得高声喝号,行者敲弓一下,坐者叩肖三下,方挑军号以相应答。营内巡探,周而复始。
漏刻法凡是军中,虽然设置水漏,则用更牌,一昼夜一百刻。用竹子做一百牌,长三尺,阔一寸,题写:某月更牌。以探更人每更徐疾行二里,传一牌,一日一夜计行二百里,则传一百牌。常取月中气为正。
雨水:正月中,夜晚传牌四十九四分,一更传牌九,馀一里一百七十三步三尺三寸。
春分:二月中,夜晚传牌五十,一更传牌一十。
谷雨:三月中,夜晚传牌三十七六分,一更传牌七,馀一里一十四步二分。
小满:四月中,夜晚传牌三十六三分,一更传牌七,馀一百七十步四尺八分。
夏至:五月中,夜晚传牌三十五一分,一更传牌七。
大暑:六月中,夜晚传牌三十六三分,一更传牌七,馀一百七十五步一尺一寸。
处暑:七月中,夜晚传牌三十六二分,一更传牌七,馀一百七十五步一尺二寸。
秋分:八月中,夜晚传牌四十四五分,一更传牌八,馀一里二百八十六步一尺二寸。
霜降:九月中,夜晚传牌四十九五分,一更传牌八,馀一里一百八十步五尺六寸。
小雪:十月中,夜晚传牌五十三三分,一更传牌一十,馀一里一百一十五步一尺二寸。
冬至:十一月中,夜晚传牌五十五,一更传牌一十一。
大寒:十二月中,夜晚传牌五十三三分,一更传牌一十,馀一里一百二十五步一尺二寸。
又法说:行军在外,日出日落时,挝鼓。
吹响号角作为严厉的警报,九次鼓声共三百三十三下为一通,号角十二次变化为一叠。鼓声停止,号角声响起。通常鼓声三通、号角三叠,昼夜就足够了。
近代的马上计时法:用数珠记录时间,先以一昼夜为标准,其他日子仿照此法,与刻漏法有所不同。
防毒法:军队接近敌地时,大将先发出命令,让士兵防范毒物。
凡是敌人留下的食物,接受后不能立即食用。民间店铺出售的酒、肉、脯、盐、麸、豆等,也必须仔细检查后才能食用。
防毒有五种方法:一是新占领的敌地,不要饮用其井水,担心敌人事先下毒。二是流泉来自敌境,担心敌人在上游下毒。三是死水不流动。四是夏季洪水泛滥,从溪塘流出,水色发黑,带有泡沫如沸水,或红色且味道咸,或浑浊且味道涩。五是当地原有恶毒草、毒木、恶虫、恶蛇,如含沙、水弩、蜮等,都必须仔细告知,以谨慎防范。
寻找水源的方法:行军扎营时,必须先选择水源。旧法:军队行进时,右虞候在前,同时观察水草,途中遇到水源,就举起青旗通知大家。
凡是军队到达缺水的地方,就观察沙漠中有野马、黄牛走过的痕迹,沿着它们的足迹寻找,通常会有水源。
凡是野外,鸟兽聚集的地方,或水鸟聚集的地方,通常会有水源。
凡是地上长有芦苇、菰蒲,并有蚁巢的地方,下面通常有地下泉水。还有一种说法:骆驼能知道水源,如果它渴了,用脚刨沙,下面也会有泉水。
大部队在冬季行军时,每人携带冰片,以备口渴时使用。
凡是水源被高山阻隔的地方,取大竹去掉节,雄雌相合,用油灰黄蜡封固缝隙,不让气体泄漏。
将竹头插入水中五尺,在竹尾烧松桦木或干草,使火气通过竹管潜入水中,水就会从竹管中逆流而上。
凡是翻越高山阻隔时,用绳子系在竿头,引到高处。如果能够承受人的重量,就立即让人上去。再增加绳子,依次引人,再加大绳子继续汲水,这样束马悬车就可以立即完成。
养病法:凡是军队行进时,士兵有疾病或阵伤的,每军先指定一名官员,专门负责药物、驮运和护理人员。
如果不是敌境,就在当地寄留,责成医生治疗,并派人扶养。如果在敌境,就用驮马或驴车运送,并派人随军而行。每月,本队将校亲自巡视医药,专知官将病情上报。
大将偶尔会亲自视察。病愈后,主事者和护理人员都会得到厚赏。担心他们不用心,所以给予赏赐。如果抛弃病人,或护理不当,主事者都会根据情况受到处罚。如果病人还未断气就被埋葬,主事者将被斩首。庸将往往不体恤士兵,导致士兵被抛弃或活埋,这样想得到士兵的拼死效力是不可能的。如果有士兵死亡,用酒祭奠,墓深四尺,将校亲自哭祭,并立标记,以防后人取用。如果不是敌境,就送回原籍,每人给予钱帛,作为送终之用。如果不按规定办理,将受到处罚。
征马法:兵法说:凡是战马,必须安顿好它们的处所,适应它们的水草,控制它们的饥饱。冬天要温暖的马厩,夏天要凉爽的马棚。
修剪马毛,小心烙制马蹄,控制它们的耳目,不让它们受惊。训练它们的奔跑,熟悉它们的进退,人马相亲,然后才能使用。鞍辔勒御必须完好,如有损坏立即修补。
凡是马匹,不是在使用末期受伤,就是在使用初期受伤;不是因饥饿受伤,就是因饱食受伤。日暮道远,必须多次上下马,宁可让人劳累,也不要让马过度劳累,常让马有余力,以防敌人偷袭。
凡是军队行进时,每营先派一名官员专门负责放牧,不得连系。各营各用一面不同的旗帜放马,一面记旗放驴,并在所管地界放牧。如果营地旁的草不好,就与虞候商议,另选放牧地,不得混杂。如果士兵有紧急情况需要召回,看到旗帜就知道驴马的位置。
凡是放牧时,马匹放在中央,驴放在四周,保护马匹。牧人也在驴群四周环绕。如果贼人偷盗,驴群在外,驱赶起来稍难。
凡是马匹,各营都做标记,以防丢失或误认。如果马匹死亡,就向所属官员报告验印,如果是本营的牲畜,就立即剥皮;如果印记不同,就是盗杀他营的牲畜,按军法论处。
凡是各营遗失的驴马、衣服、驮运物品,都由捍后虞候处理认领。擅自取用或借人不还,以及剪破印记毛尾的,按军法论处。
凡是军马正给马外,每军还根据情况增加备马。各营除六驮外,每火另置一头驴,准备疾病时补充。如果本队不足,就从比队或比营抽调(并音毗)。其他牲畜,非紧急情况,士兵不得擅自骑乘。
凡是军中牲畜,非正常死亡的,都要赔偿。
凡是非规定时间,不得乘官马游猎,或交换军司的六畜。如果借人乘用,按军法论处。因检校而行的,不处罚。
凡是应乘官马的,非紧急情况不得擅自奔跑,导致马出汗或磨伤,按军法论处(以上根据轻重定罪,平时较轻,临阵较重)。
凡是官健有私驴马随行的,官家提供草料,让他们均载衣服。
凡是军牛行进十里休息一次,还要刷口鼻;三十里饮水喂食一次。凡是征马的职责,有副使(辅佐主将),有总管,有押官,有子将(都选择善于牧养的人担任),有群头(选择善于骑马教习和懂得医药的人担任),其数量以马匹为准。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武经总要-前集-卷六-注解
营:古代军队驻扎的临时营地,通常设有防御工事。
阵:古代军队作战时的队形排列,根据战术需要有不同的形式。
朱雀旌:古代军队中代表南方的旗帜,象征火。
白虎旌:古代军队中代表西方的旗帜,象征金。
玄武旌:古代军队中代表北方的旗帜,象征水。
青龙旌:古代军队中代表东方的旗帜,象征木。
招摇旌:古代军队中代表中央的旗帜,象征土。
纛:古代军队中的大旗,通常用于指挥和标志军队的方位。
门旗:古代军队中用于标志军营入口的旗帜。
五方旗:古代军队中代表五个方向的旗帜,通常用于标志军队的方位和指挥。
严警鼓:古代军队中用于警戒和指挥的鼓。
认旗:古代军队中用于识别不同部队的旗帜。
阵将鼓:古代军队中用于指挥作战的鼓。
弩:古代的一种远程武器,利用机械力发射箭矢。
弓:古代的一种远程武器,利用人力发射箭矢。
陌刀:古代的一种长柄刀,通常用于步兵作战。
拓索:古代用于捆绑和固定物品的绳索。
幕:古代军队中用于遮蔽和防护的帐篷。
锅:古代军队中用于烹饪的器具。
干粮:古代军队中用于携带和食用的干燥食物。
马盂:古代军队中用于饮马的器具。
麻鞋:古代士兵穿的一种鞋子,通常由麻制成,轻便耐用,适合长途行军。
毡裘:用羊毛毡制成的外衣,保暖性能好,适合在寒冷地区使用。
皮裘:用动物皮毛制成的外衣,保暖且耐用,常用于寒冷地区或冬季作战。
抑罐:一种用于储存或运输液体的容器,通常由皮革制成,轻便且易于携带。
锹锤斧锯凿:古代士兵常用的工具,用于挖掘、砍伐、修理等,既是工具也是武器。
镰:一种用于割草或收割的工具,常用于农业或军事后勤。
切草刀:专门用于切割草料的刀具,常用于喂养马匹或其他牲畜。
行布槽:一种用于运输或储存草料的容器,通常由木材或皮革制成。
瓢:一种用于舀水或盛放液体的容器,通常由葫芦或木材制成。
马鞍轡革帶:马具的一部分,用于固定马鞍和控制马匹,通常由皮革制成。
披氈:一种用于覆盖马匹的毡布,保暖且防水,适合在恶劣天气下使用。
插連:一种用于固定或连接的工具,通常用于军事装备的组装。
絆:一种用于束缚或固定的绳索,常用于捆绑敌人或固定装备。
韦皮条:由皮革制成的长条,常用于捆绑或固定物品,具有较强的韧性。
大总管:古代军队中的高级指挥官,负责统领全军。
副大总管:大总管的副手,协助大总管管理军队。
副总管:军队中的中级指挥官,负责管理部分军队。
子总管:军队中的低级指挥官,负责管理小规模部队。
长史:古代军队中的文职官员,负责文书和后勤事务。
司马:古代军队中的武职官员,负责军事训练和指挥。
判官:古代军队中的文职官员,负责审理案件和管理军纪。
别敕:古代皇帝或高级官员发布的特殊命令,通常用于紧急情况。
差行:古代军队中的临时任务或派遣任务。
折冲:古代军队中的一种战术,指在战斗中迅速反击敌人。
果毅:古代军队中的一种战术,指果断且坚决地执行命令。
典:古代军队中的低级文职官员,负责管理文书和后勤事务。
傔:古代军队中的低级士兵,通常负责后勤或辅助任务。
弓弦:弓箭的组成部分,用于发射箭矢,通常由动物筋或植物纤维制成。
箭镞:箭矢的尖端部分,通常由金属制成,用于穿透敌人的防御。
枪:古代士兵常用的长柄武器,用于刺击敌人。
刀:古代士兵常用的短柄武器,用于砍杀敌人。
衣甲:古代士兵穿的防护装备,通常由金属或皮革制成,用于保护身体。
方营:古代军队在平原地区布阵的一种方式,通常呈方形,便于防御和指挥。
月营:古代军队在半险地带布阵的一种方式,通常呈月牙形,便于防御和攻击。
九宫:古代中国的一种占卜和阵法理论,常用于军事布阵和城市规划。
六甲:古代中国的一种占卜和阵法理论,常用于军事布阵和防御。
太乙:古代中国的一种占卜和阵法理论,常用于军事布阵和战略规划。
天门:古代中国的一种占卜和阵法理论,常用于军事布阵和防御。
地户:古代中国的一种占卜和阵法理论,常用于军事布阵和防御。
立枪营:古代军队在临时驻扎时使用的一种防御方式,通过立枪形成屏障。
栊枪营:古代军队在临时驻扎时使用的一种防御方式,通过栊枪和土壕形成屏障。
柴营:古代军队在临时驻扎时使用的一种防御方式,通过柴草和车辆形成屏障。
掘壕营:古代军队在临时驻扎时使用的一种防御方式,通过挖掘壕沟形成屏障。
筑城营:古代军队在临时驻扎时使用的一种防御方式,通过筑城形成屏障。
车营:古代军队在临时驻扎时使用的一种防御方式,通过车辆形成屏障。
木棚:古代军队在临时驻扎时使用的一种防御方式,通过木栅形成屏障。
女墙:古代城墙上的矮墙,用于防护和观察。
战楼:古代军事设施,用于观察敌情和指挥战斗。
绳营法:古代军队在野外扎营时,用绳索固定马匹,防止其逃跑或被盗。
鹿角马枪:古代防御工事,用鹿角和马枪布置成障碍,防止敌军骑兵冲击。
四备:指军队扎营时选择的四个有利条件:左有草泽、右有流泉、背山险、向平易。
天柱:古代兵法中指山中的高地,象征稳固和不可侵犯。
地柱:古代兵法中指泽中的高地,象征稳固和不可侵犯。
天狱:古代兵法中指高中之下的地形,象征危险和困境。
地狱:古代兵法中指下中之下的地形,象征极度危险和困境。
飞锋:古代兵法中指斥卤之地,草木不生,象征荒凉和危险。
虚耗:古代兵法中指废弃的村落、荒城、古寨,象征无价值和危险。
天灶:古代兵法中指川谷之口,乏水无草,象征危险和困境。
沃焦:古代兵法中指穹隆钅敖背,四面平坦,象征肥沃和危险。
天社:古代兵法中指神祠社木,象征神圣和危险。
死地:古代兵法中指丘陵之上,大出之口,象征极度危险和困境。
龙头:古代兵法中指大山之端,象征危险和困境。
警备法:古代军队在扎营后采取的防御措施,包括列队仗、设外铺、置外探等。
拓队:古代军队在营外设置的防护队伍,用于防止敌军突袭。
胡桃铃:古代军队中用于传递信号的器具,通常由士兵随身携带。
听子:古代军队中负责夜间警戒的士兵,负责监听敌营动静。
胡鹿:一种古代军事用品,通常用野猪皮制成,用于传递声音信号。在军营中,胡鹿被放置在特定的位置,以便在三十里外听到声音,帮助军队在夜间或远距离传递信息。
望楼:古代军营中的高塔,用于观察敌情。望楼上通常有视力极佳的士兵(望子)负责监视远方,辨别敌军的旗帜颜色和动向。
夜战法:古代兵法中的一种战术,强调在夜间作战时利用火鼓等工具扰乱敌人的视听,以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夜战法的核心在于利用敌人的不备和混乱,迅速发动攻击。
立营:古代军队在行军或驻扎时,按照一定的阵法布置营地。立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军队的安全和秩序,营地通常分为大营和小营,前后左右相互呼应,形成严密的防御体系。
号簿:古代军队中用于记录每日号令的簿册。号簿由大将军每日书写,分为坐喝和行答两部分,用于传递命令和确认身份。号簿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避免被敌人窃取。
定铺:古代军营中每日定时进行的巡逻和警戒活动。定铺由虞候带领甲士执行,负责巡查军营内外,确保安全。定铺过程中,士兵们通过问答确认身份,防止敌人潜入。
漏刻法:古代军队中用于计时的方法。漏刻法通过水漏和更牌来记录时间,每更(约两小时)传递一次更牌,确保军营中的时间管理有序。
吹角:古代军队中用于传递信号的乐器,通常由动物的角制成,通过吹奏发出声音。
九鼓:古代军队中的一种鼓,用于指挥军队行动或传递信号。
一通:指鼓声连续敲击的次数,通常用于计时或传递特定信号。
一叠:指角声连续吹奏的次数,通常用于计时或传递特定信号。
刻漏法:古代计时方法,通过水流或沙漏来测量时间。
防毒法:古代军队中防止敌人投毒的战术和方法。
井泉:指地下水或泉水,古代军队行军时的重要水源。
流泉:流动的泉水,古代军队行军时的重要水源。
死水:不流动的水,通常指池塘或湖泊中的水。
夏潦:夏季的洪水或暴雨,可能导致水源污染。
恶毒草:有毒的植物,古代军队行军时需要特别注意。
毒木:有毒的树木,古代军队行军时需要特别注意。
恶虫恶蛇:有毒的昆虫和蛇类,古代军队行军时需要特别注意。
含沙:指含有沙子的水,可能含有毒物。
水弩:古代的一种水战武器,通过水流发射箭矢。
蜮:传说中的一种水怪,古代认为其能喷毒。
揭青旗:古代军队中用于传递信号的旗帜,通常用于指示水源位置。
沙碛:沙漠或沙地,古代军队行军时需要特别注意水源。
葭苇菰蒲:指芦苇、菰蒲等水生植物,通常生长在水源附近。
蚁壤:蚂蚁筑巢的土壤,通常位于水源附近。
骆驼:古代军队中常用的运输工具,能够感知水源。
冰片:古代军队中用于解渴的冰块。
峻山:陡峭的山脉,古代军队行军时需要特别注意水源。
松桦薪:松树和桦树的木材,用于燃烧以提取水源。
ㄌ:古代的一种绳索,用于攀爬或牵引。
养病法:古代军队中照顾伤病士兵的方法和制度。
药饵驮舆:古代军队中用于运输药品和照顾伤病士兵的工具。
抹养之人:古代军队中负责照顾伤病士兵的人员。
贼境:敌占区,古代军队行军时需要特别注意伤病士兵的安置。
箪醪祭酹:古代军队中用于祭奠阵亡士兵的仪式。
征马法:古代军队中关于马匹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温厩:冬季为马匹提供温暖的马厩。
凉庑:夏季为马匹提供凉爽的马厩。
克剔毛鬣:修剪马匹的毛发,保持其整洁。
谨烙四蹄:为马匹的蹄子进行护理,防止受伤。
鞍辔勒御:马匹的鞍具和缰绳,必须保持完好。
牧放:放牧马匹,古代军队中需要特别注意马匹的饲养和管理。
异旗:不同颜色的旗帜,用于区分不同营地的马匹。
驴群:驴的群体,古代军队中用于运输和辅助作战。
印记:马匹身上的标记,用于识别其所属营地。
捍后虞候:古代军队中负责后勤和物资管理的官员。
刍秣:马匹的饲料,古代军队中需要特别注意马匹的饲养。
群头:古代军队中负责马匹管理和训练的人员。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武经总要-前集-卷六-评注
《下营法》是一篇详细描述古代军队营地布置和管理的文献,反映了古代军事组织的高度系统化和规范化。文章首先引用了《军志》中的观点,指出营地和阵地的布置原则是相同的,强调了军队在驻扎和行军时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不仅体现在物理空间的布置上,还体现在军队的组织结构和指挥系统上。
文章详细描述了营地的布置方法,包括营地的层次结构、队伍的排列方式、旗帜的布置等。这些布置不仅考虑了防御的需要,还考虑了军队的机动性和灵活性。例如,营地中的旗帜布置不仅用于标志方位,还用于指挥和协调军队的行动。这种布置方式体现了古代军事家对战场环境的深刻理解和应对策略。
文章还详细描述了军队的组织结构,包括各级指挥官、士兵的职责和装备。这种组织结构不仅体现了军队的层级管理,还体现了军队的专业化和分工。例如,文章中提到的弩手、弓手、马军、跳荡、奇兵等不同兵种,各有其特定的职责和装备,这种分工使得军队在作战时能够发挥最大的战斗力。
此外,文章还强调了军队的管理和纪律。例如,文章中提到的‘队间容队,宁使剩队,不得少队’的原则,强调了队伍的完整性和纪律性。这种管理和纪律不仅保证了军队的战斗力,还保证了军队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总的来说,《下营法》不仅是一篇关于古代军事营地布置的文献,更是一篇关于古代军事组织、管理和纪律的文献。它反映了古代军事家对战争和军队的深刻理解,为我们研究古代军事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这段古文详细描述了古代军队的装备、布阵和防御方式,反映了古代军事文化的丰富内涵。首先,文中提到的各种装备如麻鞋、毡裘、皮裘、锹锤斧锯凿等,展示了古代士兵在行军和作战中的实际需求。这些装备不仅具有实用性,还体现了古代工匠的高超技艺和对材料的充分利用。
其次,文中详细描述了军队的布阵方式,如方营、月营等。这些布阵方式不仅体现了古代军事家的智慧,还反映了古代中国对地形和环境的深刻理解。方营适用于平原广泽,月营适用于半险地带,这些布阵方式既考虑了防御,也考虑了进攻的灵活性。
此外,文中还提到了九宫、六甲、太乙等古代占卜和阵法理论,这些理论不仅用于军事布阵,还广泛应用于城市规划和其他领域。这些理论反映了古代中国人对宇宙和自然的理解,体现了中国古代文化的深厚底蕴。
最后,文中提到的立枪营、栊枪营、柴营、掘壕营、筑城营、车营、木棚等防御方式,展示了古代军队在临时驻扎时的灵活应对能力。这些防御方式不仅考虑了敌情,还考虑了地形和资源的利用,体现了古代军事家的智慧和应变能力。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还展示了古代中国军事文化的丰富内涵和艺术特色。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中国的军事思想和文化传统。
这段古文详细描述了古代军队在野外扎营时的各种防御措施和战术安排,反映了古代军事思想的高度成熟和细致入微的战术规划。首先,文中提到的‘女墙’、‘战楼’、‘绳营法’等设施和方法,展示了古代军队在野外扎营时的严密防护体系。这些设施不仅用于观察敌情,还能有效防止敌军突袭和牲畜逃跑,体现了古代军事家对细节的高度重视。
其次,文中提到的‘鹿角马枪’、‘四备’等战术布置,进一步展示了古代军队在防御工事上的巧妙设计。‘鹿角马枪’作为一种障碍物,能够有效阻挡敌军骑兵的冲击,而‘四备’则强调了扎营地点的选择,确保军队在有利地形上驻扎,减少被敌军攻击的风险。这些战术布置不仅体现了古代军事家的智慧,也反映了他们对地形和环境的深刻理解。
此外,文中还详细描述了‘警备法’、‘拓队’、‘胡桃铃’等防御措施,展示了古代军队在夜间警戒和信号传递上的严密安排。‘警备法’中的列队仗、设外铺、置外探等措施,确保了军队在夜间也能保持高度警惕,防止敌军偷袭。‘拓队’作为营外的防护队伍,能够在敌军突袭时迅速反应,保护大营的安全。而‘胡桃铃’等信号器具的使用,则确保了军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传递信息,协调行动。
最后,文中提到的‘听子’等夜间警戒措施,进一步展示了古代军队在夜间防御上的细致安排。‘听子’负责监听敌营动静,能够在敌军有异动时及时发出警报,确保军队能够迅速做出反应。这些措施不仅体现了古代军事家对夜间防御的重视,也反映了他们对敌军行动的敏锐洞察力。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通过对古代军队扎营防御措施的详细描述,展示了古代军事思想的高度成熟和战术规划的细致入微。这些措施不仅体现了古代军事家的智慧和经验,也反映了他们对战争环境的深刻理解和应对能力。通过对这些战术布置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战争的复杂性和军事家的高超智慧。
这段古文详细描述了古代军营中的各种军事制度和战术,展现了古代军队的高度组织性和严密性。首先,文中提到的‘胡鹿’和‘望楼’是古代军队中用于传递信息和观察敌情的重要工具。胡鹿作为一种声音信号传递装置,能够在远距离内传递信息,确保军队在夜间或远距离作战时能够及时沟通。望楼则是军队的‘眼睛’,负责监视敌军的动向,帮助指挥官做出正确的决策。
其次,文中提到的‘夜战法’和‘立营’是古代兵法中的重要战术。夜战法强调利用火鼓等工具扰乱敌人的视听,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这种战术的核心在于利用敌人的不备和混乱,迅速发动攻击,体现了古代军事家对战场心理的深刻理解。立营则是军队在行军或驻扎时的基本布置,营地按照一定的阵法布置,前后左右相互呼应,形成严密的防御体系。这种布置不仅确保了军队的安全,还为指挥官提供了灵活调动的空间。
此外,文中还详细描述了‘号簿’、‘定铺’和‘漏刻法’等军营中的日常管理制度。号簿是军队中用于记录每日号令的簿册,确保命令的准确传递和执行。定铺则是每日定时进行的巡逻和警戒活动,确保军营的安全。漏刻法则是古代军队中用于计时的方法,确保军营中的时间管理有序。这些制度体现了古代军队的高度组织性和严密性,为军队的战斗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展示了古代军队的战术和制度,还反映了古代军事家对战场管理和心理战的深刻理解。通过对这些制度的详细描述,我们可以感受到古代军队的高度组织性和严密性,这些制度为古代军队的战斗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也为后世的军事理论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这段古文详细描述了古代军队在行军、作战、防毒、寻水、养病以及马匹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方法和规定。通过这些内容,我们可以窥见古代军事组织的严密性和对细节的高度重视。
首先,文中提到的‘吹角’和‘九鼓’等信号工具,反映了古代军队在通信手段上的局限性,以及如何通过简单的乐器来传递复杂的指令。这种通信方式不仅要求士兵们具备高度的纪律性,还需要他们对信号的含义有深刻的理解。
其次,防毒法的描述展示了古代军队在应对敌人投毒时的谨慎态度。通过对水源、食物等的严格检查,军队能够有效避免因中毒而导致的战斗力下降。这种防毒措施不仅体现了古代军事智慧,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毒物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在寻水泉法部分,文中详细介绍了如何在野外寻找水源的方法。这些方法不仅依赖于自然界的线索,如鸟兽的聚集、植物的生长等,还利用了骆驼等动物的特性来辅助寻找水源。这种对自然环境的敏锐观察和利用,体现了古代军队在野外生存中的智慧和经验。
养病法的描述则展示了古代军队对伤病士兵的关怀和照顾。通过设立专门的官员负责药饵驮舆和抹养之人,军队能够确保伤病士兵得到及时的救治和照顾。这种对士兵生命的重视,不仅有助于提高军队的士气,也体现了古代军事组织的人性化管理。
最后,征马法的内容详细规定了马匹的管理和使用方法。从马匹的饲养、护理到鞍具的维护,古代军队对马匹的重视可见一斑。马匹在古代战争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对其管理和使用的严格规定,不仅有助于提高马匹的战斗力,也体现了古代军队对细节的极致追求。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古代军事组织的详细资料,还展示了古代军队在应对各种挑战时的智慧和策略。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军事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