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士禛(1634年-1711年),清代著名的文人,精通文学、诗词、书法和哲学。他在文化和学术方面有很高的造诣,《神峰通考》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年代:成书于清代(约17世纪末)。
内容简要:《神峰通考》是王士禛关于文学、书法、历史和文化的综合性著作。书中通过对古代文化的探讨,展示了王士禛对艺术、历史和哲学的深刻理解。书中涉及的内容广泛,不仅包括文学评论,还涵盖了对古代学者和书法家的评价,以及对书法艺术的研究,是清代文学和艺术研究的重要文献。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神峰通考-附官杀去留杂格-原文
《喜忌篇》云: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
补曰:此乃五行遇月支偏官节中两局。
《格解》不明,摘附于此,全已论在偏官格下。
《三车一览》论官杀去留之说,亦附于此,为后学龟鉴,则得矣。
其论曰:盖四柱中官杀,混杂交差,有可去官留杀者,即以偏官论。
有可去杀留官者,即以正官论。
凡看去官留杀、去杀留官者,要看四柱中官杀孰轻孰重,天干透出者易去,月支所藏者难去,须得四柱去官杀之物众而有力,方才去得。
去官杀之物,伤官食神是已。
《喜忌篇》云:神杀相绊,轻重较量。
《继善篇》云:岁月时中,大怕官杀混杂。
《易鉴》云:天地人元分五音,阴阳妙诀审其真。
去留舒配须参透,祸福中间理自明。
《万金赋》云:官星怕性七杀云,七杀犹畏官星临。
官杀混杂当寿夭,去官留杀仔细寻。
留官去杀莫逢杀,留杀去官莫逢官。
官杀受伤人必夭,更宜财格定前程。
《三车》云:合官星不为贵,合七杀不为凶。
何 ?曰经言合官型,柱中闲神合去官星,所以不为贵。
合杀只柱中闲神,合去七杀,所以不为凶。
又曰:大抵凶神有物合去,则反凶为吉。
吉神有物合去,则反吉为凶。
凶神:七杀、羊刃、劫财、败财、偏印、枭神、伤官之神是也。
吉凶神杀,又看格局,喜何神,忌何神,不可执一而论。
《集说》云:贪合忘杀,贪合忘官。
如六癸日生人,干头透露己字,乃是癸家七杀。
如再透甲字,乃是己家合神,则合去己字,不为杀矣,此谓贪合忘杀,阴日以伤官而合也。
又如六壬日生人,干头透出己字为官星,如见甲木透出,乃是己家合神,合去己字,不为官星,此谓贪合忘官。
阳日以食神而合也。
又云:壬水相逢阳土时,心怀忿怒起争非。
忽然癸水来相救,合住凶顽不见威。
此即贪合忘杀之例也,盖以羊刃而合杀。
补曰:阳水时逢戊土之类,性情如虎,急躁如风,其心常怀不平之气,偏争好斗,忽逢癸水之妹,合戊土之杀,则凶顽之气自消,而威暴不施。
如无癸妹来合以救之,则刚暴不已,不免为屠儿狱刽之徒,何尝有恻隐之心也哉。
又曰:壬逢己土欲为官,蓦被青阳起讼端。
引诱合将真贵去,致令受挫万千般。
此贪合忘官之例也,盖亦以食神而合官。
补曰:青阳谓甲木也,真贵谓己土之官也。
盖言壬水以己土为官贵,怕伤怕合,苟被甲木合官星而伤之,则贪合忘官。
将见忠信变而为忿争,而讼狱之端起,真贵去而为下贱,而万般之辱受矣,所谓合官星不为贵是已。
又曰:官杀相连只论杀,官杀各额分为混杂。
食神重犯作伤官,叠见官星之论杀。
露杀藏官只杀论,露官藏杀只论官。
身强遇此多清贵,身弱重重祸百端。
补曰:年干官星,月干有杀,或年干杀星,而月干有官,是谓相连,只以杀论。
或年上为官,时上为杀,或年上为杀,时上为官,是谓各分,乃为混杂。
食神重犯,如甲见二丙,或三合为伤官。
叠见官星,如甲见二辛,或地支重见,只以杀论。
杀在干,官在支,是谓露杀藏官。
乃以杀言,官在干,杀在支,是委露官藏杀。
只以官论,身势强健,则力能胜此官杀,多为清贵之言,若身弱无气,官杀重逢,则祸咎之来,不特一端已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神峰通考-附官杀去留杂格-译文
《喜忌篇》说:有的官员离职时保留杀戮,也有的官员保留杀戮时离职。
补充说:这是五行遇到月支偏官节中两局的情况。《格解》没有明确说明,这里摘录并附上,全部内容已经在偏官格下论述过。《三车一览》讨论了官杀去留的问题,也附在这里,作为后学的借鉴,就可以理解了。它的论述说:在四柱中,官杀混杂,有的可以去官留杀,就按照偏官来论。有的可以去杀留官,就按照正官来论。看去官留杀、去杀留官的情况,要看四柱中官杀的轻重,天干透出的容易去,月支所藏的难去,必须四柱中去官杀的物质众多且有力,才能去除。去官杀的物质,伤官食神就是了。
《喜忌篇》说:神杀相绊,轻重较量。
《继善篇》说:岁月时中,最怕官杀混杂。
《易鉴》说:天地人元分为五音,阴阳妙诀审其真。去留舒配必须参透,祸福中间理自明。
《万金赋》说:官星怕七杀,七杀怕官星。官杀混杂时,寿命可能不长,去官留杀要仔细寻找。留官去杀不要遇到杀,留杀去官不要遇到官。官杀受伤的人必夭,更宜财格定前程。
《三车》说:合官星不一定是贵,合七杀不一定是凶。为什么?说经典中提到合官型,柱中闲神合去官星,所以不一定是贵。合杀只柱中闲神,合去七杀,所以不一定是凶。又说:一般来说,凶神有物合去,则反凶为吉。吉神有物合去,则反吉为凶。凶神包括七杀、羊刃、劫财、败财、偏印、枭神、伤官之神。吉凶神杀,还要看格局,喜欢什么神,忌讳什么神,不能一概而论。
《集说》说:贪合忘杀,贪合忘官。比如六癸日生人,天干透出己字,是癸家的七杀。如果再透出甲字,是己家的合神,那么合去己字,就不是杀,这叫贪合忘杀,阴日以伤官而合。比如六壬日生人,天干透出己字为官星,如果见甲木透出,是己家的合神,合去己字,就不是官星,这叫贪合忘官,阳日以食神而合。
又说:壬水遇到阳土时,心怀忿怒起争非。忽然癸水来相救,合住凶顽不见威。
这就是贪合忘杀的例子,是用羊刃来合杀。
补充说:阳水遇到戊土之类,性情如虎,急躁如风,其心常怀不平之气,偏争好斗,忽逢癸水之妹,合戊土之杀,则凶顽之气自消,而威暴不施。如果没有癸水之妹来合以救之,则刚暴不已,不免为屠儿狱刽之徒,何尝有恻隐之心也哉。
又说:壬水遇到己土欲为官,蓦被青阳起讼端。引诱合将真贵去,致令受挫万千般。
这是贪合忘官的例子,也是用食神来合官。
补充说:青阳指的是甲木,真贵指的是己土之官。说的是壬水以己土为官贵,怕伤怕合,如果被甲木合官星而伤之,则贪合忘官。将见忠信变而为忿争,而讼狱之端起,真贵去而为下贱,而万般之辱受矣,所谓合官星不为贵是已。
又说:官杀相连只论杀,官杀各额分为混杂。食神重犯作伤官,叠见官星之论杀。露杀藏官只杀论,露官藏杀只论官。身强遇此多清贵,身弱重重祸百端。
补充说:年干官星,月干有杀,或者年干杀星,而月干有官,这叫相连,只以杀论。或者年上为官,时上为杀,或者年上为杀,时上为官,这叫各分,乃为混杂。食神重犯,如甲见二丙,或者三合为伤官。叠见官星,如甲见二辛,或者地支重见,只以杀论。杀在干,官在支,这叫露杀藏官。乃以杀言,官在干,杀在支,是委露官藏杀。只以官论,身势强健,则力能胜此官杀,多为清贵之言,若身弱无气,官杀重逢,则祸咎之来,不特一端已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神峰通考-附官杀去留杂格-注解
去官留杀:在命理学中,指在命局中,通过某种方法去除官星(正官)的影响,保留杀星(偏官)的作用。官星代表工作、责任、权威,而杀星代表挑战、竞争、力量。
去杀留官:相反,指在命局中去除杀星的影响,保留官星的作用。杀星代表破坏、冲突,而官星代表稳定、秩序。
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元素,它们相互作用,构成了宇宙间万物的生成和变化。
月支偏官:在命理学中,指在八字命局中,月支所藏的偏官(偏官代表挑战、竞争)。
格解:在命理学中,指对命局中各种格局的解释和分析。
三车一览:古代命理学著作,对命理学的各种理论进行了系统性的阐述。
官杀:在命理学中,官星和杀星的合称,代表命局中的权力和挑战。
天干透出:指在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中显现出来的官星或杀星。
月支所藏:指在月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中隐藏的官星或杀星。
伤官食神:在命理学中,伤官代表克制官星的力量,食神代表克制杀星的力量。
神杀相绊:指官星和杀星在命局中相互制约,形成一种平衡或冲突的关系。
岁月时中:指在命局中,年柱、月柱、时柱的相互关系。
天地人元:在命理学中,指天干、地支、五行之间的关系。
阴阳妙诀:指阴阳五行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变化规律。
官星:在命理学中,官星代表工作、责任、权威,是五行中的土元素。
七杀:在命理学中,七杀代表挑战、竞争、破坏,是五行中的金元素。
闲神:在命理学中,指天干地支中不直接参与命局作用的部分。
合官:指天干地支中的某个元素与官星相合,即相互配合。
合杀:指天干地支中的某个元素与杀星相合,即相互配合。
羊刃:在命理学中,羊刃代表冲动、破坏,是五行中的火元素。
劫财:在命理学中,劫财代表争夺、竞争,是五行中的金元素。
败财:在命理学中,败财代表损失、破坏,是五行中的土元素。
偏印:在命理学中,偏印代表内省、独立,是五行中的水元素。
枭神:在命理学中,枭神代表克制、破坏,是五行中的金元素。
伤官:在命理学中,伤官代表克制官星的力量,是五行中的木元素。
食神:在命理学中,食神代表克制杀星的力量,是五行中的土元素。
贪合忘杀:在命理学中,指命局中某个元素过于追求与官星的相合,而忽略了杀星的存在。
贪合忘官:在命理学中,指命局中某个元素过于追求与杀星的相合,而忽略了官星的存在。
六癸日:在命理学中,指出生日期的天干为癸的日子。
六壬日:在命理学中,指出生日期的天干为壬的日子。
甲木:在命理学中,甲木代表春季、生长、发展,是五行中的木元素。
己土:在命理学中,己土代表大地、稳重、积累,是五行中的土元素。
癸水:在命理学中,癸水代表冬季、寒冷、沉静,是五行中的水元素。
戊土:在命理学中,戊土代表秋季、收获、稳重,是五行中的土元素。
青阳:在命理学中,青阳指春季,代表甲木元素。
真贵:在命理学中,真贵指命局中的官星,代表地位、权力。
身强:在命理学中,指命局中五行力量强大,能够承受各种影响。
身弱:在命理学中,指命局中五行力量薄弱,容易受到各种影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神峰通考-附官杀去留杂格-评注
《喜忌篇》中的‘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是对五行命理中官杀去留之说的概括。从专业角度来看,这里的‘官’指的是正官,即代表正途、正业的力量;‘杀’则是指七杀,代表克制、挑战的力量。去官留杀或去杀留官,取决于个人命局中官杀力量的对比以及天干地支的相互作用。
‘此乃五行遇月支偏官节中两局’进一步解释了去官留杀的理论基础,即通过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以及月支偏官的特定节律,来判断官杀的去留。‘《格解》不明,摘附于此’表明这一理论在《格解》中并未详细说明,但在此处被摘录出来,供后学者参考。
‘《三车一览》论官杀去留之说’引用了《三车一览》中的观点,指出在四柱中,官杀的混杂程度以及天干地支的配合,决定了官杀的去留。‘天干透出者易去,月支所藏者难去’说明了官杀去留的难易程度与天干地支藏露的关系。
‘去官杀之物,伤官食神是已’指出去除官杀的方法,即通过伤官和食神的力量来削弱官杀的影响力。这里的伤官和食神,是五行中能够克制官杀的元素。
《喜忌篇》中的‘神杀相绊,轻重较量’强调了在命理分析中,神杀(即官杀)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力量对比的重要性。
《继善篇》的‘岁月时中,大怕官杀混杂’进一步强调了官杀混杂对命局的不利影响,尤其是在时间的安排上。
《易鉴》中的‘天地人元分五音,阴阳妙诀审其真’体现了五行学说在命理分析中的应用,强调了对五行五音、阴阳妙诀的深入理解和审慎分析。
《万金赋》中的‘官星怕性七杀云,七杀犹畏官星临’等句,通过形象的比喻,阐述了官杀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
《三车》中的观点指出,官星和七杀的合化关系并不总是决定命局的吉凶,而是需要结合具体格局和神杀的喜忌来判断。
《集说》中的‘贪合忘杀,贪合忘官’解释了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可能会因为贪图合化而忽视了官杀的影响,从而导致了错误的判断。
‘壬水相逢阳土时,心怀忿怒起争非’等句,通过具体的命理实例,展示了贪合忘杀和贪合忘官的具体表现。
‘补曰’部分则是对前文观点的补充和解释,进一步阐明了官杀去留的理论和实践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