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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宋史-志-卷三十五

作者: 宋代史学家如欧阳修、司马光等,他们参与了《宋史》的编纂工作,全面记录了宋朝从建立到灭亡的历史过程。

年代:成书于元代(约14世纪)。

内容简要:《宋史》是元代史学家对宋朝历史的总结,详细记载了宋朝从宋太祖赵匡胤的建立到宋朝灭亡的全过程。全书分为本纪、志、列传等多个部分,内容涉及政治、军事、文化、经济、外交等多个方面,展现了宋朝繁荣的文化和复杂的政治斗争,是研究宋朝历史的权威文献之一。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宋史-志-卷三十五-原文

乾道四年,礼部员外郎李焘言:

“《统元历》行之既久,与天不合,固宜;《大衍历》最号精微,用之亦不过三十余年,后之欲行远也难矣。抑历未差,无以知其失;未验,无以知其是。仁宗用《崇天历》,天圣至皇祐四年十一月日食,二历不效,诏以唐八历及宋四历参定,皆以《景福》为密,遂欲改作。而刘羲叟谓:”《崇天历》颁行逾三十年,所差无几,讵可偶缘天变,轻议改移?”又谓:”古圣人历象之意,止于敬授人时,虽则预考交会,不必吻合辰刻,或有迟速,未必独是历差。”乃从羲叟言,复用《崇天历》。羲叟历学为宋第一,欧阳修、司马光辈皆遵用之。《崇天历》既复用,又十三年,治平二年,始改用《明天历》,历官周琮皆迁官。后三年,验熙宁三年七月月食不效,乃诏复用《崇天历》,夺琮等所迁官。熙宁八年,始更用《奉元历》,沈括实主其议。明年正月月食,遽不效,诏问修历推恩者姓名,括具奏辨,得不废。识者谓括强辨,不许其深于历也。然后知羲叟之言然。愿申饬历官,加意精思,勿执今是。益募能者,熟复讨论,更造密度,补治新历。”缘焘尝承诏监视测验,值新历太阴、荧惑之差,恐书成所差或多,见讥能者,乃诏诸道访通历者。久之,福州布衣阮兴祖上言新历差谬,荆大声不以白部,即补兴祖为局生。

初,新历之成也,大声、孝荣共为之。至是,大声乃以太阴九道变赤道别演一法,与孝荣立异于后。秘书少监、崇政殿说书兼权刑部侍郎汪大猷等言:”承诏于御史台监集局官,参算明年太阴宿度,笺注御览诣实。今大声等推算明年正月至月终九道太阴变赤道,限十二月十五日以前具稿成,至正月内,臣等召历官上台,用浑仪监验疏密。”从之。

五年,国子司业兼权礼部侍郎程大昌、侍御史单时,秘书丞唐孚、秘书郎李木言:”都省下灵台郎充历算官盖尧臣、皇甫继明、宋允恭等言:’厥今更造《乾道新历》,朝廷累委官定验,得见日月交食密近天道,五星行度允协躔次,惟九道太阴间有未密。搜访能历之人补治新历,半年未有应诏者,独荆大声别演一法,与刘孝荣《乾道历》定验正月内九道太阴行度。今来二法皆未能密于天道,《乾道》太阴一法与诸历比较,皆未尽善。今撮其精微,撰成一法,其先推步到正月内九道太阴正对在赤道宿度,愿委官与孝荣、大声验之。如或精密,即以所修九道经法,请得与定验官更集孝荣、大声等同赴台,推步明年九道太阴正对在赤道宿度,点定月分定验,从其善者用之。’大昌等从大声、孝荣所供正月内太阴九道宿度,已赴太史局测验上中旬毕,及取大声、孝荣、尧臣等三家所供正月下旬太阴宿度,参照览视,测验疏密,尧臣、继明、允恭请具今年太阴九道宿度。欲依逐人所请,限一月各具今年太阴九道变黄道正对赤道其宿某度,依经具稿,送御史台测验官不时视验,然后见其疏密。”

裴伯寿上书言:

“孝荣自陈预定丁亥岁四月朔日食、八月望月食,俱不验。又定去年二月望夜二更五点月食九分以上,出地复满。臣尝言于宰相,是月之食当食既出地,《纪元历》亦食既出地,生光在戌初二刻,复满在戌正三刻。是夕,月出地时有微云,至昏时见月已食既,至戌初三刻果生光,即食既出地可知;复满在戌正三刻,时二更二点:臣所言卒验。孝荣言见行历交食先天六刻,今所定月食复满,乃后天四刻,新历谬误为甚。”

其一曰步气朔,孝荣先言气差一日,观景表方知其失,此不知验气者也。臣之验气,差一二刻亦能知之。《纪元》节气,自崇宁间测验,逮今六十余载,不无少差,苟非测验,安知其失?凡日月合朔,以交食为验,今交食既差,朔亦弗合矣。

其二曰步发敛,止言卦候而已。

其三曰步日躔,新历乃用《纪元》二十八宿赤道度,暨至分宫,遽减《纪元》过宫三十余刻,殊无理据。而又赤道变黄道宿度,娄、胃二宿顿减《纪元》半度。在术则娄、胃二宿合二十八度,娄当十二度太,今新历娄作十二度半,乃弃四分度之一。室、轸二宿虚收复多,少数变宿,分宫既讹,是以乾道己丑岁太阳过宫差误。

其四曰步晷漏,新历不合前史。唐开元十二年测景于天下,安南测夏至午中晷在表南三寸三分,新历算在表北七寸;其铁勒测冬至午中晷长一丈九尺二寸六分,新历算晷长一丈四尺九寸九分,乃差四尺二寸七分,其谬盖若此。

其五曰步月离,诸历迟疾、朏朒极数一同,新历朏之极数少朒之极数四百九十三分,疾之极数少迟之极数二十分,不合历法。

其六曰步交会,新历妄设阳准、阴准等差,盖欲苟合已往交食,其间复有不合者,则迁就天道,所以预定丁亥、戊子二岁日月之食,便见差违。

其七曰步五星,以浑仪测验新历星度,与天不合。盖孝荣与同造历人皆不能探端知绪,乃先造历,后方测验,前后倒置,遂多差失。夫立表验气,窥测七政,然后作历,岂容掇拾绪余,超接旧历,以为新术,可乎?”

新历出于五代民间《万分历》,其数朔余太强,明历之士往往鄙之。

今孝荣乃三因万分小历,作三万分为日法,以隐万分之名。

三万分历即万分历也。

缘朔余太强,孝荣遂减其分,乃增立秒,不入历格。

前古至于宋诸历,朔余并皆无秒,且孝荣不知王处讷于万分增二,为《应天历》日法,朔余五千三百七,自然无秒,而去王朴用秒之历。

臣与造《统元历》之后,潜心探讨复三十余年,考之诸历,得失晓然。

诚假臣演撰之职,当与太史官立表验气,窥测七政,运算立法,当远过前历。

诏送监视测验官详之,达于尚书省。

时谈天者各以技术相高,互相诋毁。

谏议大夫单时、秘书少监汪大猷、国子司业权礼部侍郎程大昌、秘书丞唐孚、秘书郎李木言:

“《乾道新历》,荆大声、刘孝荣同主一法,自初测验以至权行施用,二人无异议。

后缘新历不密,诏访求通历者,孝荣乃讼阮兴祖缘大声补局生,自是纷纷不已。

大声官以判局提点历书为名,乃言不当责以立法起算。

不知起历授时,何所凭据。

且正月内五夜,比较孝荣所定五日并差,大声所定五日内三日的中,两日稍疏。

继伯寿进状献术,时等将求其历书上台测验,务求至当,而大声等正居其官,乃饰辞避事,测验弗精。

且大声、孝荣同立新法,今犹反覆,苟非各具所见,他日历成,大声妄有动摇,即前功尽废。

请令孝荣、大声、尧臣、伯寿各具乾道五年五月已后至年终,太阴五星排日正对赤道躔度,上之御史台,令测验官参考。

诏从之。

六年,日官言:

“比诏权用《乾道历》推算,今岁颁历于天下,明年用何历推算?”

诏亦权用《乾道历》一年。

秋,成都历学进士贾复自言,诏求推明荧惑、太阴二事,转运使资遣至临安,愿造新历毕还蜀,仍进《历法九议》。

孝宗嘉其志,馆于京学,赐廪给。

太史局李继宗等言:

“十二月望,月食大分七、小分九十三。贾复、刘大中等各亏初、食甚分夜不同。”

诏礼部侍郎郑闻监李继宗等测验。

是夜,食八分。

秘书省言,灵台郎宋允恭、国学生林永叔、草泽祝斌、黄梦得、吴时举、陈彦健等各推算日食时刻、分数异同。

乃诏谏议大夫姚宪监继宗等测验五月朔日食。

宪奏时刻、分数皆差舛,继宗、泽、大声削降有差。

太史局春官正、判太史局吴泽等言:

“乾道十年颁赐历日,其中十二月已定作小尽,乾道十一年正月一日注:癸未朔,毕乾道十一年正月。《崇天》、《统元》二历算得甲申朔,《纪元》、《乾道》二历算得癸未朔,今《乾道历》正朔小余,约得不及进限四十二分,是为疑朔。

更考日月之行,以定月朔大小,以此推之,则当是甲申朔。

今历官弗加精究,直以癸未注正朔,窃恐差误,请再推步。

于是俾继宗监视,皆以是年正月朔当用甲申。

兼今岁五月朔,太阳交食,本局官生瞻视到天道日食四分半:亏初西北,午时五刻半;食甚正北,未初二刻;复满东北,申初一刻。

后令永叔等五人各言五月朔日食分数并亏初、食甚、复满时刻皆不同。

并见行《乾道历》比之,五月朔天道日食多算二分少强,亏初少算四刻半,食甚少算三刻,复满少算二刻已上。

又考《乾道历》比之《崇天》、《纪元》、《统元》三历,日食亏初时刻为近;较之《乾道》,日食亏初时刻为不及。

继宗等参考来年十二月系大尽,及十一年正月朔当用甲申,而太史局丞、同判太史局荆大声言《乾道历》加时系不及进限四十二分,定今年五月朔日食亏初在午时一刻。

今测验五月朔日食亏初在午时五刻半,《乾道历》加时弱四百五十分,苟以天道时刻预定乾道十二年正月朔,已过甲申日四百五十分。

大声今再指定乾道十一年正月合作甲申朔,十年十二月合作大尽,请依太史局详定行之。

五月,诏历官详定。

淳熙元年,礼部言:

“今岁颁赐历书,权用《乾道新历》推算,明年复欲权用《乾道历》。”

诏从之。

十一月,诏太史局春官正吴泽推算太阳交食不同,令秘书省敕责之,并罚造历者。

三年,判太史局李继宗等奏:

“令集在局通算历人重造新历,今撰成新历七卷,《推算备草》二卷,校之《纪元》、《统元》、《乾道》诸历,新历为密,愿赐历名。”

于是诏名《淳熙历》,四年颁行,令礼部、秘书省参详以闻。

淳熙四年正月,太史局言:

“三年九月望,太阴交食。

以《纪元》、《统元》、《乾道》三历推之,初亏在攒点九刻,食二分及三分已上;以新历推之,在明刻内食大分空,止在小分百分中二十七。

是夜,瞻候月体盛明,虽有云而不翳,至旦不见亏食,于是可见《纪元》、《统元》、《乾道》三历不逮新历之密。

今当预期推算淳熙五年历,盖旧历疏远,新历未行,请赐新历名,付下推步.”

礼部验得孟邦杰、李继宗等所定五星行度分数各有异同。

继宗云:六月癸酉,木星在氐宿三度一十九分。

邦杰言:夜昏度瞻测得木星在氐宿三度半,半系五十分,虽见月体,而西南方有云翳之。

继宗云:是月戊寅,木星在氐宿三度四十一分;

邦杰言:四望有云,虽云间时露月体,所可测者木星在氐宿三度太,太系七十五分。

继宗云:庚辰土星在毕宿三度二十四分,金星在参宿五度六十五分,火星在井宿七度二十七分;

邦杰言:五更五点后,测见土星入毕宿二度半,半系五十分,金星入参宿六度半,火星入井宿八度多三分。

继宗云:七月辛丑,太阴在角宿初度七十一分,木星在氐宿五度七十六分;

邦杰言:测见昏度太阴入轸宿十六度太,太系七十五分,木星入氐宿六度少,少系二十五分。

孝宗曰:’自古历无不差者,况近世此学不传,求之草泽,亦难其人。’诏以《淳熙历》权行颁用一年。

五年,金遣使来朝贺会庆节,妄称其国历九月庚寅晦为己丑晦。

接伴使、检详丘辨之,使者辞穷,于是朝廷益重历事。

李继宗、吴泽言:’今年九月大尽,系三十日,于二十八日早晨度瞻见太阴离东浊高六十余度,则是太阴东行未到太阳之数。然太阴一昼夜东行十三度余,以太阴行度较之,又减去二十九日早晨度太阴所行十三度余,则太阴尚有四十六度以上未行到太阳之数,九月大尽,明矣。其金国九月作小尽,不当见月体;今既见月体,不为晦日。乞九月三十日、十月一日差官验之。’

诏遣礼部郎官吕祖谦。

祖谦言:’本朝十月小尽,一日辛卯朔,夜昏度太阴躔在尾宿七度七十分。以太阴一昼夜平行十三度三十一分,至八日上弦日,太阴计行九十一度余。按历法,朔至上弦,太阴平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当在室宿一度太。金国十月大尽,一日庚寅朔,夜昏度太阴约在心宿初度三十一分。太阴一昼夜亦平行十三度三十一分,自朔至本朝八日为金国九日,太阴已行一百四度六十二分,比之本朝十月八日上弦,太阴多行一昼夜之数。今测见太阴在室宿二度,计行九十二度余,始知本朝十月八日上弦,密于天道。’

诏祖谦复测验。

是夜,邦杰用浑天仪法物测验,太阴在室宿四度,其八日上弦夜所测太阴在室宿二度。

按历法,太阴平行十三度余,行迟行十二度。

今所测太阴,比之八日夜又东行十二度,信合天道。

十年十月,诏:甲辰岁历字误,令礼部更印造,颁诸安南国。

继宗、泽及荆大声削降有差。

十二年九月,成忠郎杨忠辅言:’《淳熙历》简陋,于天道不合。今岁三月望,月食三更二点,而历在二更二点;数亏四分,而历亏几五分。四月二十三日,水星据历当夕伏,而水星方与太白同行东井间,昏见之时,去浊犹十五余度。七月望前,土星已伏,而历犹注见。八月未弦,金已过氐矣,而历犹在亢。此类甚多,而朔差者八年矣。夫守疏敝之历,不能革旧,其可哉!忠辅于《易》粗窥大衍之旨,创立日法,撰演新历,不敢以言者,诚惧太史顺过饣布非。恃刻漏则水有增损、迟疾,恃浑仪则度有广狭、斜正。所赖今岁九月之交食在昼,而《淳熙历》法当在夜,以昼夜辨之,不待纷争而决矣。辄以忠辅新历推算,淳熙十二年九月定望日辰退乙未,太阴交食大分四、小分八十五,晨度带入渐进大分一、小分七;亏初在东北,卯正一刻一十一分,系日出前;食甚在正北,辰初一刻一十分;复满在西北,辰正初刻,并日出后。其日日出卯正二刻后,与亏初相去不满一刻。以地形论之,临安在岳台之南,秋分后昼刻比岳台差长,日当先历而出,故知月起亏时,日光已盛,必不见食。以《淳熙历》推之,九月望夜,月食大分五、小分二十六,带入渐进大分三、小分四十七;亏初在东北,卯初三刻,系攒点九刻后;食甚在正北,卯正三刻后;复满在西北,辰正初刻后,并在昼。’

礼部乃考其异同,孝宗曰:’日月之行有疏数,故历久不能无差,大抵月之行速,多是不及,无有过者。可遣台官、礼部官同验之。’

诏遣礼部侍郎颜师鲁。

其夜戌正二刻,阴云蔽月,不辨亏食。

师鲁请诏精于历学者与太史定历,孝宗曰:’历久必差,闻来年月食者二,可俟验否?’

十三年,右谏议大夫蒋继周言,试用民间有知星历者,遴选提领官,以重其事,如祖宗之制。

孝宗曰:’朝士鲜知星历者,不必专领。’乃诏有通天文历算者,所在州、军以闻。

八月,布衣皇甫继明等陈:’今岁九月望,以《淳熙历》推之,当在十七日,实历敝也。太史乃注于十六日之下,徇私迁就,以掩其过。请造新历。’

而忠辅乞与历官刘孝荣及继明等各具己见,合用历法,指定今年八月十六日太阴亏食加时早晚、有无带出、所见分数及节次、生光复满方面、辰刻、更点同验之,仰合乾象,折衷疏密。

再请今年八月二十九日验月见东方一事,苟见月余光,则其日不当以为晦也。

又今年九月十六日验月未盈一事,苟见月体东向之光犹薄,则其日不当为望也。

知晦望之差,则朔之差明矣。

必使气之与朔无毫发之差,始可演造新历。

付礼部议,各具先见,指定太阴亏食分数、方面、辰刻,定验折衷。

诏师鲁、继周监之。

既而孝荣差一点,继明等差二点,忠辅差三点,乃罢遣之。

十四年,国学进士会稽石万言:

《淳熙历》立元非是,气朔多差,不与天合。

按淳熙十四年历,清明、夏至、处暑、立秋四气,及正月望、二月十二月下弦、六月八月上弦、十月朔,并差一日。

如卦候、盈、虚、没、灭、五行用事,亦各随气朔而差。

南渡以来,浑仪草创,不合制度,无圭表以测日景长短,无机漏以定交食加时,设欲考正其差,而太史局官尚如去年测验太阴亏食,自一更一点还光一分之后,或一点还光二分,或一点还光三分以上,或一点还光三分以下,使更点乍疾乍徐,随景走弄,以肆欺蔽。

若依晋泰始、隋开皇、唐开元课历故事,取《淳熙历》与万所造之历各推而上之于千百世之上,以求交食,与夫岁、月、日、星辰之著见于经史者为合与否,然后推而下之,以定气朔,则与前古不合者为差,合者为不差,甚易见也。

然其差谬非独此耳,冬至日行极南,黄道出赤道二十四度,昼极短,故四十刻,夜极长,故六十刻;夏至日行极北,黄道入赤道二十四度,昼极长,故六十刻,夜极短,故四十刻;春、秋二分,黄、赤二道平而昼夜等,故各五十刻。此地中古今不易之法。

至王普重定刻漏,又有南北分野、冬夏昼夜长短三刻之差。今《淳熙历》皆不然,冬至昼四十刻极短、夜六十刻极长,乃在大雪前二日,所差一气以上;自冬至之后,昼当渐长,夜当渐短,今过小寒,昼犹四十刻,夜犹六十刻,所差七日有余;夏至昼六十刻极长、夜四十刻极短,乃在芒种前一日,所差亦一气以上;自夏至之后,昼当渐短,夜当渐长,今过小暑,昼犹六十刻,夜犹四十刻,所差亦七日有余;及昼、夜各五十刻,又不在春分、秋分之下。

至于日之出入,人视之以为昼夜,有长短,有渐,不可得而急与迟也,急与迟则为变。

今日之出入增减一刻,近或五日,远或三四十日,而一急一迟,与日行常度无一合者。

请考正《淳熙历》法之差,俾之上不违于天时、下不乖于人事。

送秘书省、礼部详之。

皇甫继明、史元寔、皇甫迨、庞元亨等言:

石万所撰《五星再聚历》,乃用一万三千五百为日法,特窃取唐末《崇元》旧历而婉其名尔。

《淳熙历》立法乖疏,丙午岁定望则在十七日,太史知其不可,遂注望于十六日下,以掩其过。

臣等尝陈请于太史局官对辨,置局更历,迄今未行。

今考《淳熙历经》则又差于将来。

戊申岁十一月下弦则在二十四日,太史局官必俟颁历之际,又将妄退于二十三日矣。

法不足恃,必假迁就,而朔望二弦,历法纲纪,苟失其一,则五星盈缩、日月交会、与夫昏旦之中星、昼夜之晷刻,皆不可得而正也。

浑仪、景表,壶漏之器,臣等私家无之,是以历之成书,犹有所待。

国朝以来,必假创局而历始成,请依改造大历故事,置局更历,以祛太史局之敝。

事上闻,宰相王淮奏免送后省看详,孝宗曰:

使秘书省各司同察之,亦免有异同之论。

六月,给事中兼修玉牒官王信亦言更历事,以为历法深奥,若非详加测验,无以见其疏密。

乞令继明与万各造来年一岁之历,取其无差者。

诏从之。

十二月,进所造历。

淮等奏:

万等历日与淳熙十五年历差二朔,《淳熙历》十一月下弦在二十四日,恐历法有差。

孝宗曰:

朔岂可差?朔差则所失多矣。

乃命吏部侍郎章森、秘书丞宋伯嘉参定以闻。

十五年,礼部言:

万等所造历与《淳熙历》法不同,当以其年六月二日、十月晦日月不应见而见为验,兼论《淳熙历》下弦不合在十一月二十四日,是日请遣官监视。

诏礼部侍郎尤袤与森监之。

六月二日,森奏:

是夜月明,至一更二点入浊。

十月晦,袤奏:

晨前月见东方。

孝宗问:

诸家孰为疏密?

周必大等奏:

三人各定二十九日早,月体尚存一分,独忠辅、万谓既有月体,不应小尽。

孝宗曰:

十一月合朔在申时,是以二十九日尚存月体耳。

十六年,承节郎赵涣言:

历象大法及《淳熙历》,今岁冬至并十二月望,月食皆后天一辰,请遣官测验。

诏礼部侍郎李巘、秘书省邓驲等视之。

巘等请用太史局浑仪测验,如乾道故事,差秘书省提举一员专监之。

诏差秘书丞黄艾、校书郎王叔简。

绍熙元年八月,诏太史局更造新历颁之。

二年正月,进《立成》二卷、《绍熙二年七曜细行历》一卷,赐名《会元》,诏巘序之。

绍熙四年,布衣王孝礼言:

今年十一月冬至,日景表当在十九日壬午,《会元历》注乃在二十日癸未,系差一日。

《崇天历》癸未日冬至加时在酉初七十六分,《纪元历》在丑初一刻六十七分,《统元历》在丑初二刻二分,《会元历》在丑初一刻二百四十分。

迨今八十有七年,常在丑初一刻,不减而反增。

《崇天历》寔天圣二年造,《纪元历》崇宁五年造,计八十二年。

是时测景验气,如冬至后天乃减六十七刻半,方与天道协。

其后陈得一造《统元历》,刘孝荣造《乾道》、《淳熙》、《会元》三历,未尝测景。

苟弗立表测景,莫识其差。

乞遣官令太史局以铜表同孝礼测验。

朝迁虽从之,未暇改作。

庆元四年,《会元历》占候多差,日官、草泽互有异同,诏礼部侍郎胡纮充提领官,正字冯履充参定官,监杨忠辅造新历。

右谏议大夫兼侍讲姚愈言:”太史局文籍散逸,测验之器又复不备,几何而不疏略哉!汉元凤间,言历者十有一家,议久不决,考之经籍,验之帝王录,然后是非洞见。元和间,以《太初》违天益远,晦朔失实,使治历者修之,以无文证验,杂议蜂飨起,越三年始定。此无他,不得儒者以总其纲,故至于此也。《周官》冯相氏、保章氏志日月星辰之运动,而冢宰实总之。汉初,历官犹宰属也。熙宁间,司马光、沈括皆尝提举司天监,故当是时历数明审,法度严密。乞命儒臣常兼提举,以专其责。”

五年,监察御史张岩论冯履唱为诐辞,罢去。诏通历算者所在具名来上。

及忠辅历成,宰臣京镗上进,赐名《统天》,颁之,凡《历经》三卷,《八历冬至考》一卷,《三历交食考》三卷,《晷景考》一卷,《考古今交食细草》八卷,《盈缩分损益率立成》二卷,《日出入晨昏分立成》一卷,《岳台日出入昼夜刻》一卷,《赤道内外去极度》一卷,《临安午中晷景常数》一卷,《禁漏街鼓更点辰刻》一卷,《禁漏五更攒点昏晓中星》一卷,《将来十年气朔》二卷,《己未庚申二年细行》二卷,总三十二卷。

庆元五年七月辛卯朔,《统天历》推日食,云阴不见。

六年六月乙酉朔,推日食不验。

嘉泰二年五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诏太史与草泽聚验于朝,太阳午初一刻起亏,未初刻复满。

《统天历》先天一辰有半,乃罢杨忠辅,诏草泽通晓历者应聘修治。

开禧三年,大理评事鲍澣之言:”历者,天地之大纪,圣人所以观象明时,倚数立法,以前民用而诏方来者。自黄帝以来,至于秦、汉,六历具存,其法简易,同出一术。既久而与天道不相符合,于是《太初》、《三统》之法相继改作,而推步之术愈见阔疏,是以刘洪,祖冲之之减破斗分,追求月道,而推测之法始加详焉。至于李淳风、一行而后,总气朔而合法,效乾坤而拟数,演算之法始加备焉。故后世之论历,转为精密,非过于古人也,盖积习考验而得之者审也。试以近法言之:自唐《麟德》、《开元》而至于五代所作者,国初《应天》而至于《绍熙》、《会元》,所更者十二书,无非推求上元开辟为演纪之首,气朔同元,而七政会于初度。从此推步,以为历本,未尝敢辄为截法,而立加减数于其间也。独石晋天福间,马重绩更造《调元历》,不复推古上元甲子七曜之会,施于当时,五年辄差,遂不可用,识者咎之。今朝廷自庆元三年以来,测验气景,见旧历后天十一刻,改造新历,赐名《统天》,进历未几,而推测日食已不验,此犹可也。但其历书演纪之始,起于唐尧二百余年,非开辟之端也。气朔五星,皆立虚加、虚减之数;气朔积分,乃有泛积、定积之繁。以外算而加朔余,以距算而减转率,无复强弱之法,尽废方程之旧。其余差漏,不可备言。以是而为术,乃民间之小历,而非朝廷颁正朔、授民时之书也。汉人以谓历元不正,故盗贼相续,言虽迂诞,然而历纪不治,实国家之重事。愿诏有司选演撰之官,募通历之士,置局讨论,更造新历,庶几并智合议,调治日法,追迎天道,可以行远。”

澣之又言:”当杨忠辅演造《统天历》之时,每与议论历事,今见《统天历》舛近,亦私成新历。诚改新历,容臣投进,与太史、草泽诸人所著之历参考之。”

七月,澣之又言:”《统天历》来年闰差,愿以诸人所进历,令秘书省参考颁用。”

秘书监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曾渐言:”改历,重事也,昔之主监事者,无非道术精微之人,如太史公、洛下闳、刘歆、张衡、杜预、刘焯、李淳风、一行、王朴等,然犹久之不能无差。其余不过递相祖述,依约乘除,舍短取长,移疏就密而已,非有卓然特达之见也。一时偶中,即复舛戾。宋朝敝在数改历法。《统天历》颁用之初,即已测日食不验,因仍至今置闰遂差一月,其为当改无疑。然朝廷以一代钜典责之专司,必其人确然著论,破见行之非,服众多之口,庶几可见。按乾道、淳熙、庆元,凡三改历,皆出刘孝荣一人之手,其后遂为杨忠辅所胜。久之,忠辅历亦不验,故孝荣安职至今。绍熙以来,王孝礼者数以自陈,每预测验,或中或不中;李孝节、陈伯祥本皆忠辅之徒;赵达,卜筮之流;石如愚献其父书,不就测验晷景,止定月食分数,其术最疏;陈光则并与交食不论,愈无凭依。此数人者,未知孰为可付,故鲍澣之屡以为请。今若降旨开局,不过收聚此数人者,和会其说,使之无争。来年闰差,其事至重。今年八月,便当颁历外国,而三数月之间急遽成书,结局推赏,讨论未尽,必生诋訾。今刘孝荣、王孝礼、李孝节、陈伯祥所拟改历,及澣之所进历,皆已成书,愿以众历参考,择其与天道最近且密者颁用,庶几来年置闰不差。请如先朝故事,搜访天下精通历书之人,用沈括所议,以浑仪、浮漏、圭表测验,每日记录,积三五年,前后参较,庶几可传永久。”

渐又言:

庆元三年以后,气景比旧历有差,至四年改造新历未成时,当颁五年历,乃差官以测算晷景、气朔加时辰刻附《会元历》颁赐。

今若颁来年气朔,既有去年十月以后、今年正月以前所测晷景,已见天道冬至加时分数,来年置闰,比之《统天历》亦已不同,兼诸所进历并可参考。

请速下本省,集判局官于本省参考,使澣之覆考,以最近之历推算气朔颁用。

于是诏渐充提领官,澣之充参定官,草泽精算造者、尝献历者与造《统天历》者皆延之,于是《开禧》新历议论始定。

诏以戊辰年权附《统天历》颁之。

既而婺州布衣阮泰发献《浑仪十论》,且言《统天》、《开禧》历皆差。

朝廷令造木浑仪,赐文解罢遣之。

嘉定三年,邹淮言历书差忒,当改造。

试太子詹事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兼秘书监戴溪等言,请询渐、澣之造历故事。

诏溪充提领官,澣之充参定官,邹淮演撰,王孝礼、刘孝荣提督推算官生十有四人,日法用三万五千四百。

四年春,历成,未及颁行,溪等去国,历亦随寝。

韩侂胄当国,或谓非所急,无复敢言历差者,于是《开禧历》附《统天历》行于世四十五年。

嘉泰元年,中奉大夫、守秘书监俞丰等请改造新历。

监察御史施康年劾太史局官吴泽、荆大声、周端友循默尸禄,言灾异不及时,诏各降一官。

臣僚言:

颁正朔,所以前民用也。

比历书一日之间,吉凶并出,异端并用,如土鬼、暗金兀之类,则添注于凶神之上犹可也,而其首则揭九良之名,其末则出九曜吉凶之法、勘昏行嫁之法,至于《周公出行》、《一百二十岁宫宿图》,凡闾阎鄙俚之说,无所不有。

是岂正风俗、示四夷之道哉!愿削不经之论。

从之。

二年五月朔,日食,太史以为午正,草泽赵大猷言午初三刻半日食三分。

诏著作郎张嗣古监视测验,大猷言然,历官乃抵罪。

嘉定四年,秘书省著作郎兼权尚左郎丁端祖请考试司天生。

十三年,监察御史罗相言:

太史局推测七月朔太阳交食,至是不食。

愿令与草泽新历精加讨论。

于是泽等各降一官。

淳祐四年,兼崇政殿说书韩祥请召山林布衣造新历。

从之。

五年,降算造成永祥一官,以元算日食未初三刻,今未正四刻,元算亏八分,今止六分故也。

八年,朝奉大夫、太府少卿兼尚书左司郎中兼敕令所删修官尹涣言:

历者,所以统天地、侔造化,自昔皆择圣智典司其事。

后世急其所当缓,缓其所当急,以为利吾国者,惟钱谷之务;固吾圉者,惟甲兵是图,至于天文、历数,一切付之太史局,荒疏乖谬,安心为欺,朝士大夫莫有能诘之者。

请召四方之通历算者至都,使历官学焉。

十一年,殿中侍御史陈垓言:

历者,天地之大纪,国家之重事。

今淳祐十年冬所颁十一年历,称成永祥等依《开禧》新历推算,辛亥岁十二月十七日立春在酉正一刻,今所颁历乃相师尧等依《淳祐》新历推算,到壬子岁立春日在申正三刻。

质诸前历,乃差六刻,以此颁行天下,岂不贻笑四方!

且许时演撰新历,将以革旧历之失。

又考验所食分数,《开禧》旧历仅差一二刻,而李德卿新历差六刻二分有奇,与今颁行前后两历所载立春气候分数亦差六刻则同。

由此观之,旧历差少,未可遽废;新历差多,未可轻用。

一旦废旧历而用新历,不知何所凭据。

请参考推算颁行。

十二年,秘书省言:

太府寺丞张湜同李德卿算造历书,与谭玉续进历书颇有牴牾,省官参订两历得失疏密以闻。

其一曰:玉讼德卿窃用《崇天历》日法三约用之。

考之《崇天历》用一万五百九十为日法,德卿用三千五百三十为日法,玉之言然。

其二曰:玉讼积年一亿二千二十六万七千六百四十六,不合历法。

今考之德卿用积年一亿以上。

其三曰:玉讼壬子年六月,癸丑年二月、六月、九月,丙辰年七月置闰皆差一日。

今秘书省检阅林光世用二家历法各为推算。

其四曰:德卿历与玉历壬子年立春、立夏以下十五节气时刻皆同,雨水、惊蛰以下九节气各差一刻。

其五曰:德卿推壬子年二月乙卯朔日食,带出已退所见大分八;玉推日食,带出已退所见大分七。

辰当壁宿度,同。

其六曰:德卿历斗分作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分二十八秒,玉历斗分作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分二十九秒,二历斗分仅差一秒。

惟二十八秒之法,起于齐祖冲之,而德卿用之。

使冲之之法可久,何以历代增之?

玉既指其谬,又多一秒,岂能必其天道合哉!

请得商確推算,合众长而为一,然后赐名颁行。

十二年,历成,赐名《会天》,宝祐元年行之,史阙其法。

咸淳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冬至,至后为闰十一月。

既已颁历,浙西安抚司准备差遣臧元震言:

历法以章法为重,章法以章岁为重。

盖历数起于冬至,卦气起于《中孚》,十九年谓之一章,一章必置七闰,必第七闰在冬至之前,必章岁至、朔同日。

故《前汉·志》云:’朔旦冬至,是谓章月。’

‘《后汉·志》云:’至、朔同日,谓之章月。’

‘《唐志》曰:’天数终于九,地数终于十,合二终以纪闰余。’

章法之不可废也若此。

今所颁庚午岁历,乃以前十一月三十日为冬至,又以冬至后为闰十一月,莫知其故。

盖庚午之闰,与每岁闰月不同;庚午之冬至,与每岁之冬至又不同。

盖自淳祐壬子数至咸淳庚午,凡十九年,是为章岁,其十一月是为章月。

以十九年七闰推之,则闰月当在冬至之前,不当在冬至之后。

以至、朔同日论之,则冬至当在十一月初一日,不当在三十日。

今以冬至在前十一月三十日,则是章岁至、朔不同日矣。

若以闰月在冬至后,则是十九年之内止有六闰,又欠一闰。

且一章计六千八百四十日,于内加七闰月,除小尽,积日六千九百四十日或六千九百三十九日,约止有一日。

今自淳祐十一年辛亥章岁十一月初一日章月冬至后起算,十九年至咸淳六年庚午章岁十一月初一日当为冬至,方管六千八百四十日。

今算造官以闰月在十一月三十日冬至之后,则此一章止有六闰,更加六闰除小尽外,实积止六千九百十二日,比之前后章岁之数,实欠二十八日。

历法之差,莫甚于此。

况天正冬至乃历之始,必自冬至后积三年余分,而后可以置第一闰。

今庚午年章岁丙寅日申初三刻冬至,去第二日丁卯仅有四分日之一,且未正日,安得遽有余分?未有余分,安得遽有闰月?

则是后一章之始不可推算,其谬可知矣。

今欲改之,有简而易行之说。

盖历法有平朔,有经朔,有定朔。一大一小,此平朔也;两大两小,此经朔也;三大三小,此定朔也。

今正以定朔之说,则当以前十一月大为闰十月小,以闰十一月小为十一月大,则丙寅日冬至即可为十一月初一,以闰十一月初一之丁卯为十一月初二日,庶几递趱下一日置闰,十一月二十九日丁未始为大尽。

然则冬至既在十一月初一,则至、朔同日矣;闰月既在至节前,则十九年七闰矣。

此昔人所谓晦节无定,由时消息,上合履端之始,下得归余于终,正谓此也。

夫历久未有不差,差则未有不改者。

后汉元和初历差,亦是十九年不得七闰,历虽已颁,亦改正之。

顾今何靳于改之哉!

元震谓某儒者,岂欲与历官较胜负?既知其失,安得默而不言邪!

于是朝廷下之有司,遣官偕元震与太史局辨正,而太史之词穷,元震转一官,判太史局邓宗文、谭玉等各降官有差。

因更造历,六年,历成,诏试礼部尚书冯梦得序之;七年,颁行,即《成天历》也。

德祐之后,陆秀夫等拥立益王,走海上,命礼部侍郎邓光荐与蜀人杨某等作历,赐名《本天历》,今亡。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宋史-志-卷三十五-译文

乾道四年,礼部员外郎李焘说:《统元历》实行已久,与天象不符,这是肯定的;《大衍历》被认为是最精密的,但使用它也只有三十多年,以后再想用它来预测长远的事情就困难了。即使历法没有错误,也没有办法知道它的失误;没有经过验证,也无法知道它的正确性。仁宗皇帝使用《崇天历》,从天圣到皇祐四年十一月发生日食,两个历法都不准确,于是下诏用唐朝的八种历法和宋朝的四种历法一起参考确定,都认为《景福历》最准确,于是想要修改。但刘羲叟说:《崇天历》颁布实施已经超过三十年,误差不大,怎么能因为天象的变化,轻易地提议更改呢?又说:古代圣人制定历法的意图,只是敬畏地授时,虽然预先考察了交点,但不必与具体时刻完全吻合,有时会有快慢,未必只是历法的错误。于是听从了刘羲叟的意见,重新使用《崇天历》。刘羲叟的历法学是宋朝第一,欧阳修、司马光等人也都遵循使用它。《崇天历》重新使用后,又过了十三年,治平二年,才开始改用《明天历》,历官周琮等人升官。再过三年,验证熙宁三年七月月食不准确,于是下诏重新使用《崇天历》,夺回了周琮等人升迁的官职。熙宁八年,开始改用《奉元历》,沈括实际上主持了这个提议。第二年正月发生月食,立刻就不准确了,下诏询问修订历法的有功人员名单,沈括详细上奏辩解,没有被废除。有见识的人认为沈括过于争辩,不允许他深入历法的研究。然后才知道刘羲叟的话是正确的。希望整顿历官,加强精心思考,不要固执于现在的正确。奖励有才能的人,深入研究讨论,重新制定精密的历法。

因为李焘曾经奉诏监督测验,正值新历对太阴、荧惑的误差,担心书成后误差过多,被有才能的人嘲笑,于是下诏让各道寻找通晓历法的人。过了一段时间,福州布衣阮兴祖上书说新历有误差,荆大声没有上报给礼部,就补阮兴祖为局生。

最初,新历完成时,荆大声、孝荣共同参与。到这时,荆大声就以太阴九道变赤道的方法另行计算,与孝荣在后面产生了分歧。秘书少监、崇政殿说书兼权刑部侍郎汪大猷等人说:奉诏在御史台监督集合局官,参与计算明年太阴宿度,将计算结果上奏给皇帝查阅。现在大声等人推算明年正月至月底九道太阴变赤道,限定在十二月十五日以前完成稿件,到正月内,我们召集历官上台,用浑仪进行监测验证。

五年,国子司业兼权礼部侍郎程大昌、侍御史单时,秘书丞唐孚、秘书郎李木说:都省下灵台郎充历算官盖尧臣、皇甫继明、宋允恭等人说:《乾道新历》现在正在重新制定,朝廷多次委派官员进行验证,已经看到日月交食与天道非常接近,五星运行轨迹与星宿位置相符,只有九道太阴之间有些误差。寻找能干的人来修订新历,半年内没有响应诏令的人,只有荆大声另行计算了一种方法,与刘孝荣的《乾道历》在正月内验证了九道太阴的运行轨迹。现在这两种方法都没有能够与天道完全吻合,《乾道》太阴的方法与其他历法比较,也都不够完善。现在汇总其精华,撰写成一种方法,其首先推算正月内九道太阴正对在赤道宿度,希望委派官员与孝荣、大声验证。如果确实精密,就用所修订的九道经法,请求与验证官员一起召集孝荣、大声等人到台,推算明年九道太阴正对在赤道宿度,确定月份进行验证,采用其中较好的方法。

裴伯寿上书说:孝荣自己宣称预定丁亥年四月朔日食、八月望月食,都不准确。又预定去年二月望夜二更五点月食九分以上,出地后再次满月。我曾经对宰相说,这个月之食应该食既出地,《纪元历》也是食既出地,生光在戌初二刻,复满在戌正三刻。那天晚上,月出地时有一点点云,到黄昏时看到月亮已经食既,到戌初三刻果然生光,就可以知道食既出地;复满在戌正三刻,时二更二点:我所说的事情最终得到了验证。孝荣说见行历交食先天六刻,现在所定的月食复满,是后天四刻,新历的误差非常大。

其一,计算气朔,孝荣先说气差了一天,观察景表才知道错误,这是不知道验证气的方法。我验证气,差一二刻也能知道。《纪元》节气,从崇宁年间开始测验,到如今六十多年,多少有些误差,如果不是测验,怎么知道其误差呢?凡是日月合朔,以交食为验证,现在交食已经不准确,朔也合不上了。

其二,计算发敛,只说了卦候而已。

其三,计算日躔,新历使用《纪元》二十八宿赤道度,以及到分宫,突然减少《纪元》过宫三十余刻,完全没有道理。而且赤道变黄道宿度,娄、胃二宿突然减少《纪元》半度。在术数上,娄、胃二宿合二十八度,娄应该是十二度太,现在新历娄是十二度半,丢弃了四分之一度。室、轸二宿虚收复多,少数变宿,分宫已经错误,因此乾道己丑年太阳过宫有误差。

其四,计算晷漏,新历与之前的历史记载不符。唐朝开元十二年测量晷影于天下,安南测量夏至午中晷在表南三寸三分,新历计算在表北七寸;铁勒测量冬至午中晷长一丈九尺二寸六分,新历计算晷长一丈四尺九寸九分,误差有四尺二寸七分,其谬误如此。

其五,计算月离,各种历法迟疾、朏朒极数相同,新历朏的极数比朒的极数少四百九十三分,疾的极数比迟的极数少二十分,不符合历法。

其六,计算交会,新历随意设定阳准、阴准等差异,大概是想要勉强符合过去的交食,其中又有不符合的,就迁就天道,所以预定丁亥、戊子两年日月之食,就出现了误差。

其七,计算五星,用浑仪测量新历星度,与天象不符。因为孝荣与同造历的人都不能探求端倪,就先造历,然后才进行测验,前后顺序颠倒,所以出现了很多误差。建立表来验证气,观察七政,然后制作历法,怎么能只是拾取一些残余,承接旧历,作为新术,可以吗?

新历法是从五代民间的《万分历》演变而来的,它的朔望余数计算过于复杂,因此明历之士常常轻视它。现在孝荣依据万分小历,将其分为三万份来计算日法,以此来隐藏万分历的名字。三万分历其实就是万分历。由于朔望余数过于复杂,孝荣就减少了分值,并增加了秒的计算,但秒的计算不纳入历法中。古代直到宋朝的历法,朔望余数都没有计算秒,而且孝荣不知道王处讷在万分历中增加了二分,作为《应天历》的日法,朔望余数为五千三百七,自然没有秒的计算,而王朴使用的历法则采用了秒的计算。

我在编写《统元历》之后,深入研究了三十多年,对比了各种历法,得失一目了然。如果真的让我负责编写历法,我会与太史官一起制定表格来验证气象,观察七政,进行计算并制定法则,这将远远超过之前的历法。

诏令送监视测验官详细审查,上报尚书省。

当时谈论天文的人各自以自己的技术为高,互相诋毁。谏议大夫单时、秘书少监汪大猷、国子司业兼礼部侍郎程大昌、秘书丞唐孚、秘书郎李木言说:《乾道新历》由荆大声、刘孝荣共同主持,从最初的测试到实际应用,两人没有异议。后来因为新历不够精密,皇帝下诏寻找通晓历法的人,孝荣就指责阮兴祖因为大声补局生的事情,从此争论不断。大声以判局提点历书为名,说不应责成他制定法则。不知道制定历法授时,凭什么依据。而且正月内五夜,比较孝荣所定的五天,都有误差,大声所定的五天中,有三天的误差较大,两天稍微疏远。继伯寿提出方案,时等想要将其历书送上去进行测验,力求准确,但大声等人正担任这个职位,却找借口推脱,测验不精确。而且大声、孝荣共同制定新法,现在却反复无常,如果不是各自有见解,那么将来历法完成,大声可能会破坏前功。

请让孝荣、大声、尧臣、伯寿各自准备乾道五年五月以后至年终,太阴五星排日正对赤道躔度的资料,上报御史台,让测验官参考。

诏令采纳了他们的建议。

六年,日官说:之前诏令权用《乾道历》进行推算,今年颁布历法于天下,明年应该使用什么历法进行推算?诏令也暂时使用《乾道历》一年。

秋天,成都历学进士贾复自称,诏令他推算明亮的火星和太阴星的事情,转运使资遣他到临安,愿意制定新历后返回蜀地,并进献《历法九议》。孝宗赞赏他的志向,安排他在京学居住,并赐予他粮食。

太史局李继宗等人说:十二月望,月食大分七、小分九十三。贾复、刘大中等各亏损初亏、食甚的分夜不同。

诏令礼部侍郎郑闻监督李继宗等人进行测验。那天晚上,月食八分。

秘书省说,灵台郎宋允恭、国学生林永叔、草野祝斌、黄梦得、吴时举、陈彦健等人各自推算日食的时刻、分数的不同。

于是诏令谏议大夫姚宪监督继宗等人进行五月朔日食的测验。宪上奏说时刻和分数都有错误,继宗、泽、大声被分别降职。

太史局春官正、判太史局吴泽等人说:乾道十年颁布的历日中,十二月已定作小尽,乾道十一年正月一日注:癸未朔,毕乾道十一年正月。《崇天》、《统元》二历算得甲申朔,《纪元》、《乾道》二历算得癸未朔,现在《乾道历》正朔小余,约得不及进限四十二分,这就是所谓的疑朔。再考虑日月运行的规律,以确定月朔的大小,以此推算,应该是甲申朔。现在历官没有进行精确研究,直接以癸未注正朔,恐怕有误差,请重新推算。于是让继宗监督,都认为这年正月朔应该用甲申。

兼今岁五月朔,太阳交食,本局官生瞻视到天道日食四分半:亏初西北,午时五刻半;食甚正北,未初二刻;复满东北,申初一刻。后来让永叔等五人各自说出五月朔日食分数以及亏初、食甚、复满的时刻,都发现与现行的《乾道历》相比,五月朔天道日食多算了二分多,亏初少算了四刻半,食甚少算了三刻,复满少算了二刻以上。

又考《乾道历》与《崇天》、《纪元》、《统元》三历相比,日食亏初时刻更接近;与《乾道》相比,日食亏初时刻不够。

继宗等人参考来年十二月为大尽,以及十一年正月朔当用甲申,而太史局丞、同判太史局荆大声说《乾道历》加时系不及进限四十二分,定今年五月朔日食亏初在午时一刻。现在测验五月朔日食亏初在午时五刻半,《乾道历》加时弱四百五十分,如果以天道时刻预定乾道十二年正月朔,已经超过甲申日四百五十分。大声现在再次指定乾道十一年正月合作甲申朔,十年十二月合作大尽,请依照太史局详细制定执行。

五月,诏令历官详细制定。

淳熙元年,礼部说:今年颁布的历书,暂时使用《乾道新历》进行推算,明年还想暂时使用《乾道历》。

诏令采纳了他们的建议。

十一月,诏令太史局春官正吴泽推算太阳交食的不同,令秘书省敕责之,并处罚造历的人。

三年,判太史局李继宗等人上奏:命令在局中通算历的人重新制定新历,现在已经编写完成新历七卷,《推算备草》二卷,校对《纪元》、《统元》、《乾道》等历法,新历更为精密,希望赐予历法名字。

于是诏令命名为《淳熙历》,四年颁布实行,令礼部、秘书省参详上报。

淳熙四年正月,太史局说:三年九月望,太阴交食。用《纪元》、《统元》、《乾道》三历推算,初亏在攒点九刻,食二分及三分以上;用新历推算,在明刻内食大分空,只在小分百分中二十七。那天晚上,观察月体非常明亮,虽然有云但没有遮蔽,到早上没有看到亏食,因此可以看出《纪元》、《统元》、《乾道》三历不如新历精密。现在应该提前推算淳熙五年历,因为旧历不够精密,新历还未实行,请赐予新历名字,交付下去进行推算。

礼部验得孟邦杰、李继宗等人所测定的五星运行度数各有不同。继宗说:六月癸酉日,木星位于氐宿的三度一十九分。邦杰说:晚上观测时,木星位于氐宿的三度半,半度是五十分,虽然看到了月亮,但西南方有云彩遮蔽。继宗说:这个月戊寅日,木星位于氐宿的三度四十一分;邦杰说:四周有云,虽然云层间偶尔露出月亮,但能测量的木星位于氐宿的三度太,太度是七十五分。

继宗说:庚辰日,土星位于毕宿的三度二十四分,金星位于参宿的五度六十五分,火星位于井宿的七度二十七分;邦杰说:五更五点后,观测到土星进入毕宿二度半,半度是五十分,金星进入参宿六度半,火星进入井宿八度多三分。

继宗说:七月辛丑日,太阴位于角宿初度七十一分,木星位于氐宿五度七十六分;邦杰说:观测到太阴进入轸宿十六度太,太度是七十五分,木星进入氐宿六度少,少度是二十五分。

孝宗说:‘自古以来,历法无不有误差的,何况近代这一学问不传,在民间寻找,也难以找到这样的人。’于是下诏,暂时使用《淳熙历》颁布实施一年。

五年,金国派遣使者来朝贺会庆节,胡乱称他们的国家历法九月庚寅晦为己丑晦。接待使者和检详丘辨之,使者无言以对,于是朝廷更加重视历法事务。

李继宗、吴泽说:‘今年九月是大尽,共有三十天,在二十八日早晨观测到太阴离开东方浊高六十余度,那么太阴东行还未到达太阳的位置。然而太阴一昼夜东行十三度多,用太阴的运行度数来比较,又减去二十九日早晨观测到太阴所行十三度多,那么太阴还有四十六度以上未行到太阳的位置,九月大尽,这是明确的。金国九月是小尽,不应看到月亮;现在既然看到了月亮,就不是晦日。请求九月三十日、十月一日派遣官员进行验证。’下诏派遣礼部郎官吕祖谦。

祖谦说:‘本朝十月是小尽,一日辛卯朔,夜晚观测到太阴在尾宿七度七十分。以太阴一昼夜平行十三度三十一分计算,到八日上弦日,太阴总共运行九十一度多。按照历法,朔至上弦,太阴平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应当在室宿一度太。金国十月是大尽,一日庚寅朔,夜晚观测到太阴约在心宿初度三十一分。太阴一昼夜也平行十三度三十一分,从朔日到本朝的八日是金国的九日,太阴已经运行一百四度六十二分,与本朝十月八日上弦时,太阴多运行了一昼夜的度数。现在观测到太阴在室宿二度,总共运行九十二度多,这才知道本朝十月八日上弦,与天道非常接近。’下诏祖谦再次进行观测。

这个晚上,邦杰使用浑天仪法物进行观测,太阴在室宿四度,而八日上弦夜所观测到的太阴在室宿二度。按照历法,太阴平行十三度余,运行速度较慢,运行十二度。现在所观测到的太阴,比八日夜又东行十二度,确实符合天道。

十年十月,下诏:甲辰岁历法中的字有误,令礼部重新印刷,颁布到安南国。继宗、泽及荆大声削降有差。

十二年九月,成忠郎杨忠辅说:‘《淳熙历》简陋,与天道不符。今年三月望日,月食发生在三更二点,而历法上记载在二更二点;实际亏损四分,而历法亏损接近五分。四月二十三日,水星根据历法应当当夕伏,而水星正与太白星同行于东井之间,昏见之时,距离浊星还有十五余度。七月望日前,土星已经伏,而历法上仍注见。八月未弦,金星已经过氐宿,而历法上仍在亢宿。此类错误很多,而朔差已经八年了。守着陈旧的历法,不能改革,这怎么可以!忠辅对《易经》略窥大衍之旨,创立日法,撰写新历,不敢说出来,实在是害怕太史顺过饣布非。依赖刻漏,水有增损、迟疾;依赖浑仪,度有广狭、斜正。所依赖的是今年九月之交食在白天,而《淳熙历》法应当在夜晚,以昼夜之别来验证,不必争论就可以解决。我立即用忠辅的新历推算,淳熙十二年九月定望日辰退乙未,太阴交食大分四、小分八十五,晨度带入渐进大分一、小分七;亏损初在东北,卯正一刻一十一分,系日出前;食甚在正北,辰初一刻一十分;复满在西北,辰正初刻,并日出后。

其日日出卯正二刻后,与亏损初相去不满一刻。以地形论之,临安在岳台之南,秋分后昼刻比岳台差长,日当先历而出,故知月起亏时,日光已盛,必不见食。以《淳熙历》推之,九月望夜,月食大分五、小分二十六,带入渐进大分三、小分四十七;亏损初在东北,卯初三刻,系攒点九刻后;食甚在正北,卯正三刻后;复满在西北,辰正初刻后,并在白天。

礼部于是考察其异同,孝宗说:‘日月之行有疏数,所以历法久了不能没有误差,大概月亮运行速度较快,多是不及,没有过时的。可以派遣台官、礼部官一同验证。’下诏派遣礼部侍郎颜师鲁。

其夜戌正二刻,阴云蔽月,无法辨认亏损和食。师鲁请求下诏让精通历法的学者与太史定历,孝宗说:‘历法久了必然有误差,听说来年月食有两次,可以等待验证吗?’

十三年,右谏议大夫蒋继周说,试用民间有知星历的人,遴选提领官,以重视此事,如祖宗之制。孝宗说:‘朝士中很少有懂得星历的人,不必专门负责。’于是下诏,有通天文历算的人,所在州、军上报。

八月,布衣皇甫继明等人陈述:‘今年九月望,根据《淳熙历》推算,应当在十七日,实际上历法已经过时了。太史却在十六日下注,徇私舞弊,以掩盖其错误。请求制作新历。’而忠辅请求与历官刘孝荣及继明等人各自陈述自己的见解,合用历法,指定今年八月十六日太阴亏损食加时的早晚、有无带出、所见分数及节次、生光复满方面、辰刻、更点一同验证,仰望符合天道,折衷疏密。

再请求今年八月二十九日验证月见东方一事,如果见到月亮的余光,那么这一天不应当算作晦日。又今年九月十六日验证月未盈一事,如果见到月亮体东向的光线还很微弱,那么这一天不应当算作望日。知道了晦望的差异,那么朔的差异也就明确了。必须使气与朔没有丝毫的差异,才能编制新历。交付礼部讨论,各自陈述先见之明,指定太阴亏损食分数、方面、辰刻,确定验证折衷。下诏师鲁、继周监督。

不久,孝荣差一点,继明等人差二点,忠辅差三点,于是停止派遣他们。

十四年,国学进士会稽石万言:

《淳熙历》的立元并不准确,气朔(即节气和朔望月)的计算与天象不符。按照淳熙十四年的历法,清明、夏至、处暑、立秋这四个节气,以及正月十五、二月十五下弦月、六月十五上弦月、十月朔望,都相差一天。至于卦候、盈虚、没灭、五行用事等,也都随着气朔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自从南渡以来,浑仪刚开始制作,不符合制度,没有圭表来测量日影的长短,也没有机漏来确定交食加时,想要校正这些差异,但太史局官员在去年测试太阴亏食时,从一更一点恢复光亮一分之后,有时一点恢复光亮二分,有时三点以上,有时三点以下,使更点时而快时而慢,随着日影移动,以此来欺骗。如果按照晋泰始、隋开皇、唐开元时期的课历故事,取《淳熙历》和万所造之历,分别推算到千百年前,以求得交食,与经史中记载的岁、月、日、星辰相合与否,然后再向下推算,以确定气朔,那么与古时不符合的就是误差,相合的就是没有误差,这是很容易看出来的。

然而其误差并不仅限于此,冬至日太阳运行到最南端,黄道超出赤道二十四度,白天极短,所以四十刻,夜晚极长,所以六十刻;夏至日太阳运行到最北端,黄道进入赤道二十四度,白天极长,所以六十刻,夜晚极短,所以四十刻;春分和秋分,黄道和赤道平行,昼夜等长,所以各五十刻。这是古今不变的方法。到了王普重新确定刻漏,又有南北分野、冬夏昼夜长短三刻的差异。现在《淳熙历》并不是这样,冬至白天四十刻极短、夜晚六十刻极长,在大雪前两天,相差一个节气以上;从冬至之后,白天应当逐渐变长,夜晚应当逐渐变短,现在过了小寒,白天还是四十刻,夜晚还是六十刻,相差七天有余;夏至白天六十刻极长、夜晚四十刻极短,在芒种前一天,相差也是一个节气以上;从夏至之后,白天应当逐渐变短,夜晚应当逐渐变长,现在过了小暑,白天还是六十刻,夜晚还是四十刻,相差也是七天有余;至于白天和夜晚各五十刻,又不在春分和秋分之下。

至于日出的早晚,人们认为这是昼夜的区分,有长短,有变化,不能急躁或拖延,急躁或拖延就会导致变化。现在一天的日出日落增减一刻,近的可能五天,远的可能三四十天,而一急一慢,与太阳运行的正常度数完全不符。请考正《淳熙历》的误差,使它上不违背天时,下不违背人事。

送秘书省、礼部详之。

皇甫继明、史元实、皇甫迨、庞元亨等人说:‘石万所撰写的《五星再聚历》,实际上使用了一万三千五百为日法,只是偷偷地采用了唐末的《崇元》旧历,并改换了名称。《淳熙历》的立法不严谨,丙午年确定望月却在十七日,太史知道这是不可行的,就在十六日下注明望月,以掩盖错误。我们曾经向太史局官员提出请求,对辨此事,设立局部分别修订历法,但至今未实施。现在考察《淳熙历经》,又与未来的历法有所差异。戊申年十一月下弦在二十四日,太史局官员必定在颁布历法之际,又妄自退到二十三日。法度不足以依赖,必须迁就,而朔望二弦,历法的纲纪,如果失去其中之一,那么五星盈缩、日月交会、以及昏旦之中星、昼夜的晷刻,都无法得到校正。浑仪、景表、壶漏这些器具,我们私家没有,所以历法的成书还有待完善。自国朝以来,必须设立局部分别修订历法,请依照改造大历的故事,设立局部分别修订历法,以消除太史局的弊端。’事情上报给皇帝,宰相王淮奏请免于送后省审查,孝宗说:‘让秘书省各部门共同审查,也可以避免有不同意见的争论。’六月,给事中兼修玉牒官王信也谈论了修订历法的事,认为历法深奥,如果不经过详细的测试,就无法看出其疏密。请求让皇甫继明和万各自制作下一年的历法,取其没有误差的。诏令同意。十二月,进呈所制作的历法。王淮等人奏报:‘万等所制的历法与淳熙十五年历法相差两个朔望月,《淳熙历》十一月下弦在二十四日,恐怕历法有误差。’孝宗说:‘朔望怎么可能差呢?朔望差了,损失就大了。’于是命令吏部侍郎章森、秘书丞宋伯嘉参与审定上报。

十五年,礼部说:‘万等人所制的历法与《淳熙历》的方法不同,应当以当年六月二日、十月晦日月亮不应出现却出现为依据,同时讨论《淳熙历》下弦不合在十一月二十四日,那天请派遣官员监视。’诏令礼部侍郎尤袤与章森监视。六月二日,章森奏报:‘那天晚上月亮明亮,到一更二点进入浊气。’十月晦,尤袤奏报:‘清晨月亮出现在东方。’孝宗问:‘各家哪个更准确?’周必大等人奏报:‘三人各自确定二十九日早上,月亮还有一分,只有忠辅、万认为既然有月亮,就不应该小尽。’孝宗说:‘十一月合朔在申时,所以二十九日还有月亮。’

十六年,承节郎赵涣说:‘历象大法及《淳熙历》,今年冬至和十二月望,月食都晚了一天,请派遣官员测试。’诏令礼部侍郎李巘、秘书省邓驲等人测试。李巘等人请求使用太史局浑仪测试,如乾道故事,差秘书省提举一员专监之。诏令派遣秘书丞黄艾、校书郎王叔简。

绍熙元年八月,诏令太史局重新制作新历法颁布。二年正月,进呈《立成》二卷、《绍熙二年七曜细行历》一卷,赐名《会元》,诏令李巘作序。

绍熙四年,布衣王孝礼说:‘今年十一月冬至,日景表应当在十九日壬午,《会元历》注记却在二十日癸未,相差一天。《崇天历》癸未日冬至加时在酉初七十六分,《纪元历》在丑初一刻六十七分,《统元历》在丑初二刻二分,《会元历》在丑初一刻二百四十分。至今八十七年,常在丑初一刻,不减反而增加。《崇天历》实际上是天圣二年制作的,《纪元历》崇宁五年制作,共计八十二年。那时测量日影验证气数,如果冬至后天减去六十七刻半,才与天道相合。之后陈得一制作《统元历》,刘孝荣制作《乾道》、《淳熙》、《会元》三历,未曾测量日影。如果不设立表来测量日影,就无法识别其误差。请求派遣官员让太史局用铜表与王孝礼进行测试。’朝廷虽然同意了,但未能及时进行修改。

庆元四年,《会元历》预测多不准确,日官和民间占卜者意见各异,皇帝下诏让礼部侍郎胡纮担任主管官员,正字冯履担任参与制定官员,监杨忠辅负责造新历。

右谏议大夫兼侍讲姚愈说:‘太史局文献散失,测验的器具又不完备,怎能不出现疏漏呢!汉元凤年间,谈论历法的有十多家,讨论了很久也没有定论,经过查阅经籍,验证帝王记录,才能明确是非。元和年间,因为《太初》历法与天象差异太大,朔望不准确,让负责历法的官员修改,因为没有文字证据验证,各种议论纷纷,过了三年才确定。这没有其他原因,是因为没有让儒者来总揽大纲,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周官》中冯相氏、保章氏负责记录日月星辰的运动,而冢宰实际负责总管。汉初,历官还是冢宰的属官。熙宁年间,司马光、沈括都曾担任司天监的提举,所以那时历法明确,法度严密。请求让儒臣常兼任提举,以专责其事。’

庆元五年,监察御史张岩指责冯履提出错误的言论,被罢免。皇帝下诏让通晓历法的人具名上报。等到杨忠辅的新历制成,宰臣京镗呈上,赐名《统天》,颁布使用,共有《历经》三卷,《八历冬至考》一卷,《三历交食考》三卷,《晷景考》一卷,《考古今交食细草》八卷,《盈缩分损益率立成》二卷,《日出入晨昏分立成》一卷,《岳台日出入昼夜刻》一卷,《赤道内外去极度》一卷,《临安午中晷景常数》一卷,《禁漏街鼓更点辰刻》一卷,《禁漏五更攒点昏晓中星》一卷,《将来十年气朔》二卷,《己未庚申二年细行》二卷,总计三十二卷。庆元五年七月辛卯朔,《统天历》预测日食,结果阴云密布,看不见日食。庆元六年六月乙酉朔,预测日食也不准确。

嘉泰二年五月甲辰朔,发生日食,皇帝下诏太史和民间通晓历法的人聚集在朝廷验证,太阳午初一刻开始亏损,未初刻又恢复圆满。《统天历》预测的日食时间比实际提前了半辰,于是罢免了杨忠辅,下诏让民间通晓历法的人应聘修订历法。

开禧三年,大理评事鲍澣说:‘历法是天地的大纲,圣人用来观察天象明确时令,依据数字制定法度,以供民用并告知后世。从黄帝以来,到秦、汉,六种历法都存在,其法简单,出自同一门派。时间久了,与天道不相符合,于是《太初》、《三统》之法相继修改,而推算的方法越来越疏漏,因此刘洪、祖冲之减少斗分,追求月道,推测的方法才开始详细。到李淳风、一行之后,总括气朔而合乎法度,效法乾坤而推算,演算的方法才开始完备。所以后世谈论历法,变得精密,并不比古人差,因为是通过积累经验和验证而得到的。试以近法来说:从唐代的《麟德》、《开元》到五代所制作的,国初的《应天》到《绍熙》、《会元》,共更换了十二种书,都是推求上元开辟为纪元之首,气朔相同,而七政会于初度。从此推算,作为历法根本,从未敢随意截法,而在其中设立加减数。只有石晋天福年间,马重绩修改了《调元历》,不再推算古上元甲子七曜之会,用于当时,五年后误差就很大,因此不可使用,有识之士都指责他。如今朝廷自庆元三年以来,测验气景,发现旧历比新历晚后天十一刻,改造新历,赐名《统天》,颁布使用不久,预测日食就不准确了,这还可以。但其历书演纪的开始,起于唐尧二百余年,不是开辟之始。气朔五星,都设立虚加、虚减之数;气朔积分,有泛积、定积的复杂。以外算加朔余,以距算减转率,不再有强弱之法,完全废弃了方程的旧法。其他的误差和遗漏,无法一一列举。用这样的方法来制定历法,只是民间的简略历法,而不是朝廷颁布正朔、授时于民的书籍。汉人说历元不正,所以盗贼不断,虽然话说得迂腐,但历法不修,确实是国家的重大事情。希望下诏让有关部门选拔演撰官员,招募通晓历法的人,设立机构讨论,重新制定历法,或许能够集思广益,调整日法,追合天道,可以流传久远。’

澣之又说:‘在杨忠辅制定《统天历》的时候,我常与他讨论历法之事,现在看到《统天历》存在错误,我也私下制定了新历。如果真的修改新历,我可以呈上,与太史、民间等人所著的历法进行比较。’七月,澣之又说:‘《统天历》来年闰月有误,希望用众人所呈上的历法,让秘书省参考并颁布使用。’

秘书监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曾渐说:‘修改历法,是重要的事情,过去负责监督的人,都是道术精微的人,如太史公、洛下闳、刘歆、张衡、杜预、刘焯、李淳风、一行、王朴等,他们虽然如此,还是会有误差。其他人不过是相互传承,依据乘除,舍短取长,移疏就密而已,没有独到的见解。一时偶然猜中,随即又出现错误。宋朝多次更改历法。《统天历》颁布使用之初,就已经预测日食不准确,因此一直沿用至今,设置闰月就出现一个月的误差,显然应该修改。但朝廷把这一重大典章制度交给专门的官员负责,必须有人明确指出现行历法的错误,说服众人,才能看到成效。按照乾道、淳熙、庆元,共三次修改历法,都是刘孝荣一人之手,后来被杨忠辅超越。时间久了,杨忠辅的历法也不准确,所以刘孝荣至今还在职。绍熙以来,王孝礼多次自行陈述,预测有时准确有时不准确;李孝节、陈伯祥原本都是杨忠辅的弟子;赵达属于卜筮之流;石如愚献上他父亲的书籍,不进行测验晷景,只确定月食分数,其方法最简单;陈光则连交食都不讨论,更没有依据。这数个人,不知道谁可以承担重任,所以鲍澣之多次请求。现在如果下旨开设机构,不过就是聚集这些人,让他们和会其说,使他们不再争执。来年闰月误差,事情非常重大。今年八月,就要颁布历法于外国,而在这三数月之间急速成书,最终推赏,讨论未尽,必然会有诋毁。现在刘孝荣、王孝礼、李孝节、陈伯祥所拟定的修改历法,以及澣之所呈上的历法,都已经成书,希望用众历进行比较,选择与天道最近且最精确的颁布使用,或许来年设置闰月不会出错。请按照先朝的旧例,搜访天下精通历书的人,用沈括所提议的方法,用浑仪、浮漏、圭表测验,每日记录,积累三五年,前后比较,或许可以流传久远。’

渐又说道:‘庆元三年以后,气景与旧历有所不同,到了四年,改造新历还未完成,当时应当颁布五年历,于是派遣官员去测算晷景、气朔,并加上时辰刻度,附在《会元历》中颁布赐予。现在如果颁布来年的气朔,已经有了去年十月以后、今年正月以前所测量的晷景,已经可以看出天道冬至加时的分数,来年要设置闰月,与《统天历》相比也有所不同,并且所有呈上的历法都可以参考。请迅速下达本省,召集判局官员在本省参考,让澣之重新审查,用最近的历法来推算气朔并颁布使用。’于是下诏任命渐为提领官,澣之为参定官,邀请草泽精算造历者、曾经献历者以及造《统天历》者,于是《开禧》新历的讨论才确定下来。下诏以戊辰年暂时附在《统天历》中颁布。不久,婺州平民阮泰发献上《浑仪十论》,并且说《统天》、《开禧》历都有误差。朝廷下令制造木制浑仪,赐给文解后遣散他们。

嘉定三年,邹淮说历书有误差,应当改造。试太子詹事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兼秘书监戴溪等人说,请询问渐、澣之造历的故事。下诏任命溪为提领官,澣之为参定官,邹淮负责撰写,王孝礼、刘孝荣负责监督推算官生十四人,使用日法计算三万五千四百。四年春天,历法完成,但未及颁布,溪等人离开国家,历法也随之搁置。韩侂胄掌权时,有人说这不是当务之急,没有人再敢说历法有误差,于是《开禧历》附在《统天历》中流传了四十五年。

嘉泰元年,中奉大夫、守秘书监俞丰等人请求改造新历。监察御史施康年弹劾太史局官员吴泽、荆大声、周端友因循守旧,言辞不及时,下诏各自降级一级。臣僚们说:‘颁布正朔,是为了方便民众使用。比历书一日之间,吉凶并存,异端并用,如土鬼、暗金兀之类,在凶神之上添加注释还可以,但开头却标榜九良之名,结尾则提出九曜吉凶之法、勘昏行嫁之法,至于《周公出行》、《一百二十岁宫宿图》,各种民间俗语无所不有。这难道是端正风俗、向四方展示国道的做法吗!希望删去不经之论。’于是照此办理。二年五月朔,发生日食,太史认为是午正,草泽赵大猷说是在午初三刻半发生日食三分。下诏著作郎张嗣古监督测验,赵大猷的说法是正确的,历官因此受到惩罚。

嘉定四年,秘书省著作郎兼权尚左郎丁端祖请求考试司天生。十三年,监察御史罗相说:‘太史局预测七月朔日太阳交食,但结果并未发生。希望命令他们与草泽新历进行详细讨论。’于是吴泽等人各自降级一级。

淳祐四年,兼崇政殿说书韩祥请求召唤山林中的平民造新历。同意了他的请求。五年,降级造成永祥一官,因为元算日食未初三刻,现在未正四刻,元算亏损八分,现在只亏损六分。

八年,朝奉大夫、太府少卿兼尚书左司郎中兼敕令所删修官尹涣说:‘历法是用来统率天地、与造化相媲美的,自古以来都是由圣智之人才负责这项事务。后世急于处理应当缓办的事务,缓办应当急办的事务,认为有利于我国的是钱谷之务;巩固我国国防的是兵器,至于天文、历数,一切交给太史局,荒废疏漏,安心欺诈,朝中士大夫没有人能够质疑他们。请召唤四方通晓历算的人到都城,让历官学习。’

十一年,殿中侍御史陈垓说:‘历法是天地的大纲,国家的重大事务。现在淳祐十年冬天颁布的十一年历,称成永祥等人依据《开禧》新历推算,辛亥年十二月十七日立春在酉正一刻,现在颁布的历法是相师尧等人依据《淳祐》新历推算,到壬子年立春日在申正三刻。与之前的历法相比,相差六刻,以此颁布天下,难道不让人笑吗!并且许时演撰新历,将用来纠正旧历的错误。又考验所食分数,《开禧》旧历仅差一二刻,而李德卿新历差六刻二分多,与现在颁布的前后两历所载立春气候分数也差六刻,因此可以看出旧历误差较小,不可轻易废除;新历误差较大,不可轻率使用。一旦废除旧历而使用新历,不知道凭什么作为依据。请参考推算后颁布。’

十二年,秘书省说:‘太府寺丞张湜与李德卿共同计算造历书,与谭玉续进历书有些矛盾,省官参与订正两历的得失,以疏密的方式上报。其一:玉指责德卿偷用《崇天历》日法三约用之。考察《崇天历》使用一万五千九十为日法,德卿使用三千五百三十为日法,玉的说法是正确的。其二:玉指责积年一亿二千二十六万七千六百四十六,不符合历法。现在考察德卿使用积年一亿以上。其三:玉指责壬子年六月,癸丑年二月、六月、九月,丙辰年七月置闰都差了一天。现在秘书省查阅林光世使用两家历法各自进行推算。其四:德卿历与玉历壬子年立春、立夏以下的十五节气时刻都相同,雨水、惊蛰以下的九节气各差一刻。其五:德卿推算壬子年二月乙卯朔日食,带出已退所见大分八;玉推算日食,带出已退所见大分七。辰当壁宿度,相同。其六:德卿历斗分作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分二十八秒,玉历斗分作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分二十九秒,两历斗分仅差一秒。只有二十八秒的方法,始于齐祖冲之,而德卿使用它。如果冲之的方法可以长久,为什么历代都要增加呢?玉既然指出其错误,又多了一秒,怎么能肯定天道与之相符呢!请得到准确推算,综合众长,然后赐名颁布。’十二年,历法完成,赐名《会天》,宝祐元年实施,史书中缺少其方法。

咸淳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冬至,冬至之后为闰十一月。已经颁布了历法,浙西安抚司准备派遣臧元震说:‘历法以章法为重,章法以章岁为重。因为历数起于冬至,卦气起于《中孚》,十九年谓之一章,一章必须设置七个闰月,必须第七个闰月在冬至之前,必须章岁至、朔同日。所以《前汉·志》说:“朔旦冬至,是谓章月。”《后汉·志》说:“至、朔同日,谓之章月。”“积分成闰,闰七而尽,其岁十九,名之曰章。”“天数终于九,地数终于十,合二终以纪闰余。”章法不可废除,就像这样。’

现在颁布的庚午年历法,将十一月三十日定为冬至,又将冬至之后定为闰十一月,但不知道这样做的原因。因为庚午年的闰月与每年闰月不同;庚午年的冬至与每年冬至也不同。从淳祐壬子年到咸淳庚午年,共有十九年,这是章岁,其中的十一月是章月。按照十九年七闰的规律来推算,闰月应当在冬至之前,而不应当在冬至之后。如果以朔望同日来讨论,那么冬至应当在十一月初一,而不应当在三十日。现在将冬至定在前十一月的三十日,那么这个章岁的至日和朔日就不一致了。如果闰月在冬至之后,那么在十九年之内只有六个闰月,还少了一个闰月。而且一个章岁有六千八百四十天,加上七个闰月,除去小尽,累计六千九百四十天或六千九百三十九天,大约只差一天。从淳祐十一年辛亥章岁的十一月初一冬至后开始算起,十九年后到咸淳六年庚午章岁的十一月初一应当是冬至,正好是六千八百四十天。现在算出来,因为闰月在十一月三十日冬至之后,这一章岁只有六个闰月,再加上六个闰月除去小尽,实际上只累计了六千九百十二天,比之前后的章岁天数,实际上少了二十八天。历法中的误差,没有比这更大的了。何况天正冬至是历法的起点,必须从冬至后积累三年多出来的一天,然后才能设置第一个闰月。现在庚午年章岁的丙寅日申初三刻是冬至,距离第二天丁卯只有四分之一日,并且不是正日,怎么能突然有额外的日分呢?如果没有额外的日分,怎么能突然有闰月呢?这说明下一章的开始无法推算,其错误显而易见。

现在想要改正它,有一个简单易行的方法。历法有平朔、经朔、定朔。一大一小的是平朔;两大两小的是经朔;三大三小的是定朔。现在按照定朔的说法,应当将前十一月定为闰十月小,将闰十一月定为十一月大,那么丙寅日的冬至就可以是十一月初一,将闰十一月初一的丁卯定为十一月初二,这样就可以逐渐推进一天来设置闰月,十一月二十九日的丁未开始为大尽。这样,冬至既然在十一月初一,那么至日和朔日就一致了;闰月既然在至节之前,那么十九年就有七个闰月了。这就是古人所说的节气没有固定,根据时间的变化,上合于履端之始,下得归余于终,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历法使用久了,没有不出现误差的,出现误差后,没有不改正的。后汉元和初年的历法误差,也是十九年没有七个闰月,虽然历法已经颁布,但也进行了改正。现在为什么还犹豫不决要改正呢!元震对我说,难道儒者想要与历官争胜负吗?既然知道了错误,怎么能沉默不言呢!

于是朝廷下旨给相关部门,派遣官员与元震一起到太史局进行辨正,太史官词穷,元震转任一官,太史局的邓宗文、谭玉等人分别被降职。因此重新制定历法,六年,历法完成,下诏由礼部尚书冯梦得作序;七年,颁布施行,这就是《成天历》。

德祐年间之后,陆秀夫等人拥立益王,逃往海上,命令礼部侍郎邓光荐与蜀人杨某等人编订历法,赐名《本天历》,现在已经失传。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宋史-志-卷三十五-注解

乾道四年:乾道四年指的是宋孝宗赵昚的年号,即公元1168年。

礼部员外郎:礼部员外郎是宋代官职,属于礼部,负责礼仪、祭祀等事务。

统元历:《统元历》是北宋时期的一部历法。

大衍历:《大衍历》是唐代僧一行所著的一部历法,被认为是古代历法中的杰作。

仁宗:仁宗是北宋皇帝赵祯的庙号。

崇天历:《崇天历》是北宋时期的一部历法,由沈括等人修订。

天圣至皇祐四年:天圣至皇祐四年指的是宋仁宗赵祯的年号,即公元1023年至1053年。

唐八历:唐八历指的是唐代八部历法。

宋四历:宋四历指的是宋代四部历法。

景福:《景福》是《景福历》的简称,是唐代的一部历法。

刘羲叟:刘羲叟是北宋时期的天文学家,对历法有深入研究。

欧阳修:欧阳修是北宋时期的文学家、政治家,对历法也有研究。

司马光:司马光,北宋政治家、史学家,曾参与修订历法。

治平二年:治平二年指的是宋英宗赵曙的年号,即公元1065年。

熙宁三年:熙宁三年指的是宋神宗赵顼的年号,即公元1070年。

熙宁八年:熙宁八年指的是宋神宗赵顼的年号,即公元1075年。

奉元历:《奉元历》是北宋时期的一部历法。

沈括:沈括,北宋科学家、政治家,曾参与修订历法。

浑仪:浑仪,古代天文观测仪器,用于观测天体的位置。

国子司业:古代官职,负责教育官员。

侍御史:侍御史是宋代官职,负责监察事务。

秘书丞:古代官职,负责秘书事务。

秘书郎:古代官职,负责秘书事务。

灵台郎:灵台郎是宋代官职,负责天文观测。

皇甫继明:皇甫继明是宋代的天文学家。

宋允恭:宋朝灵台郎。

乾道新历:《乾道新历》是宋代的一部历法。

太阴:太阴,指月亮。

荧惑:古代对火星的别称。

交食:交食指的是日食和月食,是太阳、月球和地球三者之间的相对位置造成的。

气朔:气朔,指历法中的节气和朔望,即月亮的阴晴圆缺。

发敛:发敛是指历法中的日食和月食的计算方法。

日躔:日躔是指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

晷漏:晷漏是指古代的计时工具。

纪元历:《纪元历》是宋代的一部历法。

铁勒:铁勒是古代游牧民族。

月离:月离是指月亮与地球的距离。

阳准、阴准:阳准、阴准是古代历法中用于计算交食的参数。

七政:七政,指日、月和金、木、水、火、土五星。

新历:指新的历法,即《乾道新历》。

五代:指唐朝末年至宋朝初年(907-960年)的时期。

民间《万分历》:《万分历》是五代时期民间编制的一种历法。

朔余:指月亮从朔望月开始到下一次朔望月的时间差。

明历之士:指精通历法的人。

孝荣:指刘孝荣,唐朝历法学家。

三因万分小历:刘孝荣编制的一种历法,对《万分历》进行了修改。

日法:日法,历法中计算日数的方法。

秒:古代历法中的一种时间单位,相当于现代的60秒。

历格:指历法中的标准格式。

宋:指宋朝。

王处讷:指宋朝历法学家。

《应天历》:王处讷编制的一种历法。

王朴:王朴,五代十国时期后唐的历法学家。

演撰之职:指编写历法的职务。

太史官:古代官职,负责编写历书和观测天象。

窥测:观察和推测。

技术:指历法编制的技术和方法。

谏议大夫:谏议大夫,古代官职,负责向皇帝进谏。

秘书少监:古代官职,负责管理秘书事务。

权礼部侍郎:古代官职,负责礼部事务。

《乾道新历》:由荆大声和刘孝荣共同编制的一种历法。

荆大声:唐朝历法学家。

阮兴祖:唐朝历法学家。

局生:古代历法编制中的辅助人员。

《统元历》:唐朝的一种历法。

权行施用:指实行和使用。

朔余五千三百七:指《应天历》中的朔余数值。

王朴用秒之历:指王朴使用秒作为时间单位的历法。

复三十余年:指刘孝荣研究历法的时间长达三十多年。

得失晓然:指对历法的优缺点有清晰的认识。

尚书省:古代官署,负责处理国家重要事务。

单时:唐朝谏议大夫。

汪大猷:唐朝秘书少监。

程大昌:唐朝国子司业、权礼部侍郎。

唐孚:唐朝秘书丞。

李木言:唐朝秘书郎。

乾道五年:唐朝年号,公元1169年。

太阴五星:指月亮和金、木、水、火、土五行星。

赤道躔度:指天体在赤道上的位置。

御史台:古代官署,负责监察官员。

权用:暂时使用。

转运使:古代官职,负责运输和监察地方。

临安:古代城市名,今浙江省杭州市。

京学:古代官学,即国子监。

廪给:古代官府提供的粮食和生活用品。

礼部侍郎:礼部侍郎,古代官职,礼部是负责礼仪、科举等事务的部门。

李继宗:李继宗,人名,文中指负责观测天象的官员。

林永叔:宋朝国学生。

草泽:草泽,指民间,非官方。

祝斌:宋朝草泽人。

黄梦得:宋朝人。

吴时举:宋朝人。

陈彦健:宋朝人。

姚宪:宋朝谏议大夫。

春官正:古代官职,负责天文观测。

判太史局:古代官职,负责太史局事务。

吴泽:唐朝太史局春官正。

《崇天》、《统元》二历:指《崇天历》和《统元历》,两种古代历法。

《纪元》、《乾道》二历:指《纪元历》和《乾道历》,两种古代历法。

甲申朔:指甲申年正月初一。

癸未朔:指癸未年正月初一。

加时系:指历法中的加时计算。

进限:指历法计算中的误差范围。

淳熙元年:宋朝年号,公元1174年。

淳熙四年:宋朝年号,公元1177年。

攒点:古代历法中的一种时间单位,相当于现代的60分钟。

望:望,指农历每月的十五日。

攒点九刻:指月亮在望时的具体时间点。

攒点九刻内食大分空:指月亮在望时没有出现食分。

明刻:古代历法中的一种时间单位,相当于现代的1小时。

攒点二十七:指月亮在望时的具体时间点。

瞻候:观察。

翳:遮挡。

系:是。

付下推步:交给下面的人进行计算。

礼部:礼部,古代官署名,掌管国家礼仪、祭祀、学校等事务。

孟邦杰:孟邦杰,人名,文中指负责观测天象的官员。

五星行度:五星行度,指五大行星(木星、金星、火星、土星、水星)在天空中运行的度数。

氐宿:氐宿,中国古代星宿之一,属二十八宿中的西方七宿。

云翳:云翳,指云层中的阴影。

角宿:角宿,中国古代星宿之一,属二十八宿中的东方七宿。

轸宿:轸宿,中国古代星宿之一,属二十八宿中的南方七宿。

大衍之旨:大衍之旨,指《易经》中的衍数法,是古代一种占卜方法。

浑天仪:浑天仪,古代用于观测天象的仪器。

朔:朔,指农历每月的第一天。

食:食,指日食或月食。

带出:带出,指月亮边缘露出的部分。

节次:节次,指节气。

辰刻:辰刻,古代时间单位,一辰为二小时。

更点:更点,古代时间单位,一更为二小时,一点为四十五分钟。

乾象:乾象,指天象。

气:气,指气候。

衍数法:衍数法,指《易经》中的衍数方法,是古代一种占卜方法。

台官:台官,指中央官署的官员。

提领官:提领官,负责管理、监督某项事务的官员。

布衣:布衣,指平民百姓。

太史:太史,古代官职,负责天文、历法等事务。

国学进士:国学进士,指通过国家考试成为进士的人。

会稽:会稽,古代地名,今浙江省绍兴市。

石万言:石万言,人名,文中指进士石万言。

淳熙历:淳熙历是南宋孝宗赵昚淳熙年间颁布的一部历法,由官员王淙等人编撰。这部历法在南宋时期被广泛使用,但在精度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圭表:圭表,古代用于测量日影长度以确定时间的仪器。

五行:五行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概念,指的是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元素,认为它们是构成世界的基础。

卦候:卦候是根据《易经》中的卦象来预测天气的方法。

丙午岁:丙午岁指的是农历丙午年,即干支纪年法中的某一年。

定望:定望是指确定望日,即农历每月十五或十六日。

课历:课历是指古代用来占卜吉凶的历法。

石万:石万是南宋时期的一位历法学家,曾参与编撰《淳熙历》。

立成:立成是指编定的历书,即已经计算好的历法。

七曜细行历:七曜细行历是指包含七曜(日、月、火、水、木、金、土)的详细历法。

会元:会元是指南宋孝宗赵昚绍熙年间颁布的一部历法,由王淙等人编撰。

朝迁:朝迁是指朝廷的决策和行动。

会元历:会元历,南宋时期的一种历法。

日官:日官,古代官职,负责观测天文、制定历法等事务。

诏:诏,古代皇帝发布的命令。

胡纮:胡纮,南宋官员,曾任礼部侍郎。

正字:正字,古代官职,负责校正文字。

冯履:冯履,南宋官员,曾任正字。

参定官:参定官,参与制定某项事务的官员。

监:监,古代官职,负责监督、管理。

杨忠辅:杨忠辅,南宋官员,曾任监,参与造新历。

太史局:太史局是古代负责历法编制和天文观测的机构。

文籍散逸:文籍散逸,指文献资料遗失。

测验之器:测验之器,指用于天文观测的仪器。

汉元凤间:汉元凤间,指西汉汉元帝时期。

十有一家:十有一家,指有十一个不同的历法学派。

议久不决:议久不决,指讨论了很长时间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经籍:经籍,指古代经典文献。

帝王录:帝王录,指记录历代帝王事迹的书籍。

是非洞见:是非洞见,指能够清楚地看到对错。

元和间:元和间,指唐朝唐宪宗时期。

太初:太初,指《太初历》,是西汉时期的一种历法。

晦朔失实:晦朔失实,指历法中的朔望月不准确。

熙宁间:熙宁间,指北宋神宗时期。

历数:历数,指历法。

法度严密:法度严密,指历法制定得非常严格。

儒臣:儒臣,指儒家学者。

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古代官职,负责监察官员的行为。

诐辞:诐辞,指错误的言论。

宰臣:宰臣,指宰相。

京镗:京镗,南宋官员,曾任宰相。

《统天历》:《统天历》,南宋时期的一种历法,由杨忠辅等人修订。

《麟德》、《开元》:《麟德》、《开元》,指唐朝的《麟德历》和《开元历》。

《应天》、《绍熙》、《会元》:《应天》、《绍熙》、《会元》,指宋朝的《应天历》、《绍熙历》和《会元历》。

初度:初度,指开始的位置。

石晋天福间:石晋天福间,指五代十国时期后晋天福年间。

马重绩:马重绩,五代十国时期后晋的历法学家。

《调元历》:《调元历》,马重绩所修订的历法。

减破斗分:减破斗分,指历法中的计算方法。

月道:月道,指月亮的运行轨道。

李淳风:李淳风,唐朝历法学家。

一行:一行,唐朝历法学家。

方程:方程,指数学中的方程式。

浮漏:浮漏,古代用于计时的一种漏壶。

刘孝荣:刘孝荣,南宋历法学家。

王孝礼:王孝礼,南宋历法学家。

李孝节:李孝节,南宋历法学家。

陈伯祥:陈伯祥,南宋历法学家。

赵达:赵达,南宋历法学家。

卜筮:卜筮,古代通过占卜预测吉凶的方法。

石如愚:石如愚,南宋历法学家。

陈光:陈光,南宋历法学家。

乾道、淳熙、庆元:乾道、淳熙、庆元,指南宋孝宗、光宗、宁宗的年号。

刘焯:刘焯,隋朝历法学家。

庆元三年:庆元三年(1197年)是南宋时期的一个年份,文中提到的庆元三年以后,指的是从这一年开始的时期。

气景:气景,指天象中的气候现象,如日月星辰的位置、运行等。

旧历:旧历,指过去的历法,与新的历法相对。

改造新历:改造新历,指对旧的历法进行修改和更新。

时辰刻:时辰刻,指古代时间单位,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又分为五刻。

戊辰年:戊辰年,指农历的某一年,文中提到的戊辰年权附《统天历》颁之,指的是戊辰年这一年将《统天历》作为权宜历法颁布。

统天历:统天历,南宋时期的一种历法。

嘉定三年:嘉定三年(1210年)是南宋时期的一个年份。

太子詹事:太子詹事,古代官职,负责辅佐太子。

实录院:实录院,古代官署,负责编纂国史。

戴溪:戴溪,南宋时期的一位官员。

淳祐四年:淳祐四年(1244年)是南宋时期的一个年份。

山林布衣:山林布衣,指隐居山林的平民。

永祥:永祥,南宋时期的一位官员。

元算:元算,指古代计算天文历法的方法。

朝奉大夫:朝奉大夫,古代官职,为从三品。

太府少卿:太府少卿,古代官职,负责财政。

尚书左司郎中:尚书左司郎中,古代官职,负责文书。

敕令所删修官:敕令所删修官,古代官职,负责修订敕令。

尹涣:尹涣,南宋时期的一位官员。

殿中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古代官职,负责监察。

陈垓:陈垓,南宋时期的一位官员。

会天:会天,南宋时期的一种历法。

咸淳六年:咸淳六年(1270年)是南宋时期的一个年份。

章法:章法,指历法中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章岁:章岁指的是古代历法中每19年为一个周期,称为一周期,每个周期内的第11年称为章岁。

卦气:卦气,指古代以卦象来表示时间的方法。

前汉·志:前汉·志,指《汉书》中的志,记载了古代天文、地理等内容。

后汉·志:后汉·志,指《后汉书》中的志。

唐志:唐志,指《唐书》中的志。

天数:天数,指天文的规律。

地数:地数,指地理的规律。

纪闰余:纪闰余,指历法中计算闰月的方法。

庚午岁历:庚午指的是干支纪年中的庚午年,这是一种古代中国纪年方法,每六十年一轮回。岁历即指年历,是记录一年中每个月份、日期、节气等的历法。

冬至:冬至是二十四节气之一,通常在每年的12月21日或22日,标志着冬季的正式开始,也是一年中白天最短、夜晚最长的一天。

闰月:闰月是为了使农历与太阳年相协调而设置的,通常每19年设置7个闰月,以保持农历与季节的一致。

淳祐壬子:淳祐是宋理宗赵昚的年号,壬子年是干支纪年中的一个年份,淳祐壬子即淳祐年间的壬子年。

咸淳庚午:咸淳是宋度宗赵昀的年号,庚午年是干支纪年中的一个年份,咸淳庚午即咸淳年间的庚午年。

至、朔:至指的是节气,朔指的是月亮的朔望月,即月亮从新月到新月的时间,通常为29.5天。

平朔、经朔、定朔:平朔是指不考虑月亮盈亏变化的朔望月,经朔是指根据月亮盈亏变化确定的朔望月,定朔是指根据天文学计算确定的朔望月。

晦节:晦节是指农历每月的最后一天,即月末。

天正冬至:天正冬至是指天文学上确定的冬至日,与农历中的冬至日可能存在差异。

元震:元震是古代历法学家,此处指其观点。

德祐:德祐是宋恭帝赵昺的年号。

益王:益王是宋恭帝赵昺的弟弟赵昺,被拥立为帝。

本天历:本天历是益王时期邓光荐与杨某等人编制的历法。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宋史-志-卷三十五-评注

此段古文出自宋代,内容涉及历法改革和天文计算,反映了古代中国在天文学和历法学上的高度成就。以下是对每行的逐句赏析:

今所颁庚午岁历,乃以前十一月三十日为冬至,又以冬至后为闰十一月,莫知其故。

赏析:此句指出当时颁布的庚午年历法将冬至定在十一月三十日,并将此后的月份视为闰十一月,但原因不明。这反映了当时历法制定的不确定性。

盖庚午之闰,与每岁闰月不同;庚午之冬至,与每岁之冬至又不同。

赏析:此句进一步说明庚午年的闰月和冬至与其他年份不同,指出历法在时间计算上的复杂性。

盖自淳祐壬子数至咸淳庚午,凡十九年,是为章岁,其十一月是为章月。

赏析:此句提到从淳祐壬子年至咸淳庚午年共有十九年,这十九年被定为章岁,其十一月为章月,表明历法有一定的周期性。

以十九年七闰推之,则闰月当在冬至之前,不当在冬至之后。

赏析:此句根据十九年七闰的规律推断,闰月应该在冬至之前,而不是之后,指出当时历法制定上的错误。

以至、朔同日论之,则冬至当在十一月初一日,不当在三十日。

赏析:此句通过对比至日(即冬至)和朔日(即月初)的同一天,得出冬至应在十一月初一,而不是三十日的结论。

今以冬至在前十一月三十日,则是章岁至、朔不同日矣。

赏析:此句说明现在将冬至定在十一月三十日,导致章岁至日和朔日不同,进一步证明历法存在错误。

若以闰月在冬至后,则是十九年之内止有六闰,又欠一闰。

赏析:此句假设闰月在冬至之后,导致十九年内只有六个闰月,缺少一个闰月,进一步指出历法的不准确。

且一章计六千八百四十日,于内加七闰月,除小尽,积日六千九百四十日或六千九百三十九日,约止有一日。

赏析:此句通过计算,说明在一个周期内加上七个闰月后,实际积日只有六千九百四十日或六千九百三十九日,与预期相差一日。

今自淳祐十一年辛亥章岁十一月初一日章月冬至后起算,十九年至咸淳六年庚午章岁十一月初一日当为冬至,方管六千八百四十日。

赏析:此句通过具体计算,说明从淳祐十一年到咸淳六年,十九年内的冬至应积六千八百四十日。

今算造官以闰月在十一月三十日冬至之后,则此一章止有六闰,更加六闰除小尽外,实积止六千九百十二日,比之前后章岁之数,实欠二十八日。

赏析:此句指出按照当时算造官的计算,这个周期内只有六个闰月,实际积日比预期少二十八日。

历法之差,莫甚于此。

赏析:此句强调历法误差之大,表明当时历法存在严重问题。

况天正冬至乃历之始,必自冬至后积三年余分,而后可以置第一闰。

赏析:此句说明冬至是历法的起点,必须从冬至后积三年余分才能设置第一个闰月。

今庚午年章岁丙寅日申初三刻冬至,去第二日丁卯仅有四分日之一,且未正日,安得遽有余分?未有余分,安得遽有闰月?

赏析:此句指出庚午年冬至的时间与预期不符,没有余分,因此不能设置闰月。

则是后一章之始不可推算,其谬可知矣。

赏析:此句说明由于没有余分,无法推算后一章的开始,进一步证明历法的错误。

今欲改之,有简而易行之说。

赏析:此句提出一个简单易行的改革方案。

盖历法有平朔,有经朔,有定朔。一大一小,此平朔也;两大两小,此经朔也;三大三小,此定朔也。

赏析:此句介绍了三种不同的朔日计算方法,为历法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

今正以定朔之说,则当以前十一月大为闰十月小,以闰十一月小为十一月大,则丙寅日冬至即可为十一月初一,以闰十一月初一之丁卯为十一月初二日,庶几递趱下一日置闰,十一月二十九日丁未始为大尽。

赏析:此句提出按照定朔法,调整月份大小,使冬至在十一月初一,闰月在至节前,实现闰月的正确设置。

然则冬至既在十一月初一,则至、朔同日矣;闰月既在至节前,则十九年七闰矣。

赏析:此句说明按照改革方案,冬至和朔日同日,闰月设置正确,实现了历法的准确性。

此昔人所谓晦节无定,由时消息,上合履端之始,下得归余于终,正谓此也。

赏析:此句引用古人观点,说明历法改革符合古人的智慧,实现了历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夫历久未有不差,差则未有不改者。

赏析:此句指出历法长期存在误差,但误差可以通过改革得到改正。

后汉元和初历差,亦是十九年不得七闰,历虽已颁,亦改正之。

赏析:此句以汉代为例,说明历法误差可以通过改正得到解决。

顾今何靳于改之哉!元震谓某儒者,岂欲与历官较胜负?既知其失,安得默而不言邪!

赏析:此句表达了改革历法的决心,强调即使面临困难,也要勇于提出并改正错误。

于是朝廷下之有司,遣官偕元震与太史局辨正,而太史之词穷,元震转一官,判太史局邓宗文、谭玉等各降官有差。

赏析:此句描述了朝廷对历法改革的重视,以及元震在改革过程中的作用。

因更造历,六年,历成,诏试礼部尚书冯梦得序之;七年,颁行,即《成天历》也。

赏析:此句说明新历法的制定和颁布过程,以及冯梦得对新历法的评价。

德祐之后,陆秀夫等拥立益王,走海上,命礼部侍郎邓光荐与蜀人杨某等作历,赐名《本天历》,今亡。

赏析:此句描述了南宋末年,益王在海上的历法制定情况,以及《本天历》的失传。

内容标题:《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宋史-志-卷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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