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南宋法医学家。他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验尸经验。
年代:南宋(13世纪)。
内容简要:共5卷,是中国古代第一部系统法医学著作。书中详细记录了验尸、断案的方法和技术,强调“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后世法医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五-塌压死-原文
凡被塌压死者,两眼HT 出,舌亦出,两手微握,遍身死血淤紫黯色,或鼻有血或清水出。
伤处有血 赤肿,皮破处四畔赤肿,或骨并筋皮断折。
须压着要害,致命;如不压着要害,不致死。死后压即无此状。
凡检舍屋及墙倒石头脱落压着身死人,其尸沿身虚怯要害去处若有痕损,须说长阔分寸,作坚硬物压痕,仍看骨损与不损。
若树木压死,要见得所倒树木斜伤着痕损分寸。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五-塌压死-译文
凡是因塌压而死亡的人,眼睛会突出,舌头也会伸出,双手微微握紧,全身因血液淤积而呈现紫黑色,有时鼻子会流血或流出清水。
受伤的地方会有血肿,皮肤破裂处周围也会红肿,有时骨头和筋皮会断裂。
必须压到要害部位才会致命;如果没有压到要害部位,就不会致死。死后被压则不会有这些症状。
凡是检查因房屋倒塌或墙壁倒塌、石头脱落而压死的人,如果尸体上有虚弱的要害部位有伤痕,必须说明伤痕的长宽尺寸,作为坚硬物体压痕的证据,同时还要检查骨头是否有损伤。
如果是被树木压死,必须看到倒下的树木斜压造成的伤痕尺寸。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五-塌压死-注解
HT:古代医学术语,指眼睛突出,通常用于描述因外力作用导致的眼球突出症状。
死血淤紫黯色:指因外力压迫导致血液循环受阻,血液在体内淤积,呈现紫黑色,常见于尸体检查中。
鼻有血或清水出:描述尸体在受到外力压迫后,鼻腔内可能出现的出血或清水状液体流出,这是尸体检查中常见的现象。
皮破处四畔赤肿:指皮肤破损处周围出现红肿,通常是由于外力作用导致的局部炎症反应。
骨并筋皮断折:描述骨骼、筋腱和皮肤同时断裂的情况,常见于严重的物理伤害。
要害:指人体中重要的生命器官或部位,如心脏、大脑等,一旦受到严重伤害,可能导致死亡。
虚怯要害去处:指尸体检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脆弱或重要部位,这些部位若受到伤害,可能是致命的原因。
坚硬物压痕:指因坚硬物体压迫而在尸体上留下的痕迹,这些痕迹可以帮助判断死亡原因。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五-塌压死-评注
这段古文出自古代法医学文献,详细描述了因外力压迫导致的死亡现象及其尸体特征。文本通过对尸体各部位的具体描述,展现了古代法医学在尸体检查方面的细致和严谨。
从文化内涵来看,这段文字反映了古代社会对死亡原因的探究和对生命安全的重视。通过对尸体特征的详细记录,古代法医学家试图通过科学的方法揭示死亡背后的真相,这种对真相的追求体现了古代社会的法治精神和科学态度。
艺术特色方面,这段文字采用了直接而精确的描述手法,语言简练而富有逻辑性,体现了古代法医学文献的实用性和科学性。通过对尸体特征的逐一列举,文本构建了一个清晰的检查框架,为后世法医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历史价值上,这段文字不仅是古代法医学知识的重要记录,也是研究古代社会法律、医学和科技发展的重要资料。它展示了古代法医学在尸体检查方面的成就,对理解古代社会的法律实践和医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也是古代文化和科技发展的见证,为我们提供了了解古代社会和法律实践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