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南宋法医学家。他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验尸经验。
年代:南宋(13世纪)。
内容简要:共5卷,是中国古代第一部系统法医学著作。书中详细记录了验尸、断案的方法和技术,强调“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后世法医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五-牛马踏死-原文
凡被马踏死者,尸色微黄,两手散,头发不慢,口鼻中多有血出,痕黑色。
被踏要害处便死,骨折,肠脏出。
若只筑倒或踏不着要害处,即有皮破、瘾赤黑痕,不致死。
驴足痕小牛角触着,若皮不破,伤亦赤肿。
触着处,多在心头、胸前,或在小腹、胁肋,亦不可拘。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五-牛马踏死-译文
凡是因被马踩踏而死亡的人,尸体的颜色会略显黄色,双手散开,头发不凌乱,口鼻中常有血液流出,伤痕呈黑色。
如果被踩踏到要害部位,就会立即死亡,骨头断裂,内脏外露。
如果只是被撞倒或踩踏未触及要害部位,则会有皮肤破裂、红肿或黑色的伤痕,但不会致死。
驴的蹄印较小,牛角触碰到的部位,如果皮肤没有破裂,伤口也会红肿。
触碰到的部位,多在心口、胸前,或者在小腹、胁肋处,也不一定固定。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五-牛马踏死-注解
马踏死者:指被马踩踏致死的人。在古代,马是重要的交通工具和战争工具,马踏事件时有发生。
尸色微黄:尸体呈现微黄色,可能是由于内出血或内脏损伤导致的。
两手散:指死者双手自然散开,无握拳或其他紧张姿态。
头发不慢:头发没有散乱,保持原状。
口鼻中多有血出:口鼻出血,可能是由于内脏损伤或头部受到重击所致。
痕黑色:伤痕呈现黑色,可能是由于皮下出血或组织坏死。
要害处:指人体的重要部位,如头部、胸部、腹部等,一旦受伤容易致命。
骨折:骨头断裂,通常由外力直接作用导致。
肠脏出:内脏器官从体内脱出,通常是由于腹部受到严重挤压或撕裂。
皮破:皮肤破裂,通常由外力直接作用导致。
瘾赤黑痕:皮肤表面出现的红色或黑色痕迹,可能是由于皮下出血或组织损伤。
驴足痕小:驴的蹄印较小,与马的蹄印相比,伤害可能较轻。
牛角触着:被牛角顶撞,通常会导致局部皮肤损伤或内伤。
赤肿:皮肤红肿,通常是由于局部组织受到损伤或炎症反应。
心头:指心脏所在的部位,胸部中央。
胸前:胸部前侧,靠近心脏的区域。
小腹:腹部下方,靠近骨盆的区域。
胁肋:胸部的两侧,肋骨所在的区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五-牛马踏死-评注
这段古文描述的是古代被马、驴、牛等动物踩踏或顶撞后的尸体特征和伤害情况。从文化背景来看,古代社会以农业为主,马、牛、驴等牲畜是重要的劳动力和交通工具,因此这类伤害事件在当时较为常见。文中详细描述了不同动物造成的伤害特征,反映了古人对伤害事件的观察和总结能力。
从医学角度来看,文中提到的‘尸色微黄’、‘口鼻中多有血出’、‘痕黑色’等现象,与现代法医学中对尸体损伤的描述有相似之处。‘尸色微黄’可能是由于内出血或内脏损伤导致的黄疸现象;‘口鼻中多有血出’则可能是由于头部或胸部受到重击,导致颅内出血或肺部损伤;‘痕黑色’则可能是皮下出血或组织坏死的表现。
文中还提到‘要害处’的概念,这与现代医学中对人体重要器官的认识相吻合。古代虽然没有现代医学的解剖学知识,但通过长期的观察和实践,古人对人体的重要部位有了初步的认识,并能够根据伤害部位判断伤害的严重程度。
此外,文中对不同动物造成的伤害进行了区分,如‘驴足痕小’、‘牛角触着’等,说明古人对不同动物的伤害特征有较为细致的观察和总结。这种观察和总结不仅有助于当时的伤害鉴定,也为后世的法医学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从历史价值来看,这段文字反映了古代社会的生活现实和人们对伤害事件的处理方式。在古代,由于医疗条件有限,伤害事件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甚至死亡。因此,古人对伤害事件的观察和总结,不仅是为了鉴定伤害原因,更是为了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具有重要的医学价值,还反映了古代社会的文化背景和生活现实。通过对这段文字的赏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人对伤害事件的认识和处理方式,同时也为现代法医学的发展提供了历史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