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时期的法家学派代表人物之一,韩国贵族,兼具政治家与思想家的双重身份。韩非的法家思想主张法治和权力集中,强调君主绝对权威,对后来的政治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
年代:成书于战国时期(约公元前3世纪)。
内容简要:《韩非子》是韩非的政治哲学和法家思想的代表作,全书以法治为核心,提倡国家治理应依靠严刑峻法与有效的行政手段,而非依赖个人道德或君主的仁爱。韩非强调“法、术、势”三者结合,即法律、权谋与权力的运作,提出治国理政必须强化中央集权,制定严密的法律制度,同时掌握与运用权谋技巧。书中通过多个案例分析,展现了法治的必要性,并批判了儒家和其他学派的“仁爱”之道。《韩非子》不仅在中国古代政治哲学中占有重要地位,也为后代的政治治理提供了理论支持,影响深远。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韩非子-有度-原文
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社稷也,而荆以亡。
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
燕襄王以河为境,以蓟为国,袭涿、方城,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
魏安釐王攻燕救赵,取地河东;攻尽陶、魏之地;加兵于齐,私平陆之都;攻韩拔管,胜于淇下;睢阳之事,荆军老而走;蔡、召陵之事,荆军破;兵四布于天下,威行于冠带之国;安釐王死而魏以亡。
故有荆庄、齐桓公,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魏安釐,则燕、魏可以强。
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
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
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
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
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
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
忘主外交,以进其与,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也。
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
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
忠臣之所以危死而不以其罪,则良臣伏矣;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则奸臣进矣。
此亡之本也。
若是,则群臣废法而行私重,轻公法矣。
数至能人之门,不一至主之廷;百虑私家之便,不一图主之国。
属数虽多,非所尊君也;百官虽具,非所以任国也。
然则主有人主之名,而实托于群臣之家也。
故臣曰:亡国之廷无人焉。
廷无人者,非朝廷之衰也;家务相益,不务厚国;大臣务相尊,而不务尊君;小臣奉禄养交,不以官为事。
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断于法,而信下为之也。
故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
能者不可弊,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则君臣之间明辩而易治,故主仇法则可也。
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
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
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而上尽制之。
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头,下以修足;清暖寒热,不得不救;镆铘傅体,不敢弗搏慼,无私贤哲之臣,无私事能之士。
故民不越乡而交,无百里之感。
贵贱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
今夫轻爵禄,易去亡,以择其主,臣不谓廉。
诈说逆法,倍主强谏,臣不谓忠。
行惠施利,收下为名,臣不谓仁。
离俗隐居,而以诈非上,臣不谓义。
外使诸候,内耗其国,伺其危险之陂,以恐其主曰;’交非我不亲,怨非我不解’。
而主乃信之,以国听之。
卑主之名以显其身,毁国之厚以利其家,臣不谓智。
此数物者,险世之说也,而先王之法所简也。
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从王之指;无或作恶,从王之路。’
古者世治之民,奉公法,废私术,专意一行,具以待任。
夫为人主而身察百官,则日不足,力不给。
且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
先王以三者为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数,审赏罚。
先王之所守要,故法省而不侵。
独制四海之内,聪智不得用其诈,险躁不得关其佞,奸邪无所依。
远在千里外,不敢易其辞;势在郎中,不敢蔽善饰非;朝廷群下,直凑单微,不敢相逾越。
故治不足而日有馀,上之任势使然之。
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东西易面而不自知。
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
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
峻法,所以凌过游外私也;严刑,所以遂令惩下也。
威不贰错,制不共门。
威、制共,则众邪彰矣;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刑不断,则邪不胜矣。
故曰: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比。
故绳直而枉木断,准夷而高科削,权衡县而重益轻,斗石设而多益少。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
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
厉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
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
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之而传之。
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韩非子-有度-译文
国家不会永远强大,也不会永远弱小。如果遵守法律的人强大,那么国家就会强大;如果遵守法律的人弱小,那么国家就会弱小。
楚庄王吞并了二十六个国家,开拓了三千里的土地;庄王死后,楚国也就灭亡了。
齐桓公吞并了三十个国家,开拓了三千里的土地;桓公死后,齐国也就灭亡了。
燕昭王以黄河为边界,以蓟城为国都,攻占了涿、方城,打败了齐国,平定了中山国,有燕国的人就重,没有燕国的人就轻;昭王死后,燕国也就灭亡了。
魏安釐王攻打燕国救援赵国,夺取了河东的土地;攻占了陶、魏的全部土地;对齐国用兵,私下平定了陆地的都城;攻打韩国,夺取了管地,在淇水之下取得了胜利;在睢阳的事务中,楚军年老而逃走;在蔡、召陵的事务中,楚军被打败;军队遍布天下,威势行于冠带之国;安釐王死后,魏国也就灭亡了。
所以,如果有楚庄王和齐桓公,那么楚国和齐国可以称霸;如果有燕昭王和魏安釐王,那么燕国和魏国可以强大。现在他们都灭亡了,是因为他们的群臣官吏都忙于搞乱国家而不忙于治理国家。
他们的国家已经混乱和弱小了,而且他们都放弃了国家的法律而私自谋利,这就像是背着柴去救火,混乱和弱小到了极点!
所以在当今这个时代,能够去除私心曲意而遵守公法的,民众就会安宁国家就会治理;能够去除私行而执行公法的,那么军队就会强大而敌人就会弱小。
所以审慎得失有法度制度的人,如果能在群臣之上加以运用,那么君主就不会被欺诈;审慎得失有权衡标准的人,如果用来听取远方的事务,那么君主就不会被欺骗以天下的轻重。
现在如果以赞誉来推荐能人,那么臣子就会离君主而向下结党;如果以党派来选拔官员,那么民众就会忙于交际而不求助于法律。
所以官员失去能力,国家就会混乱。
如果以赞誉作为奖赏,以诽谤作为惩罚,那么喜欢奖赏而厌恶惩罚的人,就会放弃公行,行私术,相互勾结。
忘记君主,从事外交,以推进自己的利益,那么臣子对君主的服务就会变得薄弱。
交往的人多,朋友多,内外结党,即使有大过错,他们的掩饰也很多。
所以忠臣因非罪而危险死亡,奸邪之臣因无功而安逸。
忠臣之所以危险死亡而不因其罪,那么良臣就会隐退;奸邪之臣之所以安逸而不因其功,那么奸臣就会上升。
这是国家灭亡的根本。
如果是这样,那么群臣废弃法律而行私,轻视公法。
他们频繁地到能人的门下,却不一次到君主的朝廷;他们考虑的是私家的便利,却不考虑君主的国家的利益。
虽然属下很多,但这并不是尊敬君主;虽然百官齐全,但这并不是治理国家的办法。
那么君主虽然有君主的称号,但实际上却把权力托付给了群臣的家庭。
所以我说:亡国的朝廷没有人才。
朝廷没有人才,并不是因为朝廷的衰落;而是因为家务相互增益,不致力于增强国家;大臣们致力于相互尊重,而不致力于尊重君主;小臣们领取俸禄,养交朋友,不把官职当作事情。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君主不根据法律作出判断,而是相信下面的人。
所以明君让法律来选择人才,而不是自己推荐;让法律来衡量功绩,而不是自己衡量。
有能力的人不能被滥用,失败的人不能被粉饰,赞誉的人不能被提升,非议的人不能被降职,那么君臣之间的明辨就简单容易治理,所以君主可以仇视法律。
贤人作为臣子,面向北方,恭敬地献上自己的忠诚,没有二心。
朝廷不敢推辞低贱,军队不敢推辞艰难;顺从君主的作为,遵循君主的法律,虚心等待命令,没有是非。
所以有口不因私言,有眼不因私视,而君主完全控制了一切。
作为臣子,就像是手,上面修理头部,下面修理脚部;无论清暖寒热,都不能不救助;即使身体上有病,也不敢不勇敢地面对,没有私心,没有偏见的臣子,没有只关心自己事务的能人。
所以民众不越过自己的家乡交友,没有百里的距离感。贵贱不相逾越,愚智提衡而立,这是治理的最高境界。
现在那些轻视爵禄,容易离开的人,不认为他们是廉洁的。那些欺诈违抗法律,背叛君主而强谏的人,不认为他们是忠诚的。那些行善施利,收买民众以谋取名声的人,不认为他们是仁爱的。那些离开世俗隐居,用欺诈非议上级的人,不认为他们是义士。那些在外使诸侯,在内消耗国家,等待国家的危险时刻,以恐吓君主说:‘没有我,你们就不会亲近,没有我,你们就不会和解’的人,君主竟然相信他们,让国家听从他们。
他们贬低君主的名声以显扬自己,破坏国家的利益以谋取私利,不认为他们是智慧的。
这些行为,是险恶世道中的言论,也是先王所简化的。
先王的法律说:‘臣子不要作威作福,不要谋取私利,要跟随君主的指示;不要作恶,要遵循君主的路线。’
古代世道治世的民众,遵守公法,废弃私术,专心致志,准备接受任务。
作为君主,如果亲自监察百官,那么时间就不够用,力量也不够。
而且,如果君主用眼睛看,那么下面的人就会装饰自己的外观;如果君主用耳朵听,那么下面的人就会装饰自己的声音;如果君主用思考,那么下面的人就会使用复杂的言辞。
先王认为这三者都不够,所以放弃了自己的能力而依靠法律和制度,审慎地赏罚。
先王所坚守的要点,所以法律简明而不侵犯。
君主独自统治四海之内,智慧的人不能使用欺诈,急躁的人不能使用诡辩,奸邪的人没有依靠。
无论距离多远,都不敢改变自己的言辞;无论势力多大,都不敢掩盖善行和装饰错误;朝廷和下属,直接而单一,不敢相互超越。
所以治理起来不够,但时间却有很多。
君主让臣子不在法律之外游荡,不在法律之内行惠,行动没有不合法的。
峻法,是为了凌驾于超越法律私欲的人;严刑,是为了推行命令惩罚下属。
威严不能有二,制度不能有共。
如果威严和制度共融,那么邪恶就会显眼;如果法律不被信任,那么君主的行动就会危险;如果刑罚不断,那么邪恶就不能被克服。
所以说:巧匠在心中想象绳子,但必须先以规矩为标准;有智慧的人迅速处理事情,但必须以先王的法律为参照。
所以绳子直了,弯曲的木头就断了;水准了,高的地方就削平了;权衡挂了,重的就轻了;斗石设置了,多的就少了。
所以用法律治理国家,只需要行动而已。
法律不偏袒贵族,绳子不弯曲。
法律所施加的,智者不能推辞,勇者不敢争辩。
刑罚过重,大臣不敢以贵易贱;法律严明,上级尊贵而不被侵犯。
上级尊贵而不被侵犯,君主强大而坚守要点,所以先王重视法律并传承下来。
如果君主放弃法律而使用私心,那么上下就没有区别了。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韩非子-有度-注解
国无常强,无常弱:国家没有永恒的强大或弱小,其强弱状态会随着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遵守法律的人使国家强大,违反法律的人使国家弱小。
荆庄王:春秋时期楚国国君,名侣,在位期间国力强盛。
齐桓公:春秋时期齐国国君,名小白,是春秋五霸之一。
并国:吞并其他国家。
开地:开拓土地。
氓社稷:改变国家的根基。
庄王之氓社稷也,而荆以亡:庄王改变了国家的根基,导致楚国灭亡。
齐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齐桓公改变了国家的根基,导致齐国灭亡。
燕襄王:战国时期燕国国君,名职。
河:黄河,古代中国重要的地理标志。
蓟:古代燕国的都城。
袭:侵袭。
涿、方城:古代地名。
残齐:削弱齐国。
平中山:平定中山国。
有燕者重,无燕者轻:有燕国存在时,其他国家感到压力重,没有燕国时则感到压力轻。
氓社稷也,而燕以亡:燕襄王改变了国家的根基,导致燕国灭亡。
魏安釐王:战国时期魏国国君,名圉。
攻燕救赵,取地河东:攻打燕国以救援赵国,夺取了河东地区。
攻尽陶、魏之地:攻占了陶国和魏国的全部土地。
加兵于齐,私平陆之都:向齐国增兵,私自占领平陆。
攻韩拔管,胜于淇下:攻打韩国并占领管地,在淇水之下取得胜利。
睢阳之事,荆军老而走:在睢阳之战中,荆军因为年老而撤退。
蔡、召陵之事,荆军破:在蔡国和召陵之战中,荆军被击败。
兵四布于天下,威行于冠带之国:军队遍布天下,威势遍及戴冠带的国家。
安釐王死而魏以亡:安釐王去世后,魏国灭亡。
群臣官吏:国家的官员和臣子。
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致力于制造混乱而不是致力于治理。
私其外:私心干预国家事务。
负薪而救火:用错误的方法解决问题,如同用干柴救火。
去私曲就公法:摒弃私心,遵循公法。
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审查得失有法度的人。
权衡之称:权衡轻重。
比周:结党营私。
释公行,行私术:放弃公道,行私道。
忘主外交,以进其与:忘记对国家的忠诚,进行外交活动以谋取私利。
北面委质:臣子面向北方,表示臣服。
委质:献上自己的品质,表示忠诚。
清暖寒热,不得不救:无论天气如何,都必须拯救。
镆铘傅体,不敢弗搏慼:面对危险,不敢退缩。
无私贤哲之臣,无私事能之士:没有私心,只有贤能的臣子和能干的士人。
属数虽多,非所尊君也:虽然属下众多,但不是尊敬君主的人。
百官虽具,非所以任国也:虽然百官齐全,但不足以治理国家。
人主之名:君主的名号。
托于群臣之家也:实际上依赖于大臣的家庭。
司南:古代用来指示方向的仪器。
端朝夕:确定方向。
法择人:法律选择人才。
法量功:法律衡量功绩。
能者不可弊,败者不可饰:有才能的人不能被埋没,失败的人不能被粉饰。
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赞美不能使有才能的人晋升,批评不能使无才能的人退职。
明辩而易治:明确分辨且容易治理。
巧匠目意中绳:技艺高超的工匠以绳子为标准。
规矩为度:以规矩为准则。
权衡县而重益轻,斗石设而多益少:使用秤来衡量重量,使用斗来量体积。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律不偏袒贵族,绳子不弯曲。
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惩罚过错不避让大臣,奖赏善行不遗漏平民。
矫上之失,诘下之邪:纠正上级的错误,查究下级的邪恶。
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治理混乱,决定是非,统一民众的行为,没有比法律更好的方法。
厉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严厉对待官员和民众,消除淫荡和欺诈,没有比刑罚更好的方法。
威不贰错,制不共门:威严不分散,制度不混淆。
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技艺高超的工匠虽然心中有自己的想法,但必须先以规矩为准则。
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比:智慧高超的人迅速处理事务,必须以先王的法度为参照。
法省而不侵:法律简明而不侵犯。
独制四海之内:独自统治四海之内。
险世之说:险恶世道的言论。
简:忽视,不重视。
舍己能而因法数:放弃自己的能力而依靠法律和制度。
审赏罚:审查赏罚。
守要:保持要点。
释法用私:放弃法律而使用私心。
上下不别:上下不分。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韩非子-有度-评注
这段古文出自《韩非子》,通过对历史上多个国家兴衰的描述,阐述了法治对于国家强弱的重要性。首先,作者指出国家的强弱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取决于是否奉行法律。
荆庄王和齐桓公都是历史上著名的君主,他们通过扩张领土和并吞其他国家,一度使得自己的国家强盛。然而,当这些君主忽视法律,将个人意志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时,他们的国家最终走向了衰败。作者用这些历史事件作为例证,强调了法律对于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
燕襄王和魏安釐王的情况与荆庄王和齐桓公类似,他们也都曾一度强大,但最终因为忽视法律而亡国。作者通过这些例子,说明了即使是强大的国家,如果失去了法治,也会走向衰败。
作者进一步指出,国家的衰败并非偶然,而是因为国家的官员和官吏都忙于追求私利,而忽视了治理国家。他们放弃国家法律,私自行事,就像用干柴救火一样,只会使混乱和衰败更加严重。
作者认为,在当今时代,能够摒弃私欲,遵循公法的人,可以使国家安定,治理有方。而能够执行公法的人,可以使军队强大,敌人弱小。这表明,法治是维护国家稳定和强大的关键。
作者还指出,如果以赞誉来提拔人才,那么官员就会互相勾结,不忠于君主;如果以党派来选拔官员,那么民众就会追求私交,而不是依法行事。这会导致国家的混乱。
作者批评了那些以私利为重,不顾国家利益的官员,认为他们是国家的隐患。他强调,忠臣因为无罪而受到迫害,奸臣因为无功而获得利益,这是国家衰亡的根本原因。
作者进一步指出,如果官员们不遵守法律,而是行私,那么国家就会陷入混乱。他强调,君主应该依靠法律来选拔人才,而不是凭借自己的判断。
作者认为,贤明的臣子应该忠于君主,遵守法律,不追求个人利益。他通过对比古代贤臣的行为,与现代一些官员的行径,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
作者还指出,君主如果亲自监察百官,就会力不从心。因此,他建议君主应该依靠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而不是依赖个人的能力。
作者通过比喻,说明了官员应该像手一样,既要服从君主,又要服务于民众。他强调,只有法律才能确保国家的稳定和强大。
最后,作者再次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认为法律是维护国家秩序和公平的基石。他批评了那些背离法律,追求私利的官员,认为他们是国家的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