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谷梁(约公元前530年-公元前460年),春秋时期鲁国学者,擅长历史与政治的解读。与公羊学派并立,谷梁传是儒家经典之一,对《春秋》有独特的解释方式。谷梁注重礼仪和政治道德的结合,强调历史的教育功能。
年代:成书于春秋战国时期。
内容简要:《谷梁传》是《春秋》的另一部重要注解,专门解释和注释《春秋》中的事件和背景。与《公羊传》相比,《谷梁传》更侧重于政治、军事及伦理的联系,深入探讨了春秋时期各个国家之间的权力斗争以及如何通过礼制来维持国家的稳定。书中通过详尽的历史叙述和对比,展现了历史人物的政治智慧和为国家治理所采取的策略。谷梁传不仅提供了对历史事件的详细解读,也对儒家思想中的道德与政治的关系进行了深刻探讨。作为《春秋》的三大传之一,《谷梁传》对后代的儒学和史学研究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谷梁传-隐公-四年-原文
一、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
传曰:言伐言取,所恶也。诸侯相伐,取地于是始,故谨而志之也。
二、戊申,卫祝吁弒其君完。
大夫弒其君,以国氏者,嫌也,弒而代之也。
三、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及者,内为志焉尔。遇者,志相得也。
四、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五、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翚者何也?公子翚也。其不称公子何也?贬之也。何为贬之也?与于弒公,故贬之也。
六、九月,卫人杀祝吁于濮。
称人以杀,杀有罪也。其月,谨之也。祝吁之挈,失嫌也。于濮者,讥失贼也。
七、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
卫人者,众辞也。立者,不宜立者也。晋之名,恶也。其称人以立之何也?得众也。得众则是贤也。贤则其曰不宜立何也?春秋之义,诸侯与正不与贤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谷梁传-隐公-四年-译文
第一年,春天,周王在二月的时候,莒国人攻打杞国,夺取了牟娄。
古文说:说到‘伐’就说到‘取’,这是令人不齿的行为。诸侯之间相互攻打,夺取土地从这里开始,所以谨慎地记录下来。
第二年,戊申日,卫国的祝吁杀死了他的君主完。
大夫杀死君主,用国名来称呼,是因为嫌疑,即杀死君主并取而代之。
夏天,鲁国的君主与宋国的君主在清地相遇。
‘及’在这里是指内部记录这件事。‘遇’是指记录他们相遇的情况。
宋国的君主、陈国的君主、蔡国人、卫国人一起攻打郑国。
秋天,翚带领军队与宋国的君主、陈国的君主、蔡国人、卫国人一起攻打郑国。
‘翚’指的是公子翚。为什么不称他为‘公子’呢?这是对他的一种贬低。为什么贬低他呢?因为他参与了弑君的行为,所以被贬低。
九月,卫国人杀死了祝吁在濮地。
用‘人’来称呼杀人,是因为这是有罪的行为。这个月,特别谨慎地记录下来。祝吁的篡位,失去了嫌疑。在濮地,是对他失去贼位的讽刺。
冬天,十二月,卫国人立了晋国君主。
‘卫人’是众人的说法。‘立’是指不应该立的人。晋国的名字,含有贬义。为什么用‘人’来称呼立他的人呢?是因为得到了众人的支持。得到了众人的支持就是贤明的。贤明的话,为什么说他不应该立呢?根据《春秋》的义理,诸侯支持的是正当的,而不是贤明的。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谷梁传-隐公-四年-注解
莒人:莒国的人民,莒国是春秋时期的一个诸侯国。
伐:攻打,征伐,指用武力攻打其他国家。
杞:杞国,春秋时期的一个诸侯国。
牟娄:牟娄,地名,具体位置不详。
传曰:传,指《春秋左传》,此处为《春秋左传》的记载。
诸侯:古代中国分封制度下的封建国家君主。
相伐:相互攻打,指诸侯国之间相互战争。
谨而志之:谨慎地记录下来,指对事件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进行记录。
卫祝吁:卫国的祝吁,祝吁是卫国的君主。
弒:杀害君主,弒君是指臣子杀害君主。
嫌也:有嫌疑,指有不良动机。
国氏:以国为姓氏,指以国家为家族姓氏。
公:古代对君主的尊称。
遇:相遇,指两国君主相遇。
内为志焉尔:内部记录此事,指在内部记录下这次相遇。
志相得:记录下双方的意愿和结果。
宋公:宋国的君主。
陈侯:陈国的君主。
蔡人:蔡国的人民,蔡国是春秋时期的一个诸侯国。
卫人:卫国的百姓。
帅:率领,指挥。
师:军队。
公子翚:卫国的公子翚,公子是古代对贵族子弟的尊称。
贬之:贬低他,指降低对他的评价。
与于弒公:参与杀害君主。
卫人杀祝吁于濮:卫国人在濮地杀害了祝吁。
称人以杀:用人的名字来记载杀害事件,表示这是有罪的行为。
其月,谨之也:在那个月份,特别小心地记录此事。
祝吁之挈:祝吁的行为,挈指携带,此处指携带不良意图。
失嫌也:失去了嫌疑,指失去了正当的理由。
于濮者,讥失贼也:在濮地,是讽刺他失去了正当的理由。
卫人立晋:卫国的人立了晋为君主。
众辞也:大众的言语,指众人的意见。
不宜立者也:不应该被立为君主的人。
晋之名,恶也:晋的名字,带有恶意的意思。
其称人以立之何也?得众也:为什么用人的名字来记载立君之事?因为得到了众人的支持。
得众则是贤也:得到众人的支持就是贤明的。
贤则其曰不宜立何也?春秋之义,诸侯与正不与贤也:既然是贤明的,为什么还说不宜立呢?因为《春秋》的义理是支持正义而非个人贤能。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谷梁传-隐公-四年-评注
一、此段记载了莒国在四年春天对杞国的征伐,并夺取了牟娄之地。‘传曰:言伐言取,所恶也。’这里的‘传’指的是《春秋》中的解释,指出直接使用‘伐’和‘取’这样的词汇来表达征伐和夺取的行为,是对这种行为的不满和谴责。‘诸侯相伐,取地于是始,故谨而志之也。’说明诸侯之间相互征伐,夺取土地的行为从此开始,因此《春秋》对此进行了谨慎的记录,以示警示。
二、这段文字描述了卫国的祝吁大夫弒杀其君主完。‘大夫弒其君,以国氏者,嫌也,弒而代之也。’这里指出大夫弒君是一种嫌疑行为,因为弒君之后通常会取代君主的位置。‘嫌’字的使用表明了这种行为的不当和可疑。
三、夏天的这段记载描述了鲁国的君主与宋国的君主在清地相遇。‘及者,内为志焉尔。’‘及’字在这里表示内在的意图,即记录这次相遇。《春秋》用‘及’字表明这是一种重要的外交行为,值得记录。‘遇者,志相得也。’‘遇’字则表明双方相遇是基于相互的意愿和目的。
四、这段记载了宋公、陈侯、蔡人、卫人共同征伐郑国的事件。这是一次多国联合的军事行动,反映了当时诸侯国之间的复杂关系和军事冲突。
五、秋天的这段文字提到了公子翚率领军队与宋公等人一起征伐郑国。‘翚者何也?公子翚也。’‘翚’指的是公子翚,‘何也’是对其身份的确认。‘其不称公子何也?贬之也。’‘贬’字的使用表明了《春秋》对公子翚的贬低,原因是他参与了弒君的行为。‘何为贬之也?与于弒公,故贬之也。’说明了贬低的原因。
六、九月的这段记载描述了卫国人杀死了祝吁。‘称人以杀,杀有罪也。’‘称人’表明了这是对有罪者的处决。‘其月,谨之也。’‘谨’字表明了《春秋》对此事件的严肃态度。‘祝吁之挈,失嫌也。’‘挈’字表示祝吁的行为有失嫌疑。‘于濮者,讥失贼也。’‘讥’字表示对祝吁失窃行为的谴责。
七、冬天的这段记载讲述了卫国人立晋为君主。‘卫人者,众辞也。’‘众辞’表明这是众人的决定。‘立者,不宜立者也。’‘立’字的使用表明了对立晋为君主的不满。‘晋之名,恶也。’‘恶’字表明了对晋这个名称的厌恶。‘其称人以立之何也?得众也。’‘得众’表明晋能够得到众人的支持。‘得众则是贤也。’‘贤’字表示晋的德行。‘贤则其曰不宜立何也?春秋之义,诸侯与正不与贤也。’‘春秋之义’指的是《春秋》的记载原则,即诸侯应该支持正当的君主,而不是贤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