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士禛(1634年-1711年),清代文学家、学者、书法家。王士禛的《容斋随笔》是其散文作品的集大成之作,书中反映了他在文学、艺术和历史等多个领域的深刻思考。
年代:成书于清代(约17世纪末)。
内容简要:《容斋随笔》是王士禛的散文集,内容包括他对文学、历史、艺术、社会等多个领域的随笔。书中通过生动的笔触与细腻的思考,呈现了他对中国古代文学和艺术的独到见解,同时也涵盖了历史事件和人物的评论。王士禛的散文语言精炼、思想深刻,尤其在文学评论、艺术鉴赏方面具有很高的成就。通过《容斋随笔》,王士禛展示了中国古代文人对生活、艺术、历史的深刻理解,是清代文学中的一部经典之作。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容斋随笔-卷十五-张子韶祭文-原文
先公自岭外徙宜春,
没于保昌,
道出南安,
时犹未闻桧相之死。
张子韶先生来致祭,
其文但云:
“维某年月日具官某,
谨以清酌之奠昭告于某官之灵,
呜呼哀哉,
伏惟尚飨!”
其情旨哀怆乃过于词,
前人未有此格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容斋随笔-卷十五-张子韶祭文-译文
先公从岭外迁移到宜春,最终在保昌去世,途中经过南安,那时还不知道秦桧宰相已经去世的消息。张子韶先生前来祭奠,他写的祭文只是说:‘在某年某月某日,担任某官职的我,谨以清酒作为祭品,昭告于某官的灵魂,唉,真是太悲哀了,希望您在天之灵能够享用!’他的情感和意图非常哀伤,甚至超过了文辞本身,前人没有见过这样的格式。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容斋随笔-卷十五-张子韶祭文-注解
岭外:指岭以南的地区,古代常用来指代远离中原的地方,有时带有贬义,表示偏远。
宜春:今江西省宜春市,古代地名,指代一个地方。
没于保昌:没,古汉语中指死亡。保昌,今江西省宜春市的一个县,此处指作者死于此地。
南安:今福建省南安市,古代地名,指代一个地方。
桧相:指当时的宰相秦桧,桧是秦桧的字。此处指秦桧已经去世。
张子韶先生:张子韶,人名,先生是对有学问的人的尊称。此处指张子韶先生来致祭。
致祭:表示向死者表示敬意和哀悼的一种仪式。
清酌之奠:清酌,指清酒;奠,祭奠。此处指用清酒祭奠。
昭告:向神灵或死者宣告。
官之灵:官,指官职;灵,指死者的灵魂。
呜呼哀哉:表示极度悲痛的感叹词。
伏惟尚飨:伏惟,表示敬仰;尚飨,希望死者享用祭品。这是祭文中的常用语,表示希望死者能够享受祭品。
格:格式,此处指祭文的形式或风格。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容斋随笔-卷十五-张子韶祭文-评注
此段古文出自某位文人对于一位已故官员的祭文。首先,从文风来看,作者运用了典雅的文言文,体现了古代文人对逝者的尊敬与哀思。
‘先公自岭外徙宜春,没于保昌,道出南安’这一句,通过描述先公的生平经历,展现了其迁徙的艰辛与命运的无常。‘岭外’、‘宜春’、‘保昌’等地名,不仅是对先公生平的勾勒,也反映了古代中国的地理风貌。
‘时犹未闻桧相之死’一句,暗示了先公去世时,桧相尚未去世,这可能是作者对当时政治局势的隐喻,也可能是对先公不幸遭遇的感慨。
‘张子韶先生来致祭,其文但云’这一句,表明了张子韶先生对先公的敬意。‘但云’二字,简洁而有力,体现了祭文应有的庄重。
‘维某年月日具官某,谨以清酌之奠昭告于某官之灵,呜呼哀哉,伏惟尚飨!’这段祭文,虽然字数不多,但情感真挚。‘维’字表明了祭文的正式性,‘谨’字则体现了作者对先公的尊敬。‘清酌之奠’是对先公的祭奠,‘呜呼哀哉’则表达了作者对先公的哀思。‘伏惟尚飨’则是希望先公在天之灵能够接受祭奠。
‘其情旨哀怆乃过于词,前人未有此格也’这一句,是对张子韶先生祭文的高度评价。‘情旨哀怆’表明了祭文情感的真挚,‘过于词’则说明祭文语言简洁而有力。‘前人未有此格也’则是对张子韶先生祭文创新性的肯定。
总体来看,这段古文通过对先公生平的描述、对逝者的祭奠以及对张子韶先生祭文的评价,展现了古代文人对逝者的尊敬与哀思,同时也反映了古代中国的文化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