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赵尔巽(1844年-1927年),清代著名历史学家。作为清史的编撰者之一,他在清朝历史研究方面有着杰出的贡献。赵尔巽编写的《清史稿》成为了后世研究清朝历史的重要资料。
年代:成书于清代(约20世纪初)。
内容简要:《清史稿》是赵尔巽根据丰富的史料和个人研究,所编纂的清朝历史书籍。书中详细记录了清朝自建立到灭亡的政治、军事、外交、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历史。全书通过对重要人物和历史事件的描述,展现了清朝的盛衰和历史进程。它对后世研究清朝历史、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是研究清朝历史的基本参考书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八十一-原文
古者取士之法,莫备於成周,而得人之盛,亦以成周为最。
自唐以后,废选举之制,改用科目,历代相沿。
而明则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谓之制义。
有清一沿明制,二百馀年,虽有以他途进者,终不得与科第出身者相比。
康、乾两朝,特开制科。博学鸿词,号称得人。
然所试者亦仅诗、赋、策论而已。
洎乎末造,世变日亟。
论者谓科目人才不足应时务,毅然罢科举,兴学校。
采东、西各国教育之新制,变唐、宋以来选举之成规。
前后学制,判然两事焉。
今综其章制沿革新旧异同之故著於篇。
学校一
有清学校,向沿明制。
京师曰国学,并设八旗、宗室等官学。
直省曰府、州、县学。
世祖定鼎燕京,修明北监为太学。
顺治元年,置祭酒、司业及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籍、典簿等官。
设六堂为讲肄之所,曰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一仍明旧。
少詹事李若琳首为祭酒,请仿明初制,广收生徒,官生除恩荫外,七品以上官子弟勤敏好学者,民生除贡生外,廪、增、附生员文义优长者,并许提学考选送监。
又言学以国子名,所谓国之贵游子弟学焉。
前朝公、侯、伯、驸马初袭授者,皆入国学读书。
满洲勋臣子弟有志向学者,并请送监肄业。
诏允增设满洲司业、助教等官,是为八旗子弟入监之始。
厥后定为限制,条例屡更,益臻详备。
肄业生徒,有贡、有监。
贡生凡六:曰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
监生凡四:曰恩监、荫监、优监、例监。
荫监有二:曰恩荫、难荫。
通谓之国子监生。
六堂肄业,分内、外班。
初,内班百五十名,堂各二十五名;外班百二十名,堂各二十名。
户部岁发帑银,给膏火,奖励有差,馀备周恤。
乾隆初,改内班堂各三十名,内、外共三百名。
既而裁外班百二十名,加内班膏火,拨内班二十四名为外班。
嘉庆初,以八旗及大、宛两县肄业生距家近,不住舍,不许补内班。
补班之始,赴监应试,曰考到。
列一、二等者再试,曰考验。
贡生一、二等,监生一等,乃许肄业。
假满回监曰复班。
内班生原依亲处馆,满、蒙、汉军恩监生习翻译或骑射,不能竟月在学者,改外班。
旷大课一次,无故离学至三次以上,例罚改外。
置集愆册,治诸不帅教者。
出入必记於簿,监丞掌之。
省亲、完姻、丁忧、告病及同居伯、叔、兄长丧而无子者,予假归里,限期回监。
迟误惩罚,私归黜革,冒替除名。
课士之法,月朔、望释奠毕,博士厅集诸生,讲解经书。
上旬助教讲义。
既望,学正、学录讲书各一次。
会讲、覆讲、上书、覆背,月三回,周而复始。
所习四书、五经、性理、通鉴诸书,其兼通十三经、二十一史,博极群书者,随资学所诣。
日摹晋、唐名帖数百字,立日课册,旬日呈助教等批晰,朔、望呈堂查验。
祭酒、司业月望轮课四书文一、诗一,曰大课。
祭酒季考,司业月课,皆用四书、五经文,并诏、诰、表、策论、判。
月朔,博士厅课经文、经解及策论。
月三日,助教课,十八日,学正、学录课,各试四书文一、诗一、经文或策一。
积分历事之法,国初行之。
监生坐监期满,拨历部院练习政体。
三月考勤,一年期满送廷试。
其免坐监,或免历一月二月者,恩诏有之,非常例也。
顺治三年,祭酒薛所蕴奏定汉监生积分法,常课外,月试经义、策论各一,合式者拔置一等。
岁考一等十二次为及格,免拨历,送廷试超选。
十五年,祭酒固尔嘉浑议:‘令监生考到日,拔其尤者许积分;不与者,期满咨部历事。积分法一年为限。常课外,月试一等与一分,二等半分,二等以下无分。有五经兼通,全史精熟,或善摹锺、王诸帖,虽文不及格,亦与一分。积满八分为及格,岁不逾十馀人。’
恩、拔、岁、副,咨部历满考职,照教习贡生例,上上卷用通判,上卷用知县。
例监历满考职,与不积分贡生一体廷试。
每百名取正印八名,馀用州、县佐贰。
积分不满数,原分部者,咨部不得优选。
原再肄业满分者听。
是年,科臣王命岳以贡途壅塞,请暂停恩、拔、岁贡。
於是坐监人少,难较分数。
十七年,固尔嘉浑奏停积分法,后遂不复行。
康熙初,并停拨历,期满咨部考试,用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吏目。
自是部院诸司无监生,惟考选通文理能楷书者,送修书各馆,较年劳议叙,照应得职衔选用,优者或加等焉。
监生坐监期,恩贡六月,岁贡八月,副贡廪膳六月,增、附八月,拔贡廪膳十四月,增、附十六月,恩荫二十四月,难荫六月,例贡廪膳十四月,增、附十六月,俊秀二十四月。
例监计捐监月分三十六月。
雍正五年,定除监期计算。
各监生肄业,率以连闰扣满三年为期。
告假、丁忧、考劣、记过,则扣除月日。
告假依限到监,或逾限而本籍有司官具牍者,仍前后通算。
旧制,祭酒、司业总理监务。
雍正三年,始设管理监事大臣。
乾隆二年,孙嘉淦以刑部尚书管监事。
初嘉淦在世宗朝官司业,奏言:
“学校之教,宜先经术,请敕天下学臣,选拔诸生贡太学,九卿举经明行修之士为助教,一以经术造士。三年考成,举以待用。”
议未及行,迁祭酒,申前请,世宗韪之。
先是太学生名为坐监肄业,率假馆散处。
遇释奠、堂期、季考、月课,暂一齐集。
监内旧有号房五百馀间,修圮不时,且资斧不给,无以宿诸生。
嘉淦言:
“各省拔贡云集京师,需住监者三百馀人。六堂祗可诵读,不能栖止。乞给监南官房,令助教等官及肄业生居住。岁给银六千两为讲课、桌饭、衣服、赈助之费。”
允之。是为南学。
至是,请仿宋儒胡瑗经义、治事分斋遗法。
明经者,或治一经,或兼他经,务取御纂折中、传说诸书,探其原本,讲明人伦日用之理。
治事者,如历代典礼、赋役、律令、边防、水利、天官、河渠、算法之类。
或专治一事,或兼治数事,务穷究其源流利弊。
考试时,必以经术湛深、通达事理、验稽古爱民之识。
三年期满,分别等第,以示劝惩。
从之。
令诸生有心得或疑义,逐条劄记,呈助教批判,按期呈堂。
季考月课,改四书题一,五经讲义题各一,治事策问一。
时高宗加意太学,嘉淦严立课程,奖诱备至,六堂讲师,极一时之选。
举人吴鼎、梁锡玙,皆以荐举经学授司业。
进士庄亨阳,举人潘永季、蔡德峻、秦蕙田、吴鼐,贡生官献瑶、王文震,监生夏宗澜,皆以潜心经学,先后被荐为本监属官。
分长六堂,各占一经,时有”四贤五君子”之称。
师徒济济,皆奋自镞砺,研求实学。
而祭酒赵国麟又以经义、治事外,应讲习时艺,请颁六堂钦定四书文资诵习。
并报可。
清代临雍视学典礼綦重。
顺治九年,世祖首视学。
先期行取衍圣公、五经博士率孔氏暨先贤各氏族裔赴京观礼。
帝释奠毕,诣彝伦堂御讲幄。
祭酒讲四书,司业讲经。
宣制勉太学诸生。
越日,赐衍圣公冠服,国子监官赏赉有差。
各氏后裔送监读书。
嗣是历代举行以为常。
乾隆四十八年谕曰:
“稽古国学之制,天子曰辟雍,所以行礼乐、宣德化、昭文明而流教泽,典至钜也。国学为人文薈萃之地,规制宜隆。辟雍之立,元、明以来,典尚阙如,应增建以臻美备。”
命尚书德保,尚书兼管国子监事刘墉,侍郎德成,仿礼经旧制,於彝伦堂南营建。
明年,落成。
又明年,高宗驾临辟雍行讲学礼。
命大学士、伯伍弥泰,大学士管监事蔡新,进讲四书。
祭酒觉罗吉善、邹奕孝,进讲周易。
颁御论二篇,宣示义蕴。
王、公、衍圣公、大学士以下官,暨肄业观礼诸生,三千八十八人,圜桥听讲。
礼成,赐燕礼部,恩赉有加。
是时天子右文,群臣躬遇休明,翊赞文化,彬彬称极盛矣。
嘉庆以后,视学典礼,率循不废。
咸丰初,犹一举行焉。
道光末,诏整饬南学,住学者百馀人,监规颓废已久,迄难振作。
咸丰军兴,岁费折发,章程亦屡更。
同治初元,以国学专课文艺,无裨实学,令兼课论、策。
用经、史、性理诸书命题,奖励留心时务者。
明年,增发岁费三千两。
九年,乃复旧额。
选文行优者四十人住南学,厚给廪饩,文风稍稍兴起。
光绪二年,增二十名。
十一年,许各省举人入监,曰举监。
其后无论举人、贡监生,凡非正印官未投供,举、贡未传到教习,均得入监,以广裁成。
贡监生诸色目多沿明制,岁贡,取府、州、县学食廪年深者,挨次升贡。
顺治二年,命直省岁贡士京师。
府学岁一人,州学三岁二人,县学二岁一人,一正二陪。
学政严加遴选,滥充发回原学。
五名以上,学政罚俸。
十五年,令到部时详查,年力强壮者,乃许送监。
康熙元年,减贡额,府三岁二人,州二岁一人,县三岁一人。
八年,复照顺治二年例。
二十六年,罢岁贡廷试。
其后但由学政挨序考准咨部选授本省训导。
得缺后,巡抚一加考验,原入监者益鲜矣。
恩贡,因明制,国家有庆典或登极诏书,以当贡者充之。
顺治元年,诏直省府、州、县学,以本年正贡作恩贡,次贡作岁贡。
历代恩诏皆如之。
九年,五氏子孙观礼生员十五人,送监读书,准作恩贡。
乾隆后,恩赐临雍观礼圣贤后裔廪、增、附生入监以为常。
至康、乾间,天子东巡,亲诣阙里,拔取五氏、十三氏子孙生员贡成均,则加恩圣裔,非恒制也。
拔贡,因明选贡遗制,顺治元年举行。
顺天六人,直省府学二人,州、县学各一人。
康熙十年,令学臣於考取一、二等生员内,遴选文行兼优者贡太学,从祭酒查禄请也。
明年,始选拔八旗生员,满洲、蒙古二人,汉军一人。
时各省选贡多冒滥,三十七八年间,祭酒特默德、孙岳颁面试山西选拔张汉翀等六名,陕西吕尔恒等四名,广东陈其玮等三名,均文理不堪,字画舛谬,原卷驳回,学臣参处,遂停选拔。
雍正元年,礼部尚书陈元龙疏请严成均肄业之规。
部议,太学监生,皆由捐纳,能文之士稀少,应令学臣照旧例选拔送监。
从之。
五年,世宗以岁贡较食廪浅深,多年力衰惫之人,欲得英才,必须选拔。
命嗣后六年选拔一次。
明年,又谕学政选拔不拘一、二等生员,酌试时务策论,果有识见才幹,再访平日品行,即未列优等,亦许选拔。
故雍、乾间充贡国学,以选拔为最盛。
乾隆初定朝考制,列一、二等者,拣选引见录用。
三等劄监肄业。
寻停拣选例。
三年期满,祭酒等分别等第,覈实保荐,用知县、教职。
七年,帝以拔贡六年一举,人多缺少,妨举人铨选之路。
且生员优者,应科举时,自可脱颖而出,不专藉选拔为进身。
改十二年一举。
遂为永制。
十六年,以天下教官多昏耄,滥竽恋栈。
虽定例六年甄别,长官每以閒曹,多方宽假。
谕详加澄汰。
廷臣议,督、抚三年澄汰教职员缺,以朝考拣选拔贡充补。
未入拣选者,劄监肄业如旧。
四十一年,定朝考优等兼用七品小京官。
五十五年,朝考始用覆试。
学政选拔分二场,试四书文、经文、策论。
乾隆十七年,经文改经解。
二十三年,增五言八韵诗。
会同督、抚覆试。
朝考试书艺一、诗一。
副榜入监,顺治二年,令顺天乡试中式副榜增、附,准作贡监。
廪生及恩、拔、岁贡,免坐监,与廷试。
十五年,他贡停,惟副榜照旧解送。
康熙元年,停副贡额。
十一年,以查禄奏复,旧制优贡之选,与拔贡并重。
顺治二年,令直省不拘廪、增、附生,选文行兼优者,大学二人、小学一人送监。
康熙二十四年,以监生止输纳一途,贫窭之士无由观光,令照顺治二年例选送。
雍正间,始析贡监名色,廪、增准作优贡,附生准作优监。
乾隆四年,限大省无过五、六名,中省三、四名,小省一、二名,任缺无滥。
学政三年会同督、抚保题,分试两场,略同选拔。
试四书文、经解、经文、策论,后增诗。
二十三年,定优生到部,如拔贡朝考例。
试书艺一、诗一,文理明通者升太学;荒疏者发回,学政议处。
二十九年,学臣有以拔贡年分暂停举优为请者,部议拔贡十二年一举,而学臣三年任满,宜举优黜劣,通省不过数名,应仍旧例。
嘉庆十九年,御史黄中杰条奏,请与拔贡一体廷试录用。
礼部议驳。
请免来京朝考,示体恤。
帝以优生经朝考准作贡生,斯合贡於王廷之义。
停朝考,名实不符。
弗许。
然卒以无录用之条,多不赴京报考。
同治二年,议定甲子科始廷试优生,仿顺天乡试例,分南、北、中卷。
八旗、奉天、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为北卷,江苏、江西、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为南卷,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为中卷。
考列一、二等用知县、教职,三等用训导。
恩、拔、副、岁、优,时称“五贡”。
科目之外,由此者谓之正途。
所以别於杂流也。
恩监,由八旗汉文官学生、算学满、汉肄业生考取。
又临雍观礼圣贤后裔,由武生、奉祀生、俊秀入监者,皆为恩监。
例贡与例监相仿,由廪、增、附生或俊秀监生援例报捐贡生者,曰例贡;由俊秀报捐监生者,曰例监。
凡捐纳入官必由之。
或在监肄业,或在籍,均为监生。
恩荫,凡满、汉子弟奉敕送监读书,恩诏分别内外文武品级,荫子入监。
顺治二年,定文官京四品、外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俱送一子入监。
十一年,觉罗荫生照各官荫生例,一体送监。
包衣佐领下官子弟,向例不得为荫监。
康熙九年,例除。
宗室给荫入监,自康熙五十二年始也。
难荫始顺治四年,以殉难陕西固原道副使吕鸣夏子入监读书。
九年,定内、外满、汉三品以上官,三年任满,勤事以死者,荫一子入监。
后广其例,凡三司首领,州、县佐贰官死难者,亦得荫子矣。
外国肄业生,康熙二十七年,琉球国王始遣陪臣子弟梁成楫等随贡使至,入贡肄业。
雍正六年,鄂罗斯遣官生鲁喀等留学中国,以满、汉助教等教之,月给银米器物,学成遣归,先后络绎。
至同治间,琉球官生犹有至者。
他如顺治二年,於随征入关奉天十五学,取三十人入监,为天下劝。
十一年,定随征廪生准作贡监。
生员有军功二等,准作生监。
更有军功二等,准作贡生,谓之功贡。
未几例停,则开国时权宜之制也。
考送校录,始於乾隆三年,令国子监选正途贡生,年力少壮、字画端楷者十人,送武英殿备謄录。
年满议叙。
三十四年例停,归吏部謄录贡生内选取。
嗣以吏部无合例者,仍由在监拔、副、优贡生考选。
嘉庆间增十名,后不复行。
五贡就职,学政会同巡抚验看,咨部依科分名次、年分先后,恩、拔、副贡以教谕选用,岁贡以训导选用。
康熙中,捐纳岁贡,并用训导。
雍正初,捐纳贡生,教谕改县丞,训导改主簿。
既仍许廪生捐岁贡者,用训导;恩、拔、副贡年力富强者,得就职直隶州州判。
嘉庆以后,凡朝考未录之拔贡及恩、副、岁、优贡生,遇乡试年,得具呈就职、就教。
优贡就教,附岁贡末用训导。
道光初,许满、蒙正途贡生就职,与满员通较年分先后选用。
贡监考职,定例必监期已满,乃许送考。
惟特恩考职,不论监期满否。
凡正途、捐纳各项贡、监生,及候补謄录、教习、校录,一体送考。
其已就教、就职及捐职、袭世职者不许。
初制,考职岁一举,贡、监一例以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吏目录用。
乾隆元年,定考职以乡试年,恩科不考。
恩、拔、副贡考列一等以州同、二等以州判、三等以县丞选用。
岁贡一等以主簿、二等以吏目选用。
原就教者听。
捐纳贡监考取如岁贡例。
五十六年停考职。
嘉庆五年,仅一行之。
光绪三十一年,直隶总督袁世凯等奏停科举摺宽筹举贡生员出路一条,“请十年三科内优贡加额录取。己酉选拔如旧,朝考用京官知县。
督、抚、学政三科内考选学贡通算学、地理、财政、兵事、交涉、铁路、矿务、警察、外国政法之一者,三年一次,保送若干名,略视会试中额两三倍。
赴京试取者,用主事、中书、知县”。诏议行。
明年,政务处详议,己酉拔贡,照向额倍取,本年丙午考优。
以后三年一考,视例额加四倍。
廪生出贡许倍额。
部院考用謄录,分举人、五贡、生员三等。
二年期满奖叙。
举人、优、拔,择尤改用七品小京官。
又为广就职之例,五贡一体以直隶州州判,按察、盐运经历,散州州判、经历,县丞,分别註选,或分发试用。
盖五贡终清之世,未尝废弃也。
算学隶国子监,称国子监算学。
乾隆四年,额设学生满、汉各十二,蒙古、汉军各六。
续设汉肄业生二十四。
遵御制数理精蕴,分线、面、体三部。
部限一年通晓。
七政限二年。
有季考、岁考。
五年期满考取者,满、蒙、汉军学生咨部,以本旗天文生序补。
汉学生举人用博士,贡监生童用天文生。
此外隶国学者,为八旗官学。
顺治元年,若琳奏:“臣监僻在城东北隅,满员子弟就学不便,议於满洲八固山地方各立书院,以国学二厅、六堂教官分教之,以时赴监考课。”下部议行。
於是八旗各建学舍。
每佐领下取官学生一名,以十名习汉书,餘习满书。
二年,从所蕴言,合两旗为一学。
每学教习十人,教习酌取京省生员。
其后学额屡有增减,教习於国学肄业生考选,止用恩、拔、副、岁贡生。
如无其人,准例监生亦得考取。
举人原就,一例考选。
雍正元年, 於八旗蒙古护军、领催、骁骑内,选熟练国语、蒙古语者十六人,充蒙古教习。
向例官学生分佐领选送。
五年,定每旗额设百名。
满洲六十,习清、汉书各半。
蒙古、汉军各二十,通一旗选择,不拘佐领。
年幼者习清书,稍长者习汉文。
拨八旗教养兵额满洲三十,蒙古、汉军各十名钱粮分给学生。
定汉教习每旗五人。
乾隆初,定官学生肄业以十年为率,三年内讲诵经书,监臣考验,择材资聪颖有志力学者,归汉文班;年长原学翻译者,归满文班。
三年,钦派大臣考取汉文明通者,拔为监生,升太学。
与汉贡监究心明经治事,期满,择尤保荐,考选录用。
八年,定汉教习三年期满,分等引见。
一等用知县,二等用知县或教职铨选。
一等再教习三年,果实心训课者,知县即用。
蒙古教习五年期满实心训课者,用护军校、骁骑校。
满助教每旗二人,以八旗文进士、举人,翻译进士、举人,恩、拔、副、岁贡生,文生员,翻译生员,废员,笔帖式考取。
三十三年,下五旗包衣每旗增设学生十名。
满洲六,蒙古、汉军各二,不给钱粮。
五十四年, 於每旗百名内裁十名,选取经书熟、文理优者二十人,加给膏火资鼓励。
嘉、道以后,官学积渐废弛,八旗子弟仅恃此进身。
教习停年期满予录用例,月课虚应故事。
虽明谕屡督责,迄难振刷。
光绪初,力筹整顿。
每学以满、汉科甲官一人为管学官,专司考覈学生课程,教习勤惰。
简派满、汉进士出身大员二人为管理八旗官学大臣。
每学添设翰林编、检一员。
月课季考,分司考校。
春秋赴监会考如旧。
同、光间,国学及官学造就科举之才,亦颇称盛。
然囿於帖括,旧制鲜变通。
三十一年,监臣奏於南学添设科学,未几,裁国子监,并设学部。
文庙祀典,设国子丞一人掌之。
八旗官学改并学堂,算学亦改称钦天监天文算学,隶钦天监。
而太学遂与科举并废云。
宗学肇自虞廷,命夔典乐,教胄子。
三代无宗学名,而义已备。
唐、宋后,有其名而制弗详。
清顺治十年,八旗各设宗学,选满洲生员为师。
凡未封宗室子弟,十岁以上,俱入学习清书。
雍正二年定制,左、右两翼设满、汉学各一,王、公、将军及閒散宗室子弟十八岁以下,入学分习清、汉书,兼骑射。
以王、公一人总其事。
设总、副管,以宗室分尊齿长者充之。
清书教习二人,选罢閒旗员及进士、举人、贡生、生员善翻译者充之。
骑射教习二人,选罢閒旗员及护军校善射者充之。
每学生十人,设汉书教习一人,礼部考取举、贡充之。
三年期满,分别等第录用。
十一年,两学各以翰林官二人董率课程,分日讲授经义、文法。
乾隆初,以满、汉京堂各一人总稽学课,月试经义、翻译及射艺。
九年,定每届五年,简大臣合试两翼学生,钦定名次,以会试中式註册。
俟会试年,习翻译者,与八旗翻译贡生同引见,赐进士,用府属额外主事。
习汉文者,与天下贡士同殿试,赐进士甲第,用翰林部属等官。
十年,考试汉文、翻译无佳作。
谕曰:‘我朝崇尚本务,宗室子弟俱讲究清文,精通骑射。诚恐学习汉文,流於汉人浮靡之习。世祖谕停习汉书,所以敦本实、黜浮华也。嗣后宗室子弟不能习汉文者,其各娴习武艺,储为国家有用之器。’
明年,定学额,左翼七十,右翼六十。
二十一年,裁汉教习九人,改翻译教习。
增骑射教习,翼各一人。
嘉庆初,画一两翼学额,增右翼十名。
定每学教习满三人,汉四人。
十三年,两翼各增学额三十,足百名,为永制。
觉罗学,雍正七年,诏八旗於衙署旁设满、汉学各一,觉罗子弟八岁至十八岁,入学读书习射,规制略同宗学。
总管王、公,春秋考验。
三年钦派大臣会同宗人府考试,分别奖惩。
学成,与旗人同应岁、科试及乡、会试,并考用中书、笔帖式。
学额镶黄旗六十一,正黄旗三十六,正白旗、正红旗各四十,镶白旗十五,镶红旗六十四,正蓝旗三十九,镶蓝旗四十五。
满、汉教习,旗各二人。
惟镶白旗各一。
景山官学,康熙二十四年,令於北上门两旁官房设官学,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幼童三百六十名。
清书三房,各设教习三人。
汉书三房,各设教习四人。
初,满教习用内府官老成者,汉教习礼部考取生员文理优通者。
寻改选内阁善书、射之中书充满教习,新进士老成者充汉教习。
雍正后,汉教习以举人、贡生考取,三年期满,咨部叙用。
学生肄业三年,考列一等用笔帖式,二等用库使、库守。
乾隆四十四年,许回子佐领下选补学生四名。
嘉庆间,定额镶黄旗、正白旗均百二十四,正黄旗百四十,回童四。
咸安宫官学,雍正六年,诏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幼童及八旗俊秀者九十名,以翰林官居住咸安宫教之。
汉书十二房,清书三房,各设教习一人,教射、教国语,各三人,如景山官学考取例。
五年钦派大臣考试,一、二等用七、八品笔帖式。
汉教习三年、清语骑射教习五年,分别议叙。
乾隆初,定汉教习选取新进士,不足,於明通榜举人考充。
期满,进士用主事、知县,举人用知县、教职。
二十三年以后,不论年分,许学生考翻译中书、笔帖式、库使。
定教习汉九人,满六人。
宗学、觉罗学隶宗人府,景山学、咸安宫学隶内务府。
诸学总管、教习等,类乏通才,经费徒糜。
甚者黉舍空虚,期满时,例报成就学生若干名而已。
光绪二十八年,翰林院侍读宝熙奏请援同文馆归并大学堂例,将宗室、觉罗、八旗等官学改并中、小学堂,均归管学大臣办理。
从之。
他如世职官学,八旗及礼部义学,健锐营、外火器营、圆明园、护军营等学,皆清代特设,习满、蒙语言文字。
府、州、县、卫儒学,明制具备,清因之。
世祖勘定天下,命赈助贫生,优免在学生员,官给廪饩。
顺治七年,改南京国子监为江宁府学。
寻颁卧碑文,刊石立直省学宫。
谕礼部曰:‘帝王敷治,文教为先。臣子致君,经术为本。自明末扰乱,日寻干戈,学问之道,阙焉未讲。今天下渐定,朕将兴文教,崇经术,以开太平。尔部传谕直省学臣,训督士子,凡理学、道德、经济、典故诸书,务研求淹贯。明体则为真儒,达用则为良吏。果有实学,朕必不次简拔,重加任用。’
初,各省设督学道,以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充之。
惟顺天、江南、浙江为提督学政,用翰林官。
宣大、苏松、江安、淮扬、肇高先皆分设,既乃裁并。
上下江、湖南北则裁并后仍分设。
雍正中,一体改称学院,省设一人。
奉天以府丞、台湾以台湾道兼之。
甘肃自分闱后,始设学政。
各学教官,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一,皆设训导佐之。
员额时有裁并。
生员色目,曰廪膳生、增广生、附生。
初入学曰附学生员。
廪、增有定额,以岁、科两试等第高者补充。
生员额初视人文多寡,分大、中、小学。
大学四十名,中学三十名,小学二十名。
嗣改府视大学,大州、县视中学减半,小学四名或五名。
康熙九年,大府、州、县仍旧额,更定中学十二名,小学七名或八名。
后屡有增广。
满洲、蒙古、汉军子弟,初归顺天考试取进,满洲、汉军各百二十名,蒙古六十名。
康熙中减定满、蒙四十名,汉军二十名。
旋复增为满、蒙六十,汉军三十。
学政三年任满。
岁、科两试。
顺治十五年停直省科试,康熙十二年复之。
儒童入学考试,初用四书文、孝经论各一,孝经题少,又以性理、太极图说、通书、西铭、正蒙命题。
嗣定正试四书文二,覆试四书文、小学论各一。
雍正初,科试加经文。
冬月晷短,书一、经一。
寻定科试四书、经文外,增策论题,仍用孝经。
乾隆初,覆试兼用小学论。
中叶以后,试书艺、经艺各一。
增五言六韵诗。
圣祖先后颁圣谕广训及训饬士子文於直省儒学。
雍正间,学士张照奏令儒童县、府覆试,背录圣谕广训一条,著为令。
凡新进生员,如国子监坐监例,令在学肄业,以次期新生入学为满。
教官考校之法,有月课、季考,四书文外,兼试策论。
翌日讲大清律刑名、钱穀要者若干条。
月集诸生明伦堂,诵训饬士子文及卧碑诸条,诸生环听。
除丁忧、患病、游学、有事故外,不应月课三次者戒饬,无故终年不应者黜革。
试卷申送学政查覆。
讫於嘉庆,月课渐不举行。
御史辛从益以为言,诏令整顿。
嗣是教官多阘茸不称职,有师生之名,无训诲之实矣。
学政考覈教官,按其文行及训士勤惰,随时荐黜。
康熙中,令抚臣考试。
嗣教职部选后,赴抚院试。
四等以上,给凭赴任;五等学习三年再试,六等褫职。
雍正初,定四、五等俱解任学习。
六年考成俸满,尽心训导,士无过犯者,督、抚、学政保题,擢用知县。
学臣按临,谒先师,升明伦堂,官生以次揖见。
生员掣签讲书,各讲大清律三条,西乡立;讲毕,东乡立:俟行赏罚。
考试生员,旧例岁、科试俱四书文二、经文一。
自有给烛之禁,例不出经题。
雍正元年,科试增经文,冬月一书、一经。
六年,更定岁试两书、一经,冬月一书、一经。
科试书一、经一、策一,冬月减经文。
乾隆二十三年,改岁试书一、经一,科试书一、策一、诗一,冬月亦如之。
欠考,勒限补行。
三次,黜革。
后宽其例,五次以上乃黜。
驻防考试,清初定制,各省驻防弁兵子弟能读书者,诣京应试。
乾隆时,参领金珩请许岁、科试将军先试骑射,就近送府院取进。
严旨切责。
嘉庆四年,湖南布政使通恩奏如金珩言,诏议行。
应试童生,五六名取进一名,佐领约束之。
训习清语、骑射,府学课文艺。
明年谕曰:’我满洲根本,骑射为先。若八旗子弟专以读书应试为能,轻视弓马,怠荒武备,殊失国家设立驻防之意。嗣后各省驻防官弁子弟,不得因有就近考试之例,遂荒本业。’
汉军设廪、增,自顺治九年始。
康熙十年,满、蒙亦设廪、增。
初制各二十名,嗣减汉军十名。
雍正间定额,满、蒙六十,汉军三十。
直省廪、增额,府四十,州三十,县二十,卫十。
其新设者,府学视州学,州学视县学。
其一学分两学,则均分其额,或差分之。
六等黜陟法,视明为繁密。
考列一等,增、附、青、社俱补廪。
无廪缺,附、青、社补增。
无增缺,青、社复附,各候廪。
原廪、增停降者收复。
二等,增补廪,附、青、社补增。
无增缺,青、社复附。
停廪降增者复廪。
增降附者复增,不许补廪。
三等,停廪者收复候廪。
丁忧起复,病痊考复,缘事辨复,增降附者许收复,青衣发社者复附,廪降增者不许复。
四等,廪免责停饩,不作缺,限读书六月送考。
停降者不许限考。
增、附、青、社俱扑责。
五等,廪停作缺。
原停廪者降增,增降附,附降青衣,青衣发社,原发社者黜为民。
六等,廪膳十年以上发社,六年以上与增十年以上者,发本处充吏,馀黜为民。
入学未及六年者发社。
科试一、二等送乡试,帮补廪、增,如岁试大率祗列三等。
八旗生员给钱粮,考列四等以下停给,次届列一、二、三等给还。
优等补廪、增,劣等降青、社,如汉生员。
八旗故重骑射,往往不苛求文艺,但置后等。
凡优恤诸生,例免差徭。
廪生贫生给学租养赡。
违犯禁令,小者府、州、县行教官责惩,大者申学政,黜革后治罪,地方官不得擅责。
学政校文外,赏黜优劣,以为劝惩。
如教官徇庇劣生不揭报,或经揭报,学政不严加惩处,分别罚俸、镌级、褫职。
其大较也。
光绪末,科举废,丙午并停岁、科试。
天下生员无所讬业,乃议广用途,许考各部院謄录。
并於考优年,令州县官、教官会保申送督、抚、学政,考取文理畅达、事理明晰者,大省百名,中省七十名,小省五十名,咨部以巡检、典史分别註选,或分发试用。
各省学政改司,考校学堂。
未几学政裁,教官停选。
在职者,凡生员考职、孝廉方正各事属之,俸满用知县,或以直州同、盐库大使用。
儒学虽不废,名存实亡,非一日矣。
武生附儒学,通称武生。
顺治初,京卫武生童考试隶兵部。
康熙三年,改隶学院,直省府、州、县、卫武生,儒学教官兼辖之。
骑射外,教以武经七书、百将传及孝经、四书。
学政三年一考。
顺天旧设武学,自八旗设儒学教官,兼辖满洲、蒙古、汉军武生,裁武学官。
大、宛两县武生,顺天教官辖之,学额如文生童例,分大、中、小学。
自二十名递减至七八名。
考试分内、外场,先外场骑射,次内场策论。
岁试列一、二等,准作科举。
故武生有岁试无科试。
各省书院之设,辅学校所不及,初於省会设之。
世祖颁给帑金,风励天下。
厥后府、州、县次第建立,延聘经明行修之士为之长,秀异多出其中。
高宗明诏奖劝,比於古者侯国之学。
儒学浸衰,教官不举其职,所赖以造士者,独在书院。
其裨益育才,非浅鲜也。
又有义学,社学。
社学,乡置一区,择文行优者充社师,免其差徭,量给廪饩。
凡近乡子弟十二岁以上令入学。
义学,初由京师五城各立一所,后各省府、州、县多设立,教孤寒生童,或苗、蛮、黎、瑶子弟秀异者。
规制简略,可无述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八十一-译文
古代选拔士人的方法,没有比西周时期更完备的,而得到的人才也以成周时期最为丰富。从唐朝以后,废除了选举制度,改为通过科目考试选拔人才,这一制度历代相沿。而明朝则专门选取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易经》、《尚书》、《诗经》、《春秋》、《礼记》五经的内容来命题考试士人,这被称为制义。清朝沿袭明朝的制度,两百多年间,虽然有通过其他途径进入仕途的人,但最终都不能与通过科举出身的人相比。康熙、乾隆两朝,特别开设制科,选拔博学鸿词,号称得到了很多人才。然而,所考试的内容也仅仅是诗、赋、策论而已。到了末期,世事变化迅速。有人认为科举制度下的人才不足以应对时事,于是坚决废除科举,兴办学校。采纳东西方各国的教育新制度,改变唐朝、宋朝以来选举的旧规则。学校制度的前后变化,明显分为两件事。现在综合其章节制度沿革、新旧异同的原因,记载在文章中。
清朝的学校,最初沿袭明朝的制度。京城称为国学,并设立了八旗、宗室等官学。直省称为府、州、县学。
世祖定都燕京后,修缮了明朝的北监作为太学。顺治元年,设立了祭酒、司业以及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籍、典簿等官职。设置了六堂作为讲习的地方,分别是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这些都沿袭了明朝的旧制。少詹事李若琳首先担任祭酒,建议仿效明朝初期的制度,广泛招收学生,除了官生有恩荫之外,七品以上官员的子弟中勤奋好学的,以及除了贡生之外,廪生、增生、附生中文义优秀的人,都允许通过提学考选送入国子监。他还说,学以国子监命名,所谓国之贵游子弟就在这里学习。前朝的公、侯、伯、驸马初次袭封授官的人,都进入国学读书。满洲有志向学习的勋臣子弟,也请送入国子监学习。皇帝下诏同意增设满洲司业、助教等官职,这标志着八旗子弟开始进入国子监。此后,制度逐渐限制,条例多次更改,变得更加详备。学习的学生有贡生和监生。贡生共有六种: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监生共有四种:恩监、荫监、优监、例监。荫监有两种:恩荫、难荫。统称为国子监生。
六堂的学习,分为内班和外班。最初,内班有一百五十名学生,每堂二十五名;外班有一百二十名学生,每堂二十名。户部每年发放帑银,用于提供膏火(照明燃料),并给予不同的奖励,其余的用于周济。乾隆初期,内班每堂增加到三十名,内外班共有三百名。随后裁减外班一百二十名,增加内班的膏火,将内班的二十四名改为外班。嘉庆初期,因为八旗以及大、宛两县的肄业生家离学校近,不住宿舍,不允许补充内班。补充班的学生需要先去国子监参加考试,称为考到。考得第一、二等的学生再进行复试,称为考验。贡生第一、二等,监生第一等,才允许肄业。假期结束后返回国子监称为复班。内班学生原本依亲居住在馆舍,满、蒙、汉军恩监生学习翻译或骑射,不能整月学习的,改为外班。旷课一次,无故离学三次以上,按照规定处罚改为外班。设立集愆册,处理各种不遵守教规的人。出入必须记录在簿册上,由监丞负责管理。省亲、完婚、丁忧、告病以及与同住伯、叔、兄长丧亡而无子的人,可以请假回家,限期返回国子监。延误期限会受到惩罚,私自回家会被开除,冒名顶替会被除名。
考试的方法是,每月初一日和十五日举行释奠礼后,博士厅召集学生,讲解经书。上旬由助教讲解经义。每月十五日,学正、学录各讲解一次。会讲、覆讲、上书、覆背,每月三次,周而复始。学习的内容包括四书、五经、性理、通鉴等书籍,那些兼通十三经、二十一史,博极群书的人,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来学习。每天模仿晋朝、唐朝的名帖数百字,设立日课册,每十天呈交助教等批改,每月初一日和十五日呈交堂上查验。祭酒、司业每月十五日轮流批改四书文一篇、诗一首,称为大课。祭酒每季度考试,司业每月考试,都使用四书、五经的文章,以及诏书、诰命、表章、策论、判词。每月初一日,博士厅考试经文、经解以及策论。每月三日,助教考试,十八日,学正、学录考试,各试四书文一篇、诗一首、经文或策论一篇。
积分历事的方法,国初就开始实行。监生在国子监学习期满后,被分配到部院练习政体。三个月考核勤勉情况,一年期满后参加廷试。有些监生可以免除坐监,或者免除一个月或两个月的监期,这是特殊的恩诏,不是常规。顺治三年,祭酒薛所蕴上奏制定了汉监生的积分法,除了常规课外,每月考试经义、策论各一篇,符合要求的人选为一等。一年内考得一等十二次为及格,可以免除监期,参加廷试超选。十五年,祭酒固尔嘉浑提议:让监生在考到日,选拔优秀的人允许积分;不参加的,期满后咨询部院历事。积分法一年为限。除了常规课外,每月考得一等给一分,二等半分,二等以下不给分。有五经兼通,全史精通,或者擅长模仿锺繇、王羲之等人的书法,即使文章不及格,也给一分。积满八分为及格,每年不超过十余人。恩贡、拔贡、岁贡、副贡,咨询部院历满后考核职级,按照教习贡生的例子,上上卷用通判,上卷用知县。例贡历满后考核职级,与不积分的贡生一样参加廷试。每百名取正印八名,其余用州、县佐贰。积分不足的,原来分到部院的,咨询部院不能优先选用。原来再次肄业满分的人可以继续学习。康熙初期,停止了积分法,后来就不再实行了。康熙初期,并停止了拨历,期满后咨询部院考试,使用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吏目。从此部院各司没有监生,只有考选通文理能楷书的人,送修书各馆,比较年劳议叙,按照应得的职衔选用,优秀的人可能还会加等。
监生在国子监的学习期间,恩贡六个月,岁贡八个月,副贡廪膳六个月,增生、附生八个月,拔贡廪膳十四个月,增生、附生十六个月,恩荫二十四个月,难荫六个月,例贡廪膳十四个月,增生、附生十六个月,俊秀二十四个月。例监按照捐监的月份计算,为三十六个月。雍正五年,规定了除监期的计算方法。各监生肄业,通常以连闰扣满三年为期。请假、丁忧、考劣、记过,则扣除月日。请假按期到监,或者超过期限而本籍有司官出具证明的,仍然前后通算。
在旧制度下,祭酒、司业总理监务。雍正三年,开始设立管理监事大臣。乾隆二年,孙嘉淦担任刑部尚书时管理监事。起初,孙嘉淦在世宗朝担任司业,上奏说:‘学校的教育,应该先学习经术,请敕令天下学臣,选拔学生进入太学,九卿推荐经明行修之士担任助教,统一以经术培养人才。三年后考核,选拔出合适的人才以备任用。’这个提议还没有实施,他就被调任祭酒,再次提出之前的请求,世宗同意了。
在此之前,太学生名义上是坐监学习,实际上大多数都分散居住。遇到释奠、堂期、季考、月课时,才暂时集中。监内原有号房五百多间,年久失修,而且经费不足,无法容纳所有学生。孙嘉淦说:‘各省选拔的贡生都聚集在京城,需要住监的有三百多人。六堂只能读书,不能居住。请求分配监南官房,让助教等官员和肄业生居住。每年提供六千两银子作为讲课、桌饭、衣服、赈助的费用。’这个请求得到了批准,这就是南学。
这时,他提议仿效宋儒胡瑗经义、治事分斋的方法。明经的人,或者专攻一经,或者兼学其他经书,务必研究御纂折中、传说等书籍,探究其根本,讲明人伦日常的道理。治事的人,如历代典礼、赋役、律令、边防、水利、天官、河渠、算法等。或者专攻一件事,或者兼攻几件事,务必彻底研究其源流利弊。考试时,必须以经术深厚、通达事理、验稽古爱民之识为标准。三年期满,分别等级,以示奖励和惩罚。这个提议得到了批准。
命令学生有心得或疑问,逐条记录,呈给助教批改,按期呈堂。季考月课,改为四书题目一个,五经讲义题目各一个,治事策问一个。当时高宗特别重视太学,孙嘉淦严格设立课程,奖励和诱导非常到位,六堂讲师都是一时之选。举人吴鼎、梁锡玙,都因推荐经学而授予司业。进士庄亨阳,举人潘永季、蔡德峻、秦蕙田、吴鼐,贡生官献瑶、王文震,监生夏宗澜,都因潜心经学,先后被推荐为本监属官。分任六堂,各负责一经,当时有‘四贤五君子’之称。师生众多,都奋发努力,研究实学。
祭酒赵国麟还提出,除了经义、治事之外,应该讲习时艺,请求颁发六堂钦定四书文资诵习。并得到批准。
清代临雍视学的典礼非常重视。顺治九年,世祖首次视察。事先,衍圣公、五经博士率领孔氏及先贤各氏族裔赴京观礼。皇帝举行释奠礼后,前往彝伦堂御讲幄。祭酒讲解四书,司业讲解经书。宣读制令,勉励太学诸生。第二天,赐予衍圣公冠服,国子监官员赏赐有差。各氏后裔送监读书。从此,历代都举行这一仪式。
乾隆四十八年,皇帝下诏说:‘考察古代国学的制度,天子曰辟雍,是用来行礼乐、宣扬德化、昭示文明而流传教化的,非常重要。国学是人文荟萃之地,规制应该尊贵。辟雍的设立,元、明以来,典制尚缺,应该增建以臻完善。’命令尚书德保,尚书兼管国子监事刘墉,侍郎德成,仿照礼经旧制,在彝伦堂南面营建。第二年,建成。第三年,高宗驾临辟雍行讲学礼。命令大学士、伯伍弥泰,大学士管监事蔡新,进讲四书。祭酒觉罗吉善、邹奕孝,进讲周易。颁布御论两篇,宣示义理。王、公、衍圣公、大学士以下官员,以及肄业观礼的学生,三千八十八人,在圜桥听讲。仪式结束后,赐宴礼部,恩赐有加。当时天子重视文化,群臣亲身经历,辅助文化,文风极盛。
嘉庆以后,视察典礼,一般都遵循不废止。咸丰初年,仍然举行了一次。
道光末年,下诏整顿南学,住学者有一百多人,监规颓废已久,难以振兴。咸丰军兴,岁费折发,章程也屡次更改。同治初年,因为国学专课文艺,对实学没有帮助,命令兼课论、策。用经、史、性理等书籍命题,奖励关注时务的人。第二年,增加岁费三千两。九年,恢复到原来的数额。选拔文行优秀者四十人住南学,提供丰厚的粮食,文风逐渐兴起。光绪二年,增加二十人。十一年,允许各省举人进入国子监,称为举监。此后,无论举人、贡监生,只要不是正印官未投供,举、贡未传到教习,都可以进入国子监,以扩大培养人才。
贡监生等类别多沿袭明制,岁贡,选取府、州、县学食廪年深者,依次升贡。顺治二年,命令直省岁贡士进京。府学每年一人,州学三年两人,县学两年一人,一正二陪。学政严格选拔,滥竽充数者发回原学。五人以上,学政罚俸。十五年,命令到部时详细审查,年富力强者,才允许送监。康熙元年,减少贡额,府三年两人,州两年一人,县三年一人。八年,恢复顺治二年例。二十六年,废除岁贡廷试。此后,只由学政按序考准,咨部选授本省训导。得到缺额后,巡抚再加考验,原入监者越来越少。
恩贡,因明制,国家有庆典或登极诏书,以当贡者充之。顺治元年,诏令直省府、州、县学,以本年正贡作恩贡,次贡作岁贡。历代恩诏都如此。九年,五氏子孙观礼生员十五人,送监读书,准作恩贡。乾隆以后,恩赐临雍观礼圣贤后裔廪、增、附生入监成为常例。至康、乾间,天子东巡,亲临阙里,选拔五氏、十三氏子孙生员贡成均,对圣裔加恩,非常制。
拔贡,因明选贡遗制,顺治元年举行。顺天六人,直省府学两人,州、县学各一人。康熙十年,命令学臣在考取一、二等生员内,选拔文行兼优者贡太学,这是祭酒查禄的提议。第二年,开始选拔八旗生员,满洲、蒙古两人,汉军一人。当时各省选贡多冒滥,三十七八年间,祭酒特默德、孙岳面试山西选拔张汉翀等六名,陕西吕尔恒等四名,广东陈其玮等三名,都文理不通,字画错误,原卷驳回,学臣参处,于是停止选拔。雍正元年,礼部尚书陈元龙上疏请求严格成均肄业之规。部议,太学监生,都由捐纳,能文之士稀少,应令学臣照旧例选拔送监。批准了。五年,世宗认为岁贡较食廪浅深,多年力衰疲之人,想得到英才,必须选拔。命令此后六年选拔一次。第二年,又命令学政选拔不拘一、二等生员,酌试时务策论,果有识见才干,再访平日品行,即未列优等,也允许选拔。因此,雍、乾间充贡国学,以选拔为最盛。
乾隆初期,朝廷制定了朝考制度,对于成绩列为一、二等的人,进行挑选并引见录用。成绩为三等的人则被安排在国子监学习。后来,挑选的例子被停止。三年学习期满后,祭酒等人会根据等级分别,核实并推荐,用于担任知县或教职。到了第七年,皇帝因为拔贡制度六年一次考试,导致很多人缺少机会,阻碍了举人的选拔之路。而且,优秀的学生在参加科举考试时,自然能够脱颖而出,不必专门依赖选拔来提升自己。于是改为十二年一次考试,并最终成为永久制度。到了十六年,因为全国各地的教官大多年老昏庸,滥竽充数,虽然规定每六年进行一次甄别,但长官们常常以闲散职务为借口,多方放宽条件。皇帝下令要详细甄别淘汰。朝廷大臣们商议,规定督抚三年内淘汰教职员的空缺,用朝考挑选的拔贡来补充。没有进入挑选的人,仍然在国子监学习。四十一年,规定朝考优秀者可以兼任七品小京官。五十五年,朝考开始使用复试。学政选拔分为两场,考试内容有四书文、经文、策论,后来增加了诗。乾隆十七年,经文改为经解。二十三年,增加了五言八韵诗。与督抚一起进行复试。朝考考试书法和一首诗。副榜生进入国子监,顺治二年,规定顺天乡试中式的副榜增、附生,可以成为贡监生。廪生、恩贡、拔贡、岁贡,可以免除坐监,直接参加廷试。十五年,其他贡生停止,只有副榜照旧解送。康熙元年,停止副贡额。十一年,因为查禄上奏,恢复了旧制中优贡和拔贡并重的选拔方式。
顺治二年,规定直省不拘廪生、增广生、附学生,选拔文行兼优者,大学两人、小学一人送入国子监。康熙二十四年,因为监生只有一种入监途径,贫穷的人无法有机会进入,按照顺治二年的例子选拔送入。雍正年间,开始区分贡监的名额,廪生、增广生可以成为优贡,附学生可以成为优监。乾隆四年,规定大省不超过五、六名,中省三、四名,小省一、二名,任缺无滥。学政三年与督抚一起保送,分两场考试,大致与选拔相同。考试内容有四书文、经解、经文、策论,后来增加了诗。二十三年,规定优秀生到部,如拔贡朝考的例子。考试书法和一首诗,文理通顺的升入太学;荒疏的则发回,由学政处理。二十九年,学臣有请求暂停举优的,部议拔贡十二年一次考试,而学臣三年任期满了,应该举优黜劣,全省不过数名,应该照旧例。嘉庆十九年,御史黄中杰上奏,请求与拔贡一样进行廷试录用。礼部议驳,请求免除来京朝考,表示体恤。皇帝认为优秀生经过朝考可以成为贡生,这符合贡于王廷的意义。停止朝考,因为名实不符。不同意。但最终因为没有录用条款,很多人不愿意来京报考。同治二年,议定甲子科开始廷试优秀生,仿照顺天乡试的例子,分为南、北、中卷。八旗、奉天、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为北卷,江苏、江西、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为南卷,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为中卷。考试成绩列为一、二等的人用知县、教职,三等的人用训导。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时称‘五贡’。科目之外,通过这些途径的人称为正途,以区别于杂流。
恩监,由八旗汉文官学生、算学满、汉肄业生考取。还有临雍观礼圣贤后裔,由武生、奉祀生、俊秀入监的人,都称为恩监。例贡与例监相似,由廪生、增广生、附学生或俊秀监生按照规定捐纳贡生的人,称为例贡;由俊秀捐纳监生的人,称为例监。所有捐纳入官都必须经过这一途径。无论是在监学习还是在籍,都称为监生。恩荫,所有满、汉子弟奉命送入国子监读书,恩诏分别内外文武品级,荫子入监。顺治二年,规定文官京四品、外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都送一个儿子入监。十一年,觉罗荫生按照各官荫生例子,统一送入国子监。包衣佐领下的官子弟,按照旧例不能成为荫监。康熙九年,这个例子被废除。宗室给予荫入监,从康熙五十二年开始。难荫始于顺治四年,因为陕西固原道副使吕鸣夏的儿子入监读书。九年,规定内外满、汉三品以上官,三年任期满了,勤事而死的人,荫一个儿子入监。后来扩大了这个例子,所有三司首领,州、县佐贰官死难的人,也可以荫子。
外国肄业生,康熙二十七年,琉球国王开始派遣陪臣子弟梁成楫等人随贡使来到,进入国子监学习。雍正六年,俄罗斯派遣官生鲁喀等人留学中国,用满、汉助教等教授他们,每月发放银米和器物,学成后遣返回国,先后络绎不绝。到了同治年间,琉球官生还有来的人。
其他如顺治二年,在随征入关的奉天十五学,选取三十人入监,作为全国的榜样。十一年,规定随征廪生可以成为贡监。有军功二等的人,可以成为生监。更有军功二等的人,可以成为贡生,称为功贡。不久这个例子停止,这是开国时权宜的制度。
考送校录,始于乾隆三年,命令国子监选择正途贡生,年富力强、字迹端正的人十人,送武英殿备抄录。年满进行评定。三十四年这个例子停止,归吏部抄录贡生内选取。后来因为吏部没有符合条件的人,仍然由在监的拔贡、副贡、优贡生考选。嘉庆年间增加了十名,后来不再实行。
五贡(指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就职时,学政和巡抚一起验收,然后根据科目、年份先后,恩贡、拔贡、副贡被选为教谕,岁贡被选为训导。康熙年间,允许捐纳岁贡,并用训导。雍正初期,允许捐纳贡生,教谕改为县丞,训导改为主簿。之后还允许廪生捐纳岁贡,使用训导;恩贡、拔贡、副贡中年富力强者,可以就职直隶州州判。嘉庆以后,所有朝考未录取的拔贡及恩贡、副贡、岁贡、优贡生,在乡试年份可以提出申请就职或就教。优贡就教时,排在岁贡之后,使用训导。道光初期,允许满族、蒙古族通过正途贡生就职,与满族官员一样,根据年份先后选用。贡监考职,规定必须监期已满才能参加考试。只有特恩考试,不拘监期是否已满。所有正途、捐纳的贡生、监生,以及候补生、教习、校录,都可以参加考试。已经就教、就职以及捐职、世袭职位的不得参加。最初制度,每年举行一次考职,贡生、监生一样,以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吏目为用。乾隆元年,规定考职在乡试年份,恩科不考。恩贡、拔贡、副贡考第一等以州同、第二等以州判、第三等以县丞选用。岁贡第一等以主簿、第二等以吏目选用。原就教者听其安排。捐纳贡监的考试按照岁贡的例子。五十六年停止考职。嘉庆五年,仅进行了一次。光绪三十一年,直隶总督袁世凯等人上奏停止科举,并提出了宽筹举贡生员出路的一条建议,‘请十年三科内优贡加额录取。己酉选拔如旧,朝考用京官知县。督、抚、学政三科内考选学贡通算学、地理、财政、兵事、交涉、铁路、矿务、警察、外国政法之一者,三年一次,保送若干名,略视会试中额两三倍。赴京试取者,用主事、中书、知县’。诏令审议并实施。第二年,政务处详细讨论,己酉拔贡按照原额加倍录取,本年丙午考优贡。以后每三年一次考试,视例额加四倍。廪生出贡允许加倍。部院考用誊录,分举人、五贡、生员三等。二年期满给予奖励。举人、优贡、拔贡,挑选优秀者改用七品小京官。又为广就职之例,五贡一体以直隶州州判,按察、盐运经历,散州州判、经历,县丞,分别选派,或分发试用。五贡在清朝末期,未曾被废弃。
算学属于国子监,称为国子监算学。乾隆四年,名额设置满族、汉族各十二人,蒙古族、汉军各六人。后来又设置了二十四名汉族肄业生。遵循御制数理精蕴,分为线、面、体三部。每部限一年通晓。七政限二年。有季考、岁考。五年期满考取者,满族、蒙古族、汉军学生上报部里,以本旗天文生序补。汉族学生举人用博士,贡监生童用天文生。
此外隶属于国学的还有八旗官学。顺治元年,若琳上奏:‘臣监僻在城东北角,满族子弟就学不便,建议在满洲八固山地方各建书院,以国学二厅、六堂教官分教之,以时赴监考课。’部里审议后实施。于是八旗各建学舍。每佐领下取官学生一名,以十名习汉书,其余习满书。二年,按照所蕴的建议,合并两旗为一学。每学教习十人,教习从京省生员中选取。之后学额屡有增减,教习在国学肄业生中考试选拔,只使用恩贡、拔贡、副贡、岁贡生。如果没有这样的人,按照规定监生也可以考取。举人原就,一例考选。雍正元年,在八旗蒙古护军、领催、骁骑内,挑选熟练国语、蒙古语者十六人,充任蒙古教习。过去官学生由佐领选送。五年,规定每旗额设百名。满族六十人,习清、汉书各半。蒙古族、汉军各二十人,通一旗选择,不拘佐领。年幼者习清书,稍长者习汉文。拨八旗教养兵额满族三十人,蒙古族、汉军各十人,钱粮分给学生。定汉教习每旗五人。乾隆初期,规定官学生肄业以十年为率,三年内讲诵经书,监臣考验,挑选资质聪颖有志向的学者,归汉文班;年长原学翻译者,归满文班。三年,钦派大臣考取汉文明通者,选拔为监生,升太学。与汉贡监研究明经治事,期满,挑选优秀者保荐,考选录用。八年,规定汉教习三年期满,分等引见。一等用知县,二等用知县或教职铨选。一等再教习三年,果实心训课者,知县即用。蒙古教习五年期满实心训课者,用护军校、骁骑校。满族助教每旗二人,以八旗文进士、举人,翻译进士、举人,恩贡、拔贡、副贡、岁贡生,文生员,翻译生员,废员,笔帖式考取。三十三年,下五旗包衣每旗增设学生十名。满族六人,蒙古族、汉军各二人,不给钱粮。五十四年,在每旗百名内裁减十名,选取经书熟、文理优者二十人,加给膏火资鼓励。嘉庆、道光以后,官学逐渐废弛,八旗子弟仅凭此进身。教习停年期满给予录用例,月课虚应故事。虽明令屡次督促,但难以振兴。光绪初期,力图整顿。每学以满、汉科甲官一人为管学官,专司考覈学生课程,教习勤惰。简派满、汉进士出身大员二人为管理八旗官学大臣。每学添设翰林编、检一员。月课季考,分司考校。春秋赴监会考如旧。
同、光年间,国学及官学培养的科举人才,也相当兴盛。然而囿于帖括,旧制鲜有变通。三十一年,监臣上奏在南学增设科学,不久,裁撤国子监,并设立学部。文庙祀典,设国子丞一人掌之。八旗官学改为学堂,算学也改为钦天监天文算学,隶属于钦天监。太学遂与科举一同废除。
宗学起源于虞朝,命令夔负责音乐,教育贵族子弟。夏、商、周三代没有宗学的名称,但教育内容已经完备。唐、宋以后,虽然有宗学的名称,但制度并不详细。清朝顺治十年,八旗各自设立宗学,挑选满洲生员作为教师。所有未封爵位的宗室子弟,十岁以上,都进入学校学习清文。雍正二年制定规定,左右两翼各设立满、汉学各一所,王、公、将军以及散居的宗室子弟十八岁以下,入学后分别学习清文和汉书,同时学习骑射。由一位王或公负责总管此事。设立总管和副管,由宗室中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清文教师两人,从闲散旗员、进士、举人、贡生、生员中挑选擅长翻译的人担任。骑射教师两人,从闲散旗员和擅长射箭的护军校中挑选。每十个学生设一个汉书教师,由礼部考取的举人、贡生担任。三年学习期满后,根据成绩分别录用。十一年,两所学各派翰林官两人负责课程,分日讲授经义和文法。乾隆初年,满、汉京堂各派一人总管学课,每月测试经义、翻译和射箭技艺。九年,规定每五年一次,由大臣联合测试两翼学生,钦定名次,记录在会试中式名单上。等到会试那年,学习翻译的学生,与八旗翻译贡生一同引见,授予进士,担任府属额外主事。学习汉文的学生,与天下贡士一同殿试,授予进士甲第,担任翰林部属等官。十年,考试汉文和翻译没有佳作。皇帝下旨说:“我朝崇尚根本事务,宗室子弟都讲究清文,精通骑射。实在担心学习汉文,会流于汉人浮夸的风气。世祖皇帝下令停止学习汉书,是为了敦厚根本、摒弃浮华。以后宗室子弟如果不能学习汉文,各自熟练武艺,储备为国家有用的器具。”第二年,规定学额,左翼七十人,右翼六十人。二十一年,裁减汉教习九人,改为翻译教习。增加骑射教习,每翼各一人。嘉庆初年,划定左右两翼学额,增加右翼十人。规定每所学教习满三人,汉四人。十三年,两翼各增加学额三十人,共一百人,成为永制。
觉罗学,雍正七年,皇帝下诏在八旗衙署旁边各设立一所满、汉学,觉罗子弟八岁到十八岁,入学读书习射,制度大致与宗学相同。总管由王或公担任,春秋两季进行考验。三年,钦派大臣与宗人府一同考试,分别进行奖惩。学成后,与旗人一同参加岁、科试以及乡、会试,并考用中书、笔帖式。学额:镶黄旗六十一人,正黄旗三十六人,正白旗、正红旗各四十人,镶白旗十五人,镶红旗六十四人,正蓝旗三十九人,镶蓝旗四十五人。满、汉教习,每旗各两人。只有镶白旗各一人。
景山官学,康熙二十四年,命令在北上门两旁的官房设立官学,挑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的幼童三百六十名。清文分为三房,每房设教习三人。汉书分为三房,每房设教习四人。最初,满教习使用内府官中老成的人,汉教习由礼部考取文理优秀的生员。不久改为挑选内阁擅长书法、射箭的中书担任教习,新进士中老成的人担任汉教习。雍正以后,汉教习由举人、贡生考取,三年期满,由部里记录任用。学生学习三年,考试列为一等使用笔帖式,二等使用库使、库守。乾隆四十四年,允许回子佐领下挑选补充四名学生。嘉庆年间,规定学额:镶黄旗、正白旗均为一百二十四人,正黄旗一百四十人,回童四人。
咸安宫官学,雍正六年,皇帝下诏挑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的幼童及八旗优秀人才九十名,让翰林官住在咸安宫教育他们。汉书分为十二房,清文分为三房,每房设教习一人,教射箭、教国语,各三人,按照景山官学的考试例子。五年,钦派大臣考试,一、二等使用七、八品笔帖式。汉教习三年、清语骑射教习五年,分别进行评定。乾隆初年,规定汉教习从新进士中选取,不足时,在明通榜举人中考取。期满后,进士使用主事、知县,举人使用知县、教职。二十三年以后,不论年份,允许学生考试翻译中书、笔帖式、库使。规定教习汉九人,满六人。
宗学、觉罗学隶属于宗人府,景山学、咸安宫学隶属于内务府。这些学的总管、教习等,大多缺乏通才,经费浪费。更严重的是,学校空置,期满时,例行报告完成的学生人数而已。光绪二十八年,翰林院侍读宝熙上奏请求参照同文馆并入大学堂的例子,将宗室、觉罗、八旗等官学合并为中、小学堂,都由管学大臣负责。皇帝同意了。
其他如世职官学,八旗及礼部义学,健锐营、外火器营、圆明园、护军营等学,都是清代特别设立的,学习满、蒙语言文字。
府、州、县、卫儒学,明代的制度已经完备,清朝沿袭了这些制度。世祖皇帝平定天下后,命令资助贫困学生,优免在学生员,官方提供粮食。顺治七年,将南京国子监改为江宁府学。不久颁布卧碑文,刻石立在各省学宫。皇帝下旨给礼部说:“帝王治理国家,文教是最重要的。臣子辅佐君主,经术是根本。自从明末扰乱,战争不断,学问之道,缺失未讲。现在天下渐渐安定,我将振兴文教,崇尚经术,以开创太平。你部传达给直省学臣,训导督促士子,凡理学、道德、经济、典故等书,务必深入研究。明白道理的成为真儒,通达实用的成为良吏。如果有真正的学问,我必定不按次序选拔,重用他们。”最初,各省设立督学道,由各部郎中进士出身的人担任。只有顺天、江南、浙江为提督学政,使用翰林官。宣大、苏松、江安、淮扬、肇高先前都分别设立,后来合并。上下江、湖南北在合并后仍然分别设立。雍正年间,统一改称为学院,省里设立一人。奉天由府丞、台湾由台湾道兼任。甘肃自分闱后,才开始设立学政。
各个学官的职位,府里设教授,州里设学正,县里设教谕,每个地方都设有一个,并且都有训导佐助他们。人员编制有时会裁减或合并。学生的类别有廪膳生、增广生、附生。刚入学的是附学生员。廪膳生和增广生有固定的名额,每年和每科考试中成绩优秀的人选补。学生的名额最初根据人文多少来分,分为大学、中学、小学。大学四十名,中学三十名,小学二十名。后来改为府里看大学的规模,大州和县里看中学规模减半,小学四名或五名。康熙九年,大府、州、县依旧保持原定名额,中学改为十二名,小学七名或八名。后来又多次增加名额。
满洲、蒙古、汉军子弟,最初归顺天考试录取,满洲、汉军各一百二十名,蒙古六十名。康熙中期减少到满、蒙四十名,汉军二十名。不久又增加到满、蒙六十名,汉军三十名。学政任期三年。每年和每科都有考试。
顺治十五年停止直省的科试,康熙十二年又恢复。儒童入学考试,最初用四书文、孝经论各一篇,孝经题目较少,又用性理、太极图说、通书、西铭、正蒙命题。后来确定正试四书文两篇,复试四书文、小学论各一篇。雍正初年,科试增加经文。冬天白天短,考试一篇文章、一部经书。不久确定科试除了四书、经文外,增加策论题目,仍然使用孝经。乾隆初年,复试也使用小学论。中叶以后,考试一篇书艺、一篇经艺。增加五言六韵诗。圣祖先后颁布圣谕广训及训饬士子文于直省儒学。
雍正年间,学士张照奏请令儒童县、府复试,背诵圣谕广训一条,作为命令。凡新进生员,如国子监坐监例,令在学肄业,依次期新生入学为满。
教官考校的方法,有月课、季考,除了四书文外,还兼试策论。第二天讲解大清律刑名、钱穀要者若干条。每月在明伦堂集合诸生,诵读训饬士子文及卧碑诸条,诸生环听。除丁忧、患病、游学、有事故外,不应月课三次者被戒饬,无故终年不应者被革除。试卷申送学政查覆。到嘉庆时,月课逐渐不举行。御史辛从益认为应该整顿,于是下诏令整顿。从此教官多不称职,有名无实。
学政考校教官,根据他们的文行和训导学生的勤惰,随时推荐或罢免。康熙中期,命令巡抚考试。后来教职部选后,去巡抚院考试。四等以上,给凭赴任;五等学习三年再试,六等免职。雍正初年,规定四、五等都要解任学习。六年考成俸满,尽心训导,学生无过犯者,督、抚、学政保题,提拔用为知县。
学臣巡视,拜见先师,升明伦堂,官生依次行礼。生员抽签讲书,各讲大清律三条,西乡立;讲毕,东乡立:俟行赏罚。
考试生员,旧例岁、科试都是四书文两篇、经文一篇。自从有了给烛之禁,例不出经题。雍正元年,科试增加经文,冬天一书、一经。六年,更定岁试两书、一经,冬天一书、一经。科试书一、经一、策一,冬天减经文。乾隆二十三年,改岁试书一、经一,科试书一、策一、诗一,冬天也如此。欠考,勒限补行。三次,免职。后来放宽了规定,五次以上才免职。
驻防考试,清初定制,各省驻防士兵子弟能读书的,到京城应试。乾隆时,参领金珩请允许岁、科试将军先试骑射,就近送府院取进。皇帝严厉责备。嘉庆四年,湖南布政使通恩奏请按照金珩的说法,下诏讨论实行。应试童生,五六名取进一名,佐领约束之。训练清语、骑射,府学教授文艺。明年下旨说:“我满洲的根本,骑射为先。如果八旗子弟专门以读书应试为能,轻视弓马,荒废武备,就失去了国家设立驻防的本意。以后各省驻防官员子弟,不得因为有就近考试的规定,就荒废本业。
汉军设廪、增,自顺治九年开始。康熙十年,满、蒙也设廪、增。最初各二十名,后来减少汉军十名。雍正年间定额,满、蒙六十,汉军三十。直省廪、增额,府四十,州三十,县二十,卫十。新设的,府学看州学,州学看县学。如果一学分两学,则平均分配名额,或者有所差别。
六等黜陟法,视明为繁密。考列一等,增、附、青、社都补廪。没有廪缺,附、青、社补增。没有增缺,青、社复附,各等待廪。原来的廪、增停降者恢复。二等,增补廪,附、青、社补增。没有增缺,青、社复附。停廪降增者恢复廪。增降附者恢复增,不允许补廪。三等,停廪者恢复等待廪。因丁忧起复,病愈考复,因事辨复,增降附者允许恢复,青衣发社者恢复附,廪降增者不允许恢复。四等,廪免责停饩,不作缺,限读书六月送考。停降者不允许限考。增、附、青、社都受罚。五等,廪停作缺。原来的停廪者降增,增降附,附降青衣,青衣发社,原来的发社者免职为民。六等,廪膳十年以上发社,六年以上与增十年以上者,发本处充吏,其余免职为民。入学未满六年者发社。科试一、二等送乡试,帮补廪、增,如岁试大率只列三等,八旗生员给钱粮,考列四等以下停给,次届列一、二、三等给还。优等补廪、增,劣等降青、社,如汉生员。八旗故重骑射,往往不苛求文艺,但置后等。
凡优恤诸生,例免差徭。廪生贫生给学租养赡。违犯禁令,小的由府、州、县教官责惩,大的上报学政,免职后治罪,地方官不得擅自责罚。学政校文外,赏罚优劣,以为劝惩。如果教官徇私庇护劣生不举报,或者已经举报,学政不严加惩处,分别罚俸、降级、免职。
光绪末年,科举废除,丙午年并停止岁、科试。天下生员无所依托,于是讨论扩大用途,允许考各部院誊录。并在考优年,令州县官、教官会保申送督、抚、学政,考取文理畅达、事理明晰者,大省一百名,中省七十名,小省五十名,咨部以巡检、典史分别任命,或分发试用。各省学政改司,考校学堂。不久学政裁撤,教官停止选拔。在职者,凡生员考职、孝廉方正等事属之,俸满用为知县,或以直州同、盐库大使使用。儒学虽然不废除,名存实亡,非一日之功。
武生附属于儒学,通常被称为武生。顺治初年,京城卫所的武生童子参加的考试隶属于兵部。康熙三年,改为隶属于学院,各省的府、州、县、卫所的武生,由儒学教官一并管理。除了骑射之外,还教授武经七书、百将传以及孝经、四书。学政每三年对武生进行一次考核。顺天(今北京)原来设立的武学,自从设立儒学教官后,同时管理满洲、蒙古、汉军武生,裁撤了武学官员。大、宛两县的武生,由顺天的教官管理,名额和文生童子一样,分为大、中、小学,名额从二十名逐渐减少到七八名。考试分为内场和外场,先进行外场的骑射,然后是内场的策论。每年考核优秀者可以进入一、二等,并且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因此,武生有岁试但没有科试。
各省的书院设立,是为了补充学校教育的不足,最初在省会设立。世祖(顺治帝)颁赐帑金,激励天下。此后,府、州、县依次建立,聘请学识和品行都优秀的人担任院长,优秀的人才多出自其中。高宗(乾隆帝)明文嘉奖和鼓励,将书院比作古代诸侯国的学校。儒学逐渐衰落,教官不能尽其职责,培养人才的希望就只寄托在书院上。书院对于培养人才的好处,是非常显著的。
还有义学和社学。社学是在乡村设立的一个区域,选择文行优秀的人担任社师,免除他们的徭役,并给予一定的粮食和津贴。凡是十二岁以上的乡村子弟都要入学。义学最初由京师五城各自设立一所,后来各省的府、州、县也多设立,教育孤儿、贫穷的学子,或者苗、黎、瑶族等少数民族的优秀子弟。规制比较简单,这里就不详细描述了。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八十一-注解
成周:成周是周朝的一个时期,大约在公元前1046年至公元前771年,是中国古代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成周时期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科目:科举制度下,科目是指考试科目,如进士、举人等。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始于隋朝,盛于唐宋,明清时期达到顶峰。
制义:制义是科举考试中的一种文体,要求考生按照特定的格式和内容写作,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学素养和写作能力。
康、乾两朝:康、乾两朝指的是清朝的康熙帝和乾隆帝的统治时期,康熙帝在位时间为1661年至1722年,乾隆帝在位时间为1735年至1796年。
制科:制科是科举制度中的一种特殊科目,主要选拔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如博学鸿词科。
世变日亟:世变日亟意味着社会变革非常迅速,形势多变。
学校:学校在这里指的是古代的教育机构,是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的地方。
国学:指古代国家设立的学校,培养官员的地方。
八旗:清朝的军事组织,由满洲人组成。
宗室:宗室指的是皇室的宗族成员。
府、州、县学:府、州、县学是地方上的学校,分别对应不同行政级别的教育机构。
六堂:六堂是国子监中的六个讲习之所,分别为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
祭酒:国子监的负责人。
司业:古代学官名,为国子监的副职,协助祭酒管理国子监。
博士:博士是古代的一种学官,负责教授经书。
助教:古代学官名,协助教授经学的学官。
学正:学正负责管理学生的学习纪律。
学录:学录是古代学校中的官员,负责记录学生的学业成绩。
典籍:典籍负责管理学校的书籍。
典簿:典簿负责管理学校的簿籍。
贡生:贡生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通过考试选拔的优秀生员,由地方官府保送至中央官府,再经过进一步考试,合格者可以进入国子监学习,成为贡生。贡生分为恩贡、拔贡、副贡、岁贡和优贡等,根据考试年份和成绩排名,有不同的选用方式。
监生:指国子监的学生。
荫监:荫监是指通过官荫进入国子监学习的学生。
例监:科举制度中的一种学生,指按照规定条件捐纳成为监生。
恩荫:科举制度中的一种选拔方式,指官员的子孙因祖先的功绩而获得进入国子监学习的机会。
难荫:科举制度中的一种选拔方式,指因父亲或祖父在战争中牺牲而获得进入国子监学习的机会。
国子监生:国子监生是指国子监的学生。
内班:内班是指国子监中的高级学生。
外班:外班是指国子监中的普通学生。
帑银:帑银是指国家财政储备的银两。
膏火:膏火是指用于照明和取暖的油脂。
考到:考到是指通过考试进入国子监。
考验:考验是指对考到的学生进行进一步的考试。
大课:大课是指国子监中的主要课程。
廷试:廷试是指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用于选拔高级官员。
积分法:积分法是指通过积分来选拔优秀学生的方法。
连闰:连闰是指连续的闰月。
丁忧:丁忧是指因家中亲人去世而需要服丧。
记过:记过是指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
修书各馆:修书各馆是指负责编纂书籍的机构。
议叙:议叙是指对官员的功绩进行评价和记录。
职衔:职衔是指官员的官职名称。
连闰扣满三年为期:连闰扣满三年为期是指计算学生肄业时间时,连续的闰月也要算入三年期限中。
总理监务:总理监务是指管理国子监日常事务的职责。
雍正三年:清朝雍正帝的第三个年号,即1725年至1735年。
乾隆二年:清朝乾隆帝的第二年,即1737年。
孙嘉淦:清朝官员,曾任刑部尚书,以管监事著称。
世宗:指清朝的雍正帝。
经术:指儒家经典的研究和学问。
太学:古代最高学府,负责培养国家官员。
九卿:指清朝中央政府的九位高级官员。
号房:指国子监内为学生提供的住宿房间。
资斧:指经费。
南学:指国子监南部的学舍。
宋儒胡瑗:北宋时期著名儒学家胡瑗。
经义:指儒家经典的意义和解释。
治事:指处理实际事务的能力。
礼部:清朝六部之一,负责礼仪、科举等事务。
衍圣公:孔子后裔的封号,负责管理孔庙和孔氏家族事务。
彝伦堂:国子监的主要建筑之一,用于举行重要仪式。
辟雍:古代天子行礼乐、宣德化、昭文明的地方。
岁贡:岁贡是贡生的一种,每年由地方官府保送至中央官府,成绩优秀者可进入国子监学习。
恩贡:恩贡是贡生的一种,由皇帝赐予,无需考试,直接进入国子监学习。
拔贡:拔贡是贡生的一种,通过地方官府选拔,成绩优秀者进入国子监学习。
选贡: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一种贡举方式,由地方官学选拔优秀学生到国子监。
捐纳:指通过捐钱购买官职或学官资格的制度。
朝考制:指清朝时期对科举考试中成绩优异者的选拔制度,通过朝考来选拔人才。
拣选:挑选,选拔。
引见录用:被皇帝召见后,予以录用。
劄监肄业:被安排在国子监学习。
覈实保荐:核实情况后推荐。
举人铨选之路:科举考试中举人的选拔途径。
生员优者:成绩优秀的学生。
科举:科举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官员和人才的制度,通过考试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官场。
优贡:科举制度中的一种选拔方式,指优秀贡生。
贡监:科举制度中的一种选拔方式,指贡生进入国子监学习。
廪生:廪生是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一种特殊生员,由地方官府提供生活费用,免试进入国子监学习。
副贡:副贡是贡生的一种,成绩仅次于拔贡,进入国子监学习。
正途:科举制度中的正式途径,指通过科举考试获得官职。
杂流:科举制度中的非正式途径,指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官职。
恩监:科举制度中的一种学生,指由皇帝恩赐进入国子监学习的学生。
例贡:科举制度中的一种选拔方式,指按照规定条件捐纳成为贡生。
包衣佐领:清朝官职,指官员的家仆。
琉球:古代对今天的日本琉球群岛的称呼。
随征:随军出征。
校录:国子监选送的学生,用于抄录文献。
謄录:抄写记录。
教谕:古代县一级的教育官员,负责管理县学。
训导:古代教育机构中的辅助官员,协助教官进行教学和管理。
县丞:县丞是古代官职,负责协助县令管理县务。
主簿:主簿是古代官职,负责管理文书、档案等事务。
国子监:古代中国的最高学府,负责培养官员。
八旗官学:八旗官学是清朝为八旗子弟设立的学校,以培养军事和政治人才。
算学:算学是古代数学的称呼,包括天文、地理、工程等方面的数学知识。
天文生:天文生是专门学习天文知识的生员,负责观测天文现象。
笔帖式:笔帖式是明清两代的官职,负责文书工作。
废员:废员是指被免职或退休的官员。
帖括:帖括是科举考试中的题目,通常包括经书和史书的内容。
文庙:文庙是祭祀孔子的庙宇,也是古代教育机构之一。
钦天监:钦天监是古代负责天文观测和历法制定的官署。
宗学:宗学是古代中国专为皇室宗族子弟设立的教育机构,旨在传授儒家经典、满文、骑射等技艺,培养符合皇族要求的子弟。
夔:夔是古代传说中的音乐神,此处指古代音乐官。
教胄子:教胄子指教育贵族子弟。
三代:指夏、商、周三代,此处指古代的三个朝代。
满洲生员:满洲生员指满族学生。
清书:清书指满文书籍。
王、公、将军:王、公、将军指皇室成员和高级官员。
閒散宗室子弟:閒散宗室子弟指没有官职的皇室宗族子弟。
骑射:骑马和射箭,古代武艺的基本技能。
翰林官:翰林官是清朝设立的一种官职,负责起草诏令、编纂史书等。
会试:会试是明清两代科举考试中的第三级考试,考中者称进士。
岁、科试:岁试和科试是明清两代科举考试中的地方考试。
中书:中书是明清两代的官职,负责文书工作。
库使、库守:库使、库守是明清两代的官职,负责管理仓库。
内府:内府指皇宫内部。
佐领、管领:佐领、管领是清朝的军事和行政单位。
翰林院:翰林院是明清两代的官方学术机构。
世职官学:世职官学是指专为有世袭官职的人设立的学校。
义学:古代民间设立的教育机构,主要面向贫困学生。
健锐营、外火器营:健锐营、外火器营是清朝的军事组织。
圆明园:圆明园是清朝的一座大型皇家园林。
护军营:护军营是清朝的军事组织。
儒学:儒家学说。
江宁府学:江宁府学是明清两代的学校之一。
卧碑文:卧碑文是指刻在石碑上的文字,通常用于纪念或传达官方命令。
督学道:督学道是明清两代的官职,负责管理地方教育。
学院:古代教育机构,负责管理教育事务。
奉天:奉天是明清两代的行政区划名。
台湾:台湾是明清两代的行政区划名。
甘肃:甘肃是明清两代的行政区划名。
闱:闱是指科举考试的考场。
教官:负责教育的人员。
府:古代中国的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
州:古代中国的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县级市或县。
县:古代中国的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县。
生员:古代科举制度中的学生,通过考试获得入学资格。
廪膳生:古代科举制度中,由官府提供食宿的学生。
增广生: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增广名额获得入学资格的学生。
附生:古代科举制度中,尚未获得正式入学资格的学生。
岁试:古代科举制度中,每年举行的考试。
科试:古代科举制度中,每三年举行的考试。
四书:儒家经典中的《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部书的合称。
孝经:儒家经典之一,讲述孝道。
性理:指人的本性及其道理。
太极图说:古代哲学著作,讲述宇宙的本源。
通书:古代哲学著作,讲述宇宙和人生的道理。
西铭:儒家经典《孟子》中的一篇。
正蒙:儒家经典《孟子》中的一篇。
圣谕广训:皇帝的教诲和训示。
训饬士子文:对学生的教诲和训诫。
月课:每月进行的学业考核。
季考:每季度进行的学业考核。
大清律刑名:清朝的法律。
钱穀:财政和粮食。
御史:古代中国的监察官员。
辛从益:清朝的一位御史。
抚臣:古代地方行政官员。
抚院:古代地方行政机构。
凭:凭证,证明身份或资格的文件。
擢用:提拔使用。
谒:拜访。
掣签:抽签决定顺序。
乡试:古代科举制度中,省一级的考试。
给烛之禁:禁止使用蜡烛的规定。
驻防:清朝在边疆地区设立的军事防御。
弁兵:清朝的士兵。
给钱粮:提供粮食。
廪:古代官府提供的食宿。
黜陟:官员的升降。
优恤:优待和抚恤。
差徭:古代农民应尽的劳役和赋税。
巡检:古代地方行政官员。
典史:古代地方行政官员。
註选:选拔。
司:负责。
裁:裁减。
停选:停止选拔。
知县:古代的地方行政官员,负责一个县的行政事务。
武生:指古代学习武艺的学生,附属于儒学,通称武生。他们不仅学习武艺,还要学习儒家的经典和道德。
顺治初:顺治帝初年,指清朝顺治皇帝在位初期。
京卫武生童:京卫,指京城卫戍部队;武生童,指学习武艺的年轻学生。
兵部:古代官署名,负责军事事务。
康熙三年:康熙皇帝在位第三年,指公元1664年。
直省府、州、县、卫武生:直省,指直接管理的省份;府、州、县、卫,指地方行政单位;武生,指学习武艺的学生。
儒学教官:儒学,指儒家学说;教官,指负责教育的人员。
武经七书:古代武学经典著作的统称。
百将传:记载古代将领生平事迹的书籍。
学政:古代负责地方教育行政的官员。
顺天:古代行政区划名,指直隶省,今河北省。
武学:古代学习武艺的机构。
帑金:国库的钱财。
世祖:指清朝的顺治皇帝。
高宗:指清朝的乾隆皇帝。
侯国之学:古代诸侯国设立的学校。
造士:培养人才。
社学:古代乡村设立的教育机构,以乡为单位。
社师:社学的教师。
廪饩:古代官府供给的粮食和食宿。
孤寒生童:指贫困家庭的学生。
苗、蛮、黎、瑶子弟:指少数民族的学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八十一-评注
武生附儒学,通称武生。此句开篇点明了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存在,他们既习武艺,又通儒学,体现了古代中国文武并重的教育理念。
顺治初,京卫武生童考试隶兵部。此句描述了顺治年间,京卫武生童的考试由兵部负责,反映了当时军事与教育的紧密联系。
康熙三年,改隶学院,直省府、州、县、卫武生,儒学教官兼辖之。这句话说明了康熙三年后,武生考试由学院负责,同时儒学教官也兼管武生,这体现了儒学对武生的教育和引导作用。
骑射外,教以武经七书、百将传及孝经、四书。学政三年一考。此句揭示了武生教育的内容,除了骑射之外,还教授武经七书、百将传等军事经典和孝经、四书等儒家经典,体现了武生教育的全面性。
顺天旧设武学,自八旗设儒学教官,兼辖满洲、蒙古、汉军武生,裁武学官。大、宛两县武生,顺天教官辖之,学额如文生童例,分大、中、小学。自二十名递减至七八名。考试分内、外场,先外场骑射,次内场策论。岁试列一、二等,准作科举。故武生有岁试无科试。这一段详细描述了顺天武学的设置和考试制度,说明了武生教育的层级和考试内容,以及武生与科举考试的关系。
各省书院之设,辅学校所不及,初於省会设之。世祖颁给帑金,风励天下。厥后府、州、县次第建立,延聘经明行修之士为之长,秀异多出其中。高宗明诏奖劝,比於古者侯国之学。儒学浸衰,教官不举其职,所赖以造士者,独在书院。其裨益育才,非浅鲜也。这一段论述了书院在地方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书院的教育内容和培养的人才,反映了儒学教育的传承和发展。
又有义学,社学。社学,乡置一区,择文行优者充社师,免其差徭,量给廪饩。凡近乡子弟十二岁以上令入学。义学,初由京师五城各立一所,后各省府、州、县多设立,教孤寒生童,或苗、蛮、黎、瑶子弟秀异者。规制简略,可无述也。这一段介绍了义学和社学的设立及其教育对象,说明了古代教育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教育的普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