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基(公元1311年-1375年),字君实,号永叔,元代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命理学家。刘基是明朝的开国功臣之一,他在军事和政治领域都有着卓越的贡献,同时也是中国命理学的先驱之一。他的《滴天髓阐微》被誉为命理学的重要著作,对后来的命理学有着深远的影响。
年代:成书于元代(约14世纪)。
内容简要:《滴天髓阐微》是刘基对易经八字命理学的系统总结,书中阐述了天干地支、五行八字、命局格局等命理学的核心内容。刘基通过对命理学的深刻理解,提出了“命、运、财、婚”等多方面的预测理论。他认为人的命运不仅受到天时地利的影响,还与个人的修养、行为及内在心态紧密相连。《滴天髓阐微》分析了如何通过八字判断一个人一生的运势,并提出了如何改变命运、趋利避害的策略。此书的内容深奥且高深,是命理学的重要经典之一,至今仍为学者和命理爱好者所研究。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滴天髓阐微-上篇-体用-原文
道有体用,不可以一端论也,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
【原注】有以日主为体,提纲为用。日主旺,则提纲之食神财官皆为我用:日主弱,则提纲有物,帮身以制其神者,亦皆为我用。提纲为体,喜神为用者,日主不能用乎提纲矣。提纲食伤财官太旺,则取年月时上印比为喜神;提纲印比太旺,则取年月时上食伤财官为喜神而用之。此二者,乃体用之正法也。
有以四柱为体,有以化神为体,四柱为用,化之真者,即以化神为体,以四柱中与化神相生相克者,取以为用。
有以四柱为体,岁运为用,有以喜神为体,辅喜神之神为用,所喜之神,不能自用以为体用辅喜之神。
有以格象为体,日主为用者,须八格气象,及暗神,化神,忌神,客神,皆成一体段。
若是一面格象,与日主无干者,或伤克日主太过,或帮扶日主太过,中间要寻体用分辨处,又无形迹,只得用日主自去引生喜神,别求一个活路为用矣。
有以日主为用,有用过于体者。
如用食财,而财官食神尽行隐伏,及太发露浮泛者,虽美亦过度矣。
有用立而体行者,有体立而用行者,正体用之理也。
如用神不行于流行之地,且又行助体之运财不妙。
有体用各立者,体用皆旺,不分胜负,行运又无轻重上下,则各立。
有体用俱滞者,如木火俱旺,不遇金土则俱滞,不可一端定也。
然体用之用,与用神之用有分别,若以体用之用为用神固不可,舍此以别求用神又不可,只要斟酌体用真了。
于此取紧要为用神,而二三四五处用神者,的非妙造,须抑扬其重轻,毋使有余不足。
【任氏曰】:
体者形象气局之谓也,如无形象气局,即以日主为体;用者用神也,非体用之外别有用神也。
原注体用与用神有分别,又不详细载明,仍属模糊了局,可知除体用之外,不能别求用神。
玩本文末句云,“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显见体用之用,即用神无疑矣。
旺则抑之,弱则扶之,虽不易之法,然有不易中之变易者,惟在审察“得其宜”三字而己矣。
旺则抑之,如不可抑,反宜扶之;弱则扶之,如不可扶,反宜抑之。
此命理之真机,五行颠倒之妙用也。
盖旺极者抑之,抑之反激而有害,则宜从其强而扶之;弱极者扶之,扶之徒劳而无功,则宜从其弱而抑之。
是不可以一端论也。
如日主旺,提纲或官或财或食伤,皆可为用;日主衰,别寻四柱干支有帮身者为用。
提纲是禄刃,即以提纲为体,看其大势,以四柱干支食神财官,寻其得所者而用之。
如四柱干支财杀过旺,日主旺中变弱,须寻其帮身制化财杀者而用之。
日主为体者,日主旺,印绶多,必要财星为用;日主旺,官杀轻,亦以财星为用。
日主旺,比劫多 ,劫我财星,以食伤为用;日主旺,比劫多,而财星轻,亦以食伤为用。
日主旺,官星轻,印绶重,以财星为用;日主弱,官杀旺,则以印绶为用,日主弱,食伤多,亦以印绶为用;日主弱,财星旺,则以比劫为用。
日主与官杀两停者,则以食伤为用;日主与财星均敌者,则以印比为用。
此皆用神之的当者也。
如日主不能为力,合别干而化,化之真者,即以化神为体。
化神有余,则以泄化神之神为用;化神不足,则以生助化神之神为用。
局方曲直五格,日主是元神,即以格象为体,以生助气象者为用,或以食伤为用,或以财星为用,只不宜用官杀。
宜总视其格局之气势意向而用之,毋执一也。
如无格无局,四柱又无用神可取,即或取之,或闲神合住,或被冲神损伤,或被忌神劫占,或被客神阻隔,不但用神不能顾日主,而日主亦不能顾用神。
若得岁运破其合神,合其冲神,制其劫占,通其阻隔,此谓岁运安顿,随岁运取用,亦不失为吉也。
原注云:“二三四五用神,的非妙造”,此说大谬。
只有八字,总去四五至为用神,财是除日干之外,只有两字不用,断无此理。
总之有用无用,定有一个着落,确乎不易也。
命中只有喜用两字,用神者,日主所喜,始终依赖之神也,除用神、喜神、忌神之外,皆闲神客神也,学者宜审察之。
大凡天干作用,生则生,克则克,合则合,冲则冲,易于取材,而地支作用 ,则有种种不同者,故天干易看,地支难推。
丙寅 甲午 丙午 癸巳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此火长夏令,月支坐刃,年支逢生,时支得禄,年月两支,又透甲丙,烈火焚木,旺之极矣,一点癸水熬干,只得从其强势。
运逢木火土,财喜频增;申酉运中,刑耗多端;至亥运,激火之烈,家业破尽而亡。
所谓旺极者,抑之反激而有害也。
戊寅 庚申 丙申 丙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丙火生于初秋,秋金乘令,二申冲去一寅,丙火之根已拔,比肩亦不能为力。
年月两干,又透土金,只得从其弱势,顺财之性,以比肩为病。
故运至水旺之地,制去比肩,事业巍峨:丙寅帮身,刑丧破髦。
所谓弱极者扶之,徒劳无功,反有害也。
此等格局颇多,以俗论之前造必以金水为用,此造必以木为用,以致吉凶颠倒,反归咎于命理之无凭故特书两造为后证云。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滴天髓阐微-上篇-体用-译文
道有体用,不可以一端论也,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
有以日主为体,提纲为用。日主旺,则提纲之食神财官皆为我用:日主弱,则提纲有物,帮身以制其神者,亦皆为我用。提纲为体,喜神为用者,日主不能用乎提纲矣。提纲食伤财官太旺,则取年月时上印比为喜神;提纲印比太旺,则取年月时上食伤财官为喜神而用之。此二者,乃体用之正法也。
有以四柱为体,有以化神为体,四柱为用,化之真者,即以化神为体,以四柱中与化神相生相克者,取以为用。有以四柱为体,岁运为用,有以喜神为体,辅喜神之神为用,所喜之神,不能自用以为体用辅喜之神。
有以格象为体,日主为用者,须八格气象,及暗神,化神,忌神,客神,皆成一体段。
若是一面格象,与日主无干者,或伤克日主太过,或帮扶日主太过,中间要寻体用分辨处,又无形迹,只得用日主自去引生喜神,别求一个活路为用矣。
有以日主为用,有用过于体者。如用食财,而财官食神尽行隐伏,及太发露浮泛者,虽美亦过度矣。
有用立而体行者,有体立而用行者,正体用之理也。
如用神不行于流行之地,且又行助体之运财不妙。
有体用各立者,体用皆旺,不分胜负,行运又无轻重上下,则各立。
有体用俱滞者,如木火俱旺,不遇金土则俱滞,不可一端定也。
然体用之用,与用神之用有分别,若以体用之用为用神固不可,舍此以别求用神又不可,只要斟酌体用真了。
于此取紧要为用神,而二三四五处用神者,的非妙造,须抑扬其重轻,毋使有余不足。
体者形象气局之谓也,如无形象气局,即以日主为体;用者用神也,非体用之外别有用神也。
原注体用与用神有分别,又不详细载明,仍属模糊了局,可知除体用之外,不能别求用神。
玩本文末句云,“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显见体用之用,即用神无疑矣。
旺则抑之,弱则扶之,虽不易之法,然有不易中之变易者,惟在审察“得其宜”三字而己矣。
旺则抑之,如不可抑,反宜扶之;弱则扶之,如不可扶,反宜抑之。
此命理之真机,五行颠倒之妙用也。
盖旺极者抑之,抑之反激而有害,则宜从其强而扶之;弱极者扶之,扶之徒劳而无功,则宜从其弱而抑之。
是不可以一端论也。
如日主旺,提纲或官或财或食伤,皆可为用;日主衰,别寻四柱干支有帮身者为用。
提纲是禄刃,即以提纲为体,看其大势,以四柱干支食神财官,寻其得所者而用之。
如四柱干支财杀过旺,日主旺中变弱,须寻其帮身制化财杀者而用之。
日主为体者,日主旺,印绶多,必要财星为用;日主旺,官杀轻,亦以财星为用。
日主旺,比劫多,劫我财星,以食伤为用;日主旺,比劫多,而财星轻,亦以食伤为用。
日主旺,官星轻,印绶重,以财星为用;日主弱,官杀旺,则以印绶为用,日主弱,食伤多,亦以印绶为用;日主弱,财星旺,则以比劫为用。
日主与官杀两停者,则以食伤为用;日主与财星均敌者,则以印比为用。
此皆用神之的当者也。
如日主不能为力,合别干而化,化之真者,即以化神为体。
化神有余,则以泄化神之神为用;化神不足,则以生助化神之神为用。
局方曲直五格,日主是元神,即以格象为体,以生助气象者为用,或以食伤为用,或以财星为用,只不宜用官杀。
宜总视其格局之气势意向而用之,毋执一也。
如无格无局,四柱又无用神可取,即或取之,或闲神合住,或被冲神损伤,或被忌神劫占,或被客神阻隔,不但用神不能顾日主,而日主亦不能顾用神。
若得岁运破其合神,合其冲神,制其劫占,通其阻隔,此谓岁运安顿,随岁运取用,亦不失为吉也。
原注云:“二三四五用神,的非妙造”,此说大谬。
只有八字,总去四五至为用神,财是除日干之外,只有两字不用,断无此理。
总之有用无用,定有一个着落,确乎不易也。
命中只有喜用两字,用神者,日主所喜,始终依赖之神也,除用神、喜神、忌神之外,皆闲神客神也,学者宜审察之。
大凡天干作用,生则生,克则克,合则合,冲则冲,易于取材,而地支作用,则有种种不同者,故天干易看,地支难推。
丙寅 甲午 丙午 癸巳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此火长夏令,月支坐刃,年支逢生,时支得禄,年月两支,又透甲丙,烈火焚木,旺之极矣,一点癸水熬干,只得从其强势。
运逢木火土,财喜频增;申酉运中,刑耗多端;至亥运,激火之烈,家业破尽而亡。
所谓旺极者,抑之反激而有害也。
戊寅 庚申 丙申 丙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丙火生于初秋,秋金乘令,二申冲去一寅,丙火之根已拔,比肩亦不能为力。
年月两干,又透土金,只得从其弱势,顺财之性,以比肩为病。
故运至水旺之地,制去比肩,事业巍峨:丙寅帮身,刑丧破髦。
所谓弱极者扶之,徒劳无功,反有害也。
此等格局颇多,以俗论之前造必以金水为用,此造必以木为用,以致吉凶颠倒,反归咎于命理之无凭故特书两造为后证云。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滴天髓阐微-上篇-体用-注解
道:指宇宙万物运行的规律和原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被视为宇宙的本源和终极真理。
体用:在命理学中,体用是指事物的主要部分和辅助部分,体为主,用为辅。体用关系反映了事物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
日主:在命理学中,日主指的是个人出生日的天干,代表个人的本质和生命力。
提纲:在命理学中,提纲指的是四柱(年柱、月柱、日柱、时柱)中的日柱,是命局的核心。
食神:在命理学中,食神是指天干中的丙、丁火,代表享受和创造。
财官:在命理学中,财官是指天干中的金、土,财代表财富,官代表地位和权力。
印比:在命理学中,印比是指天干中的木、水,印代表长辈和庇护,比代表朋友和同辈。
喜神:在命理学中,喜神是指能够帮助日主的人,即日主所喜的神。
忌神:在命理学中,忌神是指对日主不利的人,即日主所忌的神。
客神:在命理学中,客神是指对日主影响较小的人。
岁运:在命理学中,岁运是指个人在不同年份的运势变化。
格局:在命理学中,格局是指命局的结构和特点,包括天干地支的五行关系。
化神:在命理学中,化神是指能够化解忌神或生助喜神的人。
旺:在命理学中,旺指五行力量强盛。
弱:在命理学中,弱指五行力量弱小。
扶:在命理学中,扶指通过五行相生来增强日主的力量。
抑:在命理学中,抑指通过五行相克来减弱日主的力量。
熬干:在命理学中,熬干指五行力量被过度消耗。
刑耗:在命理学中,刑耗指因为刑冲和耗损而导致的损失。
破:在命理学中,破指因为破坏而导致的损失。
病:在命理学中,病指对日主不利的因素。
旺极:在命理学中,旺极指五行力量过于强盛。
弱极:在命理学中,弱极指五行力量过于弱小。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滴天髓阐微-上篇-体用-评注
此段古文出自命理学的经典著作,是对命理中体用关系的深入探讨。体用关系是命理学中一个核心概念,它涉及到人的命运和性格的解析。
首句‘道有体用,不可以一端论也,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强调了体用关系的复杂性和变通性。体用不可单一论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扶助或抑制,以达到适宜的状态。
‘日主’在命理学中代表个人,‘提纲’则是八字中起到主导作用的五行。文中提到,日主旺时,提纲中的食神、财官等都可以为我所用;日主弱时,提纲中的物象可以帮助日主,制其神者也可以为我所用。这体现了体用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
‘提纲为体,喜神为用’说明了提纲作为体,喜神作为用,日主就不能再用提纲。提纲中的食伤财官太旺时,需要寻找年月时上的印比作为喜神;提纲中的印比太旺时,需要寻找年月时上的食伤财官作为喜神。
文中还提到了四柱、化神、岁运、喜神等概念,这些都是命理学中的重要元素。四柱为体,化神为体,四柱为用,化之真者,即以化神为体,以四柱中与化神相生相克者,取以为用。
‘体用之正法’指的是正确的体用关系,而‘格象’则是命理学中的格局,它代表了个人命运的格局。文中提到,格象为体,日主为用,需要考虑八格气象、暗神、化神、忌神、客神等因素。
‘一面格象’与日主无干,或伤克日主太过,或帮扶日主太过,中间要寻体用分辨处。这里强调了在分析命理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体用关系。
‘日主旺’和‘日主衰’是命理学中常见的两种状态,文中详细说明了在不同状态下,如何选择用神。如日主旺,印绶多,必要财星为用;日主旺,官杀轻,亦以财星为用。
‘化神’在命理学中代表变化,文中提到,化神有余,则以泄化神之神为用;化神不足,则以生助化神之神为用。
‘局方曲直五格’是命理学中的五格,文中提到,日主是元神,即以格象为体,以生助气象者为用。
‘岁运安顿’是命理学中的概念,指的是通过岁运来调整命局,使命局达到平衡。
最后,文中以两个具体的命例来阐述了体用关系的应用。第一个命例中,日主旺,火势旺盛,但癸水不足以抑制火势,导致家业破尽而亡。第二个命例中,日主衰,金水旺盛,但比肩无力,导致事业巍峨,但丙寅帮身,刑丧破财。这两个命例都说明了体用关系在命理学中的重要性。